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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出征在外,科斯塔依旧对祖国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西线火烈鸟作乱,引入矮人侵略军团让他有些担心,不过弗耶大帝没下命令,自己就得在龙炎里一路打下去,直到抓住人类世界中的另一个王者。
正在这时候,突然帅帐门帘掀动,他的副官皱着眉头大步踏入:“元帅,第四联队派去牵扯白炽城的三千人……”说着,副官犹豫了一下,仿佛在琢磨如何措辞,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失踪了,这三千人失踪了!已经派斥候下去了。”
第三十三章 地精
地精,身体孱弱,身材矮小,一身绿色皱巴巴的皮肤,干枯瘦弱的躯干上顶着一颗硕大的头颅。地精是这个大陆上最爱摔跤的智慧种族,因为他们的脑袋实在太大了,稍稍控制不好,就会戗在地上,挫掉一块绿油油的皮肤。
成年矮人的身高一般都不到正常人类的腰际,可是成年地精的身高还不到矮人的腰际。作为大陆上身材最矮小的智慧种族,地精没有好伙计矮人那样粗壮有力的四肢、好勇斗狠的性格,更没有矮人惊人的锻造技艺和建筑天赋,他们性格羞涩却脏话连篇,爱好艺术却从不洗澡,精于计算却永远自称可怜。
地精长长的手臂和矮小的身体极不成比例,地精在系鞋带的时候,从不需要弯腰。
然而,真正让地精得以在强者如林的大陆上得以繁衍,并最终确立地位的是,他们出色的科技。
地精的大脑袋里,总会不停的有稀奇古怪的念头蹦出来,从远古泰坦的灭亡,到不久前兽人帝国灰飞湮灭的背后,都能看到地精的影子,可以说,地精的科技,是推动大陆历史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
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地精脑子中匪夷所思的念头,经过矮人灵巧的双手,就会变成举世震惊的创举。比如在这个世界上,地精发明了马镫,由此出现了骑兵,大大弥补了人类士兵与其他强力种族在体力上的差距;又比如地精设计了多棱水晶照明系统,让一丝光亮在深埋地下的矿洞中,可以点亮足以媲美太阳的光明。
大到攻城弩、投石车、飞艇、小到老鼠夹子蟑螂药,地精不知为这个大陆贡献了多少伟大的发明。可是,老天证明,地精不是故意的。他们的聪明才智,其实大都用在了胡闹上,这些伟大的发明,不过是一个荒唐念头得以实施后的副产品。
好像只有大贵族才有能力享用的、造价昂贵的飞艇。一个地精为了减缓自己脑袋的重力,所以用加持了漂浮术的水晶和提炼出来的氢气给自己做了一顶稀奇古怪的帽子,结果因为没计算好重量,绿哥们带上帽子,刚一启动魔法虽经,咻得一声直接飞到了外太空,死者已矣,不过他的设计最终后人被改成了飞艇。
老鼠夹子,是一个屡屡被盗的地精恼羞成怒之后,用来报复小偷的发明。
各大帝国中用来传讯的、可以飞翔一百里准确到达目的地的机械鸟,原本是地精用来诱捕大雁的。
然而,自从六百年前,推翻了强大的兽人统治后,地精就与矮人携手,在大陆西部的山岭地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国,从此之后,原来四处乱窜的绿皮小怪物们再也不用在人类的城市中假装雨蛙,而是全部集聚到属于自己的国度中。
整整六百年,地精的科技再没有流向人类世界,谁也不知道在这段时间里,那些细脖子大脑袋的家伙们,又发明了什么有趣、或者可怕的东西。
从山岭帝国流传出来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安装了弹簧的蹦蹦鞋,穿上之后,不善奔跑的地精,行动力比着山岭中最敏捷的羚羊还迅速。
但是在出售给人类商人的时候,狡猾的地精竟然拆除了鞋子上最重要的定向装置和控制系统,那几年不知道多少人穿着这种倒霉鞋子,撞在墙上、山上、树上或者马屁股上。
每一个山岭帝国中的城市,都分为地上与地下两个部分,地上部分在正常情况下允许任何种族自由出入,可是地下部分,却是人类和精灵的禁足之地,只有本城矮小的居民才能进入。
精灵性格高傲,从来不会更不屑去使用地精的科技,精灵有着自己传承的文明,他们提倡亲近自然,几乎排斥所有违反自然规律的东西,所以你在精灵森林中,别指望看到老鼠夹子。
人类却不是这样,在六百年中,不知有多少人类的奸细,想要冒险进入城市的地下部分,去盗取地精的科技成果,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成功过。矮子们有着惊人的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和人类相比,他们是绝对的铁板一块,根本不容收买与渗透。
火炉要塞也是如此,作为山岭帝国的五大要塞之一,地面部分对人类依旧开放,可是地宫的几个地下入口,却都有重兵把守,任何出入其中的矮人或者地精,必须把脚踩在一个验证身份的水晶石上,绿色光芒一闪,可以放行,红色光芒一闪,立刻会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铁笼子扣住。完美的诠释了绿灯行红灯停。
董阳一行人进城就笑了,雄伟的要塞中,是一座处处透着繁荣与活力的城市,宽阔的街道两旁,整齐的排列着一栋栋高大的建筑物,不知多少地精和矮人,正穿着蹦蹦鞋,在大街上蹭蹭乱蹦,来去如风。
在前几天经过的城镇中,董阳早就见识过这种有趣的发明了,穿着他的矮子们通过鞋子上一直延展到腰际的控制线,可以灵活的控制自己的速度和前进的放行。只不过,可能是因为那些城镇的规模有限,董阳从未想到过,满大街的矮子都在乱蹦,竟然会这么壮观。
几个人刚刚绕出城门内的大街,就被涌上来的地精商人包围了,一个个宽大的木头盒子被他们毫不费力的背在身上,只要他们的手指一动,木头盒子就会缓缓升到适应人类身高的高度,继而像孔雀开屏一样突然打开,露出了琳琅满目的商品,董阳看了看,其中绝大部分东西都不认识。
一群地精商人仰着自己的大脑袋,一面费力的掌握着平衡以免躺在地上,一面口水四溅的夸耀着自己的商品,哦,不,是神器,这些东西在地精嘴里,都是堪比创世神剑的神器。
董阳捻了一支红色的发卡,轻轻别在了莎娃的金色长发上,亚马逊美少女略带羞涩的一笑,海蓝色的眼睛里荡起了简单而纯真的快乐,无由让原本已经万物萧瑟的深秋突然多了些春意,董阳看得心里一荡,低头对着地精问道:“多少钱……怎么了?”
几个地精的目瞪口呆,愣愣望着董阳。
碰的一声闷响,滚滚黑烟送莎娃的头上升腾,亚马逊少女明媚的笑容变成了一脸哭丧……
刺耳的笑声立刻响遍了长街,不知多少地精捂住了肚皮躺在地上哈哈大笑,那个卖发卡的地精商人对董阳说:“年轻的老爷,那恶作剧的小道具,不能送给爱人……哈哈哈哈哈”说着地精商人再也忍不住,也自顾自的大笑起来。
董阳手忙脚乱的把莎娃头上还在冒黑烟的发卡取下来,几缕黑烟,还正缓缓的从莎娃金色瀑布般的长发中游弋而出,袅袅飘荡。
董阳又气又恨,跺脚骂道:“不给钱!”他这辈子送给心上人的第一件礼物啊!
正在玩命揉搓肚皮的地精商人闻言大惊,一下次从地上跳起来两脚悬空抱住了董阳的大腿,斩钉截铁的喊道:“不行!”
呼啦一声,几个地精商人都跳了起来,从四面八方抱住董阳,帮着同伴讨债。
铜须伸手扯下了一个地精,另一只手把背在背上的巨大斧头取下来,娴熟的抡了两圈又插回到后背,董阳却一愣,以前从没注意过,矮人王那把比磨盘还大的斧头衬在脑后,看上去有点佛祖的气质。
地精商人都狡猾无比,如果是人类威胁他们,恐怕现在他们早就喊大街上矮人地痞了,他们在这条街上做买卖,都是交过保护费的,不过现在抡斧子的是个器宇轩昂(这四个字是用地精和矮人的审美观点评论的)矮人,一时间都被铜须的气势所夺,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铜须是从少年时代就继承了矮人望族哈根达斯家族,麾下的仆人和士兵何止万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睥睨的气势。
小贝也轻轻的哼了一声。
倒是莎娃,扑哧笑了,笑纹缓缓荡漾,终于涤尽了那双大眼睛中的苦恼,换而开心和有趣,伸手从怀中取出了一块小指甲般的蓝宝石,伸手就要递给地精商人。
董阳眼疾手快,一把攥住了莎娃的手,突然使劲一跳,扒在他身上的几个地精哎哟连连,全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卖发卡的那个地精死死盯着莎娃手中的蓝宝石,精明的绿皮小怪物一眼就看出来,这块蓝宝石虽然体积不大,但是无论成色还是抛光,都是上品。
这时候一个轻轻柔柔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宝石很不错。”
地精一愣,点点头随口应道:“是啊。”
董阳不生气,但是不服气,一看地精两眼发直的瞪着莎娃手中的宝石,直接催眠术就砸过去了……
轻轻柔柔的声音就像春天午后的熏风,让人忍不住要闭上眼睛:“想要宝石可以,但是,要好东西才能换,我知道,你有好东西。”
“是啊,我有,你怎么知道?”地精商人的声音明显有些迟缓了。
董阳扫了一眼其他几个地精,眼看着没有热闹,变成了正经谈生意,另外几个小怪物也没了兴趣,各自站起来又去招揽其他的顾客去了。
就在这时候,董阳突然一皱眉头,有一只手,正悄悄的伸进了自己的怀里。
维多利亚的声音妩媚的在董阳心里响起:“爷啊,有小偷,留下手还是留下命?!”
第三十四章 小偷与流氓
莎娃露富了。
淳朴的亚马逊少女没听说过财不外露的道理。
莎娃手中小小的蓝宝石,不知一下子点亮了多少矮子浑浊的双瞳。
所以董阳遭了贼,虽然他们现在是一个冒险小队,可是几个追随者的神色间,一直隐隐以他为首。
一个身穿肮脏麻布长袍的人类,趁着街头熙攘快步掠过了董阳的身旁,董阳撇了撇嘴巴有些委屈,这一行人中,最穷的就是他,连白板现在都比他有钱,人家有四颗大金牙,可是小偷偏偏光顾他。
董阳一拍胸口,连着一只干枯的手掌一起捂在了怀中,瞪着正想离开自己身旁的人一咧嘴,露出了一嘴被维多利亚染成黑黄色的牙齿,笑了:“别偷我的布娃娃!”
那个全身都笼罩在麻布长袍的人猛地一震,奋力想要抽回手掌,而脚步却毫不停留,好像这个人的腿脚还不知道自己的手已经被人家捉住了似的。
很快这个人的身体就怪异的倾斜了起来,叽叽咕咕的声音在麻布袍下不停响起,铜须大喝一声,粗壮的身体高高跃起,拦腰抱住了小偷的腰奋力一扭,连声惊呼中,矮人王已经抱着那个人的肚子摔倒在地。
而布袍下的大脚,还在迅速的向前走着。
董阳哈哈大笑,除了啸天兄弟不明白、小贝兄弟稍有纳闷之外,所有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了,莎娃一伸手撕裂了窃贼的长袍,三个叠罗汉的地精,最下面的正在大步行走、中间的被铜须抱在了怀中、最上面的那个手被董阳按在怀中,矮小的身体选在空中,一脸的恐慌。
三个长的一模一样的地精,就连脸上的皱纹纹路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最下面的地精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小贝轻轻松松的按住了,铜须也从地上爬起来,牢牢抓住地精三兄弟中的肚皮兄弟,粗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