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不过庄明歌有自己的打算。庄明歌在黄金的云上使力一蹬,准备抢攻——但林丽莎已经早他一步挥落魔剑。受到强烈的剑风拍击,庄明歌全身的骨头部快碎了。
好快,而且好强大,她什么时候冲到我面前的。
接着又是一记毫不留情的猛烈斩击。
庄明歌在地面打滚,好不容易才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
看起来对方好像失去了理智,但战斗的直感却疯狂的上升,几乎临近本能了,这让庄明歌倒吸了一口气,额头上冒出冷汗。
林丽莎行云流水的动作,和她纤细的手腕还有那把沉重的大剑完全无法联想在一起。
然后失去大半的理智,让对方,让林丽莎越发的疯狂起来,“不够不够不够!来……快点让我的血液更加沸腾吧,学生会长!”
庄明歌再度用魔剑斩击:魔剑发出魔龙咆哮般的轰然巨响,并且喷射出一道冲击波。
虽然已经竭尽全力的躲避了,但庄明歌的肩膀喷出红色的血沫。
“这以及不时普通的强了,是名副其实的作弊啊,哈蒂丝大人,你给她开挂也太明显了吧!”庄明歌大声的抗议。
“你再说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哈蒂丝将头扭到一边,不再去看庄明歌的样子。
这样下去,不要说十条命,一百条命也不够对方杀的啊。
事实证明了庄明歌的忧虑,在龙血的作用下,如同狂战士的林丽莎轻易的杀掉了庄明歌不止一次。
第90章偏袒
噗嗤……
伴随着血肉的飞溅,庄明歌的头颅高高的飞起,脸色还残留着难以置信的表情,似乎难以想象自己又被杀掉了。
随后,庄明歌复活了。
这是第几次了,应该是第四次了吧。
喝掉龙血开挂的林丽莎举起手中的吞光之剑,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庄明歌,杀掉了他三次,加上先前同归于尽的那一次,一共四次。
还留六次,庄明歌就败北了。
而他只杀掉了林丽莎一次而已,双方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在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输的,庄明歌一想到这里,全身都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一旦他输掉,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就会毁灭。
悬浮在天空中的地狱轮盘就会发威,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将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摧毁,庄明歌绝对不能够允许那样的情况发生,所以必须战斗才行。
必须击败林丽莎才行。
既然如此,那么自己也疯狂一回吧,就让他们看看,到底谁才像是疯子。
庄明歌站起来大声的咆哮,疯狂的杀气和愤怒掀起了一阵可怕的风暴,将脚下的黄金的云吹出了一层层的涟漪。
他的身上散发出了巨大的狂气,那是杀戮和愤怒结合在一起后,才会有的独特气息。
“我将化作子弹,给予敌人狂风暴雨的攻击。”
庄明歌吟唱其咒文,是具现化的魔法,曾经由克莉娅·库鲁斯老师教给自己的魔法,具现化出了两把机关枪。
庄明歌扣动扳机,子弹铺天盖地的形成了疯狂的弹幕,枪口喷射出红莲之炎。
林丽莎毫不犹豫地一跃而起,在铅弹横飞地洗礼中冲了出去。具有难以想象的破坏力的流弹,在黄金的云和虚空上破开大洞。
那威力明显与普通的机关枪武器不可同日而语。林丽莎的直觉察觉到,即使喝掉了龙血的自己被击中也会造成致命伤时,气得咬牙切齿。
庄明歌将手中的机关枪仿佛自己手臂的延伸一般灵活自如地操纵着,用魔法制造出来的近代火器的枪身和弹夹都具有强大的威力,可以打穿,打烂一切事物。
两挺机关枪丝毫不输于庄明歌凶猛的怒号,发出灼热的尖叫向林丽莎袭来。超音速的子弹太过于凶猛,虽然无法在顷刻间要了林丽莎的命,但对方明显不停的躲避,和庄明歌拉开了距离,没有还手的力量。
林丽莎被弹幕压制得完全无法靠近,在这种比赛中,他不得不倾尽全力的抵抗,仿佛会在一瞬间被打成肉泥。
不过一直躲避也不是什么办法,总有一次会失手的,所以林丽莎也开始准备反攻,残留的理智告诉他,铺天盖地的弹幕,每一发子弹都是用力制造而成的。
如此大规模的浪费魔力,只会让敌人魔力消耗殆尽。
她在奔跑的时候,不停的制造出可以移动的结界保护自己。
庄明歌不顾魔力的消耗,继续射击,用机关枪毫不留情地将结界粉碎。
说实话他的魔力消耗的以已经快要差不多了,其中还夹杂着一丝丝神力,所以才能够造成现在这种效果。
“只要杀掉她一次,一次就可以。”
庄明歌疯狂的射击,之所以如此执着的杀掉林丽莎一次,是因为林丽莎一旦死亡,身体重组之后,龙血的效果就会消失,到时候自己就有胜算。
贯穿结界的子弹掠过她的脸颊和肩膀,可就算如此,也没有阻止林丽莎突击的脚步。她朝着庄明歌疾驰而来,打算杀掉庄明歌。
躲避没有任何的效果,只有攻击才是最好的防御。
在距离敌人不到十米时,林丽莎瞅准时机将手中的吞光之剑扔向庄明歌。庄明歌不得不放下机关枪,将飞过来的吞光之剑打飞出去。
但就是这么一瞬间,单手发射子弹的机关枪顿时弱了一半不止。
“去死吧”
随着高昂的喊声,林丽莎以电光石火之势再次逼近庄明歌,就这样用尽全力抓住被打飞的吞光之剑,狠狠的朝着庄明歌的头颅斩了过去。
这个时候的庄明歌根本无法回避。
林丽莎的战斗直感在这个时候发挥出了超强的作用,一口气的突进了庄明歌的身边,造成了这种的局面。
她已经看到了胜利,无法回避的庄明歌就会死在自己的剑下。
然而,马上就要被斩杀的庄明歌突然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身体顿时爆炸了,巨大的爆炸掀起了巨大的风暴,黄金的云瞬间被撕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清晰的看到了下方的圣罗兰,人山人海。
因为距离庄明歌实在太近了,林丽莎完全没有躲开,同样被庄明歌的爆炸直接命中,脆弱的身体立即被四分五裂,死掉了。
当双方复活之后,庄明歌和林丽莎彼此对峙,似乎恢复了战斗前的情况。
庄明歌仔细观察着他的眼睛,确定龙血的效果消失后,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
“真是卑鄙呢,居然拉着我一起死!”林丽莎不忿的说道。
“龙血什么的,太作弊了,不杀掉你一次,我怕接下来会被虐杀到底啊。”庄明歌这么说道,隐秘的扫了哈蒂丝一眼。
如果不是她,自己也不会死掉五次之多。
“算了,即使没有龙血,接下来也是我赢了。”林丽莎也不再纠结刚才的情况,发表出了胜利的宣言。
确实如此,她死亡两次,对方却死亡了五次,差距已经被拉开了。
“这可未必。”庄明歌自信满满的说道:“既然你作弊了,接下来就是我了。”
魔眼悄然开启,进化后的魔眼可以看到更多未来的画面,所以庄明歌已经对未来的战斗有了了解,接下来只要想办法应对就好了。
林丽莎并不知道这一点,虽然有一点不安,不过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强大的相信。
“是哪,就让我拭目以待吧。”
“啊,会让你看到的。”
庄明歌诡异的笑了起来。
战斗再一次开始,林丽莎并没有如同刚才一样将自己武装,拿出吞光之剑,而是召唤出了两只雷电精灵狼。
精灵狼和精灵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里面都有精灵的字眼,但是两种不同的物种,精灵狼可以驾驭精灵,因此而得名。
即使在地狱内,也算是非常强力的物种。
不过……
“召唤吗,那么我来召唤吧,来吧,我的伙伴,我的契约者,地狱冥凤啊!”
空气变得炙热起来,地狱的气息如同潮水般淹没了整个天空擂台,仿佛火焰突然爆发一样,周围的气氛在瞬间飙升到一种令人难以忍耐的地步。
两只雷电精灵狼似乎遇到了什么天敌,不停的后退,畏畏缩缩不敢前进,发出了低声的悲鸣,如果不是契约约束着他们,大概已经转身逃跑了吧。
天空被什么遮挡了,一片巨大的乌云出现在天空擂台的上方。
当林丽莎抬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乌云,而是一直燃烧的凤凰……不,准确来说,是类似于凤凰的生物。
地狱冥凤,梅塞娜。
就算是林丽莎在这个时候也不禁呆住了,地狱冥凤的出现,标志着这根本不是什么战斗,而是单方面的虐杀了。
“哈蒂丝大人,这是犯规啊。”林丽莎不由向裁判抗议。
庄明歌单手向前一指,“杀掉她,梅塞娜。”
地狱冥凤发出了一声悠扬的长鸣,喷出一口火焰,几乎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林丽莎连同两只雷电精灵狼在内,化作灰烬。
庄明歌不由愣了一下,林丽莎的实力他十分清楚,虽然地狱冥凤很厉害,但绝对不会一击秒杀。
从死亡中复活后,林丽莎朝着哈蒂丝说道:“哈蒂丝大人,这种事情太犯规了,已经不是作弊,而是犯规了。”
哈蒂丝点点头说道:“确实如此呢,那么就禁止使用召唤生物吧。”
地狱冥凤即使在强大,也不敢违背冥王的命令,似然她不知道这个类似于裁判的女子到底是什么人,但对方的存在就令她连细胞都颤抖起来。
给庄明歌一个遗憾的眼神,退出了比赛。
“你好卑鄙。”庄明歌总算知道林丽莎为什么不闪不躲,被一击秒杀,就是为了让哈蒂丝限制地狱冥凤的登场。
“你在说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学生会长。”林丽莎心虚的把头扭到一边。
“这场比赛根本就不公平,哈蒂丝大人,你太偏心了。”
“那种秒杀林丽莎的冥凤才不公平吧。”
“那是她自愿被杀的。”
“我可没有看到她自愿被杀。”
“就算是被秒杀,也是我的召唤物,我的实力的一部分。”庄明歌大声的反驳道,“如果你这样偏袒林丽莎,我会向魔王提出抗议。”
哈蒂丝说道:“既然这样,林丽莎,你也算上五次死亡吧。”
“好的,哈蒂丝大人。”
“这样你应该觉得公平了吧,林丽莎以两次的死亡换取地狱冥凤退场。”
庄明歌还能说些什么,“好的,我承认了。”
有这样的结果已经不错了,至少从现在开始,他又和林丽莎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而且他还有着底牌没有掀开。
第91章胜利
庄明歌一开始以为自己就算不动用底牌也可以打赢,不过不行,对方是林丽莎,二十年前风华绝代的林丽莎。
那个以一己之力压垮了整个圣罗兰的天之骄子,冠绝了一个时代的林丽莎。
掉以轻心的话就会失败,所以必须全力以赴才行。
为了,圣罗兰,必须赢才行。
所以啊,杀了你!
庄明歌这么大吼着用自己的双手扭断了对方的脖子,伴随着咔嚓的声音,林丽莎的脖子被庄明歌轻轻的从身体上扯了下来,鲜血飞溅。
弄脏了庄明歌的白色制服。
庄明歌用手一抹,身上的血迹被甩掉,衣服恢复了洁白。
“居然把女孩子的头从身体上硬生生的拽下来,你还真是残酷呢,学生会长。”下一秒,林丽莎复活,瞬间和庄明歌拉开了一段距离。
“哪有什么关系,反正你有死不了。”
“诅咒你注定单身一辈子。”对方发出了恶毒的诅咒。
“那是不可能的。”庄明歌说道:“如果我愿意的话,不管是学姐还是学妹,亲姐还是义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