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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色-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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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就领来了。你怎么不高兴了?”

“丁大哥,你背我出去吧!”小美把灯笼放在石头上,提了鞋子,伸长手对丁恨水说,一定气死那个郭宏云才行。

“你还要不要看这封信了?”郭宏云找到了信。见小美作势要丁恨水背。已是飞一般地走来了。一把挡在丁恨水与小美中间。

“我背你出去。你到房里再好好地看信罢!”郭宏云把灯笼递与丁恨水。“有劳丁大哥了。有我在。你先回去休息吧!”

丁恨水“嘿嘿”笑。人家兄妹嘛。总是比自己亲厚些地。见天上月色尚好。两个人不用灯笼也应该看得见路。便伸过手拿了灯笼先走了。

眼见那封信又进了郭宏云地袖子里。小美暗暗咬牙。若是不好好配合。只怕看不到信了。和爹娘分开了这些时候。委实想念。自己此来。本是逃避与郭宏云地婚事地。他追到此处来。只怕别有用心。搞不好却是来破坏地。难道是来设法让自己熬不了三个月地?

见小美脸色变幻。郭宏云淡淡说:“我来陪你受苦。其它地我不会做。我不是那起小人。你放心!我请示了才来地。与你没有责任。不会算你违约。”忽然眼光转开了。“只想有段和你在一起地记忆!”

小美地心忽然一颤。低了头半晌。方说:“背我回去吧!”

伏在郭宏云背上,忽然觉得他也不那么讨厌了,正想着,却听郭宏云说:“我就真那么讨厌?”

小美不由抿嘴笑了,“其实也不是很讨厌啦!小时候逼着我哥哥作下赌约,后来又害我被擒上梁山,然后又老是分不清我跟哥哥,所以……”

郭宏云“嗯”了一声,闷闷说:“从现在起,我再不会分不清了!”

“当然了嘛,我在这儿,我哥哥在府里,不同地方,你当然分得清了!”小美好笑。

“不是这个,现在就算你跟你哥哥站一起,穿一样衣裳,我也分得清的。”郭宏云声音有点低下去,“你哥哥比你壮一些,高一些。再有,你身上有股味道,不同于你哥哥的。”

小美一惊,举起袖子嗅了嗅,“我走了一天,还没洗澡呢!难道有酸臭味了?”

“是很好闻的味,不是臭味!”郭宏云声音更低,微微别过脸,差点像是跟小美耳语了。

听得不是臭味,小美放下心来,笑道:“你们王府女孩子多,想必你极会分辨女人味与男人味的!”

见郭宏云不应答,小美敲敲他的头,“想念府里的人了?要我说啊,你还是快回去算了!不知道多少人担心你呢?”

“你不回去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郭宏云语气坚定,“我其实还想问一问你,你喜欢怎样的人?”郭宏云被小美敲了一下头,只觉此举是亲昵的表现,心中暗喜,鼓起勇气问了一句憋在心中好久的话。

“我喜欢怎样的人?”小美自语,忽然迷茫了。

“一心一意对我好,信奉一夫一妻制,永不纳妾。还有,有生存能力,比如,能够白手起家!很重点很重点的一条是,与我谈得来。”小美侃侃而谈,这几个条件放在前世,实在是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在这里,怕不容易啊!

“不纳妾这一条,我能做到。”郭宏云来了希望,“若是我也能白手起家,你能再给我一个机会吗?”

“你,大南国的皇孙,能白手起家?”见郭宏云停下身子,等待回答,小美叹了一口气,这个人不知道穷苦为何物,以为白手起家是那么容易的?多少穷苦人家,奋斗了一辈子,不过是吃得饱饭而已。多少良人,奋斗了一辈子,愿望不过是盖一间房而已,若没有先辈的一些积累,单凭自己白手起家,要历经多少困苦,这个人知道吗?

“你若真能白手起家,凭自己的能力养活一个家,我就再考虑考虑!”可怜的娃,以为白手兴家就像吃个青菜萝卜一样的容易了,只能让这个小子吃吃苦,到时知难而退了就算了。

郭宏云怔得一怔,醒过神来,忽然弯下身子,两手转托向小美的腋下,一用力,把小美抛向上空,小美才尖叫得一声,就被他猛的接住,激动的说:“你就等着嫁给我吧!”

第六十章 葱蒜分不清

“今天府里设宴请客,厨房里不够人使,我们这做点心的也得去凑份儿。”丁恨水一路说,一路领了郭宏云往厨房方向走。

一路引来好些眼光,黄府里的丫头们见的世面本就少,平日就爱大惊小怪,这会见了俊得出水的郭宏云,频频回头之外,不由互相打听起他的来历。

“那个小哥是老爷昨晚领回来的,听说是小姐房里那个丫头小美的干哥哥。天哦,长的真俊,我要晕了!”

“小美看着已是俏丽了,她这个干哥哥更不含糊,好看的人儿全粘着亲了。”

“人比人,气死人呀!丁大哥也挺俊郎一个人,跟他一比,怎么就像是随从似的。”

“走路昂首挺胸的,不像是小厮,倒像是大家公子似的!”

“听说原是大家公子,只是家里败落了,这才来了我们府里的。”

“我听说呀,他原是莫老爷的远房侄子,若在莫府里,原也算得上是侄少爷一个的,不知为何,莫夫人容不下他,这才让我们老爷领了来府。老爷见他好模样,又知文识字的,本想安排他跟账房先生做事来着,谁知他自己说只想做个小厮,可惜了呀!”

“真是小美的干哥哥?什么时候认的,怎么没听小美提起?”

“小美来府也没多久,这个应该是进府之前在外头认的哥哥吧?”

“唉,都落魄了,想翻身,只怕难了。这么俊的人,以后不知白便宜了那个姑娘呢!”

府里新来了一个极品美男。众丫头昨晚就听到了。这会儿见得美男正朝厨房方向走去。眼光全恋恋不舍地。讨论个不休。

“表哥。今天请了很多人。厨房里忙慌了。你们还不快去!”罗小菊亲为黄夫人来催一盅润喉水。这会儿令小丫头端了跟在后边。自己空着手。甩着手帕子往前走。见得丁恨水跟另一个小厮迎面而来。不由出声催了一句。

话才出口。见得旁边地郭宏云俏模样。一下子魂都没了。竟怔在当地挪不开步。直到丁恨水跟郭宏云走远了。这才醒了过来。喝小丫头说:“怔在这儿作什么。还不快走?”小丫头也如大梦初醒。喃喃道:“好俊呀!”脚步儿浮浮地跟着罗小菊走了。

郭宏云见惯了丫头们惊艳地眼光。早视如不见。跟丁恨水到了厨房。正好厨师们在切菜。喝道:“快些。先煲木瓜汤。一盅盅地端了出去与一些夫人润喉。”

主厨指挥众人先把木瓜放到滚烫地排骨汤里煲。一字排开几个大炉都煲着汤。郭宏云见案台上全是红艳艳。去了皮地瓜。也帮着切成块。帮人把木瓜放到排骨汤里。

“这汤闻着怎么有些像是南瓜汤?”一个舀汤地厨师舀起一块瓜仔细看了看。惊叫一声。“这锅却是南瓜汤。不是木瓜汤!刚才是谁放错了南瓜地?”

众人的眼光刷刷的射向正蹲在地下剥大葱的郭宏云,除了这刚来的小子,谁个会分不清南瓜与木瓜?

感受到众人的眼光,郭宏云抬起头,瞧向放在角落里的南瓜与木瓜,切开半边的瓜,都一样的红瓢,黑籽。自己以为都一样,切了就放汤里了,难道竟放错了?

“这木瓜虽是这几年才发现的新瓜种,可是跟南瓜还是大大的不一样的,你小子难道没吃过木瓜,竟分不清楚?”主厨责备郭宏云。

郭宏云怔怔的,自己以前只晓得吃,那里会去分辨两种瓜的不同,这会儿被人一责备,有点不好意思,低了头说:“我下次看清楚些就是了!”

“好在只有这一锅放错了,要是全放错了,今天的木瓜汤全变成南瓜汤,我们这些人只怕不止被责骂,还得扣了月例银子呢!”主厨本是好脾气的人,见郭宏云主动认错,喃喃了几句,也就算了。

“把那些鸡先切成块!”见郭宏云剥完了大葱,主厨指指那边台案上切去了头与脚的鸡鸭。

郭宏云操起刀,手起刀落,极是麻利的切开了鸡肉,练过功夫的人,切个鸡肉嘛,还能难到那儿去?干的正欢快,只听主厨一声大喝:“你切的什么?”

众人抬头一看,见郭宏云把放在鸡旁边的鸭切好了,那只鸡却好生生在那儿,不由乐不可支,“哈哈,你这小子太逗了,竟分不清鸡和鸭呀!”

“这,都切去了头和脚,放在这儿,看着差不多!”郭宏云再次纳闷了。

“哈哈……就算切去了头和脚,这鸡皮和鸭皮也不同呀!”

“我算服了,什么叫公子,这才是正宗的公子。人家五谷不分,你倒好,南瓜木瓜不分,鸡鸭不分。”主厨叹气了,随手抓了一把葱和一把蒜问道:“哪是葱,哪是蒜?”

都是绿绿的、长长的身子,有一个白白的头,一个头圆点,一个头扁点。郭宏云看了一会,也分不清,胡乱指了指说:“这是葱,那是蒜!”

说完,见众人不语,主厨一脸沉静的看着他,以为自己指错了,忙又说:“这是蒜,那是葱!”

哄的一声,厨房里炸开了锅,笑成一团,“哈哈,真的分不清葱和蒜呀?”

丁恨水捧腹大笑,笑完见郭宏云的脸涨得通红,僵在当地,不由拍肩安慰道:“你以前是当少爷的,不懂这些也没什么?大家不过取笑而已,别放心上。既要干这行,就慢慢学好了。”

“明儿就跟着你学做点心了,你就慢慢教好了!”一个厨师接嘴,一边摇头,管家也太不会安排人,这么一个人安排那儿不好,非来厨房,这不是给大家取乐来了吗?

莺儿见小美的脚不大方便走路,嘱了她好生休息,自己扶了黄金雅往前头应接来府赴宴的夫人们去了。

小美呆坐了半日,看看脚上的水泡也结了痂,估量着也没大碍了,便套上鞋子,用脚尖走路,挪出房门口,却听丫头们窃窃私语,捂嘴偷笑。却是到厨房传菜的婆子把厨房里刚发生的事说给小丫头听,小丫头们全乐了,正笑闹呢!

第六十一章 吃个烤红薯

小美半踮了脚尖,让小丫头扶了自己去找郭宏云,正是傍晚时候,厨房里的已忙完了,郭宏云孤伶伶的坐在厨房里看着炉子。

“喂!”见得厨房只得郭宏云一个人,小美叫了一声,想了想,觉得有点不妥,又改口叫:“郭哥哥,怎么剩你一人在这里?”说着找一个脚凳坐下了,示意小丫头先回去。

“这会儿宴席也散了,他们全往前头领赏去了,我今天没惹祸就不错了,也不好意思跟去领赏,只得留下看炉火了。”郭宏云听到声音,见是小美主动来找他,乍惊乍喜的说:“你来看我么?”

“不是,我来看看有什么吃的!”小美见郭宏云抬起头来,额头上冒了细汗,俊美的脸上却有一道黑印子,捂嘴笑道:“快去洗洗脸吧!”说着,见郭宏云鬓边还粘了一块菜叶子,探过手去帮他拿掉了。

“这么小一片菜叶子,可不够你吃!”郭宏云见小美从他头上拈下一片菜叶,只觉跟小美的关系似是又近了一步,心中窃喜,“既然来了我们厨房,那里会缺你一点吃的。来,吃个烤红薯好了,我今天刚学会烤的。原来把这个红薯扔进炉火里,等到有味道飘出时,就用火钳子拨了出来,把这黑乎乎的外皮剥掉了,里面的红薯肉极是好吃。以前只吃过红薯片,味道那里赶的上这个香。”

“哈,你以前吃的东西是千挑百选的,虽精致,但少了一份生猛的感觉。”小美见郭宏云往火炉里扔了一个拳头大的红薯,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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