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在修道院学习生活不需要交钱。
原因很简单,仅此而已,阿茉一直坚信选择的路一定要走好,所以她努力学习,偶尔打点小差便是和施密特一起约会时。
如果不是他,她会将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全部交付给教团,如同无数其他修女一般。
阿茉被软禁了。
被一血族王牌软禁了,她还很乐观地想这还真光荣,虽然她不知道这男人究竟是不是真的血族王牌。总之,很强就对了。
当时阿茉听了立即作出以前看歌剧剧情的反应,这么狗血,一定是恋人一定是恋人。忍不住指指自己的脸,“你怎么知道我是她转世?我跟那个小爱长得很像”
男人说:“你比她丑多了。”
“……”
明明可以用“她比你好看多了”,他偏用那个正中红心的“丑”字儿,阿茉听了一时脸都绿了。
被认为是转世的好处在于,她起码可以好好活着有机会回教团,这男人也会对她不错,她一想到雪地里这男人拧死血族脖子的场景就打寒战。若是天空之神照顾她的话,她说不定可以活捉或者弄死这男人带回去,不管是不是“E”,看他挺强的说不定还能立一大功,当然也有可能是阿茉太弱了。
这男人做的饭只能被称作是勉强下咽。
这是必然的,对于血族而言饭菜只是调味料,人类的血液才是主食,土豆炖的还不错,阿茉饿慌了,和着饭连吃了两碗,吃完了才发现男人一直盯着他,她心中一跳,“你、你干嘛?是你要我吃的。”
“嗯,”男人轻声应了,唇角隐隐浮出了笑意,“那你多吃点。”
阿茉看着他,脑袋有点当机,他笑起来……真是好看,明明那么冷漠的一张脸,一丝笑,却整个地温暖起来。
想到这里她立即唾弃自己,自己的三观去哪里了,果然吸血鬼又一种吸引力。
她到现在都没弄明白,这个男人想做什么,囚禁她?把她绑在身边?或者跟传说一样用她的身体复活前世?还是把她当那什么……禁脔?
他爱人死了十七年,他现在身边有女人吗?等等,这好像不是她该思考的事情。
之后阿茉没有听他多说什么了。晚上睡觉阿茉很是忐忑,男人解开了她的手铐,她握着手腕有些无措地窝在床上。
床只有一张。
他是因为她是他恋人的转世才不杀她,那……到底是哪一步的恋人?
是不是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部做了,她是不是得替她的前世履行义务?阿茉想到这里欲哭无泪,全身紧张得缩起来,小小一团,可男人洗完澡后扯了被单很自然靠在沙发上睡了,留下阿茉一个人在双人床上呆呆愣愣。
睡觉的问题总算解决。
她有每天读圣经唱诗的习惯,第二天早上问他:“我的衣服呢,修女服?”
男人:“破了,扔了。”
阿茉:“那我的枪和装备呢?我的经书呢?”
男人:“扔了。”
阿茉脸红了红,咬咬牙还是问了:“那我的……内衣呢?”
她胸衣不知被这色狼丢到哪去了,男人回答得面无表情,“血族袭击你时一并抓破了。”
“……所以,你扔了?”
“嗯。”男人回答言简意赅。
阿茉脸彻底红了,那她到底穿什么呀,天天穿这男人的衣服岂不是太暧昧了。
很久以后阿茉才知道,他是用她的所有东西,加上一具女尸,伪装了她的死亡现场……为了让她从教团脱离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有更哦~~大家来撒花冒泡吧~记得收藏千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