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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狐大人桃花多-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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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凰皱眉,杵在原地没有动,只拿一双大眼睛倔强地看着瞿夜!

反而是瞿夜开口了,“无妨,她初来乍到,未免不懂规矩,今天就算了吧!”

这一番明显的开脱之词让殿上的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吃惊,瞿夜却不以为意,只看着千凰,一贯肃冷的面庞,居然在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

这一笑,便如寒冬过后,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般的灿烂,美丽的动人心魄。

殿上频频响起吸气之声,千凰望着瞿夜,亦微微愣神!

正文 第百二十九章 药效发作了!

一个很少笑的人,笑容尤其珍贵,忠臣惊讶,还有一种狂喜,觉得不枉他们苦心为王选妃,终于选出了一个让王中意的女子。今日能博王一笑,明日便能举案齐眉,过不久,他们千呼万唤的王储便指日可待了!这么想着,众人也不介意千凰的失礼了,连带着看她的目光都充满善意。

千凰只觉得自己被他的笑容险些晃花了眼,初见时,她只觉得他很美丽,但真正能让她动容的却是他的笑容。

真的,很美丽!

瞿夜是整个夜叉国唯一不带画皮的人,尽管如此,他却是夜叉国最美丽的人!他虽然有夜叉国的血统,但他为东海龙女所生,继承了龙宫公主美丽的容貌,又秉承了前夜叉国王瞿风的修炼天分,可谓是夜叉国最完美的存在。

只是,这个美丽又睿智的夜叉王,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冷酷,不喜欢言笑。似乎从瞿风死后,他的母亲郁郁寡欢,他也跟着少了笑容。后来,王后郁郁而终,瞿夜脸上基本没了笑容。那双如海洋一般湛蓝深邃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来自深海的冰冷,以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但他对臣民,却是真的爱护,他的臣民也爱戴他。尽管他们的王很少笑,他们仍旧为他尽心尽力。这也是选秀选了几百年,他没看中一个女子,生出一个王储,他的臣子们依旧热心地给他选妃。

瞿夜是夜叉国之父,因为他掌管着夜叉国,他又是夜叉国之子,因为他的臣民也在照顾着他,在他忽视之处,尽可能地帮他弥补。他们尊敬他,也同情他。那么幼小,便失去了双亲,本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却用小小的肩膀,挑起整个夜叉国的大任。但他又是如此优秀,千百年来,将偌大的夜叉国,几十万臣民,治理得国泰民安,欣欣向。甚至为了一国的安定,压下一己之私仇,如何不让人敬畏!

就是这样一个人,千凰居然有些期待和他接下来的相处,一定会,很有趣的。

接下来,千凰便由奴才带出大殿,来到一间具有超大浴池的房间,有侍女立两侧。

待男奴出去了,就有侍女上前为千凰宽衣。

千凰摇摇头道:“我自己来就好了!”

那侍女很坚持,几分恳求道:“娘娘,这是我们的职责,若是做不好,是要被总管责罚的。今日是娘娘大婚,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若是耽搁了,不太好,我们也想为王尽一份力,请娘娘成全!”

闻言,千凰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抬起手,让她们脱衣服!

在灵山剑派的时候,她还不习惯让人家看自己的身子,即使是女子。经历两次选秀,她倒也放开了!反正是被伺候,她倒不如享受一下。

那侍女将她的衣服脱了,千凰便走下浴池,背靠着池子边缘。

那侍女便跪坐在池边,拿瓢舀水给千凰洗头,一瓢一瓢,浇得十分认真。

淋湿了水,侍女又给她擦带香的皂角,洗头发的时候,手劲柔和,伺候的千凰十分舒坦。

洗完了头,那侍女又拿浴巾给她擦背,千凰颇为享受地闭着眼睛。心里想的却是,按照人间的规矩,结婚的下一步就是洞房,难道自己真的要跟他上床?两人萍水相逢,又半生不熟,千凰自然不愿意。不过,想起民间说他不能人道,千凰又安心了!之前那么多妃子都没破身,她自然也不用担心。

洗完了,那侍女便拿毛巾给她擦干身体,而后为她穿上一件儿红底绣粉牡丹的肚兜,下穿一条纱织白裙,外罩一件透明的粉色纱衣,一头乌黑的发丝梳顺了,挑几缕盘在头上,别两只精致又小巧的紫红色簪花。

千凰一照镜子,脖子锁骨都露在外面,香肩手臂在透明的粉色纱衣下越发撩人心弦,更显得她身姿如柳,柔弱无骨,一双媚眼儿被热气熏得水汪汪的,看得人心里痒痒。

奶奶的,这不是存心勾引人么!

见千凰皱眉,那侍女忙开口道:“这是规矩,别的娘娘刚进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打扮的!”

今日殿上选中,便是册封,过了今晚,无论王是否临幸,她都将享受妃子的待遇。

别的娘娘也是这样,最终还不是没被临幸,千凰这样想着,也就释然了!

随后,侍女便将千凰带往一间寝宫,也就是她往后住的地方。

不过,此刻这里到处贴红布喜,布置得十分喜庆,这场景她也不陌生了,劫重离一次,在龙宫一次,如今都能背下规格了!

侍女将她带进来后,便退出去了!

门一关,千凰瞬间松了口气,见铺了大红锦被的床看起来十分舒服,不免欢呼一声,跳起来扑在床上。

果真很软!千凰抱着被子,拿脸蹭了蹭,抬头的时候,眼睛瞥见不远处铺了大红桌布的八仙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千凰的眼睛就是一亮。

千凰嘿嘿一笑,跳起来蹬着鞋子就奔了过去。

桌上的菜肴丰盛而精致,千凰最喜欢吃鸡,首先便扳下一只鸡腿,送到嘴边就啃起来。

很快,地上就多了一堆鸡骨头,千凰在啃鸡爪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一阵脚步声。

与此同时,侍女恭敬的声音也传了进来,“奴婢给王请安!”

属于瞿夜特有的冷锐嗓音响起,“这里不用伺候,退下吧!”

糟了,那个夜叉王来了!千凰一惊,见地上洒了一堆的鸡骨头,忙不迭用脚将骨头踢进桌子底下,反正桌布这么长,下面黑黑的,也看不清楚。

千凰又想起侍女之前吩咐她在床上坐好,又慌慌张张地奔向床榻,转身一屁股坐下。

只听得吱呀一声,雕花木门被推开。

千凰本想将手摆在膝上,忽然发现,手上还抓着一只鸡腿,一手油腻腻的。

听着脚步,那人就要走入里间,想再丢回桌子底下也来不及了。

千凰急的左顾右盼,眼角瞥见一旁的枕头,想也不想就将鸡爪塞禁进枕头底下,而后飞快地收回手,双手交叠地摆在大腿上。

做完这一切,就见珠帘被人从外掀开,珠子相撞,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

瞿夜见千凰坐在床上,微微一顿,还是迈着步子缓缓走了进来,千凰也在心里大松口气!

千凰低着头,低眉垂眼,就这样坐着,真有一种安静柔婉的美丽,他人不知她的心思,还当她是害羞。

千凰心里却十分苦闷,不是说前面的娘娘新婚当日都见不着夜叉王么,怎么轮到她了就这么倒霉!夜叉王挑这个时候来,不会是真想临幸她吧!感觉到一片阴影罩在眼前,低眸就瞥见这人做工精致的白色云头靴,千凰只觉得心里直冒冷汗。

瞿夜居高临下地看着千凰,从这个角度,最醒目是她的一头秀发,漆黑如墨,流泻如瀑,倾洒在香肩脊背,衬得一身肌肤越发玉雪晶莹。

不看那张脸,光这幅身子,当真是冰肌雪骨玉生香,很容易引起男人的欲望!

视线下移,便是她隆起的胸脯,裹在绣着银丝牡丹的裹胸之内,留一条弧度优美的乳沟,无端引人遐思。

视线再下移,便是那双交叠摆放的纤纤玉手,十指修长,如削葱,如羊脂玉,让人有一种抓在手里狠狠把玩的欲望,若不是指尖油光滑亮,甚至在膝上的裙子上留下一块浅浅的污渍,这无疑是他所见过的姿态最美的一双手了!

瞿夜微微侧头,眼角的余光瞥向不远处的八仙桌儿,上边儿摆满了美食,唯独一只碗里空空如也,往下一看。半隐在桌布下的,未来得及踢进去的一根细小的东西,是骨头?

见此,瞿夜眉头一动,视线落回到千凰身上,见她一副温婉安静地模样,嘴角就轻轻勾了一下,状似无意的问道:“吃饱了没?”

千凰条件反射地摇头,反应过来,猛地抬头,瞪着眼看瞿夜,嗓音也结巴了,“你,你刚才说什么?”

瞿夜极有耐心地又说了一句,一点儿一不像生气,“吃饱了么?”

千凰吞了吞口水,挤出一丝僵硬的笑脸,讪讪道:“大王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心下却道,自己做得很干净,骨头也都藏好了,他看不出来,一定是猜的,眼下正套自己的话儿呢,千万别承认!

瞿夜见她装傻充愣,心里便有些好笑,脸上却没有表现分毫,只回头指着桌上的空碗道:“难道那不是你吃的么?若不是,那便是侍女偷吃!”说罢,脸色一肃,高声向外唤道:“来人!”

千凰见他要叫人,赶紧站起身,急道:“别叫,不是侍女偷吃的,是我吃的!”说到最后,千凰低垂着头,嗓音低的像蚊子叫,脸颊却红了,不是羞得,是囧的。

一叫侍女,自己不就穿帮了么,到时候说自己栽赃下人,丢人丢大发了!转而一想,这夜叉王分明看出是自己吃的,还闹这么一出,不是存心让自己难堪么,真是太坏了!想到此,千凰便将牙齿磨得吱吱响!

瞿夜见她低垂着脸,像犯了错的孩子,心里也明白,这女人不像面上那么老实,倒是跟之前进宫的女子们很不一样,瞿夜顿了顿道:“这是你自己的地方,你想吃就吃,没人说你,我也不会说你!”这番话却说得有几分包容。

闻言,千凰猛地抬头,望着瞿夜,搞不清楚他的意思。

这时,瞿夜又开口了,“你是金桐乡的人?”

“是!”千凰柔顺地开口。

瞿夜又问:“家住哪里?”

千凰怕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便开口道:“本来是住在金桐乡,山里也有一间小屋子,我没事儿便住在里头!”

瞿夜眉头一动,正眼看着她道:“那山中小屋如何?”

千凰有些懵,想了想,还是开口道:“那屋子挺好的,虽然是用茅草盖的,但是冬不漏风,夏不漏雨,屋子四周还围了篱笆墙!”

心下却暗骂,你说这个夜叉王大晚上的不睡觉,来这问茅草屋,有病吧他!

至此,瞿夜嘴角微勾,心情竟似几分愉悦,视线移到桌上的酒壶,对千凰道:“要喝交杯酒么?”

“啊?”千凰愕,随即点了点头,心里却很郁闷,他作为新郎官,还是她的上级,这么问,叫她怎么答,难道说不喝么?

两人走到桌边,瞿夜主动为两人倒了酒,拿起一只白玉杯,而后看向千凰。

千凰会意,忙不迭端起另一杯酒,千凰望着瞿夜那双海蓝色的眼睛,冷冽而透彻,便有些不知所措!话说,跟这么严肃的人做这种情趣的事情,真的很不自在。若换做麟儿或锦儿,早就羞红了脸,任她调戏了!

瞿夜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看她脸颊微红,一双水灵的大眼却不知所谓地乱转,那模样居然有几分可爱。瞿夜举了举酒杯,开口道:“喝酒吧!”

千凰低低地应了一声,两人的手臂在空中交缠,彼此喝着对方杯子里的酒。

瞿夜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千凰,那目光几分探究,更多的是淡然平静。他不害羞,也不觉得欢喜,他只是用处理公务的平常心做着最温馨的事。他只是想,她救了他,又进了宫,出于道义,自己也有责任照顾她。以往,他都没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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