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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风看得眼角一跳,看着周齐走过来,连忙躬身道,“草民沈风,叩见大小姐。”
周齐眼眉一挑,她身边的一个女兵喝道,“大胆,既然是叩见,还不跪下!”
话音一落,周围十几个士兵围上来,噌一下子刀剑出鞘,十几把武器就架在沈风的脖子上。
“女英雄饶命啊!”沈风毫不犹豫的跪下去,脸上一副哭丧惊恐的表情,但是他心中却狠狠道,“娘西皮的,等有机会,把你押回山寨去,再好好炮制你。”
周齐用鞭子托起沈风的下巴,冷冷道,“长得还可以,但是人活着没有骨气,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拉下去,砍了。”
周齐说完,转身就走。
“是!”
沈风一惊,随即突然从地上弹起,猛然向周齐扑去。架在他脖子上的刀剑纷纷划向一边,根本伤害不了他丝毫。
周齐刚转过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风从后面扑了上来抱紧了。
沈风双手感觉到两团软软的肉?团,一看不对,自己的双手竟然抓在周齐的胸前,沈风急忙移开双手,改为一手卡住周齐的脖子,一手抱着周齐的小腹,两人紧紧的贴在一起。
沈风凑在周齐耳边道,“不好意思,刚从地上跳起来,方位有点估计错误,手放错地方了。但是我还是要发表一下我的意见,嗯,虽然小了点,但是手感不错。”
“我要杀了你!”
周齐面若寒霜,下半身稳如磨盘,上半身猛然一抖。沈风顿感一股大力从周齐身上传来,左手情急之下一下子抓住周齐的腰带,但是腰带哗啦一下崩裂,沈风整个人居然从周齐后边横飞出去,摔到街边的一间武器店里面去了。
周齐娇喝一声,抽出自己的佩剑,就要追过去,把沈风剁成肉酱。
就在这时,大街上突然一阵喧闹慌乱,一大群牛啊猪啊什么都有,尾巴上绑着燃烧的鞭炮,轰隆隆的冲过来。
士兵们急忙让开道路,让这它们冲过。周齐咬着牙誓要冲到对面杀沈风,却被她亲兵死死拉住,这群猪牛还没过去,大街的屋顶上,突然又丢下来无数的炮仗,一时间整条大街上烟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众人在其中被烟呛到眼泪都掉出来了,没办法只能往外走。
大概十多分钟后,烟雾散开,周齐挣开亲兵,跑到武器店里一看,哪里还有沈风的影子。
“沈风,等我抓到你,一定要将你抽筋扒皮,千刀万剐。”
此时,沈风已经出了城门往回走了。
原来,陈大龙刚刚正在收拾刘进的士兵的时候,突然见到二当家,在边上一个隐蔽的地方挥手叫他。陈大龙刚过去,周齐的兵就到了。
幸好吴达在刚刚见到沈风的时候,就知道不妙,立马去找人去找到了李德书。李德书听了之后,说了一声没事,随后就吩咐吴达如此这般那般准备,等到时机一到,放出了猪牛群,用鞭炮驱赶,冲乱了士兵,然后还让大小宝等人在屋顶丢鞭炮,再度搞乱环境,陈大龙就趁机救走了沈风。
这一切算不上是天衣无缝,但却取得了圆满的效果。沈风在步出城门的时候,心情大好,随手把一袋子起码有五斤重的黄金,丢给了那个叫莫辛的守门官。
“我沈风说话算话,好好拿着。”
莫辛打开袋子一看,当场惊呆了。随后听到周齐的声音,自动忽略过了。
沈风听了,笑笑道,“哼,到时谁抓谁还不一定呢。”
第十三章 一群暴发户
入夜,沈风回到虎头山。帮里的人,大多数都已经回来了,就剩下李德书和李黑,还有老鼠,不见人。
沈风坐到大厅上,沉思着今天可以算是一无所获,武功秘籍没得到不说,还凭白惹了苍茫城千金这么仇家。
“哎,不行,还是先向大龙讨教一下吧,再不行,问吴达拿他那本拳脚招式的书看看也不懒,大宝小宝不是学得挺好吗,诶,这帮家伙,怎么回来后一个个都不见了?”
沈风站起来,踱步来到山寨后面的澡堂,才发现,原来这帮家伙,全部都在那里洗澡,等他们洗完出来,沈风吓了一大跳。
包括陈大龙在内的,所有的人都换上了新衣服。沈风一个个的看过去,这帮暴发户,一个个都他玛的的衣冠华贵,每一件衣服都他玛的镶金戴银,玉佩扳指,锦丝冠,黄金靴。
那二当家吴达,一身的金气闪烁啊,只见他头上那顶帽子,居然是纯金的,看样子最少都有十斤重,然后是脖子上那条狗链子,纯金,每一节都他玛的有两只手指粗,从脖子上一直吊到膝盖的位置,比腰身要大两倍的金腰带,金黄色的丝绸裤子,那双黄金靴,每只都有三斤,还有,他是个手指上,都他玛的戴满了金戒指。
大小宝被打扮得跟吴达一个德性,全身金光闪闪,俨然两个小号版的吴达。
沈风很蛋痛的问吴达道,“兄弟啊,你累不累啊,挂这么多金子?”
吴达呵呵一笑,突然想起什么,弯腰把黄金靴脱了,从身上摸出来十个指环,一个一个的往脚趾上套。
沈风直接无语。玛的,要是让他知道,地球上,包括屁股都能上戒指,那不知道两百斤黄金,到底还够不够他用!
接着是陈大龙。
总体来说,陈大龙还是比较靠谱的,当然,如果把他身上的那套黄金盔甲,换成普通的盔甲的话。
陈大龙这厮,不知道从哪里倒弄出一整套黄金甲,让沈风以为是看到了‘菊花残满地伤’了。
“结实吗?”
沈风拿起一把斧头,跃跃欲试。吓得陈大龙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摇摇头,沈风又看到一个家伙,居然买了一个黄金的鸟笼,里面养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看样子挺珍贵的,这家伙叫李德全,是李德书的亲戚。沈风就看着这家伙一手托着鸟笼,一手拿着一把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纸扇,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嘴里不知说些什么,自娱自乐。
好吧,你们这帮败家子,都他玛的是大腕,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沈风看着眼前这帮暴发户,全部都愣在那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挂着傻笑。
或许,这就是他们心中的幸福。
沈风想着,然后正色道,“好了,你们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不管,但是,我记得我交给你们一个任务的,你们的武器呢?都拿出来看一看。”
“是,帮主。”
众人一声应允,纷纷跑回自己的房间,一会儿又全部跑出来,手里都拿着一些武器。
沈风不看还好,一看之下,鼻子都气歪了。
吴达手中拿着一把玉如意,大小宝分别拿着一个聚宝盆,一个金铜钱。那个李德全手里拿着一把琵琶,之后的人,纸扇,雨伞,镜子,瓶瓶罐罐,葫芦芭蕉,什么都有,那样不中用就来哪样,真的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沈风一个人在风中凌乱着,这就是他的兵,他们手上的,就是他们认为最好的武器。
陈大龙最后一个出来,他手中托着一尊人头般大小的黄金方印。
众人看着那个方印,纷纷倒吸冷气。
“这是什么东西?”
沈风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尽量让语气平稳一点。
陈大龙憨笑道,“帮主,这个叫镇天印。”
“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传说中,它可是翻天大神的神器,能大能小,最大的时候,比大陆最大的天周山都要大,一砸之下,大地皆为齑粉,是传说中杀伤力最大的神器。”
沈风眼眉直跳,嘴角一直在抽,他忍着强怒,道,“那么厉害,那你试一下给我看看,嗯,就去把黑风寨给我砸平好了。”
“呃,这个???。”陈大龙说不话来。他背后的众人纷纷偷笑。
沈风气不打一处来,他指着吴达骂道,“还有你,二当家,你这是要当财神了,还是准备大葬了?李德全你也别笑,你拿着一把琵琶,是准备对敌的时候,弹一曲用噪音击退敌人是吗?还有你,你拿着个镜子,是不是要你敌人自愧而死?还有你???!”
沈风一个一个的骂过去,足足骂了两个多小时,一大帮人全都被骂得抬不起头。沈风自己也骂得筋疲力尽,口干舌燥。
大小宝递上一杯茶,看见沈风喝了茶,大宝开口道,“帮主,大伙这身行头,只是用来摆显的盛装,真正打架的家伙,都在屋里放着呢。”
沈风一听,差点晕过去。
“那你们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说了这么久,当我猴子看吗?”
陈大龙急忙道,“不是的,帮主,屋里的其实都是精钢的武器,也是普通货色,真正的好东西,我已经叫武器铺去定做了,都是天梯纹的钢材,削铁如泥的好东西。那家武器铺叫鬼斧神工,在大陆上有上千家分店,信誉很好。大概要一个月就能凑出五百把天梯利器。”
沈风点头道,“我今天看到你背上有把双手剑,难道也是精钢而已?”
陈大龙自豪道,“那是他店里唯一一把天梯武器,被我用一百斤黄金买了下来。”陈大龙说完,转身回屋拿了那把武器出来。
大剑被抽出来,发出一阵寒光,一阵锋利的气息从剑刃上传来,人用眼睛看着剑刃,都好像有种被刺伤的错觉。
沈风看着这把双手大剑,长度接近一米五,剑身上有着梯形一样的纹路,十分独特。剑身宽度大概有二十厘米,十分吓人。沈风试着把剑提起来,发现这把剑起码有一百斤重,普通人根本用不了。
沈风对陈大龙道,“你之前不是用刀的吗,怎么现在改了?”
陈大龙憨笑道,“我觉得用剑比较好看。”
沈风嗤之以鼻,但是想想这么大的剑,用起来跟刀的区别不大,也就不说话了。刚刚骂了那么久,他也累了。
“一百斤黄金黄一百斤天梯钢,不知道值不值得。”
沈风说着,用自己的手指在剑刃上一抹。
陈大龙神色一紧,急忙道,“帮主,小心点。”
沈风举起手指一看,只有一条白印,皮都没破。不由哈哈笑道,“没事,你看,天梯钢不过如此。”
哪知陈大龙接着说,“帮主,我不是担心你叫你小心,我是担心我的剑啊。”
“你妹咧!”
沈风骂了一句,突然看见老鼠火急火燎的跑进来,开口就喊,“帮主,大事不好了。”
“等等。”
沈风伸手叉着老鼠的下巴,叫他张开口。老鼠很听话的配合,露出一满口的金牙!
“玛的,比财神爷还牛!”
吴达他们一听,纷纷围上来,对着老鼠的金牙评头论足。老鼠得意的笑着,嘻着一张嘴,露出金光闪闪的牙齿在那里炫耀。过了好一会,他才想起什么,急忙拉着沈风道,“帮主,不好了,军师从城里带回来一车车粮食和武器,在山下被黄村帮的人拦住了!”
“什么!”沈风大叫道,“强盗还被打劫,真的是岂有岂理,兄弟们,抄家伙,干?死他们!”
第十四章 霸气
沈风随手抄了两把小号的斧头,带着虎头帮二十多号人,兴冲冲的往山下赶去。
路上听老鼠说着,原来黄村帮离虎头帮不远,今天得知虎头帮上下全部出动,就联想到飞龙堡上的怪事,可能已经怀疑了,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在老鼠回来报信之前,还没有下手,只是在试探。
黄村帮的前身,是苍茫城外的一条村子,因为躲避战乱,所以举村上下,都搬到了苍茫山中,无奈的做起了强盗。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自从陈王起事,占领了大半个南蛮州之后,众人都认为南蛮州迟早是陈王的天下,所以黄村帮大部分都迁移到了陈王的领地,安养生息,黄村帮现在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