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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贤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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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婷表姐进不了侯府,让秋晴进去,那就没我们什么事了。秋晴跟我们不认识,一定不会想到拉我们进去的。”

嗯,到时候就是你进侯府了吧?秋晴一个人恐怕还不行,身份又低,韩姨娘如果想再稳妥一点,十之八九会从三个“表妹”中间选一个的。既然王玉婷不行,那沈宜红成功的希望就又大了一些。当然,如果到时候自己碍了她的事,她也一定会下手设计自己的。

“那,那怎么样才能不让表姐被选中呢?”

“这我现在也没有想好。”沈宜红暗自得意,“不过,姐姐应该让韩姨娘看看,你的绣花比婷表姐强多了。”

“可,可我真的忘记了呀……”沈宜织扭着衣角,“再说,万一韩姨娘觉得我绣得好,把我挑进去怎么办?”

沈宜红被噎了一下:“怎么可能!挑姨娘又不是挑绣娘,不会因为绣花好就被选中的。”

“那绣得不好一样会被选中啊,表姐绣花不好又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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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宜红真是要被气死,恨恨地甩开沈宜织的手:“妹妹有点儿不舒服,姐姐先逛着园子,妹妹歇歇再来。”

“哦,那妹妹你要好好歇息啊。”沈宜织一脸傻相的看着沈宜红走了,松了口气。这下终于可以好好逛逛园子了。

“姑娘——”采绿赶上来,“红表姑娘怎么回去了?”

“妹妹说身子不舒服。”

“哦,是走了好一段路了,姑娘累不累?要不要也回去歇着?”采绿实在不耐烦陪着沈宜织逛园子,有这时间她只想歇着。

“我还想去看看。妹妹说,采碧姐姐说了,从群芳居往西边的地方都许我们走动的。”

采绿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侯府的别庄这么大,从群芳居往西有一处桃花林,一个小荷花池,还有几处假山,要都走动起来远着呢。她刚上脚的新绣鞋,可不是跟着去踏泥的。

“可是奴婢还有活计要做呢。”若不是采碧多嘴,她完全可以说那些地方不许沈宜织去走的呀!

“那采绿姐姐先回去?”沈宜织无辜地眨巴着眼,“我认得路,能自己回去。”

采绿犹豫片刻,还是点了点头:“那姑娘早些回来,可别乱走迷了路。这时候正是春天,树林子里蛇虫都出来了,小心被咬!”这乡下丫头,被咬一口才好呢!

☆、第二十章

摆脱了采绿,宝兰也长长松了口气。别庄里很大,但是除了日常洒扫看守庄子的仆役,就只有韩姨娘带来的人,整个园子都十分宁静,甚至不时能听到鸟鸣,真是太好了。

“这园子真不错。”虽然心事重重,沈宜织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上,也不由得感叹。

石板年代久远,缝隙里已经生出青苔。路两边皆是各种花木,此时已近仲春,叶绿花红,悦人眼目。许多湖石假山点缀花木之间,真可谓是步步生景了。

“姑娘看,那不是秋晴吗?”宝兰忽然拽了沈宜织一下。两人已经走近前方的荷花池,此时荷花未开,只有绿生生的荷叶铺满池塘。秋晴穿着一身湖绿衫子坐在湖边,乍一看还真难分辨,“她做什么呢?”

“我们看看。”沈宜织带着宝兰隐到几棵树后。但是等了一会儿,秋晴也并没做什么,只是坐着。

“咝——”身后的宝兰传来轻轻的吸气声,沈宜织一回头,只见宝兰正挠着自己的手背,那里已经红肿了一片。

“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啊。就忽然痒了起来。”宝兰自己也糊涂着呢。

沈宜织抬头看了看她们用来藏身的树:“哦,你对漆树过敏!”侯府这别庄还真是物种丰富,南方的漆树都有种植,只是气候不对,生长得又瘦又矮,乍一看都没认出来。

“什么……敏?”宝兰听得稀里糊涂,总觉得姑娘大病一场之后变了许多,有时候说话都有些听不懂了。

“这个是漆树,有些人碰到就会起疹子。”沈宜织拉住宝兰,“不要挠。看你这样子还不是很厉害,过一天大概就会消下去了,挠破了就不容易好了。”

“姑娘怎么认识这个树?”宝兰转头看着身边的漆树,“奴婢小时候在乡下都没见过……”

是啊。这是野生种的大木漆树,一般生长在高山地带的森林里,在长江流域多一些。宝兰所说的乡下大概就是个丘陵地带,没见过很正常好嘛。只是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回答。

“仿佛是以前听哪个婆子说起过。这东西有人碰上没事,有人碰到就有反应,严重的会长得满身都是疹子。”说起来,侯府居然在别庄里种这东西,未免太危险了吧。

“沈二姑娘怎么在这里?”秋晴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荷花池,已经走上了石板路,“宝兰妹妹的手怎么了?是碰上漆树了吗?”

“秋晴姑娘识得这个?”

“从前我家乡那里尽有。”秋晴看了看宝兰的手,“这尚无大碍,若实在痒了,用薄荷叶与绿豆煎水洗洗也好。若不洗,到了明日大约也就消了。”

“多谢秋晴姑娘了。”沈宜织装傻,“这般害人的东西,怎的竟种在这别庄里呢?”

“并不是所有人碰了都会起疹子。大约是种树时杂在树种里带进来的,从未有人注意吧?且种在这里,等闲人也碰不到。”游园子的夫人小姐们,谁会放着石板路不走,跑到树丛里来?

沈宜织只当没听懂:“秋晴姑娘怎么是一个人?采橘姑娘呢?”

秋晴微微低了低头:“采橘姐姐在房里刺绣,我看今日天气好,出来走走。”昨夜回了荻花居,采橘就对她明白说了:“想你既来了,就该知道是来做什么的,拿这副小姐样子给谁看呢?官奴就是官奴,姨娘若不抬举你,一辈子都只是个奴婢!你自己好生想想,是欢欢喜喜跟着姨娘呢?还是情愿回韩家去做奴婢。”

方才在荷花池边,她有一瞬间真的想跳下去。父亲贪污,可是他贪来银子全被宠爱的妾室花销了,而她的母亲虽身为正室,却一直被抛在乡下。她没有享过一天福,可是到了父亲事发满门被抄的时候,她这个妻子却逃不过去。

母亲死在大牢里,倒是省得受了发卖的羞辱。她一度也想自尽,自己容貌美丽,若被卖为官妓——只怕生不如死。只是最后被韩家买下,让她松了口气。这一口气一松,死的决心便消散殆尽,再提不起来。

初到韩家,她确实只想做个安分守己的丫鬟,好生服侍买下她的韩家三少奶奶,却不想原来三少奶奶买她,只是为了让她去另一家人家里做妾。

其实这也好吧,一个官奴,就是不做妾将来也不能正经嫁人,生了孩子都是奴婢,倒不如去侯府拼一条出路。她正是抱着这种思想来的别庄,却被韩姨娘见面就来了一次下马威。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做个丫鬟并不容易,原来伺候人——居然是这样的屈辱和任人宰割。

只是,她没有去死的勇气了。她还年轻,铜镜里映出来的脸堪称花容月貌,这样的大好年华自尽,她不甘心!可是一个病秧秧的大少爷,又能给她多少前途呢?

沈宜织看秋晴脸上阴晴不定,摸不准她在想什么,就装痴卖傻地一笑:“这园子真漂亮,秋晴姑娘可要一起走走?”

若换了往日,秋晴并不愿跟这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姐们一起,然而今日她心里憋闷得难受,倒想找个人略说几句话,便转身随着沈宜织主仆慢慢地走,随口问道:“沈二姑娘家住何处?”

“在,在桐城。”沈宜织回答的时候心里在落泪——如果此桐城乃彼桐城该多好啊,就是身无分文她也能回家去的,可惜……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相差的不仅是距离。

“哦。”秋晴也不过是随口一问。依她昨日看来,沈宜织并不曾读过什么书,且心思驽钝,连韩姨娘的下马威都未必全看得懂,只是一味胆小罢了。这般的人,实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听说二姑娘的针线极好?”总不能问她经史子集曾读过哪些罢。

为什么人人都要问针线!沈宜织暗自下定决心,从明天开始,只要有时间就要开始做针线!

“我,我大病过一场,宝兰说我高热昏睡了好几天。醒来有好多事都不记得了,现在拿起针来都觉得怪生的……”

秋晴不由得有几分怜悯:“什么病这般重呢?二姑娘莫着急,总会慢慢都记起来的。”

那是不大可能喽……

沈宜织心里想着,却频频点头。三人沿着石板路已经走过荷花池,到了那片桃花林边。忽然听有个男子声音带笑道:“什么事慢慢都会记起来?”

三人吓了一跳同时转身,便见桃林里闪出一个年轻男子来,二十左右的年纪,手中纸扇轻摇,一派风流潇洒的模样。

☆、第二十一章

宝兰惊呼出声,连忙挡在沈宜织面前:“你是什么人?”

年轻男子一身翠绿色的织锦袍子,上头暗银色的宝相花在阳光下微微闪烁。他身后是粉云般的早桃花,倒是衬得他面白如玉,眼如点漆,活脱脱一个浊世佳公子的模样。天气还不热呢,他手里就执了一柄象牙骨折扇,上头的白玉蟾蜍扇坠润泽如脂,显然价值不菲。

听见宝兰的喝问,这人半点不着急,手里扇子轻轻摇了两下,嘴角一弯:“这话该我问你们吧?你们又是什么人哪?”

沈宜织赶紧拉了宝兰一下。这是侯府的别庄,普通人谁敢随便闯进来?而且看这年轻男子穿戴贵重,皮相气质也都还不错,没准就是侯府的什么人呢。宝兰要是得罪了他,没准要倒霉的。

宝兰有些紧张,硬着头皮说:“这里是侯府的别庄,你——随便乱闯是有罪的!”

年轻男子摇着扇子笑道:“你怎知我是乱闯?何况你们——也不是侯府的人哪?”说着,目光在三人身上来回打了几个转,最后落在秋晴身上。

沈宜织轻咳了一声,向宝兰道:“我们回去罢。”

宝兰巴不得这一声,扶着沈宜织就走,秋晴也跟在后头。那年轻男子倒也并没有阻拦,只笑道:“慢走。”

一直走到看不见人的地方,宝兰才小声道:“姑娘,那是什么人?”

“不知道。也不关我们的事。”

“那,那我们要不要告诉韩姨娘?”

“我觉得还是该说一声,毕竟这里闯进陌生男子可不好。秋晴姑娘说呢?”沈宜织想了一下,转头问秋晴。这可得商量好了,别她这里瞒着,后头秋晴去坦白了,倒显得她有什么心思似的。

秋晴果然踌躇了:“若说出去,只怕于我们——”说起来,谁让你们乱走呢?

“可是若姨娘知道了,会不会怪我们?”

“只我们三人知道,我们不说,谁又会知道呢?”

“那秋晴姑娘的意思是不说?”

秋晴也不是个笨的,立刻说:“我只是怕坏了姑娘的闺誉,说起来我一个丫鬟倒不怕什么。若不然就去禀报了韩姨娘罢。”

闺誉?都被送来爬床了,还扯个毛的闺誉。沈宜织装傻充愣地说:“那,我还是去对采绿姐姐说一声吧。秋晴姑娘要不要也对采橘姐姐说一下?”是对采绿说,不是对韩姨娘说。至于采绿去不去报告,那是采绿的事了。不过,纵然韩姨娘到时候要责怪,采绿和采橘也逃不过一个服侍不周或者看守不力的罪名。

秋晴脸上这才露出一丝笑意来:“姑娘说的是,我这就回去跟采橘说。”

在群芳居门口分了手,沈宜织一进菱花居,就见采绿百无聊赖地在窗下吃点心,见沈宜织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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