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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破天-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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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整个药王谷的恩人,没有之一!只要是你的吩咐,整个药王谷,包括我都会为你马首是瞻。当然,前提是不违反道德常理的。药王谷的三不救永远无法改变!”

第二十一章:世间还有脱牙药?秦念踏入药王谷。

药王谷不想救的不救,逼着别人救的不救,别人救得活的不救。

谁都知道药王谷有这三不救,其实归于一类来说便是,小病别来烦,大病看心情,救与不救都要看你自己的造化。

可秦念却知道,只要自己有事相求,慕湮绝对会穷极一切办法来满足他的需要。因为看样子他的“贿赂”手法似乎成功了。

“既然如此,小子就不推辞,我的好朋友踏雪受了重伤,也希望慕先生您能够高抬贵手,帮忙解救下他的痛苦。”虽然他自己突破境界修复好伤势,但踏雪一身的伤痛却也让他束手无策,如今慕湮既然说出此话,他当然不好推辞。

慕湮看着一旁的踏雪,不由脱口道:“好马!神马啊!。。。秦兄弟果然是人中之龙,就连区区一名坐骑都拥有神武八重的力量,实在让人叹为观止啊。”

秦念笑了笑,禁不住慕湮的恭维,他摇摇手,道:“早就听说慕先生医术高超,果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区区一壶酒已经让在下受益良多,今日能交到慕先生这种朋友,实在是三生有幸。”

慕湮点点头,全身关注的治疗着踏雪的伤势,过程中采用的药物与针法让人看的眼花缭乱,秦念更是越看越心惊,也愈发钦佩起眼前的男人。当然,他的心里也对自己所做的决定庆幸万分。眼看这一局死棋,再次枯木逢春,有了药王谷的支持,自己他日荣登天地选拔赛也不用再担心被司徒恨等人针对了。

一想到这里,秦念自然浑身舒坦,也对慕湮充满了感激之情,哪怕他要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他也不会皱上一只眉头。慕湮更是如此,早年他的妻子毒蛇谷的掌门孙青由于以身试毒,为他诞生麟儿后,毒气攻心九死一生,亏得慕湮医术高超,竟生生在阎罗殿拉回了孙青一条命。却由于毒气已经迷了心智,一直昏迷不醒。若是要救醒他恐怕只有乾坤级高手,用千年剧毒的蛇虫淬炼出丹药,以毒攻毒才有机会救醒她。

只是乾坤高手虽然数不胜数,能炼制丹药的却是掐指可算。况且,这个世界就是以物易物,你没有给别人带来什么,别人凭什么为你做事?苦于这一点,慕湮才愈发的孤僻,也愈发的阴沉。他始终在找一个机会,毒死一个乾坤高手,看看他身上是否有千年毒虫炼制的丹药。

这种下策,也只是没有办法的慕湮才能够想出来的。这一次他派儿子慕容去斗金门便是想暗中下毒,毒死金灵萱,好窃取她身上的丹药。只可惜,他来之前却不知道,金灵萱早在几天前便已经悄然离开,让慕容扑了一个空。不过也恰巧遇上秦念这救命恩人,才有了今日这般相遇。

不过秦念没有开口询问慕湮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有权利隐藏自己的秘密,慕湮有,他也有,而且还很多。

时间匆匆划过,不觉间外面的景色已经被一团黑暗笼罩住。这次的秦念实力大增,无视浩瀚的风雪,周围的一草一木都成了他的眼睛,他可以很清晰的感觉到身侧百米内的风吹草动。全方位的,甚至比长了眼睛的人看的都要清楚详细。

这一次他打了几只野兔,也肯花上功夫去慢慢找寻味道更好的药草。茅屋后的这座山像是一个盘旋的陀螺。秦念沿着山体不断的大圈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山顶。四周空荡荡的只余下一些巨大的石头,傲立在风雪之中竟然生长着几株红白交间的莲花。

莲花分为六瓣,每一瓣都像是用了世上最标准的戒尺来测量的,一模一样的六瓣莲叶盛开在风雪之中,顽强的抵抗者大自然的袭击,倔强的好似曾经的秦念,秦亦轩。

秦念毫不犹疑,不带半点怜香惜玉便拔掉了这株雪莲,所谓花开花落,这是大自然的定数,作为一个药物,最好的归宿还是让它好好医活一匹马。

当他满载而归时,慕湮竟然还在帮助踏雪鼓捣着什么。他一会动动踏雪的蹄子,一会看看踏雪的牙齿,看到秦念双手提着鸭子回来时,他不止没有夸奖,反而一开始便铺头盖脸的骂了起来。也正因为这样的举动,也让秦念更加欣赏他。

若是他看着秦念对他有恩情便凡是阴在心里,这样的人,他才会看不起。所以当他听到慕湮的话后,不止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愧疚的点头称是。这点也非常的对慕湮胃口。如果秦念借着对他的恩情,恃宠而骄,那他之前的话当然也不会再算数!

原来踏雪的马蹄一直便是少了一只,在长途跋涉的颠簸中,它的马蹄肉已经被尖锐的石子划得血肉模糊,还没有结痂便再次破口。若是再持续个几次,踏雪的这只蹄子必定会被废掉!还有踏雪的马牙一直没有磨,若是再长个十天半个月,必定会相互顶起。一个牙齿疼痛的马,能有多大耐心奔跑?

“我错了,我。。。我立刻去帮它磨牙。”秦念长这么大还第一次听说马还要磨牙的,所以当他下意识的走出几步后,又折回来,急切的问道:“慕先生!。。。。。。那个。。。怎么磨啊?”

慕湮闻言,白眼一翻,几乎要拿着银针插死他,接着没好气的回道:“先吃饭,等下给点打牙药他吃,还有脱毛的药,都一并吃了。”

“啊?”这秦念只听过打胎药,还真心没听过这世上竟然还有一种药,可以打牙齿的?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哀悼的看着踏雪,心道:踏雪啊踏雪,也不知你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只不过牙齿长得快了些,竟然就要把所有牙齿都打掉,实在是造孽啊!

感受到他的目光,踏雪却轻鸣一声,扭过头去,不去看他。似乎对打牙的事情,丝毫不担心。看到这里秦念就纳闷了,难道踏雪真的需要打掉牙齿,脱掉浑身的毛发?

想到自己牵着一个嘴唇凹进去的马,浑身光秃秃没有半丝毛发,秦念不由一阵恶寒。他一边调着肉汤的味道,一边思考着日后的道路。所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他与慕湮虽然投机,却也不能久留在他的身边。迟早有一天,他依旧要靠这一人一马,单骑走天涯。

“到了最后,或许也只有踏雪才能衷心的跟着我。”秦念的目光变得有些温柔。

酒饱饭足,慕湮拿出一枝木屐剔着牙齿,道:“秦兄弟,如今你的身上被了一个莫须有的名声,去哪里都不太方便,不如先加入我们药王谷,然后过得一段时间,带着名声出去,行为处事也轻便一些。”

先把这一段风声躲过去,然后再接着药王谷的名声出来行走江湖,这的确是很好也很方便的办法。只是这样无疑是将自己身上的黑水往药王谷上面泼,位面殃及池鱼,秦念还是决定独自一人离开比较好。

看到秦念阴晴不定的表情,慕湮也猜出一二,他笑笑道:“秦兄弟,你我一见如故,况且,咱们又互相帮了一个大忙,也算是患难之交。这点点压力,还不至于他们威胁到我药王谷。若是我每年提供给他们一些药丸,哼哼。。。恐怕他们的掌门都要倒贴过来求上我三天三夜不止。。。。。。”

不论是通天境还是通地境,丹药永远是修炼人士最依仗的东西。无论是保命疗伤,还是突破境界,都少不了丹药的滋补。

第二十二章:一分钱穷死英雄,路边烤肉赚外快。

丹药对于修炼人士来说,就像剑客拿了一把宝剑,女人找到好男人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药王谷的丹药虽不及通天境的乾坤高手炼制的这般玄妙,却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药炼制而成。就是侥幸获得一颗都能让那些十大名门的高手兴奋许久。

“不过这一路上可得你自己过去了。”慕湮魔法般从身后掏出一把石刃,递给秦念。

这石刃生的三尺三寸,宽约一尺有余,若是叫做刀,也算是一柄大刀。这刀身上刻满了许多瘦劲清峻、朴茂工稳古文字,笔直的更像是一把大剑。唯有剑鞘的位置像是被某种利器削断了一样,平整的化作刀锋。条条沟渠宛如万道河流汇聚在刀柄的位置,整个刀柄都是由一颗斑斓青石结成,看似布满青苔,实则光滑如玉。

秦念将它拿在手上,稍稍掂量了一下,更是爱不释手。材料古朴,做功却是巧夺天工,整个刀身浑然天成,刀柄青石上的青苔摸起来光滑不影响手感,又能起到防滑的作用,这个设计简直是闻所未闻。整把大刀远远看去更像自然界中的一株花草,七彩斑斓,美艳绝伦。

“此刃名为神农尺,是当年药王谷的先主神农氏所持神兵。如今,药王谷对于武技逐渐忽视,倒也没人来用,就此暂借与你当作信物,他日腾龙化凤之时,也要记得归还。”慕湮出神的抚摸着这把神兵,眼中泛出一阵炙热的火花,从今以后,这把神兵,药王谷传人,必定会再出江湖,振荡九洲!

我相信你!这是慕湮想表达的。秦念天生就拥有让人感觉踏实的气质,他也的确拥有让人踏实的人品。真正的男人永远都不需要解释,俩人只是相聚了一时一刻,就已经拥有他人永远抹不掉的信任感。这种感觉不是先天的,也不是后天刻意创造的,而是突然一下,就对对方多了一种信赖。

“慕先生,你我之遇之交,不如结为兄弟如何?”秦念意气风发,多年压抑下的豪气也促景而发,更平添了半分霸气。

慕湮却满不在乎的挥挥手反问道:“既然已有兄弟之情,何必拘泥于形式。秦兄弟,如果你要恢复眼睛,尽管问我,我必定帮你重塑金芒!”

他能看出,秦念由于某种原因,丝毫没有重见光明的想法,所以他便也不强求,不闻不问的收拾起随身物品,道:“你沿着这条路一路西去,先到西兴镇上给它配上最好的马蹄,然后出南城,一路往南走,以你的脚程也就三个月的事情,相比那时我忙完事情也差不多回来了。”

他回头看着已经脱毛完成的踏雪,嘱咐道:“踏雪刚刚蜕变,不要让它受到压力,等到它的毛发重新生长出来,你才能骑乘。切记!”

“慕先生,一路走好。”没有丝毫挽留,秦念将神农尺配上皮革缠绕成的刀鞘背在了身后。牵着奇丑无比的踏雪也重新踏上旅程。

不过这一次,秦念走的要坚定的多。

。。。。。。

顺着慕湮交代的路程一路西去,途中倒没碰上什么麻烦,时间在寂寞繁琐的旅程中悄然划过,不知不觉,他已经走了将近大半个月。这秦念不由得纳闷,难道是自己走错了方向?就算他走错,踏雪也不会走错。

疑惑之下他才知道原来真是踏雪做的猫腻,由于害怕被人看到自己现在这幅模样,踏雪干脆就带着秦念绕起路来,非得等到自己毛发长齐了才敢进城。

秦念无语下,再三催促,踏雪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带着秦念从新踏入了正途。果不其然,仅仅走了三天便来到繁华的城镇。

熙熙攘攘的人群,热火朝天的叫卖声,嘈杂的鸡鸭共鸣,这种人群涌入的感觉让秦念内心烦躁不安。他顺着集市,快速走到铁匠铺,想打了马蹄铁便离开。

对一个瞎子来说,安静的环境总能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秦念浑身一凛,突然想起,离开金斗门时太过突然,哪里还有时间带上金钱?况且,有钱就花的他,哪里还能存的上半点积蓄?他根本就没有钱拿来买一个最便宜的马蹄跌。这点就连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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