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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山谷中带来好多种子,都是灵气逼人那种,主要是水果,还有豆子和枣子。她是本着入宝山不能空手归的原则,其实对那些种子的功用也不是很清楚。
她一走五十年,门人们没有新的玉简来指导修习更高阶段的法术,只有用原来的方法反复修行,到头来却因祸得福,一个个的基础扎实之极,六大组的组长都进入了胎动期。可见灵气充足的环境、正确的方法、坚忍的意志、纯净的心灵,是修仙的四大要素,全具备了,进境就会很快。
种子丢给门人去种,也不必劳神费力,整天见门人们都神采飞扬,眼神里第一次充满了希望和自信,她感到非常高兴。到底,他们是合法了,不用再偷偷摸摸了。只是二仙山的秘密还不能泄露,不然此宝地只会让其他门派,或者朝廷抢占。
休整了几天后,她进入了久违的龙神殿空间。在秘境中,她与空间无法联通,出来后又一直在路上,很不方便,现在身处其中,居然有回家的感觉,虽然殿中空荡荡的,但她却觉得心情舒畅,处处都好,连其中的气息都感觉熟悉无比,就像在水晶殿时,就像在山谷时那样。
是错觉吗?还是这宁静让她生出了联想,她不能确定。
盘桓了很久,她才舍得出来,并拿出记载了中级功法的玉简,分别传于四大长老,六大组长,再由他们传授给本组成员。当然,她也为自己寻找了适合的秘籍。如今她已经结了丹,应该驭器了,也应该考虑下本命法宝的修炼。考虑良久,觉得自己因为是五行灵根,天生适合防御以及驭术,干脆决定了以后往这方面发展。
说白了,她会借助天地灵气,五行运转,以及灵兽灵体为她所用,不用自己去打,站在后面指挥就行。她觉得这个法门很帅,虽然她驭使的东西受伤,她同样也会受伤。其实到底,还是不打的好,只是想到她牵连的那些黑暗高手,隐藏秘密,就不得不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本来曾打算依赖百里布,但看人家那种急于撇清的态度,她自尊心受伤,很有些气苦,暗暗下定决心,不用他还不行吗?真是的,这个世界,没了谁也照样日出日落,四时变换。
再说日子不是越过越好了吗?人要向前看,要知足。她现在住在三层小楼里,一楼是会客所用,二楼被大吉大利和包小妞占领了,因为有了好地方,再不愿意睡匣子里。三楼是她的卧室兼书房,绝对私人领地。书房外还搭了个大平台,说是方便她以后能驭器飞行用的。
极目远眺,以前是灰蒙蒙一片,现在花红柳绿的。嗯,她很独立,过得很好,不需要男人。
至于说包小妞……当初她在画不成山谷无意中抓到它,看着怪可爱的,就让大吉大利调教一下这小兔子。然后,这事她就彻底扔脖子后面去了,反正路上也不方便让大吉大利露脸。等回到二仙门,放出它们一看,大吉大利非常凄惨,浑身是咬伤,狼狈极了,才知道这小兔子特别凶悍,甚至开了灵智,能懂人言。武力值嘛,要大吉大利联手,才能治服。
另一方面,包小妞也没好到哪儿去,兔毛都差点被扯光了,兔牙也松了,跳跃的时候只能三脚着地,据说是被上头一师兄(大利),一位师姐(大吉)打的。最后,更稀里糊涂地就被大吉大利收服了给乐飘飘当灵宠。出来后定下了血契,乐飘飘才知道这小兔子不是兔子,而兔形远古物,名为吼,是骑宠,长大后能腾云驾雾,速度可比闪电。
这下的惊喜简直无法形容,因为有了吼兽,她就不必练习驭器飞行了,省下时间修行别的功法多好。大吉大利正因为立下这大功,才顺利夺得了二楼的使用权。
“为什么给我起名为包小妞,我是男的!”包小妞控诉,眼泪汪汪,我见犹怜,可乐飘飘是不会被它的萌物外表所欺骗的。它是个很凶残的小家伙,据说它双目变成火色之赤时,狮虎也畏之。
“我哪会分辨你是公是母,当时不说,现在后悔晚了!”乐飘飘揪了下包小妞的尖耳,“身为灵宠,你心中要无限记得两个字:服从!”
这家伙的脾气相当暴躁,那两大牙跟金刚钻似的,但它对主人却不敢发作,天性比狗还要忠诚,被乐飘飘欺侮后,只能想别的招儿泄愤。
想当初也不知它怎么就迷迷瞪瞪地进了山谷,也不知自己生活了多少年。只是当他见到有人类闯入,还是修行高深的,就聪明地藏了五十年不敢出来,期间还得应付乐飘飘的地毯式游玩。好不容易熬到时间,本以为两个人类走了,哪想到他们又返了回来。那时它正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时,一时没留意,就轻松给抓了。五十年不见天日的躲避,前功尽弃。
人贩子!哼!它心里骂着,可隐约之间又很有归属感。其实身为灵兽,有个主人是很不错的,特别是这个主人不太着调的情况下。
总之,乐飘飘回到二仙门后,一切都过得平顺。师傅和门人们也开始进行第二轮刻苦的修行,闲时就照料田地和果园。除了偶尔的梦中,她会梦到那个山谷,还有那个人,那些当时觉得千篇一律的平静温馨的生活。
有时,她会迷惑,不知道那过去的五十年是不是一场梦,因为以她现代思维的认知,对修仙者的时间概念实在感觉有些违和。也因为,曾经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感情,让她觉得那么遥远陌生,却又深刻在心里似的。
梦境与现实分辨不清的,其实并不只她一个人。深在皇城的离恨宫内,躺在塌上的百里布蓦然睁开眼睛。举起手臂,他才能确定刚才确实是在做梦,因为他被某好色女“袭击”后,却还是能动。照理,她那样大尺度的碰他,他肯定会僵住的。
说不得,心中竟有一丝遗憾。而后,就是自我厌恶。春梦,他居然做这种梦,可耻!
他慢慢坐起来,想起很多年前她闯进他的寝宫,骗他说正在梦境中。当时他摸了她的脸和眼睛,才知道她是冒充他的龙神师傅。因为,师傅是独目,而她的两只眼睛亮闪闪的动人。
可那时,就已经不舍得打破眼前似幻而非幻的感觉了。她那样接近,他竟然是喜欢的。只是从前不能确定,但在相处五十年后骤然分开,他才明白,他已经动了真情,因为那想念化为了相思,刻骨铭心。
若还在一处,也许还不明白,但强行分离,却让心意更加深刻凸显。可是已然如此,他能怎么办?克制自己,压抑欲望,这是他从小修行的根本,现在只能再磨练一次。只是就在心口上,总似有一团东西堵着,抓不到也驱不散,无影无形,似雾非雾,内视时只看到一抹淡淡的红色,偏偏就不肯离开,连他修行之时都受到了阻碍,一口真气不上不下,想她一次就痛上一分,天下间所有重要的事情都化为她的笑容。
是,怎么一回事?
他坐在龙塌之上,身着白色中衣,赤着脚,身姿优雅。就是那种脊背笔直,双腿叉开,两手略撑在膝盖上,静静的,如暗夜雕像般的样子。他的头发在山谷中已经长长了,此时修剪合度,长及腰部,被一条黑色织金的帛带系在脑后。因睡觉的缘故,脸侧一缕头发散了,就那么慵懒随意地搭在面颊旁边,凭白就生出一种说不清的脆弱和忧伤来。大约月色太明亮了,他的头发呈现出暗紫之色,眼瞳有淡金之光掠过,无比魅惑,非凡人可拥有。
只是他很快又闭上眼睛,有些恼怒。因为他发现,现实与梦境,他真的分不太清了。
越是想宁心,就越是烦躁,突然就有了一种冲动,衣服鞋子也不穿,大步走出殿外,挥手召出鬼车与飞廉,一个侍卫也没带,乘空而去。
他与两只灵宠五十年没有相见,但它们不是放在宠物袋中,而是在不知名时空。他在这边修为精进,它们在那面可以感知,此时就算追不上他逆天一般快速的修为进度,但也很强大了。
如今的鬼车展开双翅,有数丈大小。飞廉脚下能生风,个头虽然只相当于一般马匹,但身上的豹纹颜色却愈发艳丽,若不刻意隐藏,在黑夜中都夺目异常。
鬼车与他心意相通,他才坐上它的背,它就直奔城外的二仙门飞去。他心里焦干得像是旱了千年的土地,只想去看看她,一眼,也许只一眼,不用说话,也不用她看到,或者可解除这种无边无际的难耐。
普通人要走上半日的距离,不过眨眼就到,当百里布看到眼前的红花绿树,比皇家庄园还有优美的村庄,看到被拱卫在中间的三层小楼,突然,又放弃了。
不该来的,来了,岂不是更放不下?一时的软弱,可能造成后面绵延的痛苦。他的心本来如岩石般冷硬,不知何时为她柔软下来,再不能这样放任下去。
一咬牙,带转飞车的头,原路返回。
鬼车想念乐飘飘,却又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只好在幽远的夜空中,发出不满的嘎叫。那一声,刺破长夜,震人心魂,令睡梦中的乐飘飘本能地跳起来。
“鬼车!”她跑到书房外的平台上。
却除了云朵,哪有什么影子。
第100章 吻
“殿下,您这是何必?”百里布才落下云端,步入离恨宫,燕北天的声音就响起。
今天是燕北天轮值,殿下离开,殿下归来,他都知道。所去的方向他也知道,正在是二仙门所在。还有,从秘境归来的这些日子,他什么都看得清楚。甚至在此之前,很早以前,当殿下拿那个丫头和他开玩笑,乱点鸳鸯谱的时候,当殿下要收回皇庄的时候,当殿下舍命要救下飘飘的时候,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只是,没摆在明面儿上。而这个大秦国的未来储君不止是他要效忠的人,还是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兄弟,彼此间一举手一投足,谁能瞒得过谁去?
殿下喜欢飘飘,很早之前就有苗头,然后那独处的五十年,已经让他失去控制。
百里布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低沉的声音比之暗夜还凉上几分,“既然,我给不了她什么,何必又去招惹?今天是我软弱了,以后再不会。”
“殿下,有这么复杂吗?”燕北天劝道,没想到百里布会直承此事。
“很简单。”百里布的声音更涩,“身为皇子,我的婚姻从来都不能自由,必须做为联姻的工具。我早有这个觉悟,也没有埋怨和不满。既然享受了种种特权,理应为国家牺牲自由。父皇……对我的婚事是有安排的。我若对飘飘假以辞色,父皇不会放过她,还有她的二仙门。所以,就这样吧。”
燕北天愣住了。
这番话听着理智,却泄露了一个令他震惊的事实:殿下对飘飘果然动了真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喜欢。因为以飘飘的身份而言,只怕做个最低等的嫔妃都不够格,特别是现在这位皇上极为重视身份地位和血统。他以为,殿下只想把飘飘纳在身边,却不曾认为,殿下居然想到了嫁娶方面。那,可是迎后之礼啊。
殿下,一向理智而冷情的殿下,已经爱恋飘飘到了这个地步了吗?考虑到最遥不可及的事情,并为了不能给她而选择放弃。
“殿下,您是未来的皇上,有三宫六院。”他试图提醒,也是试探。那五十年间发生了什么事,从仅有苗头,到一往情深。平静的时光如水,可越是如水,却深刻入骨不是吗?
“她是个能关得住的女人吗?”百里布苦笑一声,“外表随和,骨子里头极是骄傲,我既心里有她,又何必折辱?罢了,此事再也别提。”说完,身影消失在宫阙的重重阴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