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不是她的错,她从未故意将他往这条道上引,就是有一种莫名的负罪感。
小简又道:“其实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苏卿,这样一来,我心里好受不少,我自认不比他差多少。你别以为我是放弃了,我长这么大,好不容易看上一个人,不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放弃的。我还年轻,你也还年轻,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我自认不差,长的不差,资质也不差,就算是性格,年轻时任性的劲头过去了,日后也总会沉淀下来,不管你欣赏哪种类型,我都有塑造的余地,你终将喜欢上我,直到爱我无法自拔。我们的天狐族的人,要么多情,要么寡情,那都是未遇到挚爱,真正动心,那便是至死不渝。我有个姑姑,曾是我族最美的人,她守了一个男人一辈子,除非咽下最后一口气,她就不等了。以前我总觉得她傻,现在我敬佩她,并且以她为榜样。”
他自信满满,眼中光芒璀璨,终究难掩眼底的黯然神色。
卫瞳依旧缄默,还有一种被震撼的感觉。
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这样等着她,至死不渝的爱情么?一生一世的守候么?真是个动人的誓言,这要是放到两情相悦的人之中,那定是溺毙人的幸福。
对于感情,她一来比较迟钝,二来比较笨拙,往往处理得一塌糊涂,她甚至认为自己在这方面从来就是个失败者。不然,何以前世今生,唯二的两次动情,都不得善终呢!
人在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情况下,往往放任自流,她遂不多说了。
他已给自己找了台阶,自己一时不能接受,再说什么,反而是给他难堪。
要是小八在就好了,兴许他会告诉她该怎么做。
告别了小简,卫瞳便去找了灵枭和丛焉。
“主人,你怎么跟只狐狸精混一块儿去了?我看他对你不怀好意,凶悍又霸道,留在身边,你也不嫌堵心。”
折腾到现在,她其实是有点乏了,不是身体累,而是她还没有从小简带给她的情殇中缓过神来。是以灵枭一见面就摆出秋后算账的架势,卫瞳的心情不是很好,这窝里斗的,十分没有营养!
卫瞳遂板起脸,严肃地开口,“灵枭,你要记住,小简是我的朋友,你别一口一个狐狸精。他是有点任性,但本质不坏。他说话不中听,却是刀子嘴豆腐心。你在这里告他的恶状,方才他在背后可一句坏话都没说你的。枉你还是神兽,连这点胸襟都没有?作为神兽,我希望你能长进,但不是在这个地方。你看看青羽,玄亿,赤翎,和你并列四大神兽,把你拎过去和他们站在一块,你觉得你和他们像是一类的吗?你抬得起头,挺得起胸,还能这样大言不惭吗?
我不是在袒护小简,而是我没有资格要求他那么多。但你不同,你是我一手带大的,我拿你当亲人,也将是一直陪我并肩作战的人。我希望你能长进,有出息。所以,不要将注意力放在这些无关紧要的地方,你得抓紧时间,真正地成长强大起来,不仅是能力上,更是内心,因为,我需要你。”
一席话说出来,灵枭先是愣了,随即眼眶一红,竟是落了泪。与它以往装模作样的嚎啕大哭不同,这眼泪静默又汹涌,那是说到心坎里,情不自禁了。
忽然,他扑到在卫瞳的脚下,双腿跪得“砰”响,腰背挺得笔直,眼泪却唰唰地往下淌,沙哑地开口,“主人,主人,我错了,我再也不给你添麻烦了,我会努力,成长为和青羽他们比肩的人,成为一个对你有用的人,我不会让你失望。”
卫瞳听他抽抽噎噎,眼神却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心里有些欣慰。
果然,除却感情问题,其他事情,她还是处理的很不错的。
一旁的丛焉听得一愣一愣的,忽然觉得卫瞳身上充满了领导的光辉。这样的人,才更值得他追随呀!
------题外话------
这章的小瞳,一种家主的气息扑面而来有木有!
☆、第212章 涅太子
她既然已到出窍,那么出窍前的突破丹对自己便没什么用了,不如物尽其用,将之分给身边的人。一来笼络人心,二来身边的势力壮大,对自己也是一种帮助。
灵枭小简和丛焉就不用说了,青羽的那几个朋友她都考虑到了,他们貌似还处在元婴后期,始终无法突破瓶颈,卫瞳这突破丹,可谓是雪中送炭。她也留给了苏卿一份,自己是不好去见他了,便托青羽转交给他。
自从琢磨出大罗天卷和七杀佛法的秘密,她修炼的状态势如破竹,之所以出关,是因为出窍期以后所需要的突破丹,有好些灵草种子呈现稀缺状态。当初在广成仙派的要田里获得的那些灵草种子,大多是常见的,不然也不会被大面积种植。不过一些很难在市面上出现的灵草,骆真也给她从燕卜的秘藏里弄了一点儿,这才能让她独自完成突破出窍。炼制窍期以后的丹药,却不够用了。
是以,她列出一张清单,将稀缺的灵药种子都交给青羽去处理。青羽表示,他可以去附近的海市看看,如若没有,他也会多方寻找,务必将她把东西找齐。
不得不说一句,小八走之前给她留下了一张丹方,炼神返虚之前的辅助丹药都有在列。
卫瞳对于冲关一事,信心十足,也动力十足。
安排好这一切,卫瞳再次闭关了。
她这一闭关,她身边的人,除了青羽之外,也纷纷闭门不出,想来得了丹药,各自奋发图强去了。
而在千里之外的中原,广成仙派一处幽谧的林中,又是另一番景象。
“东西得手了么?”浑身包裹在黑衣之中的男子用一双猩红的双眼盯着万松雪。
万松雪负手而立,淡淡道:“得手了,不过,我没带在身边。”
黑衣男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语气还有些隐怒,“你什么意思?”
眼见对她发怒,万松雪心里一紧,面上却未露分毫,只是说道:“我可以将东西交出来,却不是交个你,我要见你的主人,我要当面将东西交给他。”
原本打算直接将斩魔剑交给这只天魔,不过,她发现装着魏如尘尸体和元婴的炼妖珠不见了。这对她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虽然炼妖珠对于尸体和元婴都有炼化作用,那却需要一定时间的。再者,燕卜见魏如尘不见了,心里起了疑,虽没有怀疑是她做的,也问的她心烦意乱。万一魏如尘在被炼化之前被人救出来了,供出了自己,届时自己如何圆谎?只怕免不了东窗事发,还会牵扯出莽荒古域一事,甚至于泼给卫瞳的脏水都会返泼到自己身上。
一想到这个结果,她就坐立难安,尤其是想到胁迫自己替他卖命之人,她连个底细都没摸清楚。届时阴谋败露,怕是连个去处都没有。
虽然很多事情不是她愿意去做的,但她做过的事情,就不会去后悔,也决不允许自己沦落到那种境地,她必须要想方设法地改变自己的处境。在自己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眼前这斩魔剑就是一个良好的契机,接触那个叫涅的男人。
男人一愣,也没有说答应,而是轻佻地开口,“你想玩什么花招?”
万松雪皱眉道:“为了帮你们盗宝,我杀了几个人,险些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我,却连我要效力的人是谁都不清楚,你不觉得,这很不公平么?”
“天魔和人类,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好讲。”男人冷冷一笑,显得很不近人情。
“这是你主人的意思?”万松雪有些紧张,如若那人真的不在意自己这颗棋子,她这场叛变简直没有半分意义。
男人却沉默了。
万松雪总算有了一丝底气,“除非,你的主人不想要这斩魔剑了,否则,替我引荐。我相信,他将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办,你也不想办砸此事的,不是么?”
男人咬牙,“我还真是小看了你。”
万松雪知道这是变相的妥协,脸上是胜利的笑容,背后却被冷汗浸湿了。
不过,想到自己向这么个不人不鬼的怪物挣扎求存,时时担心命悬一线,她心中又是恨极。
她不会忘记,这一切是谁施加给她的,卫瞳,我今日所受的苦都是为了来日讨你身上的债。你最好活着,等着我亲自将你解决的那一天……
男人果真信守承若,或者说,这斩魔剑对于天魔的意义的确非凡,很快,她便见到了那个魔魅一般的男人。
这是一座地下宫殿,雕梁画栋,气象万千,不输给人世间任何一座宫城,只是触目所及,一片暗黑色泽,镶嵌在墙壁上的夜明珠是唯一的色彩。但却不是用来照明,只是为了凸显壁上栩栩如生的怪兽浮雕,彰显这地下宫殿的宏伟壮观。
这里常年黑暗,不见一丝天光,人走在期间,感受到的只有阴暗森冷。
偶尔行走在过道上的天魔,也是黑衣黑帽,宛若夜间飘忽的鬼魅,无声无息。
万松雪就跟在这个男人身后,一路走过来,心里当真有些压抑。
这宫殿很大,她也没有余力来仔细观望,满脑子是即将见那人的紧张。
这是一场谈判,谈成了,她便多了一张保命符,谈崩了,她万劫不复。
好不容易走到了尽头,面前是一扇巨大的石门,门上是陌生的怪物浮雕。万松雪从没见过这种兽,好像许多动物的结合体,头颅巨大,丑陋狰狞又凶猛,眼睛似红宝石镶嵌,却如明珠一般能散发幽光,散发着一种让人生畏的凶戾,宛若活物。
万松雪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
“主人就在里面。”
男人嘶哑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万松雪打起十二分精神,紧紧盯住石门。
也不知这男人做了什么,石门应声而开。
万松雪以为里面是个封闭空间,没想,入目处一片漆黑,这是一个无限延展的空间,至少,以她的目力看不见边际,是被制造出来的小空间吧!
才踏入,身后的石门倏然关闭,万松雪回头,只看见一片漆黑,竟不见石门的影子。她不知道这是幻术,还是石门真的消失了,心里却莫名一怵。
这时,一片漆黑之中,倏然亮起了一点光。
明明没有声音,万松雪却仿若有什么东西在空气中炸开,引着她向某一处望去。
只是一个回头的功夫,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方,蓦然多出一个王座,座上镶满了数不清的黑剑,怪模怪样,明明不见刀刃,却给人一种明晃晃的锋锐感,镶死的东西,却好像随时都会飞出来,朝你万箭齐发一般。
但是,上面坐着的男人,却将这股剑拔弩张的气氛生生压了下去。
他穿着与其他天魔别无二致的黑衣,身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装饰,更无论颜色。只是他没有带斗笠,那头漆黑的头发从头顶流泻而下,绕过插满剑的座椅,竟垂到了他的脚下。她发誓,那是她所见过的最浓重的黑色,散发着无尽的阴暗漆黑,带着罪恶的味道,那发丝是死的,却又似活的,你盯得久了,好像它随时都会伸过来咬你一口。
万松雪越看越心惊,不得已将目光挪到他的脸上。
他脸上带着一具黄金面具,上面雕刻着恶鬼样的图案,精而薄,紧紧贴着他的面庞,却难得露出了嘴和下巴。那唯一露在外面的肌肤比雪还要白上三分,是那种没有生气的白,皮肤呈半透明色,隐隐能看见里头暗红色的纤细血管。与他的皮肤相反,他的唇很红,胜过她所知道的最浓郁的胭脂,但这种浓烈,传递给人的不是鲜艳,而是一种浓重的血腥。也不知要尝多少人的血,才能造就这般的颜色。
最后就是那双眼,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