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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镜只觉得她这德行真是跟五万年前一模一样,当然了,是在凤铮跟尚翎还没死的时候,傻得要命,一不如她的意,就撒泼耍赖。不过,以前她只对尚翎这样,极少在自己面前使性子,如今,这副做派,倒是让他心生感慨。
“那啥,你想怎么表示啊?”说话间,千凰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经泪水洗涮后的眼睛,更加清澈透亮,迎着他的身影,也如此清晰,自有一种动人之处。
他很早就知道,她长了一双天生魅惑男人的眼睛,但是,这双眼睛从来没有魅惑过他,因为,这双眼睛,眼里从来没有他。
他记得,凤铮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很少有男人不被她迷惑,迷惑了,便会不忍拒绝,一心讨好,只为让她展颜。
当时,他怎么说来着,他说,他就不会被她迷惑,无论她再怎么讨巧卖乖,他一不高兴,也不会顺着她的意。
凤铮那时的眼神温柔而悲哀,更有一种深沉的无奈,你不被她迷惑,是因为,她的眼里没有你!
如今,他第一次觉得这双眼睛是很迷人的,因为,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这个影像,不止在她的眼里,更存于她的心里。
这个认知人,让他觉得她是迷人的,凤铮说的,是这个意思吗?确实,挺有趣的。
莲镜微微弯唇,不禁凑近了一些,盯住她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你想我怎么表示?”
千凰觉得,这个男人长了一张举世无双的脸,更是一张天生带笑的脸,但是,他的笑在,真的动人的却很少,那时候,他只是机械地扯动嘴皮。虽然笑了,却只是流于表面,一种虚假的温柔,迷惑世人的假象。千凰觉得很可惜,这张脸明明可以笑得很好看,为什么就不肯真正地笑呢?
如今,他再一次勾动嘴角,却是真正笑了,他的眼睛不再暗沉,浮动的也不只是幽幽地暗芒,里面有一圈光华,比十五的月光,还要柔和,比正午的太阳,还要耀眼,真是,漂亮极了!
“可不可以亲你一下?”未经思考的话语就这么脱口而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迷恋。
闻言,莲镜眉头一动,眼里的光华散去少许,又变得深邃暗沉,幽幽地光华浮在眼底,让人难以捉摸。但是,他依旧美丽,仿若地狱的妖火,攉住了人心,让你只能跟着他走。
出乎意料地,他点了一下头,两人的身体越靠越近。
千凰攀住了他的手臂,仰着头,张着嘴,去含他的嘴唇。
等到触到那两片柔软,千凰便缓缓闭上了眼睛,本能地吮吸和蠕动。
莲镜低垂着眼眸,眼神却很清晰,看着她投入的表情,感受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唇齿间诱人的香气,他的眼眸一下子幽深么,原本垂在身侧的手缓缓移到她的腰上,书本抵着她的背,却使得她更加紧密地贴着自己。
但他的眼睛,一直很清醒,心脏的位置一直空落落的,原本是冰冷的,如今有点儿升温了,胸口的位置,变得温热了。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婴儿回到了子宫里,那种眷恋和温暖。
一吻结束,千凰离开了他一点儿一点儿,半个身子却倚在他的怀里,这一吻,让她的身体都软了,喘着气,抬着眼睛看着那张诱人的薄唇,已经被她吸肿了,千凰觉得特有成就感,“怎么样,有没有变得喜欢我一点了?”
“你这么觉得?”莲镜抬起她的下巴,看她脸蛋红红,他却连呼吸却没有乱过半分,若非他的嘴唇有点儿红肿,甚至看不出他才经历过一场热吻。
见他如此冷静地问她,居高临下,那种睥睨的眼神和语气,真的让她很难相信,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的气质太具有迷惑性,漂亮似仙,魅惑如妖,飘渺的让人捉摸不定。
不过,她就是喜欢他这份特别,唯一让她无力的是,总感觉,这样一个人,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抓住他的心。
千凰的眼睛黯淡了,脸上的红晕的褪去,微垂着眼睛,睫毛颤动的样子,竟显得继续脆弱心伤。
见此,莲镜微微皱了眉头,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她难过的样子这会让他想起在天界的时候,她失去了至爱,万念俱灰。那个时候,她失去了所有的灵气,真的,不是一般的丑!他还是喜欢她活泼乱跳的样子,比较讨喜,看起来挺想捉弄她的。
莲镜捏着她下巴,凑近了,倏然开口,“其实,今天也是我的生辰!”
闻言,千凰总算有反应了,诧异地看着莲镜,显然不太相信,“真的吗?”哪有这么巧?
“我为什么要骗你?”莲镜说得很有底气,事实上,这根本就是说谎不眨眼。因为,活得太久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开始存在的。
千凰确信了,转而笑道:“我就说我们很有缘嘛,连生辰都是一天,就是天生一对啦!”
莲镜不置可否,但是,他挺喜欢她这句天生一对,“既然今天是我的生辰,你是不是要表示一下?”
这句话他原封不动地退给千凰,倒让千凰有些无所适从,转而傻傻道:“那你要什么表示?”
“暂时没想到,你答应我一件事就对了!”
“什么事?”
“暂时没想到,你先答应我,放心,一定是你能做得到的。我都答应你了,你没有理由拒绝,不是吗?”
想到自己确实占到了便宜,千凰便点了头,似想到什么,突然小声问道:“你会来我家提亲吗?”
莲镜想也不想就道:“不会!”
千凰猛的抬头,显得很受打击,“为什么?”
“因为,我还没有喜欢你!”
千凰很委屈,“你都亲我了!”
莲镜摇摇头,“是你亲我了!”
千凰就看着他,不说话了,良久,才闷闷地说了一句,“我究竟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
莲镜见她拉耸着头,衣服无精打采的样子,伸出手,轻轻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头,难得说了一句好话,“你就这样挺好的,改了就不是你了!我也想喜欢你,但这种事情,不是说说就可以的,你是个很可爱的姑娘,我相信,只要你不放弃,我总有一天会喜欢你的!”
这句话说的很平静,千凰却自里面听出了柔和,瞬间变得自信满满,转而伸手抱住他的腰,将头埋进她的怀里,“我也觉得,你一定会喜欢我的,你看,你都愿意抱我了!”
莲镜失笑,“但愿……”
他也想喜欢她,因为他从没有体会过这种心情,世间所存在的东西,他都想摸清楚,有的必得亲身体验,这样,他才能真正将一切都掌控在手。更因为,人生漫长的无聊,他得找一些新鲜事儿来打发时间。长眠也试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打发时间了,唯独情爱,据说是人想象不到的丰富,拥有爱情的人,是天下最富有的人。他想看看,爱情到底有多奇妙,能有他所拥有的丰富吗?
他忽然有点理解尚翎的心情,最初的时候,被这么一只粘人的小东西缠着,有点无奈,却不想拒绝,看她为自己哭,为自己笑,心里居然是很愉悦,并且,完全是属于自己的。
千凰回到家里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一老一少,穿着十分富贵,给人的感觉也很贵气。
这两人是父子,少年的那个长的还不错,只是看见她的时候,眼睛都值了,之后脸上便一直挂着笑,看着她的眼珠子几乎没有转开过,这让千凰觉得很讨厌,所以,千凰只打了个招呼就借故回房了。临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男子还看了她一眼,那个中年男人正在和慕老爷说着什么,彼此相谈甚欢。
千凰心里顿生一种烦躁之感,好在这两个男人晚饭之前就走了,不然,她非得借口身体不适不出来不可。虽然对这两人不太了解,但是,她就是不喜欢他们。
结果,晚饭的时候,慕老爷还是跟她提起了这两个陌生人。
慕老爷开始以一种试探的口味道:“方才来的的是软老爷是他的儿子阮世勋,这阮老爷以前跟爹爹我同朝为官,也是至交好友,关系好着呢。他的儿子世勋,你也见过了,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不但长得一表人才,也有才华,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知州,管得就是我们平阳城一带。他们家祖上也殷实,如今正值鼎盛,日子过的比我们家还要好,这要哪家姑娘嫁进去,一辈子锦衣玉食,享之不尽,也是夫妻,小凰,你觉得呢!”
闻言,千凰菜夹了一般,猛的掷进了碗里,抬起头,直视慕老爷,面无表情道:“爹,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
慕老爷一愣,然后笑了一下,倒似有些难以启齿,终究还是说道:“是这样的,你也到了适嫁的年龄,我看这阮贤侄人不错,我就琢磨着,你们俩,是不是——”
话未说完,就被千凰打断,“爹,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除了他,我谁也不嫁。这事儿要是你提出来的,你赶紧去解释了,要是对方提出来的,你赶紧给我回了,反正,我看不上那个阮柿子!”
慕老爷有些不悦,“你怎么说话的,人家叫阮世勋,不叫软柿子。这些年真是把你宠坏了,一点儿家教都没有,真要是人家听见了,成何体统!”
千凰眉头一皱,很快变幻了脸色,转而走到慕老爷身边,摇着他的手臂,讨好道:“爹,我说错了,这不是给急了,才出言不逊么!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求爹怜悯女儿,去回了那个软柿——勋,好不好?”
闻言,慕老爷叹了口气,语气有些忧虑,“这事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只怕是退不了啊!”
千凰惊,“什么意思,难道,你已经答应了!”
慕老爷重重叹了口气,“比答应更不妙!”
千凰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慕老爷看着她的脸,眼里有一种无奈,“事实上,这桩婚事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为父在京都与阮老爷同朝为官的时候,就说好了!等你出生了,是个女孩儿,这事儿便定下了。对了,双方还有信物,是一整块极品白玉雕成的鸳鸯玉佩,就是你从小戴在身边的那块,后来你怕弄丢了,就收起来了,你忘了吗?”
闻言,千凰犹如晴天霹雳,奶奶的,这狗血的指腹为婚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那她和阿镜怎么办?
“这婚事就不能退了吗?”她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软柿子,哪怕他家里再有钱,若是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粗茶淡饭她也愿意。若是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就算富贵荣华也枉然。
慕老爷见她一脸希冀的模样,心里也很疼惜,但是,有的话却不得不说,“退不了啊,方才,阮世勋见了你,挺喜欢你的,还跟我说非你不娶,他的父亲也十分满意这桩婚事。原本我以为,你虽然不至于一见面就喜欢上人家,慢慢也能培养出感情,没想,你居然如此反感这桩婚事。
如今,父亲闲职在家,这阮老爷和他的儿子还在任上,这权可比爹爹我大了去了,你别看我和阮老爷称兄道弟的,官场上的关系,撕破脸那可是比什么都厉害。阮家又是爱面子的大家,我们若是悔婚,他们必定恼羞成怒。况且,这事儿整个京城,乃至于平阳城都知道,你之前也是清楚地,只是一落水,全忘了!
如今,阮家,我们得罪不起,爹爹也丢不起这个人,还是希望你能试着接受这桩婚事。之前陆老爷嫌贫爱富,毁了婚约,败坏了名声,我们不能这么做,是不是?再说了,爹爹要你嫁的的也不是什么贫寒弟子,你是不会吃苦的,以前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