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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找我有事?”一个闷声闷气的声音自江氏身后响起,把江氏吓了一大跳。
“你在我后面那么大声干什么,想吓死老娘啊!”江氏没好气地骂道,一看到啃着根玉米棒子的大儿子就来气,劈手夺下儿子口中的玉米棒子,骂道:“都快十四岁的人了,整天就知道吃,胖得跟只猪一样,你还想不想娶媳妇啊!”
胖胖的胡东哥无所谓地用他那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一条线的小眼睛斜睨着江氏:“那我不要玉米棒子了,我要媳妇!”
江氏无奈地低叹了口气,想她夫妻俩都是精明的人,怎么生出这么个傻子呢。她把玉米棒子重新塞回到儿子嘴里,吩咐道:“去村头把你爹叫回来,让他去抓条鱼,还有一只鸡回来,加加菜。”
一听到有好吃的,胡东哥马上高兴起来,也不想什么媳妇的事情了,快乐地边跑边叫道:“有鱼吃了,有鸡肉吃了……”
江氏再度摇头,想想儿子这副傻样子,村里头也没有几个姑娘肯嫁给他,只怕要多花些银两了。想到这,又想到什么似的,朝一个小小的瓦锅里抓了一把梗米,兑些水,放在炉子上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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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娇
小茅草屋离江氏的大院子有二十米的距离,那是江氏嫌弃傅清玉把病气过给她家那几个宝贝女儿和儿子,硬是在傅清玉高热昏迷的时候给腾到小茅草屋里去。那个小茅草屋子,说白了,就是平日里胡家堆放柴火的地方。
胡三娇蹑手蹑脚走近那间茅草屋子,从半开的门缝里闪身进去。虽然只是一些轻微的动静,傅清玉还是在被窝里瞄偷了出去,见是胡三娇,掀开被子重重地吐了口气,这些不知多少年未洗过的被子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
“来了?”傅清玉干脆坐了起来,看着面前这个瘦瘦小小的十一岁女孩子。记忆中她与这具身体的主人最玩得来,常常去厨房里偷些馒头来给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充饥。
胡三娇点点头,没有说话,果然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冷馒头出来。
“谢了。”傅清玉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啃。这三天,她除了吃药还是吃药,那股药味令她至今一想起来就反胃。
“你还好吧?”胡三娇怯怯地看着傅清玉后脑勺缠着的纱布,在小屋子里昏暗的光线下,仍可以看到上面有斑斑的血迹。
傅清玉又狠狠地啃了一大口馒头,摇摇头,含糊不清道:“死不了。”
胡三娇有些讶然地看着傅清玉,她觉得傅清玉有些不同了,本来她以为死里逃生的傅清玉会抱着她哭的,但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如今泫然欲泣的人是她,而不是受害者傅清玉。
傅清玉朝她眨眨眼睛。这样的境遇对于她而言,应该是件喜事,人生可以重新来过,虽然命运对她不怎么公平,不过,对于她多赚来的几十年寿命,那就不算什么了,至少她要努力让自己活得快乐一点。
前世的她,父母离异,又各自组了新的家庭,有子有女,大概他们都已经忘了有她这一个女儿。从小到大,她一直与奶奶相依为命,半年前,七十高龄的奶奶离开了她,为了平复心情,她选择去云南玉龙雪山旅游散心,不想,这一趟旅游她把生命贡献给了玉龙雪山。
这就是她的命,她认了。
“那个人,走了?”傅清玉很快把一个不是很大的馒头吃了下去,意犹未尽地匝了一下嘴,才转头朝门外呶呶嘴。
“走了。”胡三娇有些垂头丧气,“这次,她又没说要带你走。”说完她盯着傅清玉看,她怕傅清玉会哭。
谁知道傅清玉却说:“不急。”
是啊,急什么呢。她不过是傅府里一个姨娘生的庶女而已,姨娘生她的时候血崩而死,所以她很不讨喜,一出生就送走。这么多年来,她那个名义上的父亲甚至没有亲自来看过她。
如今她长到了十一岁,或许,再过三四年就会被接回去,迟早是要回去的。那边府里的大夫人总不可能在她身上花费了银两,不拿回去吧?庶女的命运,从来都是大夫人掌握下的棋子,或给父亲的前程锦上添花,或给大夫人利用了去加固家族利益,如此而已。
她觉得,如今的自己,就像是圈养在猪圈里的猪,待长到一定时候,就会有人上门沽价,好坏总归会有人要的。
付出了,总要索取回报,这是人之常情。
所以,她很淡定地活着,不怕胡家会害死她,她是胡家的摇钱树,没有了她,胡家的收入会少一半有多,所以,是时候跟胡家做笔交易了。例如,把身上盖着的这床被子换成新的,还有这屋子,根子就不是人住的……
这些都需要体力去做,她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养好伤,养好体力。
“三娇……死妮子,死哪里去了……”外面传来江氏的叫喊声,像喇叭筒一样。
胡三娇看了傅清玉一眼,很快跑了出去。
傅清玉笑笑,重新躺到床上。胡三娇,其实一点都不娇气嘛,怎么取个这么娇气的名字?
厨房里,江氏吩咐着自己的三女儿:“去,把灶上的粥给那个没死的端去,好歹她对我们有用处,她要死了我们便断了财路了。”江氏对自己的女儿说话一点忌讳都没有。
胡三娇感激地望着母亲,眼中亮晶晶的。
“别那样看着你老娘,我也不是发什么善心,反正,她要是活不成对我们家也没什么好处。”江氏拍了一下三女儿的头,“还不端过去……小心别烫着……”
“娘,为什么要对那个死丫头那么好?”大女儿大娇嘟着红红的樱桃小嘴,手里拿着一个绣了一半的绣花绷子走了进来。
“快出去,这厨房不是你来的地方,别让那些味儿熏了你。”江氏赶忙把大女儿推了出来。
说起这个大女儿,一直是她与胡大为的骄傲。不但长得明眸善睐,犹其那一双眼睛,水灵灵的仿佛两汪清泉,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其中。另外,绣功也是整个村子里面最好的,就看那花绷子上才绣了一半的蝴蝶,但那活灵活现的样子,只怕等不及绣全就要飞出来了。
“娘,为什么要对那个死丫头那么好?”胡大娇不依不饶地问道,边用青葱般嫩白的手指掂着绣线给花绷子穿过去一针。
江氏很欣慰地看看大女儿手上的绣活,如此心灵手巧的女儿家,任嫁到谁家谁都会喜欢的。
“她现在不是刚从一场大病中醒过来吗?身体这么弱,连猪草都无法去割,她再不好起来的话咱家里那十几头猪要活活饿死了。”江氏说道,心里却想着,给她熬点梗米粥算什么,傅府里的张婆子不是说了吗,凡事亏不了咱们的,我大女儿的嫁妆还得靠她呢。
胡大娇脸色稍霁:“快点叫她好起来,我的衣服都没有人洗了。”
“我的小祖宗,你可千万不要去洗衣裳。”江氏慌忙捧过大女儿的手,仔细察看起来。为了女儿能有一双好手,她可是下了血本的,一瓶一两银子的香脂膏子,她狠狠心就买了好几瓶。为此,胡大为还骂过她,说她浪费。她才不管,女儿已经快十五了,就要谈婚论嫁,有一双好手才不会被婆家那边嫌弃。
“娘,您放心,我是坚决不会去碰那些脏衣裳的。”胡大娇很明白母亲的意思,坚定地说道。
江氏连连点头:“我等会去找一些村头的小媳妇,给些铜板,让她们过来几天帮帮忙,等那死丫头好起来之后一切都好办了。”
胡大娇这才满意,拿着花绷子回自己房里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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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觅亲
胡三娇捧起窗台上摊凉的梗米粥,想了想,再到橱柜里弄了一阵,然后再朝二十米外的那间孤零零的小茅草屋走去。
依旧是对着半开的柴门侧身而入,胡三娇小心冀冀地不惊醒床上睡着的人儿。但傅清玉已经把被子蒙在头上,从被子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三娇,快把那可恶的药拿走,我已经好了,不想喝了。”
“不是药,是梗米粥,我娘特地为你熬的。”胡三娇老老实实道。
“你帮我捧过来。”傅清玉倏地掀了被子坐了起来,眼睛望着那碗粥,亮了起来。
香滑的梗米粥,她已经有好久没有吃过了。记忆中好像都吃些硬绷绷的菜团子,和着井水就送了下去。
胡三娇小心冀冀地捧了粥过来,把汤匙塞到傅清玉手里。傅清玉贪婪地嗅了一下,真的好香,是旺火熬制出来的粥特有的清香。她用汤匙搅动了一下,见洁白的粥里有些红色的东西。
“你加了红糖进去?”她抬头问胡三娇。
胡三娇点点头:“你身子不好,我想这东西对身子有好处。”
“多谢你。”傅清玉眨眨眼睛,心里洋溢着感动。
“你不要谢我。”胡三娇看了她一眼,咬一下嘴唇:“只要你不要恨我娘就成……我娘,我娘其实也是关心你的。”最后一句有些底气不足,胡三娇低下了头。
傅清玉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不会的。”她笑笑。人常说,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从她出生之后就一直呆在了胡家。江氏再对她怎么样,也没有弄死她,还供她吃穿,生了病也会请大夫,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活到现在,也不会活得手脚完整,活蹦乱跳的。
她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再说,胡三娇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
胡三娇收了碗,让傅清玉睡下,给她理了理被子,然后才蹑手蹑脚地关上柴门,走了出来。
她没有想到的是,此刻,半山腰上一排青碧的灌木丛,若隐若现地露出两个身影,正把目光齐齐投射到她身上。
“二公子,看来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这么年多了,那只老狐狸的尾巴还是被咱们给抓住了。”说话的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一身绀蓝色的暗花圆领箭袖衫,袖口处各钉了整整两排细小圆润的东湖珍珠,腰间系着富贵紫织锦腰带,悬挂着一枚张牙舞爪的麒麟玉佩,脚下踏着鹿皮靴子,手上搭着一件紫地缂丝貂毛大氅,看着像是官家子弟。
此刻,他正用一种接近于献诌讨好的神情看着身边的另一个少年。另一个少年比他还小一两岁,服饰没有他那般繁复,只不过穿了一件月牙白的织锦绣袍上衬上一两株翠竹,却把整个人的挺拔姿态展现了出来。再往脸上看,容颜俊美,却有些苍白,眼神锐利却冷漠如冰,薄唇轻抿,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流溢出来,转瞬间凝固在唇边。
他看也不看那个稍高的少年一眼,冷冷道:“丰之,你以为,是咱们的运气好吗?要不是事出突然,她直直奔这里而来,没像往常那般绕圈子。不然……哼,你以为那只老狐狸那么好对付的?”
那个叫做丰之的稍高少年马上敛了笑容,躬身连连称是。
不过,追踪了整整三年,如今终于有了眉目,林丰之在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之后,又情不自禁让得意的神色流露在眼眸之中。
“二公子,你看,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二公子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紧拧了眉头,暗自沉吟:“这个五姨娘生的女儿,真的对她那般重要?千藏万藏把她藏到了这里来?她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害咱们找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就藏在咱们的眼皮底下,真是……”林丰之有些懊恼,这事对于向来自信满满的他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找到就好,现在也不迟。”二公子略抬了一下眼眸,如初晨天边的第一道阳光般,绚烂夺目,迸射出略显喜悦的目光。
“恭喜二公子,找到了六小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