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灾来临的时候,人是彼此相容的,因为天灾平等地击倒了每一个人。人们倒下去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可是天灾过去之后,每一个人站起来的方式,却是千姿百态的。平等均衡的状态一旦被打破,人跟人之间就有了缝隙,缝隙之间就生出了嫉恨的稗草。
李元妮招人恨的原因,是因为她是站起来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万师傅死了,李元妮拿了一阵子救济金之后,就给分配到一家餐饮厅当开票员。餐饮厅营业时间长,儿子小达放学回家后一直没有人照看。有一天小达的奶奶来看孙子,发现小达为了煮一碗面吃,竟被一壶开水烫得浑身是泡——小达那时还不太习惯用左手做事,老太太蹲在地上哭了个天昏地暗。又吵到李元妮的工作单位,坚决要把独生孙子带走。李元妮一狠心,就把工作扔了,回了家。
李元妮辞工之后,就跟娘家借了些钱,买了一台缝纫机。又等到小达学校放假的时候,带上小达去了一趟天津,在一个远房表姐家里住了一个多月,跟人学了几招裁剪的手艺,回来就在家里开了一爿小小的裁缝铺。李元妮从前在省歌舞团呆过一阵,多少也见过一些世面,向来对衣装样式很是上心,所以她剪裁出来的衣服,就和寻常街面上看到的,略微有些不同。
广告在那个年代还属于很新潮的一个词,李元妮不懂。其实李元妮不懂的,只是打在纸上的那种死广告,李元妮对于活广告,却早就无师自通了。人穿了李元妮剪裁出来的衣服,行走在县城有限的几条街上,很快就招来了眼目。李元妮的活广告源源不断地给她带来了新主顾,李元妮的小小裁缝铺,生意出乎意料地热火。她的日子,也就过得很有些滋润起来。
李元妮知道,其实她自己,才是所有的活广告中最为有效的一个。所以她给自己剪裁的衣服,总比给别人剪裁得更为上心,从面料色彩到样式,季季都赶在风口浪尖的新潮上。李元妮不仅小心地选择衣服,李元妮也小心地选择着发型。头发有时就留得长长的,在脑后盘一个横爱斯发型,像个贵夫人。有时却剪短了,直直地齐着肩,像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地震那年猝然花白了的头发,又渐渐地转黑了。虽然三十多岁了,永远干净整洁新潮的李元妮领着儿子万小达行走在街面上的时候,依旧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李元妮习惯了在浑身贴满了目光的状态下走路,尽管骨折留下的后遗症使她的左脚略微地有些颠跛。其实,一条街上的人,无非是想在李元妮的身上找到一缕劫后余生的惊惶,一丝寡妇应有的低眉敛目,可是他们没有找到,一丝一缕也没有。李元妮高抬着头,把微跛的步子走得如同京剧台步,将每一个日子过得如同一个盛典。
在不同的阶段里,李元妮的家里自然也有不同的男人出现。街面上关于这个女人有很多的传言和猜测,可是传言和猜测最终还都停留在了传言和猜测的阶段——李元妮一直没有再婚。
李元妮当年扔了铁饭碗回到家里,不是胆识,也不是眼界,而纯粹是为了守住唯一的儿子小达。当她终于可以安心地一日三餐地照顾好小达的时候,小达却没有按照她的意愿成长。小达在她的眼皮底下走了一条她完全没有想到的路。
小达截肢以后,刚开始时是装了假肢的。后来身体长得太快,一两年之内又得换肢,小达懒得换,就干脆扔了假肢,痛痛快快地做起了独臂螳螂。小达很快学会了用左手写字吃饭干活骑车,小达的左臂独当一面地解决了生活上几乎所有的难题。可是小达却有一个与手臂和生活都无关的难题:小达不爱读书。对世上一切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心并具有无穷精力的小达,一拿起书却忍不住就要打瞌睡。小达勉勉强强高中毕了业,却没有考上大学,甚至没有通过职业专科学校的分数线。李元妮替他报名参加补习班,他念了两天就自作主张地卷起书包回了家。李元妮硬招软招都使遍了,向来脾气柔顺的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去念书。
小达停了学,在家里无所事事地呆了几个月,就要和几个同样没有考上大学的同学一起去南方“看一看”。“看一看”的确是小达当时的心境,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要去那里干什么,他只是隐隐地感觉到那边未知世界对他有着朦胧的吸引力。李元妮坚决不放小达走,为此母子两个也不知热战冷战了多少个回合。后来有一次小达哭了。十九岁的男子汉的眼泪让李元妮一下子慌了手脚。小达说妈你难道不知道这裁缝市场的行情吗?满大街都是成衣了,将来谁还会找你一针一线地缝衣服呢?你想咱们娘儿俩都困在这里饿死吗?
一年。就给你一年。一年不成,你给我立时回来。李元妮终于松了口。
可是小达并没有信守一年的诺言。小达第一次回家,是三年以后的事了。在这中间小达的联系地址变换了许多次,有深圳的,佛山的,珠海的,江门的,等等等等。
小达第一次回来,长高了许多,却是又黑又瘦,空了一边膀臂的身子仿佛随时要被风掀倒。小达那次只在家里住了五天,替家里买了一台冰箱,并置换了原先的那台九吋黑白小电视,最后给李元妮留下了一个七千元的存折。李元妮多次追问小达这钱是怎么挣的,小达只是笑,说妈你放心,肯定是正路来的,我跟我爸一样挣钱有道。
小达第二次回家,又隔了三年,是1994年的春天了,正值万家的新楼落成。
小达那日是坐了一辆皇冠小汽车回来的——是从天津租的,那时县城还没有这样的车。司机一路按着喇叭,在县城狭小的街道上穿越大小食摊的重围,最终停在万家门前时,已经吸引了众多的围观之人。小达身穿一套极是合体的深蓝色毛料西服,头发乌黑油亮地梳向脑后,露出宽阔的额角和整齐的发际。小达的衣服里处处都是充实的内容,露在袖口的右手上,戴了一只薄皮手套。看惯了小达独臂螳螂的样子,众人一时竟认不出他来。
小达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小达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女人看上去比小达略大几岁,留着一头极长的直发,在脑后用一只红色的发卡别成粗粗的一束马尾巴。女人穿了一件橘红色的皮茄克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套了一双深褐色的高靿皮鞋。女人衣着的颜色和样式瞬间照亮了县城灰秃秃的街景。
小达站在门外几步远的地方,细细地看了新楼几眼,才拉着女人走上了台阶。
“县城的房子,也只能是这个格局了。”小达轻轻地对女人说。
门没关,小达轻轻一推就进去了。屋里黑蒙蒙的,只有靠紧里的那面墙上,点着一盏半明不暗的灯。灯影里有一个身体开始丰盈起来的女人,正背对着他们伏在桌子上裁剪衣服。女人剪得很是投入,整个上半身像一块柔软的面团一样黏在了桌面上。小达叫了一声“妈”,女人吃了一惊,手里的剪刀咣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妈,这是我说的那个阿雅,在中山大学教书的。”
李元妮缓慢地抬起身来,发现门口有一团红色的云雾正在慢慢地朝她飘移过来。她取下老花镜,目光渐渐地适应了灯影无法涉及的黑暗。她看见了一双点漆一样深黑的眸子。
红云漫过来,停在了桌子旁边。桌上摊的是一套黑色绸缎面料的衣服,中式的,对襟立领,前襟上缝着一对一对的盘花布扣。“做工真细呢。这里的人,时兴这个样式吗?”那个叫阿雅的女人问。
阿雅的声音细细的,句尾微微地扬起,仿佛带着一丝被骤然切断的惊奇。灯光下李元妮终于彻底地看清楚了儿子带来的这个女人,她只觉得这个女人似乎和她想象中的教书先生相去甚远。这个女人使她想起了自己尚未来得及全部开放就僵在了枝头上的青春岁月,她的心情就有些复杂起来。她顿了一顿,冷冷地说是个活人都不会喜欢这个样式,所以它只能是寿衣。
阿雅有些尴尬。小达把阿雅推到李元妮面前,指着李元妮说这就是我妈,也是你妈。你可以对我不好,你可绝对不能对我妈不好。我妈是一指头一指头地把我从土里刨出来的,地震那年。
阿雅拉起李元妮的手,摊开来细细地察看。手掌很薄,粘了一层黏黏的画粉。掌纹如瓷器上的裂痕,细致而凌乱地爬满了一掌。食指和中指上少了半截指甲,裸露出来的那团肉是青黑硬实的,仿佛沾满了泥土。阿雅用自己的手指抠了一抠,却什么也抠不下去。
“我现在知道了,小达是从哪里学会吃苦的。”阿雅说。
李元妮觉得心里有一堵墙,正在一砖一瓦地倒塌,有一线水迹正蜿蜒地爬过废墟,在干涸龟裂的地上流过,发出哧哧的声响。她转过头去,狠命地吞下了喉咙口的那团堆积起来的柔软。“吃了吗?你们?”她清了清嗓子,问他们。
那晚阿雅累了,早早地回屋睡去了。小达却在堂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母亲说着话。
“妈,要不,你也找一个。一个人过日子,冷清呢。”小达迟迟疑疑地说。
李元妮笑了。李元妮笑起来的时候,依旧叽叽咕咕的,像下着蛋的小母鸡。“你满大街找一找,有一个像人样的不?找回来拴圈里还成,能给你当后爹吗?”
小达也笑了,心想这么些年了,母亲那尖利的舌头也没磨平一些。
“你要真想着我,将来生了孩子就放在这儿给我养。”李元妮叹了一口气说。
那夜是个大月亮夜。月色舔着窗帘爬进屋来,屋里的一切都有了湿润的毛边。阿雅的睡意浅浅地漂浮在意识的最表层,始终没能实实在在地沉落下去。半夜的时候,阿雅彻底地醒了,睁大着眼睛,看着墙上那两张镶着黑框的放大照片。照片里的人隔着二十年的距离和她遥遥相望,她隐隐听见了她的目光和他们的在空中撞响。
“你姐姐的样子和我小时候真像呢。”阿雅忍不住推醒了小达。
“姐,哦,我姐。”小达迷迷糊糊地回应着。
1999年6月19日 多伦多
这里是多伦多乱线团一样缠绕不清的闹市街区里最中心的一个地带,也是伊顿大商场的所在地。今天是周六,人流比往常来得晚。当太阳开始在人行道上投下稀疏的树影时,街市的颜色和声响才渐渐开始丰富起来。
杨阳在一个画家的摊子边上放下了自己的行囊。画家的生意还没有开始,画家只是在埋头整理自己的画具。画家戴着一顶宽檐草帽,他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蓝色的T恤衫上印着一串与一个著名体操运动员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商标。也是一个中国人呢。杨阳想。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杨阳把那张画着十二生肖彩色图像的大纸铺在路边,又在四个边角压上了各式各样的石头和雕刻刀具。这全套的行头都是他从国内带来的,当然,在他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包叠好放进行李箱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到它们会成为他在多伦多陪读生涯里的谋生工具。
他会给在他的摊前停下来的每个人起一个美丽的中文名字。比如一个叫玛丽?史密斯的英裔女人,经过他的嘴就变成了一个叫史美兰的中国女人。一个叫威廉?伯恩斯的苏格兰男人,在和他聊上五分钟天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叫薄伟来的中国男人。他替人起了中文名字,再替人刻一枚小小的印章。完了顺便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