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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语的人生-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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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回家晚了见谅啊今天的第三更元宵节快乐

第三卷  大学里的迷茫青春 第二百六十九章  为了不挂科而努力的考试

工大篮球队夺得全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冠军的事情让平日里清幽安静的校园里掀起了一股小热潮,毕竟在一个热门的体育赛事中拿到一个冠军的确是一件引人关注的事情,而且工大校园内到处拉起的横幅更为这次工大篮球队历史上第一次夺冠增加了气氛,一时间,在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话题里,便多了个工大篮球队三分绝杀劲敌南航大的事件。而那个投进绝杀三分的大一新生也成为了诸多工大学生好奇的热议人物,很多人都想看看这个大一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样的。

做为绝杀南航大事件的当事人,林小语对于那场比赛早已经是连说都不想说。比赛完的第二天去上课,林小语便在一整天的时间里被无数个认识的人拉着讲这件事,搞的林小语焦头烂额。林小语觉得绝杀不就是一个球投进了,然后赢了这么回事么,这有什么好讲的,而在球场上最后时刻逆转的狂喜也不是能用话就能表达出来的,所以林小语真的不知道给追问自己的人说些啥。

不过校园里的话题总像那些吹过校园的清风一样,来得快也去的快,过了几天,再也很少人说这些话题了,除了那几副庆祝夺冠的大红横幅还在大门外球馆前校道里等一些显眼地方迎着冬季的寒风偶尔摇晃几下外,已经很少人再去讨论这件事情。毕竟高兴的事情总是被淡忘的很快,篮球队夺冠的风传甚至还没有前一段时间工大某个大三的女生因为怀孕在教室和男友吵闹的话题持续的时间久。

林小语作为球队夺冠的关键人物,在这场比赛里觉得最为受益的是球队里再夺冠后给每个球员追发的一笔八百块的奖金,这笔意外的奖金也让林小语请了冯舒小薇等人去大戳了一顿,算是在学校食堂里吃腻了的膳食后打了个牙祭。

时间已经是一月了,离这个学期的放假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每到放假前夕,大学校园里都会涌起一片学习的热潮,因为放假前的期末考试就是大学生们在每天过得有些不知所谓的大学生活里最大的挑战之一。普遍的大学生都是在平时的上课上懒懒散散地混日子,精力都放在了谈恋爱打游戏上,但是到了快要考试的时候,大学的过关制度让大家都得拿起了书本来应付一下。挂科也成为了所有大学生最头痛的事情,所以临近期末的时候,临时抱佛脚这种事情也成为了大学里的一种趋势。平日里少人光顾的阅览室图书馆里也成为了这段时间大学生们最多停留的地方,以往空空的座位基本上都坐着一大堆抱着书本在不断恶补的学生。就连晚上晚休的教室里也出现了满座的奇迹,可以说临考前的时间才是大学里最有学习气氛的日子。

但是工大篮球队的队员们这个期末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考试不及格而挂科了。因为在篮球队夺冠后,作为为学校增添荣誉的篮球队员们也得到了学校领导的照顾,某个德高望重的学校领导已经公开放话了,说篮球队的队员们因为平时积极训练,为学校争取来荣耀的同时也耽误了些他们的学习时间,所以篮球队队员们这个学期的期末考成绩会酌情加分。

听到这个消息后,篮球队的队员们心里高兴的劲头绝对不比球队发放奖金的时候少,因为酌情加分这种事情对球队里这帮都不怎么爱看书学习的队员来说无疑是给他们发了一块不用挂科的“免考金牌”,再也什麽事情比在考试前得到这样的消息令他们更激动的了。特别是队里几个常年为挂科而奋战的老球员,听到这样的消息后,马上在球场上蹦跶了起来。很多人庆幸自己能加入了篮球队这个被学校关爱的组织。

对于期末考试的事情林小语倒是一点也不担心。林小语在平时上课时就比较注意听讲,平时也看看书,所以林小语对于考试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也不用去做这类临时抱佛脚的事情。倒是临考的这段时间林小语想到图书馆去看会书却因找不到座位而有些无奈,林小语觉得大学的生活还真的和高中生活有很大的不同。

高中时候的考试是为了考到好名次,而大学的考试就是为了考过那条及格的分数线。这就好比是跑步比赛。高中的规则对于学生来说即使你跑步的成绩已经破纪录了,但是别人比你快了,你就是一个失败者,你只能奋力再奋力地跑快点超过别人;而大学就是给了个宽裕的时间,只要跑到了终点就等于是完成了任务。相较而言,大学的学习真的是轻松多了。当然对于某些要去努力夺得奖学金的好学生而言,大学的考试也是蛮辛苦的。

睡在林小语下铺的冯舒也正在为期末考试的事情而奔波。一个学期下来连自己的课本都没翻动过的冯舒要是真刀真枪地上考场的话,估计交上一纸白卷是无可避免的。但是冯舒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而冯舒也不是那种会在紧急关头而有所觉悟去努力学习的人,冯舒自己有着他那一套应付考试的办法。

在快考试的这段时间,冯舒四处搜罗试题,努力寻找考前答案。在他认识的那些师兄朋友的帮助下,冯舒还真的就找到了几门的试题答案,而剩下的那几门没找到答案的科目,冯舒也没有放弃,联系了几个师兄,做惯替考枪手的冯舒这次也请师兄来当枪手代他考。冯舒为了这次期末考算是花费了不少精力和金钱。冯舒告诉林小语,原来大学的考试是可以赚钱,因为冯舒买来的那些答案每一份都是价格不菲,这让冯舒决定了下次考试的时候他也去卖答案。

在小学的时候,当我们面对着人生第一张试卷时,老师便会告诉当时年幼稚气的我们考试作弊是不对的事情。而这些准则也一直规范了无数的学生在考试的时候遵守纪律。但是到了大学里,不知道是人们长大了思想不单纯了,还是社会的趋势所逼。考试作弊却成为很多学生苦练专研的一门应考技术。

塞纸条,藏答案,在课桌上预先抄好答案,戴上比自己原来度数还高一些的眼镜,和成绩好的同学交换试卷······在考试的时候,各路作弊奇招可谓是层出不穷,而且花样繁多。所以一般在监考老师不是很严的考场里,这个考场的学生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要补考的情况出现的。而在一些系主任等一些比较严厉的老师的火眼金睛底下考试的学生,往往就会出现一大片要补考的情况,这也是大学里的一种惯有的现象······

在有人欢喜有人忧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大学的假期也如期而至,而在大多数离家千里来上大学的学生来说,半年一次的放假也是他们回家的时候。这个时候学校里便会四处有着代售火车票机票汽车票的摊子为学生买回家的票,还有不少搞什么回家包车的同学也四处张罗着自己的同乡老乡。每天都能在学校里见到提着大包小包外学校走出去的学生,林小语也买到了回家的车票。看着火车票上的日期,林小语觉得一个学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但是想想自己好像也有半年没有见到自己父母和亲人了······

林小语买到的火车票比较迟,小薇熊博涛他们都已经坐车走了的第三天林小语才收拾了自己几件简单的行李坐上了火车。而冯舒那小子在考完试的第二天便坐上了回山东的飞机。原本有几个在大学里的同省同学让林小语跟他们一块走,但是不想浪费钱在卧铺有些贵的票价上,于是林小语便一个人买了张硬座的票自己坐上了回家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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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大学里的迷茫青春 第二百七十章  回家的感觉

坐了一个通宵的硬座火车林小语觉得自己有些倦意,毕竟坐了一宿的座位让林小语感觉到自己有些腰酸背疼,这样坐着可比打几场篮球赛更累人。但是回到了翡翠市出到火车站时,林小语顿时觉得精神一阵。因为林小语知道自己已经回到翡翠市这个他从小生活的城市。

在南京这样的大城市生活了半年后回到翡翠市,林小语觉得翡翠市和繁华的南京实在差距很远。小而破旧的火车站四周的狭小的道路,路旁杂乱的小摊贩四处吆喝叫卖,地上被人随手丢弃的垃圾随处可见······尽管林小语也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城市景貌,但是这里是林小语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回到这里,缭绕在身边的乡音和熟悉的建筑让第一次离家那么久的林小语有种说不出的温暖。这样的感觉也只有在翡翠市这里能体会得到。

伸手截了辆计程车。林小语用家乡话告诉了司机去的目的地。然后林小语便坐在计程车的车里慢慢地在车窗外打量着翡翠市的景色。在这半年里,翡翠市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路旁的一些广告牌已经换成别样的广告,几家在林小语记忆中的商店也换了模样。但是这里每一处林小语都觉得很熟悉。在家里的小区路口下了计程车,林小语提着自己的行李慢慢地走进家里的小区。

这个安静的小区依旧跟林小语在家上学时那样安静,现在是上课上班的时间,小区里静幽幽的,很少人在小区里出入。林小语搬到这个小区已经有十个多年头了,在家的时候林小语总是觉得这个刚建好自己父母便搬过来住的小区挺新的,但是出去读了半年书回来后,林小语突然觉得这里的一栋栋的大楼都好像在一夜间变得有些旧了,那些楼道间的树木和空地砌起的石椅石桌也有了岁月的痕迹,看着楼道前的信箱上有些铁皮剥落的锈痕,和楼道墙上几张还没有被撕干净的“牛皮癣”小广告,林小语觉得时间真的在悄然地改变着很多东西。而人们发现这些改变,总是在久别重逢的时候。

顺着楼梯走到自己家所住的三楼,林小语站在自己家的门前看了眼紧锁的大门。现在是上班时间,林小语知道父母都在上班,家里没有人。林小语并没有钥匙,但是林小语低头在防盗门的门缝里摸索了一会后,便找出了平日里妈妈担心林小语不带钥匙特意藏在门缝上的钥匙。林小语找到了这把钥匙后,摇摇头笑了笑,林小语觉得细心的老妈对自己的照顾还真是无微不至。

好久没有开过家里的锁了,虽然林小语依旧记得钥匙藏在门缝的哪里,但是林小语却是忘记了钥匙该往哪边拧,朝左边拧了拧觉得拧不动的时候,林小语又朝右边拧转了两圈钥匙后,防盗门的锁才咔嚓一声打开了。林小语打开防盗门后,也在防盗门背面一处不显眼的地方找到了木门的钥匙,继续把木门打开。

把木门打开后,林小语马上看到一个黑影朝自己这里跑来。“汪汪汪”一只全身毛发金黄的狗狗马上跑到了林小语的跟前,很亲昵地在林小语脚边嗅着,小尾巴不断地左右快速摇摆着。

“哈哈,贝贝。好久不见啦。想不想我啊?”林小语看到半年没见的贝贝,马上连门都顾不上关起,放下行李包一把抱住了这只已经算是家庭一份子的家伙。

“好家伙,半年没见,你好像胖了哦,是不是整天吃饱了就睡啊。”林小语蹲下来一边摸着贝贝的脑袋瓜,一边笑道。而看到半年不见的小主人的贝贝也不断地伸舌头舔着林小语。此时已经四岁的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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