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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追杀一阵,但火蜥蜴的速度太快,体型又大,依靠强大的冲击力逃之夭夭。沙傲天在西面沙丘上收拢队伍,原先的一千精锐骑兵只剩了三百来人,可谓损失惨重。这时天已黄昏,残阳如血。
“末将来迟,请罪!”一白袍小将抱拳说道,语声沉痛。正是白石城的一员将领,白云。
沙傲天没有答话,依然看着下面谷中,黄昏风吹沙起,残阳中如同血雾。
白云率领的白石城军队应该只是恰巧碰到了沙傲天被围,因为即使白云得到了沙傲天被围的消息,他也不可能这么快赶到。这一点从沙傲天的态度上也能判断出来,如果白云是接到了命令却“来迟”,沙傲天早就砍了他了,他会那么做,在死难的七百弟兄面前。白云兴师动众跑沙漠里来,绝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也不是搞军事演习,回想他在白石城的所言所行,我突然想到,他也是来寻找菲欧娜公主的。
他们在这里悼念逝去的勇士。我向着沙谷中行注目礼,送上敬意,然后拉了一下抹着眼泪的风雨彩虹,准备离开。我们没必要留在这里,这时的他们最不需要的就是无用的安慰之语。反思,都需要反思,特别是指挥官,要反思一下进入沙谷以前他在想什么。
北面突然传来喊杀声和兵器交击声,只是持续了几分钟,随后从声音传来处奔过来数百人,仍是白云的手下。我略一思索,大致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果然,有人报告,截杀逃跑的沙刀客二十三人,可惜的是,因为沙刀客的拼死抵抗,一个也没能生擒。
沙傲天忽然转过头,眼睛盯着白云,过了一会,沉声说道:“做得好!”白云救了他性命,沙傲天没有奖励半个字,甚至没看他一眼;白云杀掉了逃跑的沙刀客,沙傲天却一下子说了三个字,因为终于惩罚了仇人,自己心中的郁闷和愧疚稍稍减轻。他以手加额,仿佛斩杀了可恨的敌人,手下将士的魂灵就可得到安息。
白云确实做的不错。如果换成一般将领,只会匆忙前来救援。如果是自以为是的将领,会分兵,一部分攻击东西高地的敌人,一部分去外围设伏;其实这样反而会被正面敌人所击败,因为前来救援的只有三千人,而火蜥蜴和驯兽人都十分凶猛。白云也分了兵,但是恰到好处,数百人截杀了逃跑的二十多个沙刀客。谁都知道沙刀客必然会露出头呼吸,但真要杀他们也是不容易的,无论白云用了什么办法,只能说,他用对了。更让人惊讶的,恐怕是白云想生擒沙刀客的打算,想从敌人口中探取机密,这还是为了解救菲欧娜公主。哪一件事情更大,他分得很清楚。
这个菲欧娜公主更叫人好奇了,定国将军沙傲天亲自率领一千精锐出来找她,白石城的白云率领三千人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须知白石城一共才五千人马,而且在消灭灰狼的行动中还损失的几百人。她怎么会在他们眼中这么重要,有这么高的威望?
壮士死难,全军皆哀!沙傲天以刀指天,发下誓言,一定为他们报仇雪恨。众军激昂,复仇烈焰熊熊燃烧。我拉着风雨彩虹和花飞雪,悄悄地离开,继续向北方行去。就怕他们的熊熊烈焰把元宗招了来。元宗厉害不厉害?不提元宗,就是元宗的两个徒弟,同是70级的南辕和北辙,我也对付不了呀。时间,我需要时间,如果有一年半载,杀他们绰绰有余。不过,要对付元宗的话,那就难了,等把全部的太平玄异功练完再说吧。
其实我不想与元宗为敌。在不夜城观音殿中数次见过他,他的眼神很有些忧国忧民的意味,当然,忧的是不夜城的民众百姓;后来在海上追击,他是有机会击沉我的战船的,但他没有出手,当然,他是为了追回造船圣书;在箭灵族,他带来了好消息——船公公没死,想劝说我“回头是岸”,又言道过错仍可挽回,当然,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算了,不用再“当然”的找借口了,元宗就是一个忧国忧民、宽容待人的好人。只是我本来以为世上没有这样的好人了,现在突然碰到一个,真叫人难以接受。
在离开沙欧国的队伍时,隐约听到沙傲天立誓要击杀沙威和沙铁。沙铁这个名字是我第一次听到,但略为思索,已猜到他就是沙傲天的大哥,三兄弟中的老大。
别管这沙威沙铁的了,倒是沙傲天的处境有些艰难,两个兄长成了仇敌,暗恋的人是公主,名义上是他的上司,他出来寻找,却损兵折将,运气简直糟透了。
沙傲天本人可能也会抱怨运气,但其实这多半是因为性格。他要不是那么急躁而又骄傲,怎么会轻易中了诱敌之计呢。
今天是难熬的一天,对经历过沙谷之战的每个人都是。对风雨彩虹如是,对我也是。损失的不是我的属下,但当他们中伏时,我心里的震惊也是难以言述的,仿佛那一瞬间我就是他们的指挥官,心里只有三个字:“怎么办?”又想起以前黄巾起事时,我带着黄巾右路军几十万人从巨鹿折腾到广宗,居然没有全军覆没,现在想起来真是汗流浃背,深感那时候的自己就是“无知者无畏”。
今天是难熬的一天,入了夜更是如此,因为痛定思痛。人们都知道草原上有野狼,有嚎叫,但其实沙漠里也有野狼,有嚎叫。如果那不是野狼,不是狼嚎,就是人,人在嚎叫。比狼更凄惨。因为他们经历了更为凄惨的事,被逼成了狼。人被逼成了狼。这没什么,只要他们还会叫。沉默中要么死亡,要么爆发。他们在叫,是因为他们选择爆发。
第284章 什么
今夜是阴沉的天,没有月亮。沙漠的空旷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空旷得让人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蚂蚁,而周围却有像人一样高大的怪物,他们身高入云,正从苍穹之上俯视下来。黑暗无处不在,寒冷也像黑暗一样。时间一长,寒冷便透入肌肤,寒彻骨髓。风一吹,似针扎一样。
搓着手,小步动着往前跑,其实手已经僵直,脚也已经麻木。看不到嘴里吐出的白气,大概刚出口便被凝结。箭灵大陆的沙漠冷的怪异,我早已换上了抵御冰寒属性伤害的披风,但仍旧阻止不了掉血,虽然是隔十几秒掉一滴。
不能这么跑下去了,一会准得被冻成冰块,还是找个地方点堆篝火,做点热汤热饭,一边烤着火,一边吃着饭,还有两个美女可供欣赏。也不用做饭了,人们常说秀色可餐,今天我就试试。我的意思是,我牺牲一下,当一回“秀色”,看她们是不是不用吃饭,吃我就行了。
“停停,停吧,两位美女。对,是我让你们停的,不是你们自己要停的。你们都是好样的,精神和毅力是巾帼不让须眉的,跟我一样坚强。可是你们不能否认,再坚强的人也需要温度,需要吃饭吧?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升堆火,吃吃喝喝聊聊吧。”
从一黑天,花飞雪和风雨彩虹就跟我较起劲来,我不说冷她们也不说,我不停止跑她们也不停,到现在足有三个多小时了吧。看她们也挺不容易的,咱发扬发扬风格,主动停下,救助一下这两个饥寒交迫的美女,总不能见死不救吧。等美女冻成了冰块,化成了白光,想救都来不及了。
她们可能停下了。我回头看去,只见两个白白的亮亮的银盘正在走动,那银盘离地面有一米六七,非常诡异。在沙漠中,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急忙拿出白玉灯笼,提起来一看,却比刚才更加惊讶,原来那银盘是花飞雪和风雨彩虹的脸。可怜啊,小脸都被冻成什么颜色了。不由脱口而出:“吸血鬼女伯爵!”
风雨彩虹却像是吓了一跳,而花飞雪也稍稍愣了一下,冷冷道:“僵尸!”
说谁呢?我看了看脸旁的白玉灯笼,忽然醒悟:我的脸一定也被冻的没有血色了,再把明亮的白玉灯笼往脸下一放,别人看起来果然是有点恐怖。
我怀着歉疚的心情说道:“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刚一说完,就意识到这句话很不对,后面“真的”两个字实在是画蛇添足了,别人一定会听成“我是故意的”。越解释就越解释不清,索性不再说话,拿白玉灯笼照着前面,看看有没有地方适合暂歇。花飞雪还在那里追究着“真的假的你自己知道”。
忽见东北方向影影绰绰,像是几道土墙。走近了,果然是些断壁残垣,规模还不小,里外三层,只是墙壁多数已经倒塌。没期望豪华别墅,眼下这几道土墙,只要能挡风就行了。
小心地来到正中间,拿出小桌小凳放在地上,搓着手踱着脚以防止麻木。花飞雪拿出小火炉放在桌子上,开始了艰难的点火行动。当三个人快被冻僵时,炉火终于被点着了。原来,在这样的环境中点火,其难度不亚于钻木取火。
锅里熬着稀饭,火苗从锅底探出头,打量着周围的两大四小六只手。白玉灯笼放在桌子一角,闪着柔和而明亮的光。坐在凳子上,烤着火,裹紧了披风,身体渐渐温暖,旁边还有两个美女,一个明艳照人,身穿草绿衣白披风,一个温柔俏丽,身着淡黄衣海蓝披风,都有沉鱼落雁之容,让人看着看着身体里就像是点了一个小火炉,于是热血沸腾,再寒冷的夜晚也不觉得难过了。美女的脸都恢复了正常颜色,不再像吸血鬼那样了。僵尸自然也消失了,恢复成帅气的模样,花飞雪和风雨彩虹不由地看着我。看吧,看吧,秀色可餐……
“狼人暴的披袍呢?”花飞雪忽然问道。
我心里一愣,假意问道:“什么?”
花飞雪眉头微皱,说道:“别装糊涂了,我看到了。”
好锐利的一双眼睛,她竟然看见我拣到了狼人暴的狼毛大衣!她不会是整天盯着我吧?其实她第一句话我就听明白了,我只是在拖延时间希望想出一个应付的办法。不是为了拒绝把狼毛大衣送给她,恰恰相反,是在想怎么样把狼毛大衣送给她。从天黑开始变冷,我就在想这个问题。直接送是不行的,衣服只有一件,但却有两个人,送谁不送谁都不妥当;交易给花飞雪么,又怕风雨彩虹在城楼上时已看到了这件外衣。再说,无论送给谁,好像都有厚此薄彼的意思。所以,我本来是想狠狠心自己留着的……
“天气这么冷,为什么不送给彩虹?”花飞雪若无其事地问。
多此一问,这件外衣要是能送出的话,我不早就送给你了么?咦,她这是在试探我?没必要啊,她这么一问,我无非是三种反应,或者答应,或者不答应,或者不置可否,但无论是哪一种反应也不会是她想看到的结果。答应,她心里会不舒服;不答应,风雨彩虹就可能有些伤心,她一向爱护风雨彩虹,她心里会不难过吗;不置可否,会让两个人都有些不高兴。
既然我想不出办法,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做出莫测高深的样子,淡淡地说道:“你以为你有千里眼么?”
花飞雪一伸手,说道:“拿来我看。”
这么干脆!这么肯定!她真的看见了。算了,把狼毛披袍交给她处理,我还巴不得把这个难题扔出去呢,谁爱接谁接!
花飞雪接过披袍,没有犹豫,把它披在风雨彩虹身上。风雨彩虹连忙推辞,但她哪有她的飞雪姐力气大。两人拥抱在一起,姐妹之情,情深深,雨蒙蒙。这种感情是如此伟大,以至于男子汉们也要学习一下。我张开双手,刚要加入拥抱,忽然一只纤纤玉手按在我胸膛上,阻止我前进。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