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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您可以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里的序文中读到那篇用意良苦、却不幸走调的随笔的前半部分;标题是《关于十九岁》。我想过,第七卷的结尾就不要加写什么“作者的话”了;就让罗兰在高塔顶层的发现作为我就此主题的最后发言。接着,我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件事情要说,事实上,确实是一件有必要交待的事。必须说说,为什么我在自己书中露面。
有一个矫情的术语可以专论此事——“超小说”。我讨厌这个词儿。我讨厌这个词儿所包含的自负夸张的假正经。我之所以出现在自己的小说里,只是因为:我的多部小说也扯进了罗兰的世界、罗兰的故事;(若说有意识的,则从我一九九五年写完《失眠》开始;若说无意识的,恐怕就要追溯到《撒冷地》终结时唐纳德·卡拉汉神父暂时行踪不明)。因为是我写出了这些故事,那么看起来——我也是枪侠的卡的一部分——也算符合逻辑。我的想法是:利用“黑暗塔”全系列作为某种总和,尽可能地把我之前的小说都综合起来,令其合并于某种“母题”之下。我从未企图自命不凡(而且也希望将来不要自命不凡),只是想以此为途径,向大家显示:生活是如何影响艺术创作的(反之亦然)。我猜想,如果您已经读完最后三卷《黑暗塔》,想必已经看出来:我要搁笔退休的想法在字里行间已越来越鲜明。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已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因为罗兰已然达到了最初的目标……我也希望读者能领会到:重新找到了艾尔德之号角,枪侠这一次的旅程可能将是最后一次,走向他的坚定决心,甚至是走向救赎。一切都是关于走向黑暗塔,你懂的——罗兰如此,我也是如此——而这一切都已经完成了。也许你很不喜欢看到罗兰在顶层的发现,但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儿。所以,也不要给我写来愤怒的信,因为我不会答复的。在这个主题上,已经没什么需要再多说的了。而且,如果你想知道真相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自己对这个结尾也不见得如痴如狂,但这才是恰如其分的正确的结尾。事实上,是惟一的结局。
你们必须牢记,我并非是编造出这一切,并不完全是;我只是把我所看到的写下来。
读者们肯定会猜个不休:在这本书中描写的斯蒂芬·金究竟多少部分是“属实”的?答案是:并不十分属实,尽管罗兰和埃蒂在布里奇屯(见《苏珊娜之歌》)见到的那个斯蒂芬·金和我印象中那时候的金本人非常相像。但是,至于在这最终卷中描写的斯蒂芬·金嘛……好吧,让我们摊牌吧:我太太曾请求我,是否可以不要向这一系列的书迷们详细说明:我们住在哪里、我们究竟是谁。我同意了。并不是因为我真想这么做——驱动这个故事前进的部分力量,我想,便是虚构世界闯入现实世界的意义所在——而是因为我的生活刚好也是太太的生活,而她不应该因爱我、或与我生活在一起就遭受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缅因州西部的地理位置,并相信读者依然能抓住小说的主要内容,并理解我在自己那部分所作的修饰。
如果您觉得需要驱车前来和我问声好,请三思而后行。我的家庭和我本人已经缺乏应有的私密空间,我也无意再放弃更多,愿这样说能让您满意。我的书,就是我和您相识的途径。也希望这是您得以认识我的方法。这就足够了。在此,我谨代表罗兰和他所有的卡-泰特成员——抱歉地说,他们已散失各处——感谢您一路相伴,和我分享这段冒险的历程。我此生从未在一本书上如此呕心沥血,而且我也明白——再明白不过了,上帝啊——这个系列绝非尽善尽美。何谓虚构之事?但无论如何,我绝不后悔曾经在罗兰的空间和时间中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在中世界和末世界里逗留的岁月是相当与众不同的。在那些时日中,我的想象力是如此明晰,甚至于能闻到尘土的气息,听见皮革之间嘎吱嘎吱的摩擦。
斯蒂芬·金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黑暗之塔(黑暗塔系列·Ⅶ)(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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