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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吓坏了,硬撑嘛。”另一个声音说,很年轻。
孤儿本能的抬起下巴,倔强高傲的盯着声音的方向。哼,说我硬撑,我就撑到底!不过她的眼睛里全是远景,是那些灰色的石墙,墙上巨大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骨,还有一柄铁斧,上面还残留着红褐色的污迹,也许是砍头时留下的血痕。
“我就说她吓坏了,一个女人能有多大本事?”年轻的声音又说,“看,她眼珠不会动。”
我会!孤儿眨了一下眼睛,很意外的,再一次撞进了那双蓝眼睛里――那样纯粹的蓝色,却又那么深邃,冷得像玄冰,却又燃烧得像火。
是什么人,能有冰与火的双重物质?
一瞬间,她有些迷惑,不知此刻身在何地,要干什么,满脑子都是飘着细雪的黑暗树林。她再眨了一眼眼睛,非常用力,然后――终于――聚焦到了眼前的景物,还有――人。
花白胡子还在惨叫,涕泪横流,凶劲完全被恐惧所取代。他粗壮的狗爪子被捏在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里,手掌呈现着不符合常规的角度,显然已经被捏碎了。
“大人,求您放过我,我只是想杀死这个女巫。大人,求您。诸神在上,我对您忠诚无二。”他一边惨叫一边哀求。
捏碎他手骨的人冷哼一声,扬手把他甩了出去,就如同丢掉一块烂掉的皮毛。
阿德斯!孤儿呆望着眼前人。他的高大使她沐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黑暗里,无法呼吸,不过她拼尽全力也呼出一口气。
她是来雇佣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她应该更有心理优势,虽然她现在的模样像活鬼一样丑,虽然这是在他的宫殿里,可是她有钱给她壮胆。
她打量了他一下,失望的发现他虽然只穿着朴素的白色羊毛衣和粗糙的棕色马裤,并没有穿盔甲,但脸上却戴着个青铜面具,整张脸的上半部全部笼罩在狰狞的狮吼形象下。
他的脸很丑吗?还是什么原因使他不肯将脸示于他人?孤儿凝望着阿德斯。
他露在面具外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显得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像是被利爪抓的。不过孤儿不觉得难看,伤疤是英雄的勋章,比起那些面白如玉,纤细文雅的漂亮人儿,她倒觉得这种粗旷非常性感,显得沧桑而寂寞。
“伯爵小姐确实吓坏了,不过我猜是大人的面具吓着了她。”那个温柔的声音又响起来。
孤儿回过神,看着阿德斯迈动长腿,大步走向他的王座,另有两个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跟在他身后。
这两个人好像是阿德斯的左右侍从,不过那天在树林见到时,他们都戴着头盔,孤儿没看清他们的脸,而且之前他们的声音也没那么友好,现在虽有熟悉感,却也无法确定。
但今天他们都露出了脸,不像阿德斯一样神神秘秘的,身上穿着便服,都是金发碧眼,模样之英俊和路易公爵完全有的比。而且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显然是双胞胎。
“我没有吓坏,我是愤怒,因为我受到了冒犯!”孤儿见那个石头王座离自己有些远,奋力向前走了几步,嘴虽然硬,但她被吓软的腿,还是有些使不上力。
“詹姆,去看看。”阿德斯根本不理孤儿的控诉,向厅内略抬了下下巴。
年轻侍从应了一声,快步走过去检查领路兵的伤情。
“大人,他没事,脖子没断,脑袋也没碎,不过――妈的,流了好多血,脑后有一个大口子。”詹姆说,
“把他弄醒。”阿德斯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端坐在王座上,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抚王座把手的狮头,“汉姆,去把那三个人吊死,尸体挂在城门上喂乌鸦。”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二章 … 骄阳玫瑰
那三个混蛋一直窝在一边不敢动,此刻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立即哀求和哭号起来,但却没敢反抗。汉姆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领命后立即出了大厅八五八书房,招来一小队士兵,把那三个人滚在地上的人拖走。
“死得像个男人,尊严点!”汉姆猛踢了一脚还在挣扎哀求的花白胡子,“你该知道,大人最不喜欢女人进城堡,难道你要把这里变成妓院吗?喜欢女人?大人给你们的钱不够去外面找吗?”
这话听了真刺耳,她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献身的,也不是谁买了她,而是她要买下他们这一群男人,必要的话还有幻灵。搞清楚好不好,她才是买家。
早知道塔撒大陆的女人地位低下,贵族小姐也难免如此,只有不破之城是唯一的颠倒乾坤之地。不过听人这样说她,孤儿还是有些气。但是阿德斯在无视她,所以她不管多气也不会主动说话,现在开口是愚蠢的,她倒要看看,他会忽略她到什么时候,如果要和她说话,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没碰到她!”三名大胡子一起辩解。
“是啊,你们想碰,可是没碰成。”领了修士来救治伤员的詹姆接口道,“盈禄伯爵小姐可是真正的‘骄阳玫瑰’,带着刺哪!”他语带双关,然后对孤儿一笑。
骄阳玫瑰是塔撒大陆上最美丽、最高贵的花,像阳光一般娇艳,但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除非剪掉,否则谁也碰不得。
“带刺的不一定是玫瑰,刺儿球也是啊。”汉姆看来是两兄弟中比较臭嘴巴的一个,本来孤儿听到“骄阳玫瑰”的比喻,心中还自得了一番,但汉姆一废话,她的心情马上恶劣到极点。
刺儿球?哼,真是没见过世面的滴滴(弟弟的台湾腔叫法)!她怎么会像那个圆圆丑丑,生满铁锈般倒刺的街边植物?在塔撒在陆上,还能找出她这样优雅动人的腰身吗?没错,在地球上她算不上瘦,顶多算体重正常,可是有比较才有鉴别,和白种女人、黑种女人比起来,她的身姿纤柔得无与伦比。
不过,她的特殊魔法看来是被阿德斯的人看到了,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流传出去。这三个混帐王八蛋死了固然好,其他人会不会对外说呢?难道还要给封口费吗?
“大人,我们追随您多年,出生入死,以后还要为您效忠,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杀掉战士!”三个大胡子扭成一团,也不知道是哪位开口。
阿德斯本来如石像一般坐着,听此话略欠了欠身子,“一周后,把他们的残骸丢在大战马坡外。伤害自己弟兄的人,根本不是战士,也不配葬在战魂冢。”他冷酷的答。
不理会别人说话,看来是他傲慢的习惯,并不只是针对她。这想法让孤儿好受了点,但同时她也有些失望,刚才还以为阿德斯是因为那三个胡子试图侵犯她而被处以死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们背叛同伴。
那么,假如她没有那个护身魔法,他会任她被强奸吗?
孤儿的目光扫在阿德斯的身上,见他回望过来,一点不退缩的与他对视。
不,他不会。说不出原因,但她就是知道他不会那样,因为他一定会讨厌这种事。这是直觉,女人的直觉,超准的第六感。
事实上,他虽然怠慢客人,因为出现得晚了,还害她差点出事,但毕竟他来得及时,还救了她。他遵守了诺言,在大战马坡的范围,除非敌人或者不怀好意者,来谈生意的人都会受到保护。
那三个人鬼哭狼嚎的被拖出去,大门关上后,连叫声也消失了。此时,领路兵也已经苏醒,也不知道是那个唯唯诺诺的修士的功劳,还是那三只猪的惨叫声使他苏醒的。反正他醒后先是茫然了一阵,然后就开始回答阿德斯的问题,把所有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
阿德斯听后,并没有像孤儿想像的那样体面道歉,而是挥挥手让手下人全下去,空旷的大厅内只剩下他和孤儿两个人。
“那么你是来谈生意的?”他终于冷冷开口。
“不,我是来闲逛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能进来,不就是因为他的手下通报过他,才得以被允许吗?他这哪是谈生意的态度,他坐在上面,让她站在下面,还举止傲慢,态度恶劣。一直“你你你”的乱叫,连一声伯爵小姐或者“您”字也不说,真是没礼貌极了!
“闲逛者死。”他只吐出四个字,一点不给人留余地,而且不懂得幽默。
“好吧,我是来谈生意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要息事宁人,息事宁人,成熟的人不在工作时孩子气。
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顿了一顿,但见他根本不搭话,只好主动说下去,“盈禄家雇请阿德斯军团为飞轮海灰堡护卫队。”
“我拒绝。”阿德斯沉默片刻,又吐出三个字,气得孤儿暴跳如雷,恨不得跳上去拉下他面具、掐着他的脖子,在他的鼻子上狠咬一口。
拒绝?!拒绝她还让她进来干吗?耍着玩吗?这人还真是别扭,果然被埋的时间过久,造成了心理上的变态。不过刚才那番暴力行为她也就是想想,在脑海中YY一下出口气,并不敢真的触怒阿德斯,这人看起来冷酷无情,和他硬碰硬相当于鸡蛋碰石头。
于是她只得强按怒气,脸上笑眯眯的问,“阿德斯大人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我不和女人交易。”
沙猪!男权主义的沙猪!女人怎么了?女人也是有荣誉的。真该把他卖到不破之城去,杀杀他的傲气与威风。看他的样子――应该可以卖到超高价。
虽然脸挡住了,嘴唇的样子也略显倔强霸道,但吻起来应该不错;皮肤是漂亮的古铜色,没有想像中被埋葬多年的苍白无血色。身材嘛,隔着略旧的白色羊毛衣和棕色马裤,可以看出他双腿修长、臂膀有力、胸肌宽阔、腹部平坦――
喂,孤儿同学,你在想什么?你在谈生意啊,怎么可以分心走神?!果然女人到了一定年纪,什么可怕的想法都会有了。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三章 … 激将法
孤儿“啪”的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这举动倒让站起身来的阿德斯大感意外。
这女人,有毛病没有?先是挖他出来,不顾死活的宣称他是她的奴隶;然后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把他砸下了马;现在又来谈生意,不知道要让他去杀谁;现在还那么用力打自己的头,难道刚才给吓疯了吗?
不过――
“事情已经谈完,请离开石头城。”他居高临下。
“我千里迢迢赶来,可不是为了来专门觐见您的,事情还没谈,怎么能就走?”这破地方居然叫石头城,名子还真直接,和这个死奴隶男人一样,“我们甚至都没有谈过价钱。”
不理人。反而走下王座,向一侧小门走去。
“所谓谈生意,谈生意,不谈怎么有生意。”孤儿不死心的追上去,“你好歹给个价钱。”她一气之下也不用尊称了。
“同样的话,别让我说第二遍。”他走得虽然优雅舒缓,但人高腿长,孤儿还是要小跑才跟得上。
“你不喜欢和女人交易,可是和你交易的并不是女人啊。雇主是盈禄家族,只不过盈禄家的爵位恰巧是我继承了而已。哎呀!”孤儿的裙角刚才让那三个混蛋撕下了一条,此时她走得急,把自己给绊掉了,摔下时恰好抱住了前方阿德斯的脚,好像要亲人家的鞋子以示哀求一样,简直丢脸丢到家了。
她在现代时从没有拜倒在过西装裤下,没想到在异界却没出息到拜倒在马裤下,现代女性颜面何存?!
“女人,走开。”阿德斯倒没拔出脚,也没再把孤儿踢开,但显得很不耐烦。
“可是你要听我把话说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