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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这般坐在满是尘土与落叶的大树底下,丰满的臀部,隐现的幽谷。她夹烟的手随意搭在一条蜷起的膝盖上,另一条腿伸直出去,脚板垂直,涂红的脚趾对着苍穹,苍穹有飘得很快的云朵。
她另一手正轻抚着自己长长的头发,侧面对着镜头,波浪形长发贴着后背。手指甲很长很细,拈着发丝,如同轻盈的蝴蝶,自由起舞。
她圆润的胸。房也以侧面的形式对着镜头,因为寒冷,顶端的凸起显得尤为明显,那是一种紫红色,不属于少女的粉红,宛如葡萄似的。
美,极美,美得让人窒息。
这是一副林烟前所未见的美丽画面!
这画面,包含了对大自然的赞叹,对女性身躯的赞美,以及其它不同人看到后产生的不同感觉。
林烟首先是看到了情。欲。因为她脸色潮。红,眉宇间有一种欢愉的满足,姿态放松,有一种慵懒的气质。这很显然是经历了一场性。爱高。潮后的表现。
对此,林烟的欲望也被一下子点燃,直欲钻进画中,共享云。雨之欢。
然后林烟看到了感动和赞叹,这在冉红妆惊喜的眼神中充分体现。她看到了月亮与太阳的相遇,在美好的日出时分,云层涌动,山林清净,万物苏醒。
这是一张抓拍的照片,也许下一刻,冉红妆就会将手放下,在地面一撑,然后站起来,对着天空欢呼,然后再回头,呼唤谭千尺,共享这幅大自然美景。
抓拍的正是她慵懒未消,惊喜正起的那一瞬间!
无论是环境,还是人物,都是绝对绝对的自然。
冉红妆本就是令人只见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绝色美女,平常时分的举手投足,都能让人心动不已。可一加上这浑然天成的一幕,其艺术魅力,竟直逼林烟灵魂,使他在一瞬间将自身原有的情。欲洗涤干净。
再回想起刚才那幅对比照片,林烟忽然生出一种忘断红尘的感觉。只觉得对女性。肉。体的纯欲望追求,完全失去乐趣。
且觉得爱上一个女人,就应该如画中的谭千尺这般,静静地于旁远观,上前将她以任何形式的占有,都只是一种肮脏的亵玩!
林烟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目光再一次落在冉红妆身体上,却不同第一眼的火热,而是纯净如婴儿,怜爱如情人,柔和如父亲!
这绝对是冉红妆目前为止最美的一幕,简直就是惊心动魄。
甚至可以将目前为止上升到有生之年!
这种美,是一种高度,一种很纯粹的视觉享受。
只会让观赏者投入情感,而非欲望。
“这就是艺术的神奇魅力么?”林烟一直看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打破沉寂。
谭千尺眯着眼,神色迷离,上前轻轻抚摸照片上的冉红妆,说道:“是的,这即是艺术的神奇魅力!”
林烟看着他,一阵讶然,只觉他是如此地迷恋这张照片,甚至超过了冉红妆本人……
再把目光落在旁边一模一样的油画上面。
一模一样的只是本体,细节上还是大不相同。
如果说照片给人的感觉是真实,是亲眼所见。那油画给人的感觉,就是宛若梦境,一点不真实。
两者各有各的魅力所在,只油画再怎么高明,也都有了人为的痕迹,没照片那般自然,却多了一种艺术的氛围,不至于让观赏者在第一眼看到油画的时候,会产生欲望。
林烟第一眼看到照片,第一感觉是男人对女人的渴求。
他第一眼看油画,却是直接被画上的艺术气息给淹没了,起不了一丁点涟漪。
一张照片,一副油画,全都是叹为观止的珍宝,让人乐于一生去珍藏。
谭千尺说道:“这张照片,只那么一瞬间,就定格了。这副油画,却是消耗了红妆两年的时光。”
“这照片是怎么来的?”林烟主动问道。
“我们两个在五年前去踏青,在这个地方野营了一夜。天要亮的时候,我发现这一幕,回想起来,不得不说完美是需要巧合的。”谭千尺很简单地说了一下。
第二百一十六章 回归北都
方向北家原来的产业是什么林烟不知道,现在的产业正是饭店。因为处于闲时,大家都“伺候”林烟一人。因此,林烟这一顿吃的,直接吓坏了幕后大厨,非要跑出来见识林烟这大胃王,又是递烟又是敬酒,直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失敬失敬。
时过境迁,林烟才一年半不出来,就发现这周围一切都有了好大的变化。
方向北都已经结婚,连儿子都生下来了。
他老婆自然不是那个大学妹子,而是去年相亲对上眼的温婉女子,年轻时是怎么样的性子不知道,现在则是一脸母性,对方向北也很好,是个贤良的好妻子。
至于他妹妹方牧南,和林烟读的是同届高中,现在正和林烟还在读书的同学们一样,处在高三最后冲刺阶段,还有个把月,就要勇闯高考这座独木桥。
因此她并不知道林烟到了自己家来,也不在现场。
林烟吃完饭,被方向北带到家里坐了会儿,拜会了嫂子和侄子,然后就告辞而去。
取了钱,在北都市到处逛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林烟才来到天波府小区外面等待。
他手机没电,叶羡君电话号码没记脑子里,打公用电话都不行,只能在这里守株待兔。
林烟也能耐住寂寞,就这么枯坐好几个钟头,才终于站起身,往公路对面走去。
“喂,叶羡仙,你放学了?”林烟大声喊道。
刚从车上下来,被一西装男陪同的叶羡仙听这声音耳熟,猛然回头,一见林烟:“啊,是你?”
“是啊,好久不见,你过得还好么?”林烟笑呵呵地说道。
“真的是你!你上哪儿去了?一点音讯都没有?你没事吧?我听说你是被人掳走的。”
“我没事,掳走我的是绝世高人,见我骨骼清奇,天资聪颖,收我做徒弟。现在我学成归来,最先就来见你了。”林烟一边说,一边打量叶羡仙,见她面貌变化不大,服装却成熟许多,穿的是白色衬衫配女式西裤,好像一个白领人士。
“你还是那么喜欢瞎扯。进来吧,你的行李我们还一直保留着呢。”叶羡仙笑道。
“他是谁呀?”西装男小声问道。
叶羡仙“哦”了一声,介绍道:“他叫林烟,是我一个朋友,很久没见了。林烟,这位是柳听春,嗯,也是我的朋友,也算同事吧!”
柳听春见林烟不修边幅,不甚工整,也就不与他握手,只点了个头。
林烟看出他的不屑,并不在意,只疑惑道:“同事?你工作了?”
“我大四了,正实习呢。”叶羡仙回答。
“大四了啊!”林烟恍然了一下,摇头一笑,心想:“我还以为她大二呢。”
来到天波府,不见何润物,林烟询问一通,才知道他跟着叶梦得一起回老家了。
林烟有些惋惜,去收拾了一下自己行李,苏晨所赠的佛珠还在,被林烟熟练的拨弄。
和叶羡仙聊了会儿天,柳听春见没自己的事,闷闷告辞。
叶羡仙这才熟稔地询问林烟这一年多情况,说叶羡君派人寻找过他,一直无果,警察也不顶用。
林烟回答说自己当了一年和尚,这光头就是凭证,把叶羡仙唬得不可思议。
林烟也问了一下他们,才知叶羡君新婚不久,新娘居然不是余启蒙,而是一个官二代,叫周佳佳。余启蒙可真可怜……
叶羡君没回来,周佳佳倒先回来。免不了又是一番介绍。这一次,叶羡仙介绍林烟说是以前的保镖,周佳佳也就目中无人地回房了,根本没兴趣和林烟多说废话。
叶羡仙见状,撇撇嘴,悄悄对林烟说道:“我也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嫂子,太高傲了。”
“你也?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哥不喜欢她啊!娶她是没办法,得靠她爸铺路。”叶羡仙无奈道。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不怕我告状?”
“切,你不是那种人。”叶羡仙很信任地说道。
林烟淡淡一笑,不发表看法,只问:“那余启蒙现在怎么样?”
“好像跟我哥还在来往吧,恋人不成当朋友也好啊!”叶羡仙眨眨眼,说道。
“哦?那如果你哥要收她当情人,你会赞成吗?”林烟故意问道。
“这个——赞成吧!”叶羡仙犹豫了一下,点头道。
林烟觉得好笑,问道:“假如换成你,你老公有两个女人,你会愿意?”
“废话,当然不愿意了。”叶羡仙翻了个白眼,说道,“呵,你是在捉弄我是吗?不跟你说了。”按了一下遥控器,看电视里一个选秀圆明星梦的节目。
林烟见她在自己面前表现得不是那般完全成熟,倒觉得高兴,见手机屏幕因充电终于亮起,赶紧开机,却发现手机卡已经过期报废,不能用了。
林烟翻出号码,借叶羡仙家用电话,最先拨给钟晴。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林烟发了一会儿呆,又打给钟朗,这次通了。
钟朗意外之后,语气也不甚亲近,只敷衍着说自己很忙,就这样拜了。
林烟本想询问一下钟晴近况,也只能作罢。
又相继给父母朋友打了几通电话,叶羡君夹着公文包走进来,一看林烟,愣了好一会儿,才坐下来惊道:“你小子终于现身了啊!”
林烟笑道:“真是对不起,就这么失踪一年多,给你添麻烦了。不过我也是身不由己,今天才被放出来,也算值得原谅吧,哈哈!”
“掳走你的那个武术高手到底是谁?居然查不出一点资料,想救你都不成。”叶羡君神色诚恳道。
林烟心里一动,说道:“反正是一个跟我有些恩怨的家伙,本要杀我的。还好我机智,一拖再拖,最后误会解除,他就放我回来了。”
“这样啊。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林烟本想留下来,可一想到钟晴,也就转口道:“我是来辞职的。”
“啊?你刚才不是说要留下来么?”叶羡仙意外道。
“临时又改变主意了。”林烟不好意思地笑道。
“你要回去,我也不勉强。我还欠你半个月工资,这就跟你结清。”叶羡君露出几分失望之色,却是干脆地拉开公文包拉链。
林烟摆手道:“不用,不用,就当我行李的托管费吧,用不着算这么清楚的。老板您要是不嫌弃,我们也算交个朋友,行不?”
“当然行了,你救过我的命,早就是我朋友了!”叶羡君哈哈一笑,同林烟握手,忽然转移话题:“那个洛家的简易,你不去联系了?”
“联系她干嘛?”林烟奇怪道。
“我听说你被抓走后,简易动用了自身所有资源找你呢!想必你们关系很好吧?”
“关系一般,除开金钱地位,也算聊得来的朋友吧。”
“这样啊。那你回老家之后呢,打算做些什么?”
“这个还真没考虑。以前我想着尽量赚更多的钱,过好日子,最好是把户口迁到大城市,成为一方富豪,扬眉吐气。现在我心态稍微变了一点,贫穷我并不介意,财运自己送上门来,也不会去排斥。一切随缘吧。”林烟笑道。
叶羡仙插嘴道:“林烟当了一年和尚呢!”
叶羡君愕然,良久才竖了个大拇指,说道:“你能看透金钱,实在了不起。”
“也不是看透啦,只是看得没以前那么重。生命才是最美好的东西,活着,不渴不饿,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受欺负和压迫,就已经很完美了。以前我没钱,站在有钱人的堆里,总会有几分自卑感,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觉得有钱人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有看不起我的意思。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