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真的很好,甚至达至完美的一个人。
而她呢?
自私自利,一直只记挂着自己的任务;情感迟钝,不懂得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不够强大,总是让他为她担惊受怕着。
不够温柔,不够体贴,不够可爱,不够……。
“怎么哭起来了?”她的泪水湿透他的衣襟,男子低头,挑起她的下巴细看,楚楚可怜的容颜,令他心头一颤:“别哭。”
“我是不是很没用?”
“谁说的?”
“我觉得我是你的包袱。”
“没这回事。”
“你不应该爱上我,我总是像个小白痴……嗯嗯。”
她的说话被他紧紧地封锁住,以吻封缄。
他的吻带着薄怒,狠狠地惩罚着她的不自信,直至将她的红唇啃至红肿。
放开她的时候,他的脸色凝重,直视她:“谁说你是白痴?在我的眼里你是最特别的,没有人比得上一个你。”
从小时候开始,当他第一眼见着她,就被她的野性美吸引着。
或许偶然的时候,她有些神经兮兮,傻里傻气。
例如自以为自己歌声美妙,实质难听得要死。
例如自以为胆色过人,不怕死,其实她死过好几回。
例如自以为她的拳脚功夫了得,其实放在古代,只能用于近身搏击。
很多很多的自以为是,却有着很多很多她的不屈不挠,她的抵死拼搏和不认输。
她从来不在挫败中认输,她只会不断地检讨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不足。
如果换作其他女子,早已经被他的人狼身份吓得手软脚软。
早已经被夏候冰折磨得疯掉,早已经死在母后的追杀令之下。
☆、你别玩火【11】
如果换作其他女子,早已经被他的人狼身份吓得手软脚软。
早已经被夏候冰折磨得疯掉,早已经死在母后的追杀令之下。
然而经历这么多事情,她仍然我故我态地存在着。
外表狂野反叛,内里善良,带着小小的傻子气。
有时候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有时候带给他无穷的惊喜,有时候温暖他孤寂悲凉的内心。
如果没有她,他根本不会撑到现在,也不会觉得世间还有爱的存在。
甚至不可能有家,一个完整温馨的家。
这一切,都是她为他带来的。
虽然两个人相隔千年、不同的时代成长,却如此契合地吸引对方。
一次的相遇或许是偶然,二次的相遇却是命中注定。
这样的命中注定,恐怕千年难逢一回。
所以他很珍惜跟她一起的日子。
因为他爱她,从来不觉得她不好,从来不觉得她怪异。
只会觉得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特别,如此吸引着他的目光。
他相信自己的目光,将来她的能力会越来越强,在这个时代里拥有一席之地。
她并不是她口中的小白痴,而是一个不断强大起来的人。
方筝儿闻言,破涕为笑:“你越来越会哄人,跟你三哥有得一拼。”
“我不是他,我不是花心萝卜。”他吻干她脸颊上的泪珠:“我不会随便爱上别人。”
他看着她温柔地笑,其实他很明白她心中的恐惧。
自己的夫君是人狼已经很可怕,现在肚子里还孕育着未知的物种,换作任何一名女子都会担忧害怕。
如果她不害怕不烦恼,他还会害怕起来呢。
人,是情感动物。
像他亦会为二哥和四哥的事落泪,每一个人都一个底线,只要触及它,再强大的人都会有崩溃的时候。
他和她都不会例外,幸好他们有对方扶持,在身边不断地鼓励着。
人生在世,寻寻觅觅,为的就是这么一个命中注定的人。
找到了,人生会变得完满。
找不到,就像缺失一角的心,永远空洞洞。
也有人说,爱对一个人,人生绝大部分的事情做对。
或许他(她)并不完美,但是只有他(她)能够走进你的内心深处。
爱情并不是用强大和完美来衡量。
爱上了,再差劲也是你心中最美好的。
就像当初她觉得他霸道蛮横,如野兽般凶猛不可亲近。
就像当初他觉得她奇怪不可爱,相处起来争吵不断,冷战不断。
谁又会猜到,两个月后他们会彼此深爱,结为夫妻。
……
气氛很好,现在两个人相处得越来越融洽和谐。
“什么叫做游泳池?”寂静中传来男子好奇的问话。
“就是用来游泳的地方。”
“你把我的莲花尽毁,就是为了游泳?”
“不,我是为了跟你妈□□,同时又为了跟你□□。”
“□□什么?”
“她老想置我于死地,现在我死不去还当了她儿媳妇,你说我是不是要还以颜色,证明我这儿媳妇不好欺负。”
“那你跟我□□什么。”
☆、你别玩火【12】
“那你跟我□□什么。”
“你隐瞒我怀孕的事情,害我以为我得了怪病,怎么睡都不够,胃口也变了。”这个怪病叫婚前恐惧症。
“……。”反正她要说,总是有大条道理,他说不过她,也不想跟她翻脸。
明天就是他们的大婚,他只想跟她继续‘友好邦交’。
吵红脸,吃不着兜着走的人是他。
东方烈开始心思思明晚的洞房花烛夜。
前晚在树屋上爱爱,方筝儿似乎没有不适,或许偶然的爱爱没有所谓吧。
毕竟他们的孩子非一般的孩子,那里这般容易会没掉的。
出乎意料之外,皇后并没有再派三王爷前来搞破坏。
而慕容馥怡的赐婚也不了了之,一切风平浪静地进行着。
然而谁也料不到,平静之下暗涌不断。
*——————**叶希维原创《剑指天下:豺狼夫君请接招》**——————*
魔幻森林,圈养着豺狼的结界之外,站着白衣胜雪的男女。
男子平淡无波的声音,却充满威严和不容反驳:“现在方筝儿有了烈儿的骨肉,你不可以再对她下毒手。”
上官雪姬没有说话,脸色却差至极点,垂放着的双手紧握成拳,轻颤。
她的眼前站着密密麻麻的巨大豺狼,朝着他们低声狼嗥着,似乎想要走出那层结界。
眼神里面充满着仇恨与毁灭。
“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是这也怪不得我,我为你做的事情已经够多,唯独这一次,烈儿不可以交给你。”
“他是我的孩子。”上官雪姬从单薄的朱唇中拼出这么一句。
“他也是我的孩子。”纳兰震群叹口气,走近她,伸手轻触她绝美的容颜。
如此人间绝色女子,外表柔弱,内里却狠毒无比。
正正因为她的美和毒,才会如此吸引着他。
蓦然,上官雪姬打掉他的手,侧过脸,带着恨意重申:“他只是我的孩子。”
当初他们之间的协议并不是这样子。
她出卖自己的肉体,与恶魔纠缠。
他助她完成复国大业,赐给她一条令人类变成豺狼的秘方。
却意外地怀孕了,那时候荆岭皇以为孩子是他的,她被迫无奈将东方烈生下来。
本来最憎恨厌恶、怀孕时令她吃尽苦头的孩子,却遗传她家族的蓝眼睛。
因为这双眼睛,她渐渐喜欢上他。
成长的路上,东方烈表现出来的孝顺和睿智,还有他出类拨萃的武功根底。
如此出色的他,怎么教人不爱他。
她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希望有朝一日两母子闯出一番伟业。
却万万想不到,意外接二连三地发生,先来个方筝儿,再来什么鬼封印。
当初狼王答应过她,东方烈跟她,他不会将烈儿带走的。
现在十七年过去了,他却跑来跟她抢儿子。
他当她是什么?
可以任意戏弄欺负的女人吗?
把她的复国大业当成儿戏吗?
上官雪姬真的很生气。
她恨所有的人,恨荆岭皇毁她的家国;恨纳兰震群的出尔反尔;恨东方烈的不听话,恨方筝儿毁掉她的计划。
☆、你别玩火【13】
把她的复国大业当成儿戏吗?
上官雪姬真的很生气。
她恨所有的人,恨荆岭皇毁她的家国;恨纳兰震群的出尔反尔;恨东方烈的不听话,更恨方筝儿毁掉她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在方筝儿出现后产生剧变。
不是她,不会有今天她无法收复的惨淡局面。
她不甘心,她不甘心,她真的很不甘心。
二十几年的心血毁于一旦。
她的目光带着嗜血的光芒,透过结界落在里面的豺狼身上。
它们数目如此众多,如此凶残成性,如此养精储锐,等的就是她一个命令。
现在机会来了,身边的男人却要她放弃。
叫她不要打方筝儿的主意,可以吗?
上官雪姬冷冷地嗤笑,绝美的容颜上,那抹笑意俨成一朵嗜血的紫莺骨花。
美得绝艳,却剧毒无比。
如果可以的,她就不叫上官雪姬。
心,带着恨意和坚定眺望着。
纳兰震群睨眼她,并没有反驳她的执意说法。
蹙眉,张嘴欲言,终究没有说出来。
东方烈,是他和她的孩子。
一个狼界之王与人类女子结合的产物。
在过去历史上,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只是生出来的孩子皆是怪胎,要不半人半狼,要不神经弱智。
却没有一个像东方烈这般出色。
他继承了他们的优点,不旦止外表俊郎不凡,而且具有罕见的身体修复能力。
在狼族里,具有这种能力的狼妖,百年难得一遇。
从出生就注定他们的孩子不平凡。
就在这个时候,身穿灰袍的灰狼走来,双手抱拳作躬:“参见狼王。”
“什么事?”
“二殿下伤势恶化。”
纳兰震群愕然:“怎么会这样子?”
纳兰泽是他跟狼界有第一美人之称的狼妖所生,理应血统纯正,深得他们的遗失。
却万万想不到,血统不纯正的东方烈,身体有着惊人的自愈能力,纳兰泽反而没有。
这,也是纳兰震群改变初衷,决定由东方烈继位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东方烈的能力比纳兰泽强,从那次打斗中得到了印证。
只能说纳兰泽自取其辱。
灰狼:“请狼王速回地下宫殿。”
“好。”纳兰震群举步向前,突然想起些什么,回过头来看着原地不动的上官雪姬:“你复国的事情,以后我会想办法帮你完成,希望你现在不要乱来,乖乖地回去做你的皇后娘娘。”
明天就是烈儿的大婚,身为父亲的他,只想他心满意足地度过。
因为接下来,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情等着他们。
十八岁的成人礼,还有他的孙子出生。
这些都是他期待的。
纳兰震群离开后,上官雪姬仍然站在那里,结界就像琉璃灯一样,不断闪烁七彩的颜色。
结界内外,人与狼对峙,诡异而可怕。
*——————**叶希维原创《剑指天下:豺狼夫君请接招》**——————*
御赐的大宅,被唐启彬命名为方宅。
简单,大气,一目了然。
方宅固然不及六皇子府的宏伟气派。
☆、风雨前夕【01】
御赐的大宅,被唐启彬命名为方宅。
简单,大气,一目了然。
方宅固然不及六皇子府的宏伟气派,只是一般的大户人家模样,却已经足够让她风风光光嫁掉。
回到方宅的时候,已经暮色时分,因为方筝儿无亲无故,只有唐启彬一个朋友。
故此宋可人和吴小岚母女跟随她回宅,明天再一同回六皇子府。
方筝儿极力要求她们陪她,结婚乃是人生大事,她心中难免慌张不安。
幸好万能手唐启彬,给她打点好一切。
她只需要回宅内睡觉,睡醒了就可以出嫁。
天空上的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