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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汤森来说,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身上,那就越大越好。出的事越大、情况越混乱、他捞到额外好处才越多,也才能以超越常规的速度成长。
历史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战争贩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因为混乱和战争,才是资源换手率最高的时期。所以战争贩子就拼命怂恿别人冲,各种斗士就跟在后面捡便宜。
冲在前面的人往往也死的很难看,汤森不想做炮灰,荆棘玫瑰也肯定不当领头羊。
“天快黑了,有话就直说吧!”汤森笑够了,才猛地掉头转身:“两位遇到大麻烦了?”
汤森的“嗅觉”如此敏锐,两位说客不由对看一眼,脸上高深莫测的神情在渐渐淡化。
“不是我们遇到了麻烦。”老执事绝对是根老油条,他干咳一声就恢复了镇定,用平和的语气引出话题:“确切地说,是我们去找别人麻烦才对,但我们依然视之为生意。”
“雾霭宫殿,还有泛西海岸俱乐部,你们两家合在一起去找别人麻烦?”汤森笑容不减,脸上已经有了点戏谑:“这是西海岸,谁有这么大面子?值得两大势力联手?”
“其实呢,找人麻烦的还不止我们两家。”凌人的傲气,从俱乐部管事的脸上涌现出来:“汤森先生还得加上晨曦议会、加上西海岸很多零散势力,说不定还得加上自己啊。”
看到两位说客十拿九稳的作态,汤森心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就像他所说,放眼整个西海岸,有那个势力能扛住这三家联手?或者说,那个倒霉蛋值得三大势力联手对付?
答案只有一个,银色海岸!面具男菲斯特啊,你丫要悲剧了!
没错,在西海岸,也只有银色海岸才值得这三家一起出手。
银色海岸虽然是传统豪强,但它已经衰败了;银涛城虽然有王子殿下坐镇,可内部却滋生了大量愚蠢贪婪的蛀虫;现在,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一起爆发,如果趁面具男还没铸印之际,众多势力里应外合一起打进去……至少在地图上,面具男的赢面微乎其微。
对付银色海岸的时候,三家大势力需要荆棘玫瑰的配合——奎尔萨平原虽然不富裕也不强大,但汤森手里还有块领地。这块领地上,还有两条通往内陆的通道。这两条通道当中,瓦卡莱镇还好说,但通往哈维镇的路线别人很难干扰。
更别说在奎尔萨北边,还有绵延数千里的蛮荒森林,处处都是藏人的好地方。如果前方战事一起,汤森这里把门一开,放千八百人跑路不成问题。
菲斯特王子是个狠角色,要是让他给跑了,很多人从此之后就别想睡安稳觉。三大势力联手,就是奔着斩尽杀绝去的。要不怎会派人来拉拢汤森?
在三大势力的当家人看来,汤森此人卑鄙下流不守规矩,绝不是什么好伙伴。但为了战胜银色海岸,他们可以暂时容忍汤森的劣习。至于汤森会如何选择,他们根本没考虑过——卑微低贱油头滑脑的家伙,他会站在绝对力量的敌对面吗?
猜到了答案,也清楚了事态的严重性,汤森不由沉默了。
伴着习习晚风,首先涌现在他脑海里的,居然是一串带着浓浓的讽刺意味的场景。
山坳的哨塔上,戴着金属面具的家伙先给了自己整合奎尔萨平原的大义名分,然后又跟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面具男王子殿下,他当时的语气很平淡,不带任何情感。
但现在这种情况算什么?不幸言中吗?难道菲斯特真有什么贤者的护佑,指头一掐就能猜到今天的事?这是真实世界,事情即使再离奇,当事人却神奇不到哪去。
大概那个时候,三大势力就有联合起来收拾银涛城的想法了吧?
回忆至此,汤森疑惑,如果菲斯特王子当天就能看到这种状况,那他绝不是不懂政治,可他为什么对自己说那样的话?他把二选一的机会给了还不是心腹属下的自己,让自己有了蛇鼠两端的道义基础……他当王子当傻了?
汤森努力回忆面具男的言行,把那些关于菲斯特的记忆点滴重新组合。最后,他发现这家伙看起来满阳光,但行为里却透着一股阴郁,还是那种带着决然的阴郁……
奇怪,难道这家伙也是人格分裂?
就算菲斯特人格分裂,可真要比较起来,他的性情和表现还是比雾霭宫殿的变态败家子顺眼得多。如果没有荆棘玫瑰这层牵绊,汤森无疑会选择帮菲斯特。可偏偏荆棘玫瑰是汤森必须考虑的因素。
汤森在做决定时,绝不以个人好恶为判断标准。
眼下,最符合利益的选择就是随大流,但想到未来还会跟败家子打交道,汤森心里就一阵恶寒。汤森还有些担忧,如果银色海岸被他们灭了,荆棘玫瑰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至少做买卖的时候,货比三家的条件没有了。
“这才一转眼。”汤森不禁呢喃:“事情就大变样了。”
事情来得太快,汤森有些措手不及,他之前猜到银涛城可能要打一仗,很多人都猜到银涛城要打一仗。可大家预估的叛乱,不是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吗?
“世事难料。”老执事在身后说:“我等凡人,只能追着光亮奔跑。”
“但愿这光亮别把我烤焦了。”汤森满脸的平淡,内心却有点怒。
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最大麻烦还不仅是选边站,在他的计划里,筑城后就要马上吞并整个奎尔萨平原——老子好不容易得了个大义名分,正准备拿出来收服整个奎尔萨平原,你们就想给银涛城换主人了?!你们吃饱了撑的?延后一年半年的你们会怀孕啊!?
汤森的神情在变,说客们的神态却变得轻松了。
其实两人刚才的急切和焦虑,大部分是伪装出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震撼汤森,然后夹带这股威势压迫他就范!没听人说吗?他们视之为生意。
“看来,汤森先生已经知道我们的目标了。”老执事轻声说:“汤森先生如何选择呢?”
“选啥?你们三家联合这种事,我肯定插不上话啊。所以你们打你们的,我还得刨坑埋东西呢。”汤森很善解人意地回答:“不过请两位放心,这消息不会从我这走漏的。”
“汤森先生,您似乎还没注意到,您现在需要选择一个立场。”俱乐部管事笑眯眯地说:“这是一场百年难遇的盛事,您居然没兴趣参加吗?”
“参加?你们玩的都是大场面,我这点本钱可赔不起。”汤森沉吟之后说:“我选打酱油。就是站的远远的看热闹。”
“汤森先生,我们就直说了。”老执事异常严肃的使用了尊称:“您大概注意到了,摆在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不就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不就站到我们的对立面去。”
“你们一直叫我先生,这就是说,你们是把我看成异能师。所以,我也没对两位的言行做限制。”汤森呵呵一笑:“如果你们坚持让我选边站,那不好意思,你们改了称呼先。”
“称呼?”俱乐部管事一愣:“我们对你的称呼有问题吗?”
“当然。”汤森脸上的笑容一收:“你们应该叫我——奎尔萨王!”
“奎尔萨王?”老执事这才想起,雾霭宫殿内部情报上曾经提到过这个头衔。听说是银色海岸在不久前授予他的,为此菲斯特王子还亲自跑了一趟。
第二节:大事件(下)
说客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这是个需要专业素养的差事。比如现在这俩,他们为成功游说汤森花了不少心思,他们本质上是商人仆从,不可能面面俱到,最多还是从功利角度考虑。
他们料定在三大势力的意志面前,汤森只能屈服,所以根本就没想起奎尔萨王这茬。
汤森·奎尔萨此时突然提起这个称谓,显然是另有图谋……
“我是奎尔萨王,银色海岸承认的奎尔萨平原之王!”汤森那尖锐的目光,就在两个说客脸上来回扫动:“你们现在居然跑来怂恿我,让我转头对付银色海岸?”
“看不出来,两位脖子不粗,胆子却挺肥啊。”
“这跟胆子没关系,我们最看重的是实力!您大概也听说过,泛西海岸俱乐部,就是靠经营战争才崛起的。”俱乐部管事并不惊慌:“我们的首战,就瓦解了如日中天的银色海岸!”
“如果讲讲故事就能包打天下,那我早就赢了。多长时间的事了?一百年前吧?亏你们还记得。”汤森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招手示意近卫把马带过来。
“汤森先生!”看到汤森要走,管事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您这是对我们熟视无睹吗?”
“坦白说,两位在我面前没有面子。”汤森潇洒地翻身上马,半转身子对两人说:“出于对俱乐部和雾霭宫殿的尊重,我会在明天正式接见你们——你们有五分钟时间说废话。”
看着汤森在近卫的簇拥下绝尘而去,老执事和管事不禁面面相觑,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身为说客,他们设想过汤森的各种反应,但惟独没有真正出现的这种——你说他答应了吧,他差点就翻脸了;你说他拒绝了吧,又完全不像那么回事。
难道他另有打算?
但这次三大势力联手,荆棘玫瑰是无法撼动的。可无论怎么看,汤森又都不是优柔寡断的人——汤森·奎尔萨,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啊?!
汤森面沉如水,马不停蹄回了大营。
他没想过要拒绝,三大势力这种手笔不是荆棘玫瑰能抵挡的;他也没想过要仗义、要对菲斯特王子伸出援助之手,这就不是他能做的事。
其实在确定这件事的瞬间,汤森心中就拿定了主意,别人打生打死,跟自己什么相干?趁着这些人无暇他顾,自己顶着看热闹的牌子去看热闹,浑水摸鱼中饱私囊才是王道!
虽然还没谈到要怎么配合,但汤森清楚肯定要出点兵,后勤打杂之类的任务也免不了——但涉及到出兵就是大事,身为首领的汤森也不能一言而决,他不想给荆棘玫瑰树立坏榜样。
而且这事还关系到立场,内部意见肯定很难统一,汤森需要时间安抚手下。
所以刚回到大营,汤森就立即下令召集高层开会,连雯丽小姐和海柔尔大师都被他请了过来——就现在来说,这两位可都是荆棘玫瑰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汤森没把她们当外人。
虽然没正式确认,但雯丽小姐已经拥有了副首领级别的身份,海柔尔大师身份更超然一些。接到汤森的召唤,两人没摆架子,立即就赶到了大营会议室——趁大家集中的这点时间,汤森又向银涛城的玛西亚和其他人发去了消息。
汤森的预料很准,他才把这件事说出个大概,会议室马上就开了锅!
在场的部落人士占了半数以上的坐席,他们这些人,谁不是听着波涛三叉戟和康纳理惟士家族的传说长大的?谁未曾梦想过跟在菲斯特殿下身旁,为他鞍前马后效劳?
银色海岸再怎么没落,他们也是波涛三叉戟的传人;银涛城再怎么不争气,也是西海岸的娇艳之花;菲斯特王子再怎么落魄窘迫,他也是威名远扬的当家人!
加入三大势力攻打银色海岸这种事,荆棘玫瑰绝对不能做!
部落人士们越说越激动,他们拍桌子打板凳,甚至还要拿刀子划脸盟誓——不但自己不能做,荆棘玫瑰还要替增援银涛城,去帮菲斯特殿下杀敌!
但另外一群人,出身哈维镇的高层完全没有这种情感和顾虑,他们用专注的目光看着义愤填膺的部落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