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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了解你。
第六章 知己
李寻欢心里也不知是高兴,是难受,还是感激。
只不过,无论是哪种感情,都是他无法说出口来的。
郭嵩阳忽然又道:“但我今日还是非和你交手不可!”
李寻欢愣了愣:“为什么?”
郭嵩阳淡淡一笑:“普天之下,又有几个李寻欢?今日我若不与你交手,他日再想找你这样的对手,只怕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李寻欢缓缓道:“只要此事已了,阁下他日相邀,我随时奉陪。”
郭嵩阳摇了摇头:“到那时,你我只怕更无法交手了。”
李寻欢:“为什么?”
郭嵩阳目光移向远方,远方天上,正有朵白云冉冉飘动。他面上带着一丝黯淡的微笑,一字字道:“到那时,你我说不定已成了朋友!”
李寻欢沉默很久,黯然道:“宁可与我为敌,却不愿做我的朋友?”
郭嵩阳沉下了脸,厉声道:“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何况……”
语声又渐渐和缓,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
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但李寻欢很了解他的意思。
郭嵩阳:“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更是心有不甘!”
李寻欢叹道:“不错,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
郭嵩阳厉声道:“正是如此!是以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李寻欢黯然道:“可是我……”
郭嵩阳扬手打断他的话:“你的意思,我都了解。今日你若不幸战死,你的未了心愿,我必替你完成;你所要保护的人,我绝不容他人伤及她毫发。”
李寻欢长揖到地,肃然道:“得此一言,李寻欢死有何憾……多谢!”
他生平从未向人说过“谢”字,此刻这“多谢”二字,却是发自心底。
郭嵩阳也还了一揖,肃然道:“多谢成全,请!”李寻欢:“请!”
朋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最难了解的!也许就因为它难以了解,所以才更弥足珍贵。
风吹过,卷起漫天红叶。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备注:为着方便作者组装,梦幻界可能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点,季节并不同。反正作者已经胡扯这么多,各位大虾小鱼亦无须深究)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他知道这是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头发虽仍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落魄,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原本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封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此刻剑已出匣!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柄刀!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七尺,背脊已贴上一棵树干。
郭嵩阳的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作一道飞虹。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这景象惨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作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下。
这一剑之威,足以震散人的魂魄!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郭嵩阳的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
只听得‘叮’的一声,火星四溅。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的迎上剑锋。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
郭嵩阳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的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的望着他。
两人面上都十分淡然。但两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度便要大受影响。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郭嵩阳长长的叹息一声,慢慢的插剑入鞘。
他的面上仍是十分淡然,眼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李寻欢:“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我承认败了!”
黯然一笑,缓缓接着道:“我本来以为,这句话我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了,心里反觉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
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枫林。
李寻欢目送他远去,又弯下腰,不停的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潇洒得让人嫉妒的英俊男子,一个拿着酒壶的满脸胡渣的粗豪汉子,正穿林而来。这两个人,自然是楚留香和胡铁花。可是,皓天在哪里?
胡铁花微笑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是笑了笑。
楚留香:“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萧王孙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胡铁花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李寻欢:“哦?”
楚留香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便可以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幸好楚留香已接着道:“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决斗,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阁下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楚留香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死命,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
第七章 英雄
楚留香轻轻叹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胡铁花:“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摇头:“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楚留香微笑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风卷流云。”楚留香:“第二招呢?”李寻欢:“流星追月。”
楚留香:“他由第一招‘风卷流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楚留香:“这是你错过的杀他的第一次机会,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胡铁花嗤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实在有些哭笑不得,叹口气道:“阁下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胡铁花大笑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阁下……”
胡铁花:“我既不姓‘阁’,也不叫‘下’,你为什么总是叫我阁下?”
李寻欢笑了,忽然觉得这个粗豪的汉子很有趣。
胡铁花:“我叫胡铁花,你也可以叫我老酒鬼。我身边的这位,是人见人怕的老臭虫。”
楚留香笑道:“你别听他瞎说。我姓楚,叫留香。”
李寻欢:“在下李……”
胡铁花:“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胡铁花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喜欢喝酒的人,似乎都有这毛病。”→文·冇·人·冇·书·冇·屋←
楚留香笑道:“他既然是老酒鬼,这毛病自然更严重。”
胡铁花:“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李寻欢:“为什么?”
胡铁花板起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胡铁花的大眼睛里发出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那么……我既已占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住笑:“既是如此,两位请随我来。”楚留香、胡铁花:“请!”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李寻欢带着楚留香和胡铁花来了。孙驼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三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这三人会成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觉得很好笑。
他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和这两个人交上朋友。
楚留香总是微笑。胡铁花说起话来,却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得头疼,反而觉得很愉快。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的;要是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暂时放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