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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道你以为你真是我们的神啊?是DNA再造机恢复我们的身体的,如果你真的是我们的神,为什么你自己还是一具白骨?不,我们比你高级,我们比你高级!”它似乎努力在维持心理最后的防线一样,语无伦次地。
我觉得这让我厌烦,“刷、刷、刷、刷!”它的透明的半圆状面罩被无数根长发穿透,长发刺入它的眼睛里、脸上、额上,我清楚地感觉到穿破了它的头骨、脑膜、脑浆,再从它后脑勺穿了出来。
无声的,长发缩了回来,包括本来缠在它手指和扳机上的那一缕,如果不是发梢仍带着淡淡的血腥味道,我几乎以为一切全都是我的幻觉。它的脸千疮百孔地喷着血,有不少溅在透明面罩上。透过被头发穿过的小孔,淡淡的尸臭味溢了出来。
我弯下腰,想把枪械捡起来,但就在刹那间我感觉右前方第三间房的那腐尸出了房间,我快速地蹲下,转身,举起白银手枪。但我没有开枪,我没必要对一个头颅已经离开身体的目标开枪,一根被鲜血染红——否则我根本就不会注意到——的发丝快速地缩了回来。
我望着十几米外那无头的颈腔里喷着血的腐尸,愣住了。这算是什么?我的头发也就到肩膀以下,还没到腰呢,十几米远啊,刚才那头发如同被我意念控制一样杀了那用枪指着我的腐尸,我尽管意料不到,但心里还很有点沾沾自喜的。
可头发又不是甩棍,怎么能把十几米开外的腐尸勒飞了头颅呢?我甚至用手扯了一下自己的长发,确定了它们没有和橡皮筋一样的弹性,并且也不是钢丝的那种质感。柔顺、乌黑的头发,如果不是只有一副骨架子的话,我去应征当模特拍洗发水广告,一定没问题。
我回过神来,决定不去管它了,不过我试图用意念控制头发去把狙击枪捡起来,长发却披在肩骨上,动也不动。如果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别人,而又无法示范一下用意念驱动头发,我想我多半会被人家认为是疯子的。
当我找到一个很不错的狙击位,锁定了大约七十米外的一只腐尸时,它正准备调整角度向洞拐他们开火,我仍试图驱动头发去杀了它,我在心里拼命想着杀死它的念头,可是没有用,我的长发一动也不动,我只好扣下扳机,用白银子弹把它变成通红的炭火,再化为灰烬找不到一丝存在过的迹象。
从崩坍的楼板间隙我翻到了上一层,已经有足够的平静来进行这场狩猎,一千二百米,我找到了那个腐尸,它在寻找我的位置,动作不算太大,但已足够让我发现它了,要知道哪怕不看,我也大约能知道它们的方位。
用狙击镜上的标尺比照着它出现在狙击镜里的大小,界定了一下,没错,我的直觉估算还是很准的,一千二百,我瞄准了它,屏气凝神,尽管我早已没有呼吸系统,但下意识地仍会闭气,而这明显对我很有用,可以让枪身在短时间不发生抖动。
一千二百米,基本上是单兵狙击枪的极限了。“叭!”毫无悬念地,子弹把它的头盖掀开,在狙击镜里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它那只有半个头颅的身躯,是如何变得通红然后又成了灰烬。到目前为止,我杀了五只腐尸,只用了三发子弹。
当我转移位置,再度寻找狙击点时,却听见了“轰轰轰”的八声枪响,然后是梅超风的声音传来,带着疯狂的宗教特征:“神啊,饶恕我们吧,这些罪人不知珍惜您的恩宠,神厌之,神厌之。但请饶恕我们,我们是您忠实的子民,那罪人已死,大能的神啊,神罚应施加在罪人的身……”
透过狙击镜,我见到梅超风跪在空旷的地面上,它的身前摆着八个外表如人类一般的腐尸尸体。每一只腐尸的额上都开着一个血洞,实在死得不能再死了。她杀了其他的狙击手?为什么?我有点不明白。
我一时有点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应对了。也许我扣下扳机干掉梅超风,就能一了百了。但事实上就是一只自家养的小狗,都很少有人将它杀了做成狗肉煲啊,更别说这厮还是我教它剔去腐肉、找了DNA再造机帮它恢复的身体。
“不要动,不要说话,就呆在哪里。洞拐,撤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沙哑的嗓音低沉地说了这么一句。我记得刚才向我开火的,除了被我干掉的几个,也的确只有八个了。如果梅超风还布置了别的狙击手,趁我说话时狙击我,那么,我就拉它陪葬。
洞拐他们很快就出了那破车和简易挖掘的掩体,一个队员郑重其事地取出一个真空盒子,打开以后快速启动了里面的仪器,看样子可能是一个定位仪或者类似的东西,似乎一离开真空包装以后磁性就会消失,很有点一次性用品的意思。
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或者我能做什么。幸好大约十分钟以后,三架直升机编队就飞到这里来,都是携带了导弹、火箭巢的武装直升机,不过我仍坚持最后一个上飞机,因为我怕再来个单兵对空导弹之类,我实在不忍看见洞拐他们在我眼前死掉,我上了直升机之后仍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死死地端着枪,锁定了梅超风。直到再也见不到她,才把枪拆开装进洞拐给我捎来的皮箱里。
一次不明不白的旅途。
身边的队员,是那个伤了臂膊的狙击手,他很友好地递了一个军用水壶过来,但递到我面前却又愣住,一个骨架子,有必要喝水么?不过他脸上的真诚,却没有让我觉得尴尬,“给。”洞拐在边上,塞了一条毛巾过来。我接过身边那队员的水壶,倒了些水在毛巾上,洗去头骨上的灰尘。
“小秋,要得!没想到你小子不声不响的,一出手不得了啊!”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塞了根烟给我,对着直升机上来接应的战友说,“这小子,强啊,一个人硬把五个人形腐尸收拾了……对!就那种打不死的杂种!看不出来吧?”
另一个也坐在这直升机上的队员,摇头说:“这个小秋太牛!咱当兵的人,直来直去的,我实话讲,之前是瞧不起他的,想不到,想不到,真的很强。老三,你别不服,你能在十几支狙击枪下,越过一百多米的距离么?就这点,我告诉你,在人家面前,收起你那点傲气!”
那个被他叫做老三的,野战油彩涂得脸都看不清了,低声咕噜着说了句什么,直升机本身旋翼的噪音极大,稍离远点也听不清,不过洞拐就坐在那老三边上,却听到他的话,兜头就给了他一巴掌骂道:“你还要看是什么人拿着狙击枪?没听刚才和你说,十几个那种打不死的杂碎!你行么?逞什么能啊你?”
我听着都有点不好意思,那老三转头望着我,我想还是低调一点的好,连忙说:“运气,运气罢了。”谁知那老三一听,那没有涂油彩的耳根羞得通红,一个劲地说是他自己不好,这实打实的水平,他服气。这当兵的也都是直肠子,没什么坏心眼,最后还一个劲管我叫秋爷,说有空一定要指点他一下。
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在我头骨边说:“老三的哥哥,整个特种团里最好的狙击手,就是死在被你干掉的人形腐尸手上。你要不介意,就点拨他两招吧。”我听着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凭什么点拨人家?老实说,要不是最后关头,我这一头长发突然发威,我都早被拆成一堆白骨了。
可我实在不想让人把我当怪物,哪怕我现在一个骨架子本身就够怪了,但起码他们能接受我,起码他们没有排挤我,而头发这事我觉得说出来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只好喃喃地说:“那些人形腐尸都被干掉了,想必梅超风一个人也做不了恶……”
“你开玩笑啊?难道你真以为那些人形腐尸都死了?”洞拐很惊诧地问我,“那个梅超风往那些人形腐尸头上开了一枪,你觉得它们就死了?要这样就能死,还是打不死的怪物么?我还寻思着为什么你会放过它们呢!”
头骨里如同一个雷霆炸响一样,我一下子站了起来,“砰!”撞到了直升机舱顶才醒觉。它们没有死!我上当了,我居然就这么上当了!对啊,之前那队员不是说过,一枪轰掉了那人形腐尸半边脸,但那腐尸还是一枪命中了他么?
我为什么会以为它们就这样死了呢?我在心中只有苦笑自嘲,但一个疑问却也豁然而解:梅超风为什么要给我来这出,为什么要扮信徒来乞饶?它是为了在我枪口下保住那八个家伙,而不是真的出于对我的敬畏,它是出于对武力的敬畏。
洞拐他们再说什么,我根本就听不下去。我甚至有点不愿正视这个事。一直以来我并不想当腐尸的头领或是所谓的神、精神领袖,因为我知道我是人,我不是它们的同类,对于在它们中间处于什么位置,我毫无兴趣。
但起码我向来以为,遇到我才脱离了腐尸外貌的梅超风(瞧,连这名字都是我给它起的,到现在我还记得它跪在我跟前求我赐名的情景),我以为至少它会念着我对它的恩典,不说知恩图报,至少有那么一点尊重吧?
但它没有,到了它的领地,姑且这么称呼吧,欢迎我的是狙击枪的子弹。哪怕最后我以为它真的良心发现的时候,却也不过是它为了谋取最大的利益,设下的一个骗局,一场表演。原来,哪怕是在梅超风的心里,我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只是个可以用子弹来灭杀、用言行来欺骗的角色罢了。
当直升机到达我埋下仪器的地方,我连告别的话也没有说,就准备捉着绳子滑下去,洞拐一把扯住我,让我跟他回去,办手续继承我那两位老哥留下的遗产什么的。我拒绝了,也许,废墟才是我的森林。由卝纹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嗨!兄弟!”那个负伤的狙击手叫住了我,他说,“娘的,咱也算共过生死了,啥时你小子想出这废墟了,一定要去找我喝上几杯,哥请你喝!”他那毫不作伪的真情流露,很爷们,很男人,让我有一种很热血的感觉。我们俩都没发现他话里的语病,请一个骨架子喝酒,本身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那个叫老三的,掏了个盒子出来,对我说:“秋爷,我哥的仇你帮我报了,也没啥好谢的,不值钱的小玩艺,留个纪念吧。”听他说不值钱,我也就收了,点了点头算是告别,快速地扯着绳索滑下了直升机。
尽管洞拐和他的队员给了我很多赞美和感叹,但对于我来说,唯一有用的,只是同类的族人没有排挤我的兄弟情谊,让我真真实实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他们对我能力的惊叹,对我干掉几个人形腐尸的赞叹,对于我来讲,是无意义的。
干掉几只人形腐尸,有什么好得意的?好比杀死家里的宠物狗,我想没有人会因此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吧,除非是变态。我并不是变态,所以我不觉得这说明了什么,反而令我看清了自己仍微不足道的实力。
我高兴不起来。尤其是梅超风最后的表演,简直当我是白痴!
挖出之前埋下的仪器,走了三天,我的心情才稍微好了一些。路过一个废弃的修车店,我居然翻出一辆摩托车,这辆车刚好在烤漆房里重新喷漆,塌下来的楼板把门窗塌成了密封,两个修车工人没有被辐射变成腐尸,只是成了两具干尸。
有了交通工具,我再不时从路上的破车里、废油站里弄些油,滤了铁锈凑合撑着。骑了三天,总算到了我在废墟里的栖身地,那幢还住着春香和旺财的别墅。旺财远远地就跃出围栏来迎接我,它毕竟比梅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