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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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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结束语

我曾经多次询问自己,如果我是皓天,会怎么办?

如烟代表我对异性的朦胧爱意,玉絮代表我的初恋,梦呓代表深爱我的女子。

至于梦寐、雪昵、嫣然、樱桃、绿珠、月茹等美女,只是满足我的欲望而已。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尽管经常伪装自己。如果泡妞,只是想将对方骗上床,根本谈不上爱情。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当受骗,恨不得将我剁成肉酱,再拿去喂狗。

我总是在关键时刻,露出猪哥嘴脸,以致功败垂成。可惜了,要吸取教训啊!

但我总不能说:“美女,我想跟你上床,让我们马上开始恋爱吧。”然后去吃夜宵,唱个k,喝个酒,蹦个迪,就去开房。

我是很想这样的,可惜没什么美女愿意。若是碰上超级恐龙,躲闪还来不及。

不过,我很少会喜欢上网友,一是怕遇到恐龙,二是怕麻烦。就算**上了,也没多少机会开房,而且成本太高。当然,和她们闲聊是非常开心的,不过我已经戒掉这个习惯。

还是安心点写小说吧,想要什么类型的美女,动动键盘就行。

至今尚未祸害异性好友,虽然偶尔小腹腾起一股邪火。或许,因为太熟了吧,竟下不了手。

我是个数学白痴,高考压力太大,当年眼睁睁的瞧着那些美女,一个个溜走。

如今想想,真是可惜!其实初中和高中的女孩,还算容易哄骗,大学的女生精得跟鬼一样。

因此,我的初恋,从大一开始,虎头蛇尾,狼狈不堪。风象星座(天秤)的我,很难明白水象星座(巨蟹)的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很难沟通,以致我总是无端发火。

其实我根本不了解女人,只是用自己的眼光看待她们,而且极度缺乏耐性,典型的三分钟热度,今晚说完“我爱你”,明天就可以掉头走人。

不管是哪些方面,包括爱情,都要体味过,才可以慢慢成长。

即使受伤,即使因为误会而分开,即使因为赌气而没有相守,也要感激爱情。

因为爱过,所以无法记恨;因为痛过,所以更加坚强。

其实,我从骨子里讨厌所谓的爱情,因为它令我烦躁,令我忧虑,令我嫉妒,令我冲动,甚至令我迷失方向……这种情绪,无法操纵。

找一个不算太喜欢却很投缘的女子,反而让我觉得比较舒服。因为不算太喜欢,我不会将她时刻放在心上;因为投缘,我们可以相守。

我对自由的追求,超过任何东西,包括事业、爱情、婚姻……〖TXT小说下载:。。〗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忘记的,只要你足够狠心。

曾经的痴狂,如今想来,竟然感到十分可笑。

让我再痴恋谁,已经做不到了。“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我最喜欢这种感觉。

我倘若追求谁,只是想将她骗上床而已。至于如何善后,干完再说。当然,我会事先衡量,是否有成功的可能。若是只能过过干瘾,还不如去叫小姐省事。

不过,由于从小读得太多学究书,而且家里管教得太严,甚至实行经济封锁,至今无法得逞,深感遗憾。毕竟,如果小姐的素质太低,还不如找个长期女友,既干净又安全。

由此可见,我的本质是非常混蛋的,只是一直没有显露出来。既想当**,又要立贞洁牌坊,说的便是我这种人。

古语云:“子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我即使还没有得志,也是挺猖狂的,却经常掩饰自己。不过,我已深深厌倦这种伪装,感觉比《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更虚伪。

胡扯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诫某些美女,千万不要被我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雪白干净、纯洁善良的外表欺骗。小心我把你们卖了,你们还帮我数钱。

原谅我吧……我经受不住任何美女的诱惑。如果你看到我突然离开,只是因为我即将崩溃,不想让你看到我的鼻血和口腔分泌物……

明明很想做**,偏要表现得绅士一点,我果然是个喜欢装逼的超级混蛋啊……

第一章 我是一只鱼

我叫江小鱼,人称小鱼儿,偏偏五行缺水,金多火旺。

命中已没水,还叫小鱼儿,这不是要我渴死么?幸好姓江,还能补救一二。

或许是缺水滋润的缘故,加上心火太盛,我比较容易烦躁,一旦发起火来,连老爸老妈都不给面子。幸好,老爸老妈都是好脾气的人,不会跟我计较。

妹妹江小霞挺不简单,虽然只是中专毕业生,却是跆拳道蓝带,一看我即将发飙,马上给我来个转身侧踢,再来一个连环飞腿,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这也是后来我为什么学习跆拳道的原因。家有母老虎,不得不学武!

幸好她去年已经嫁啦,跟了一个属狗的,感情挺不错,生下一个牛女。祝贺她得成正果,祝贺我脱离苦海。自由万岁!理解万岁!结婚万岁!

尽管江湖传言,妹妹不要赶在哥哥的前面结婚,否则会妨碍哥哥的婚姻,但我一点都不在意,心里还高兴的很。

我这妹妹呀,平时温柔如水,比小家碧玉还碧玉,比大家闺秀还闺秀,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进得卧房。但她一旦发起火来,却有江湖大姐的风范。

哦,忘了告诉大家,她属虎,以前很多同学都亲热的叫她霞姐。

我的干娘屠娇娇是个算命的,曾经给妹妹算过,颇为惋惜。干娘说,如果妹妹生为男儿身,定然是个江湖老大,只手遮天,翻云覆雨,抖一抖翻江倒海,跺一跺地动山摇。

妹妹却一点都不在乎:“女人怎么啦?!我照样雄起给你看!”

她本来有乙肝的,脸色蜡黄,经常头晕,结果在我的劝诱之下,坚持服用安利纽崔莱,现在已经由大三阳变成小三阳(大三阳传染,小三阳不传染),生下的宝宝也很健康。

现在,她对我不是一般的好,还经常给我介绍女朋友(可惜没有美眉,害我一直独身)。

妹夫起初一点都不相信,后来将信将疑,现在已经做起来了。他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主管,请其中一个股东做媒,在公司里挺吃得开。

只要他不耽误上班时间,物流公司的上司下属都很支持他。

其实,不管做什么生意,只要它是合法的,只要心态放正,总有人会成功。

郑重声明,我不是在卖广告,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我把妹妹和妹夫扯进安利,结果我却不做了,只是偶尔购买一下产品。

因为我做不成功,而且我放不下自己的面子。我是这种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不理睬我,我就……我就生气!

要让我去求人,是不可能的(除非我真的跌到谷底,被踩成烂泥),而且我也没什么销售技巧,心高气傲,不适合销售。

但如果别人来请我帮忙,只要态度诚恳一些,我又帮得上忙,会很爽快的答应。不过,出来社会两三年,被人骗过几次,戒心大了很多。

当然,也认识一些好友,即使已不在一起工作,还很关心我。非常感谢他们。

如今在五叔江飞的建筑公司帮一下忙,然后继续自己最心爱的创作。

我为什么喜欢码字呢?我很严肃的告诉大家,只是因为兴趣,不是因为性趣!

我是个特虚荣的人,喜欢那种让大家追捧的感觉,尤其是美眉。因此,就算到了黄河,我也不会死心的;除非进了美眉的闺房,我或许会改变主意。

去年我接触安利,是被一个女孩蒙混进去的。当时在一家杂志社工作,业余时间去保险公司进修一下,希望赚点外快。结果认识一个女的,一看到我就笑眯眯。

我真是那个受宠若惊啊,很潇洒的冲她咧嘴一笑。

尽管我很清楚,我绝对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风流倜傥、雪白干净的黑马王子,但独守空房已经两三年,特需要露水滋润。

哎呀,这年头做帅哥不容易呀,老是让人没有安全感,让那些姐姐妹妹只敢远观,而不敢走过来亵玩焉。老天爷,你干嘛非要折磨我?

长得这么帅,是我老爸江枫和老妈花月奴的错,不关我的事呀!

老天爷,能不能赏个脸,送我几个美眉呀?其实我这人不贪心,一个老婆,两个小妾,三个情人,就够啦!别人还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呢!

你不出声?那我就算你答应啦!以后下来视察,早餐我请,肠粉加蛋,加一瓶珠江啤酒。不喜欢?金威纯生也可以,青岛也挺不错。

你不要怪我抠门,平时我都是吃肠粉不加蛋的,还经常不吃早餐。至于啤酒,要过节才能喝到。唉,像我这种写小说,至今没赚过一分钱,家里人并不支持,我也没办法呀!

虽然帮五叔打工,吃得好,住得好,随便就能重个十多斤,却不是每个月都发工资的,一般年底才有,而且我这人特廉洁,又节省,即使是**也要穿到春光乍泄。

其实只要我开口,理论上而言,要多少有多少(打个比喻啦,当然不能狮子大开口),可惜我就是开不了口。

因为,我没帮建筑公司做过多少事情,而且很多工作都是挺容易的。一些项目叔叔都很放心的交给我做,因为我读的书相对多那么一点点。

小时候,家里很穷,爷爷又死得早,父辈净受村里人的欺负,好不容易才熬出头。与其说五叔像个企业的老板,倒不如说他像个江湖大哥。

他很够义气,很帮朋友,是我很佩服的人。不过,他发起火来,可不是一般的厉害。现在已经和气很多,年轻的时候可不是一般的剽悍,而且还学过武术。

小时候,老爸很照顾弟弟妹妹,现在五叔也很关照他。我老爸脾气太好,心肠太软,没什么狠手段,适合做个管理者,不适合当老板。

我们家能翻身做主人,父辈的功劳很大,叔叔出力最多。

要是把父辈的经历写成书,肯定会很精彩,暂时就不罗嗦了,我想再酝酿一下。

来,干一杯苹果醋,既营养又健康,据说还可以防癌!

我老爸叫江枫,年轻的时候帅得掉渣,蜂蜜万千少女。

可惜那时家里太穷,那些已经动心的阿姨姑姑小姐们,一看到空空的米缸,破烂的房子,还有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正在读书,马上就拍拍屁股走人。

那时的人大多很现实,明明长得比东施还东施,却以为自己比西施还西施,如果男方家里没几粒米,肯定不会答应,生怕饿死她们一般。

强烈鄙视这种人!宁嫁勤奋发家郎,不嫁懒惰败家子!

当然,如果能找个既有钱又勤奋的,而且永远都对你好,肯定是上辈子你拜得神多啦,可惜这种人是稀世珍品,百年难得一见。侥幸碰到一个,原来是人家的老公!

幸好她们没答应。要是帅气勤奋的老爸和那种扭捏效颦的东施结合,弄不好会基因突变,生个畸形儿:斗鸡眼,蒜头鼻,罗圈腿,矮冬瓜,一嘴的龅牙,还是四环素的。

现在都流行强强联合,因此英明果断的老妈,披荆斩棘,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别人拥护她就反对,别人反对她就拥护,坚决嫁给虽然贫穷但帅气勤奋温柔体贴的老爸!

祝贺她!老妈,你真是太有才啦,虽然书读得不多,却生就一双慧眼。

想当年,老妈虽然矮了点,却是肤白奶大好生养(请原谅我这么形容最最亲爱的老妈)、人靓歌甜够直爽的村花,还是文艺队的。

我承认,我有恋母情结,喜欢的对象大多是肤白奶大好温柔的美眉,尽量不要比我高。我只有一米六九点九九,就是差那么一点点,正如我的爱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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