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仁!过来。”我叫他,他木无表情地走过来,这反而令我安心,假若他对着我笑脸迎人,摆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我大概早就把他干掉。
我抱着陈永仁的肩膀:“傻强,你也过来。”
傻强用手指一指自己的鼻头,感到奇怪。
“傻强,你和阿仁好像一向谈得来,是吗?”
傻强也不傻,他显得不知所措,连忙用救助的眼神望迪路,希望迪路可以教他怎样回答,迪路也是一脸茫然。
陈永仁的身分特殊,大家都心知肚明,傻强不知我在想什么,当然不敢贸然回答。气氛变得凝重,众人屏息静气,我就是要利用这种气氛,提醒以往跟随倪家的部下,别想联群结党来挑战我的权威。
“傻强你干吗呆了?我见你们两个合得来,所以打算安排阿仁跟随你,有问题吗?”
以往陈永仁在倪家身居要职,名义上是跟随三叔,实际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选择把他留下,就是要告诉倪家的党羽,连陈永仁也给我控制得贴贴服服,还有谁敢不服?
傻强松一口气,然而还是一脸为难:“琛哥,阿仁他比我……”
我要陈永仁跟傻强,明显就是要挫倪家之人的锐气,傻强显得结结巴巴,正是我想要的反应。
我怒瞪傻强一眼:“比?有什么好比的?”转瞬间,我破顏为笑,“从今以或,大家就是一家人嘛,我不要看见任何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慢慢将语气变得严厉,扫视众人,“不论你以往是国华、甘地的下属,还是倪家的亲信,我韩琛都一视同仁,从今天起,这里所有人,都是我韩琛的人。”
我把视线回落到傻强脸上,轻声说:“傻强,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琛哥的说话我明白了,就像香港回归祖国一样,无论你是在香港出生,还是从台湾移民过来,从今开始,不论你来自何方,只要有香港身分证的,都是中国人!”说罢傻强战战兢兢地望我。
傻强呀傻强,你实在太可爱了,这比喻再好不过,我禁不住哈哈大笑,把他拥进怀里:“好!傻强说得好!”
众人立刻拍掌附和。
我把脸转向陈永仁:“阿仁,你有问题吗?”
“一切听从琛哥吩咐。”他说。
“好!大家今夜不醉无归!”
这一刻,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一种快感,一种做霸主的快感。
第十一章
“支配自己的命运需要大智慧,
计划的执行只需要笨人就行了。”
——摘自《24个比利》丹尼尔·凯斯
时间回到二○○二年,在重案组的会议室内,韩琛正坐着吃外卖晚餐,像吃得津津有味。
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仿佛在十一年前也上演过,然而,今天的会议室已非当年韩琛与黄Sir用来聊天的地方,环视四周,站着近二十个人。
站在左边韩琛身后的,是黑道中人;黄Sir坐在会议桌右边,警员在身后一字排开。
楚河汉界,壁垒分明,不,应该说看似壁垒分明,因为有两个人正藏身在敌方阵营。
倪永孝死后,陈永仁向黄Sir取回警员身分被拒,他跟随傻强五年,傻强经常在韩琛面前力赞他,在三年前开始渐渐获得韩琛信任,近半年跃升为韩琛最器重的人。
一九九八年晋升见习督察,现为高级督察,四年间刘建明得到韩琛的帮助,还有望在短期内晋升总督察。
旺角山东街一役曲终人未散,黄Sir把一干人等带返警署。虽然在龙鼓滩当场拘捕了迪路与傻强,但物证被毁,警方根本无法起诉任何人,带他们回警署,不过是个小动作而已。韩琛当然心知肚明,故此显得气定神闲。
“喂!琛哥!饭菜可以吗?”黄Sir笑着说。
“不错呀!”韩琛冷漠应答。
“我们查清楚了,”黄Sir指了指被锁上手铐的迪路与全身湿透的傻强,“你两个手下只是在沙滩吹海风。”
韩琛没正面望黄Sir一眼:“那就放人吧!”
“得!随时都可以,别浪费琛哥时间,你贵人事忙。”
韩琛冷笑一声:“大家都是熟人,客套话便省下吧,我也很久没在这里吃过饭。”
黄Sir微笑一下:“你喜欢的话,随时欢迎,明天好吗?”
韩琛吃吃地笑:“免了吧,我两手空空,怎好意思。”
“别客气!我才不好意思,连累琛哥你今晚掉了几千块。”
终于言归正传,韩琛沉不住气,把右手松开,筷子徐徐跌落地面。他一言不发拿起手帕抹嘴,突然站起,把桌上几盒饭菜扫向黄Sir。站在黄Sir身旁的张Sir怒瞪韩琛,上前,像要还击,仍然坐着的黄Sir不慌不忙,伸手示意张Sir别冲动。
韩琛瞪视黄Sir:“以为放一只狗在我身边,就可以赶绝我呀?!”
黄Sir神态自若:“彼此彼此。”
韩琛拿起纸杯,用饮管啜奶茶,回头扫视身后的手下,黄Sir也照办煮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紧张起来,特别是陈永仁和刘建明,当然,他们不会就此露出马脚,他们都是最出色的演员。
韩琛与黄Sir的眼神再次接触,黄Sir先开口:“呀!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话说有两个痞子到医院换肾,但肾脏只有一个,那么两个人便协议,各自将一张扑克牌放进对方口袋,哪个先猜对口袋里的牌,那人便赢。”
韩琛板起脸说:“你知道我能够看穿你的牌!”
黄Sir垂下眼帘,微微点头:“我也相信是如此。”
韩琛嚣张地笑,边笑边说:“我一定赢!”
黄Sir不打算和他作无谓的空谈:“成了!那么……大家小心。”
韩琛轻蔑说:“好呀!”
黄Sir皱一皱眉,神色故作凝重:“呀!忘了提醒你,谁输了,谁就性命不保!”
韩琛把双眼睁得斗大,立刻作出结论:“那我看你何时死。”
与烂仔作口舌之争,一向态度像个绅士的黄Sir自然吃亏,他显出风度,站起身凑前欲与韩琛握手,韩琛不给他面子,横眉瞪眼说:“你可曾见过有人到殡仪馆会与死尸握手?”
黄Sir狼狈干笑。
韩琛大喊一声“走”,率众离开。警员忙着替迪路与傻强解开手铐。
第二天,刘建明向上司请了三个小时假。袖子挽起、恤衫下摆揪出的他领着工人,把家俬从电梯间搬进一个二千余尺的住宅,这里是高级警员的宿舍,他与Mary的新居。
所指的Mary,当然不是方天梅,她叫张秀娴,五年前跟刘建明在警署认识。
那晚,张秀娴坐在警署嚎哭,神智不清,刘建明从报案室走进大厅,只见两位同事正坐在一个女子面前摇头叹气,就走上前查问。
“这位小姐酒后闹事,打破了一架平治房车的挡风玻璃。”架着眼镜的同事说。
“她哭不成声,怎么录口供?”另一位同事说。
戴着眼镜的同事摊摊手:“哎!算了,还是召个女警来服侍她吧。”
刘建明望向女子,她长发披脸,看不清楚面貌,然而,她身上的直条子恤衫,与Mary常穿的那件款式十分相似,这点,吸引了他:“等我来。”
戴着眼镜的同事狡黠地望他,站起身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你这句话,我刚才也说过。”
刘建明好奇地望他一眼,他继续说:“我见这妞儿蛮漂亮的,所以……岂料惹屎上身。”说罢他拍拍刘建明的肩膀,大声说,“祝你好运!”
刘建明一笑,两位同事退开,他坐下。
刘建明看一眼案头的口供记录簿,空白一片,抬头望向女子,只能看到披发下的嘴巴,不大不小,唇线清晰。
他放柔声线:“小姐,我姓刘,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在模糊中听见一把温柔的声音,她偷偷透过发缝望去,男人的脸,好英俊。
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哭得更激动,刘建明见状,回身取了一盒纸巾,递上,她一张接一张地抽出,垂头擦拭眼泪,轻力擤了一下鼻涕。
“麻烦你别过脸……你看着我,我擤不了。”她用沙哑的声音说。
刘建明识趣地拿起口供簿,把脸遮掩,如冲厕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他偷偷笑了一下。
半晌,女子叫他:“喂!”
刘建明把簿垂下放平,女子的面容呈现眼前:修长的眉毛,翦水的瞳仁,分明的轮廓,皙白的皮肤。
“刚才你是否在偷笑我?”女子忽然问道。
刘建明连忙否认:“没有……哪有?”
女子微微俯前,定眼望他:“真的没有?”
刘建明把嘴巴抿成一线,快速地摇了两下头。
女子斜着脸,皱一皱眉,好像在怀疑自己是否出现幻听。
刘建明清清喉咙:“小姐,你……”
“叫我Mary,M—A—R—Y……Mary。”女子一边说,一边凝望着眼前某一点,自顾自思索什么。
刘建明怔慑,眼前这个令他一见倾心的女人,名字又叫Mary?
两人各自发呆,Mary忽然说:“你问我什么?”
刘建明定过神来:“没有呀,我没问你什么……”
“那我可以走了吗?”
“不……”
“你不是说没问题了吗?”Mary呶呶嘴。
“不,Mary小姐,你的中文姓名是……”
Mary指了指压在口供簿下的身份证,刘建明尴尬地笑了笑:“张秀娴小姐,你刚才毁坏了一部……”
Mary害怕地说:“你们要抓我去坐监狱吗?”Mary说话时身躯微微摇晃,显然醉意未消。
刘建明正要解释,只见Mary凝望他,泪水在眼眶内打转,随时就要滴下来。
“张小姐,你……别紧张……我……”刘建明结结巴巴。
“我——失——恋——呀!”Mary放声叫喊,然后哗一声哭了出来。
从那刻开始,刘建明便决定要追求Mary。
Mary年龄比刘建明少三岁,在贸易公司当文员,工作沉闷,所以她把整份心思都放在男朋友身上。男朋友是他的同事,公司的营业员,每月为了怕最低营业额而担忧,顺利过关便拉着Mary到酒吧喝一杯庆祝,没什么出息,但Mary从不介意。只要男朋友对她好,她便心满意足。
拍拖一年多,男朋友另结新欢,与她提出分手,新欢是一间零售公司的太子女。
Mary拍拖的次数可算频繁,十六岁初恋,七年来拍了六次拖,虽然每段恋情都不长,但每次她都尽情投入,几乎不能自拔,因此,尽管在别人眼中她失恋就像家常便饭,但她每次都伤心欲绝。没错,Mary是个爱情主义者,她不可以忍受没有恋爱的生活,一天都不能。
Mary对自己的问题很清楚,男朋友们均异口同声向她提出投诉,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问题是过份痴缠,缠得男人透不过气。
然而,像她这类型的女人,正是刘建明所需要的。
刘建明从少就缺乏家庭的温暖,严格地说从没拍过拖,他真心喜爱的女人就只有一个方天梅,但他从未拥有过她。卧底工作令刘建明缺乏安全感,他需要别人关心,更需要有人去给他关心,这时,名字叫Mary的张秀娴像一头受伤的小动物出现在他眼前,无论在象征意义上与本质上,张秀娴都是他渴求的女人。
Mary相信感觉,对刘建明的追求毫不矫情,很快,两人便成为情侣。
刘建明对Mary呵护备至,惟一令她感到不快的,是刘建明的工作太不定时,不知有多少个晚上,Mary为了见他一面,在家中等他等到零晨夜半,幸而,刘建明做了一件极对的事,这件事不单是实现了Mary的梦想,而且,为Mary澎湃的感情找到了倾泄的渠道。
Mary喜欢看爱情小说,自小学六年级便想当一个作家,在认识刘建明之前,她尝试过投稿到出版社,可是杳无回音。
刘建明暗中帮助她,找了几间出版社洽谈,由他支付小说的宣传费与印刷费。其中一间规模较小的出版社看过Mary的稿件,认为素质可以,既然保证不会亏本,也就乐意去试。结果,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