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逃离洪荒-第37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 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山的,随便大兄怎么处置。不过,我不赞成大兄拿它去送人。我想,夏侯如果得了这个宝贝,一定会更想要得到我的人,到时候恐怕大兄会更加难以应付。嘿嘿,这世上贪心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圣贤也一样。还是按照我先前说的,大兄和岳父大人先回去,安抚好那个鹰翔。就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好了,明天一早我陪阿娇过去。我保证,我带去的东西没有人敢留下!那个夏侯若是徒有虚名之辈,说不定我会让他连老婆孩子都赔出来。”彭磊拍着胸脯保证。

这些天也是闲得够了!尼克托里斯生了儿子之后,他鸟人牵挂的事又少了一件,正觉得无聊呢。现在好了,有麻烦找上门来,以他鸟人的脾气,怎么肯善罢甘休。趁机去会会那个夏侯温,最好是顺便做几件大好事,把那个伯里给解决了。若是能顺便敲一笔竹杠,那也是损人利己的乐事。

既然彭磊这么坚持,耕和山治也是无话可说了。娇已经是送人了,也不好意思带走。天已经断黑,回大村还有数里的山路,最关键的是,大村里还有一群贪得无厌的兵痞在等着。两个人也不敢多耽搁,于是匆匆地离开。

这一夜算来也是彭磊和阿娇的新婚之夜,两个人却也没有心情睡觉。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