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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但另一方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怪物藏于水底而人们一直不知道。如果它能随意涨大缩小,外形又那么像一块石头,有谁会发现得了呢?
这怪物的血液是绿色的,非常粘稠,泉水大概就是因为它的存在而差点死去,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它又为什么会潜伏在水中,为什么之前没有攻击过人类却是个谜。
“这不是怪兽,是魔兽。”当谈论起这事时,精灵王说,显得有点忧心忡忡,“四系魔法已经消失,除了几条仅余的龙,靠残存魔法是无法驯养这样可怕魔兽的。难道大陆上隐居着一个人所不知的、还拥有魔法地超级魔法师吗?”
这种情况孤儿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阿德斯杀了魔兽后。尽管她到处宣扬他只是个奴隶,但仍有无数美丽的精灵族少女爱上了他。在精灵家族修养的几天里,他收到了无数的美女们亲自编织的花冠,再加上他始终黑布蒙面,对人冷淡,自有一种神秘性感的气质,更增加了他的受欢迎率。
“我们头儿在被封印前就是大受女人欢迎的人物哪。”詹姆这样告诉孤儿,神色间很是得意,“以前他骑马经过的地方。女人们都扔满鲜花。”
“他受女人欢迎关你什么事?你这么高兴干什么?”孤儿没好气地道,“詹姆土包子,现在已经不再是你们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我们会夺回来的。”詹姆信心满满。
孤儿没理他,心里想着阿德斯的事。哼,受女人欢迎了不起吗?他这人跩了巴叽的,到底哪好?如果是她,就在他马蹄下扔炸弹,一踩就会飞起无数暗器的那种。
她没意识到自己那莫名其妙的气愤中包含了一丝丝妒忌。只是因为太多女人围着他,也没意识到之前在杀怪兽的时候,她那么想得到魔法石,却一度想要放弃,也只是因为那会让他身处于危险之中。
但说到魔法石,她对精灵王就没那么客气了。阿德斯杀掉魔兽时,确实从它地肚子里得到一块六角形石头,事后孤儿确定那就是光明系的风系魔法石。当然想据为己有。
不过她不想偷偷摸摸的拿,于是干脆张口索要,和在紫金王宫时一样理直气壮。用的理由也一样,什么养颜护肤云云。
精灵王对本族的魔法石被吞入魔兽腹中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说精灵族魔法石已经丢失很久,没想到在白泉下,之后又给魔兽吞了。
“会不会是一只无意间潜入白泉水底的小野兽因为吞了魔法石而变得强大。最后还变成了魔兽?”他疑惑的提出一只可能。
孤儿把魔法石随便往桌上一丢,“就凭这块失去一切魔力的石头?”她撒谎,因为明知道别人看不到魔法石上地宝光。
精灵王一想也是。反正所谓的魔法石就是一块稍微漂亮点的石头,所以就大方地把魔法石赠送,并附带了和盈禄家世代成为朋友的承诺。当然,既是朋友,孤儿就应该帮忙查出怪兽进入白泉之谜的真相。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这个精灵王看似高贵,实际上一肚子算计。就连留下盈禄商队,也是为了等白泉彻底恢复,以肯定孤儿确实是拯救了精灵一族。
之前在阿德斯的示意下,精灵全族地人以类似于纱布的东西上水
,把那些粘液通通收集了上来,和怪兽的尸体埋在了怪兽已死,当泉面清理干净,白泉也慢慢恢复了活力。
事到如今,孤儿地精灵家族一行也算是圆满成功,下一步打算向尊贵家族进发。临行之时,精灵王送了不少东西,孤儿假意推辞一番,之后就全部笑纳了。
与此同时,阿德斯也收了不少女人的礼物,但是他非常不近人情的全部拒绝了,这让孤儿很高兴,而阿德斯心里盘算的却是另外的事。
那只魔兽,八百多年前他曾经见过,那是驿马家的魔法师养出的可恶东西,贪婪而且无知,是异形魔兽。现在四系魔法已死,这种东西还能被制造和控制吗?它为什么出现?难道大陆上有魔法未消失的地方?难道是那个驿马家的首领掌握了永生之法吗?还是祭司终究帮了他?
四系魔法必须复活,魔法横行的世界才是他的世界。他有太多的渴望要实现、有太多的尊严要重拾、太多的债要算一算,要补偿的、要讨还的,必须清清楚楚。逼不得已,也只好利用盈禄伯爵小姐,只怕,要对不起她了。
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相处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虽然有时候是很可恶,让他恨不得拿疾风剑砍在她纤细柔嫩的脖子上。但她和其他贵族小姐不一样,那些傲慢和无知都是装出来,她其实是个温柔易感的小东西,贪婪的外表下,心灵善良,活泼清新得像春天草原上的风。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她的奴隶会死心塌地的跟着她了,因为跟着国王也未必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那种平等与尊重,信任与友爱,不是大陆贵族做得出来的。
她来自哪里?从那块石头中消失到什么地方?她为什么会在受到攻击时身上生满魔法刺?为什么会变化一只金色的眼睛?她是个谜。
阿德斯站在大房间内最不为注意的角落中,静静凝视着孤儿指挥几个精灵王派来的侍女打包行李,忙了个不亦乐呼,一脸的好气色。
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凝视,孤儿回眸一笑,无关乎感情,只是得到这么多东西太开心了,见到谁都觉得心情好。
但在阿德斯眼中,阳光透过玻璃穹顶洒落在她纤细柔美的身姿上,使她成为最耀眼的所在,尤其她黑眼睛中的笑意,比阳光还要明媚。
他转身离开,心下刚硬:对不起,盈禄伯爵小姐,你得为我的目标付出代价,不管你多么可爱,把我释放出来就是你的罪过。我的心是石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情而动。
他决然的走,身后孤儿的目光狠狠的在他宽阔的背上烙印。她不知道他内心的矛盾,只觉得这人真是个别扭,她又没招惹他,为什么又这样态度恶劣?!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八章 饮马店
按照事先对行程的安排,盈禄商队的下一个目标是尊贵家族。
尊贵家族与精灵家族的领地接壤,两家还因为梦幻溪水的事频繁开战,算是交恶的邻居。当孤儿走到去尊贵家的路上时才突然想起,盈禄家和精灵家做了盟友,那她在尊贵家的领地是不是会很不受欢迎?甚至会被当作敌人对待?
果然她的政治智慧还是很低啊!当时只以为和精灵家搭上关系,对孱弱的盈禄家是好事,却没想到当力量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这塔撒大陆上,成为两个敌对家族一方的朋友,势必就会成为另一方的敌人,骑墙派虽然被鄙视,至少不会招来麻烦。
当然,福临家不算在其内,每个家族都不想与他们交恶,因为他们相信那会带来坏运气。
七年来,孤儿虽然生意做得很大,但是多在各大自由贸易城邦和港口逗留,除了紫金家和福临家以外,很少到其他家族的王城去。因为魔法石分布的关系,本来她打算这次借机游览兼考察一下各家族的领主城堡,可是目前看来,这趟旅行注定无法顺利。
但不管她如何发愁和犯怵,出了星月森林后,尊贵家的领地还是出现在了前方。在接近尊贵家高大巍峨的黄金城时,天色已经晚了,从他们所在之地虽然看得见城保的轮廓,但因为这一片全是平原地,所以实际上相距还有半天的路程,就算连夜赶路也进不了城,所以他们只好住在黄金大道边的唯一的一间客栈里,客栈的名子叫饮马店。
说是黄金大道。实际上是石头铺就宽阔官道,两边全是绿草茵茵地草地。它之所以名叫黄金大道,是因为要和黄金城的名子相匹配。
塔撒大陆的地貌很奇特。盈禄家地土地贫瘠,但拥有广阔的海洋;紧邻地紫金家拥有全大陆最富饶的平原。还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内港;再接着的精灵家是森林之地,气候温和、鸟语花香;而旁边尊贵家,除了城门外是一马平川之地,其余的地方全是大片山地。
但他们地山地又与远在大陆东边的孤傲家族的龙牙山不同,不是穷山恶水之地。而是遍布矿藏,全大陆流通的金币和银币,甚至铜钱都是由尊贵家族铸造,然后流出。除了盈禄家外,尊贵家是最富裕的,不过他们谨遵远古时定下的规矩,每年只有一定的开采量,而且只用本家族的人开采。
因此,尊贵伯爵大人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外间一直流传。黄金城连城墙都是黄金打造,其实是演义来地。
“这家饮马店不错哦,是精灵家和尊贵家领地之间唯一的客栈。这儿的老板娘听说是精灵家和尊贵家地人生下的女杂种,所以两边都不承认她是本家族地子孙。结果她就成了零人。”小三三扶孤儿下马车。指着前方地几间大木屋和升起的炊烟给她讲解。
孤儿为了掩人耳目,本来让队伍带上了一些不太重地商品。以经商掩盖她寻找魔法石目的的,但这些东西不但没卖出去,还因为精灵王赠送的大批礼物而使队伍的负担加重了不少。好在精灵王还送了十几匹健马,外加一辆设计精巧的马车。自从出了日落城,孤儿就和艾丽坐在马车上,使她在路上舒服多了。
“干净吗?”这是孤儿最在意的问题,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要入乡随俗,但有时候还是无法忍受塔撒大陆上的一些卫生习惯。
总之,地球上设施完备,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但环境污染严重。塔撒大陆正好相反,环境几乎没有一点破坏,可贵族生活虽然很奢侈,许多生活细节就显得很简陋。
小三三重重点头,“大当家放心,这里的条件虽然比不上家里,没有软软的羽毛床和枕头,也没有洗热水澡的地方,但贵客的房间每天都会换新鲜柔软的干草,也有热水擦身,出门在外算不错了。而且这儿的老板娘做的蜂蜜蛋糕一流棒,听说尊贵伯爵大人和精灵王在宴客的时候都会请翠西,就是这儿的老板娘做好蛋糕,再由仆人带回去哦。”
听到蜂蜜蛋糕四个字,孤儿不禁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苍鹰。阿德斯还是不肯和商队一起走,她身边的警戒任务由詹姆负责。她住店的话,他就带着手下在野外露营,吃自己带的干粮……硬得可以锯来当盒子的硬面包,还有同样硬,要用刀子削着吃的干酪、不能饮酒,偶尔会架起篝火煮洋葱汤喝。
“一会弄点蛋糕我尝尝,真那么好的话,就让老板娘做上二十个,拿去送给阿德斯大人和部下吃。”孤独吩咐着,心里想到阿德斯,忽然有点在意的感觉。
不管他是不是为钱,反正他三番五次舍命救她。如果她的心是石头,这会儿也是热乎乎的了。
她在侍从们的簇拥下往店内走,一进门就感觉一股混杂着酒气、肉香、麦香、皮革味、廉价脂粉味的热气扑面而来。
小小的木屋内摆了三张长长的餐桌,现在有两张已经坐满了人。看那些人的样子,多半是零人,还一些是尊贵家和精灵家的属民。虽然这两家的领袖互相仇视,但普通百姓倒没什么忌讳,照样一起交杯换盏,勾肩搭背,商谈生意。
在座的人中还有两个流浪到此地的吟游诗人,根据客人们的所点,唱起什么:姑娘,我晚上爬上你的窗,之后爬上你的床,之类之类的歌,歌词和曲调都并不淫秽下流,反而有些纯朴的美感,就好像中国西北地区的某些情歌。
而且,确实有姑娘在这些男人们之间坐着,或者说是在男人身上做着。在塔撒大陆,穷人家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