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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当林笑蛊惑着胡冲替自己卖命的时候,甲天下总部里的白无双却吃了晚饭睡不着觉,独自一人出来散起了步。
他喜欢这种自己一个人静静思考的感觉,尤其是在身处险境,特别无力的这一刻。白无情的威胁无处不在,像是一把匕首顶在他的喉咙,让白无双坐立难安,而父亲派自己来的真正用意,也让他猜之不透,成为萦绕在心头的一团乌云。
所以,这个时候,白无双就自然而然地开始想念起林笑来。虽然,彼此之间的交情才一年有余,但白无双却已经和林笑等人产生了浓厚的情谊,建立起了超乎寻常的信任。
正是基于这种信任,白无双才会放心大胆地让林笑独自一人脱离队伍,也正是基于这种信任,白无双才能安心地等在这里,知道林笑迟早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管是以何种方式。
只不过,此刻没了林笑跟在身边,他已开始逐渐不习惯一个人独立思考,或许,那种天生附着在林笑身上的踏实感,便是白无双想念他的原因吧。
“再这样发展下去,我会不会有爱上他的危险?”白无双自嘲地笑了笑,一抬头,突然发现了自己的“竞争对手”,夏宜歌。
如果说,白无双会爱上林笑,还只是一句戏言的话,那夏宜歌对林笑就是天地可鉴,日月可昭,赤裸裸的爱了。只可惜,两位当事人却并没有察觉到,或者说是故意忽略了直面感情的尴尬,一直上演着掩耳盗铃的戏码,骗不了别人,更骗不了自己。
夏宜歌的想法,白无双自认还能明白一些。女孩子嘛,大多都是害怕受到伤害,喜欢躲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想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等待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到来。
所以,像夏宜歌这种女孩,不会给人负担和压力。她善良、乐观、识大体、懂礼数,所有贤良淑德,似乎都已具备一身,再也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来。白无双扪心自问,若是自己遇上了这样的姑娘,或许便真的浪子回头,重新做人吧?只可惜,林笑不是他,他也不是林笑。
林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有时候可以让人觉得他很随和,能够无限接近他的内心,有时候又会让人觉得他很疏远,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当然,这种疏远并非是态度上的高傲,而是心灵上的距离。
林笑就像是一个走得很快的人,他如果不主动停下来等你的话,你会很容易跟不上他的步伐,被轻易撇下。或许,这便是他为何能显得比别人更强、更成功、更神秘的原因?那颗同样大小的脑袋里,想的东西又是多么的不同啊?
只是,在这件事上,白无双却并不怎么认同林笑的做法。年纪小不是什么借口,他白无双十七岁的时候,早已经是花丛老手,阅女无数。而且,以林笑的心智,也绝无纯洁到无法分辨感情的可能,他的那一肚子坏水,白无双可是着实领教过的。
“夏宜歌伤不起,你一个大男人也会伤不起么?”看着窗前那道纤弱的身影,白无双不由苦笑着低声自语,生怕打扰了还在秉烛夜读的这位好姑娘。
“白大哥,笑儿哥他脑子聪明,又习得一身好武功,我想要帮上他的忙,就只能多花些功夫在读书上,替他好好主持创新部的工作了。”想起夏宜歌曾对自己说过的话,白无双又是一阵感慨,不敢多留,蹑手蹑脚地径自离开。
“唉,笑儿哥,你现在到底在哪儿呢?”当白无双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时,屋内的夏宜歌也放下了手中的书贝,摇头叹息着,想念着心中的那个人儿……
“呼……”林笑干完了手中的最后一杯酒,略显惆怅地长出了一口气。
“怎、怎么了?”有些喝高了的胡冲忍不住问道。
“如果,你只有三年的生命,你会去做些什么事情?”面色同样有些潮红的林笑抽了抽鼻子,突然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三年?嗯……我想,我会去周游世界,看看山,看看海,与心爱的人在一块儿。”胡冲眯缝着双眼,傻笑着回道。
“看来,大部分人都一样啊,人生若只剩三年,谁不愿多去看看旖旎的风光,品尝一下来不及细细回味的美食呢?”林笑斜靠在长椅上,眼中满是失落地继续道:“只是,我不会和心爱的人一起,朋友抑或恋人,那一张张悲伤的脸,还不如让我独自流浪,静静地消失。”
“消、消失?你要消失到哪儿去啊?年、年终大会都还没举行呢!”胡冲显然没有听明白林笑的意思,胡乱聒噪着。
“放心啦,少不了你的……”林笑苦笑着推了他一把,一仰脖子,便将胡冲手中的酒也给喝了个一干二净。
这就是林笑无法面对夏宜歌的理由了,当李四在双塔城把三年之期坦诚相告时,他便已经做好准备,做好了孤独上路的准备。如此人生,真的是谁都伤不起,谁都伤谁不起啊……
第二一六章 暗涌(一)
就算天空暗淡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演唱:章前歌
第二天,天下第一法宝大会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随着宝器组比赛的全面展开,众人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层出不穷的法宝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命纹,也使得场面愈发好看起来。
事实上,有底气来参加宝器组比赛的选手,无一不是对自己的法宝怀抱着强烈的信心。他们或是各个修炼门派中的精英弟子、出名人物,或是五湖四海而来的散修强者、世外高人。总之,法宝是千奇百怪,而命纹也同样是种类繁多,各具威力。
大体而言,无论何种宝器,拥有的命纹都可以被划入“攻、防、速、特”这四种类型之中。攻,即是能够增幅使用者攻击力的命纹;防,则是能够提升使用者防御力的命纹;速,顾名思义,是增幅使用者移动速度的命纹;特,就是除上述功能之外,具备一些特殊能力的命纹。
而在命纹之外,依据法宝的强弱,还有可能延伸出特定的法宝异能。像是绝情道人曾施展过的“冰风罩”,布依族巫魁施展过的“万雷殛天”等,都属此列。
因此,林笑若想为自己的黑棘枪收集合适的命纹,也逃不出这几种类型范围。只不过,他要集齐九种命纹方能开始修炼九纹修身诀,所以,挑选的余地很大。按照林笑的想法,最好的结果就是攻、防、速、特都弄两种,剩下的最后一种再看情况而定。
奔着这个目标,林笑和胡冲便一边观察着各个赛场的比赛情况,一边耐心地记录着出现过的诸多法宝命纹,以及它们各自的属性、特点、威力强弱等,以供林笑将来参考之用。
“对了,你接下来有一场比试,对手是……来自‘狮城’的野蛮人!”胡冲看了看手中的书贝,眉头微皱道。
“狮城?野蛮人?听你的语气,好像不太容易对付嘛?”林笑虽然知道西北连环十二城中,有这么一座狮城,但对其了解可谓是知之甚少。
“狮城的野蛮人当然不好对付了,据说,他们茹毛饮血,过得都是些非人的生活。”胡冲苦笑着摇头道:“要不是狮城地处绝域山脉的边缘,这些野蛮人又天生神力,身具奇妙异能,凌霄宫恐怕连占有的欲望都欠奉。”
“为什么?西北连环十二城中,若论武力的话,应是首推‘狮城’,凌霄宫有了这样的强悍的兵源之地,我看偷着乐还来不及呢!”林笑一脸不解道。
“你不知道,那些野蛮人过惯了自由生活,现在谁也约束不了他们。”胡冲摆摆手,无奈地解释道:“别看凌霄宫现在是狮城的控制者,可那都是表面上的,实际情况是野蛮人根本不听从指挥,凌霄宫也无力派大军去如此偏远的地方征战,所以,双方便处在了一种和平相处的微妙状态。”
“可是,我听说当年逍遥宗曾组织过一支狮城部队,还一直作为自己手中的王牌使用,为什么现在的凌霄宫却办不到了呢?”林笑仍是疑惑地问道。
“谁知道呢,真要比较起来,即便是鼎盛时期的逍遥宗,也未必就比如今的凌霄宫强,许是他们有些不为人知的控制法门吧。”胡冲想了想,便胡乱猜测道。
“算了,琢磨这么多也没用,且让我亲自去会会那个野蛮人!”林笑说完,就转身向自己的赛场走去。在他看来,野蛮人也好,文明人也罢,只要站在了擂台上,便都是一样的对手,没有任何区别。
与林笑即将展开激战的这位野蛮人叫“黑木尔”,年龄二十五,长得是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张醒目的煤炭脸,倒是跟他的名字一样黑。
与传闻稍有出入的是,狮城的野蛮人可不是赤身,散乱着长发,一有脾气就嗷嗷直叫的纯正野人。他们不仅同样知书达理,就连平日里只披在腰间遮羞的破布条,这会儿都换成了全身马甲。只可惜;衣服的色彩却过于斑斓,让人乍看之下,还以为这厮是自丛林深处跑来的花熊呢!
和旁人的观察角度不同,黑木尔的这身行头落到林笑眼中,那可是学问大了。铁甲犀牛皮做成的护肩、雪狐毛织就的上衣,还有取自巨掌棕熊背上最厚实的那圈腰身,无不显露出一股“奢华”之气。
“这家伙,还挺会享受的嘛!”林笑心中暗自羡慕道。黑木尔的一身装备不仅穿着舒服,防御能力也是大大超出一般中看不中用的浮夸之物,称得上是百分百的实用主义者。
“你好,我叫黑木尔!”有别于一般人的狂妄自大,林笑与黑木尔互相行礼过后,他就一脸和气地主动自我介绍道。如果不是因为那一身醒目的杂牌兽皮衣,林笑还真不知道与那些衣冠楚楚的无礼小人相比,到底谁才是茹毛饮血的野人?
“你好,我叫林大粗,就是很大很粗的意思。”林笑非常含蓄地比划了一下,看得黑木尔一头雾水。
“得,还是一纯洁似水的好青年呢!”见对方露出不解的神情,林笑尴尬一笑,连忙转移话题道:“虽然你远道而来,但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对了,你的法宝呢?”
“嗯,擂台之上,当然不能留手,否则,就失去了比试的意义。”黑木尔郑重其事道:“我的法宝名叫‘大锤’,是用绝域山脉中‘蝎尾魔狮’的后腿骨,再掺杂几种难得宝物炼制半年而成,你可要小心了。”
“大锤?这名字倒是和他挺般配的……”林笑心中窃笑着,嘴上却不忘礼尚往来道:“嘿嘿,多谢黑哥提醒。至于我嘛,用的是一杆唤作‘黑棘枪’的法宝,虽然只是普通念器,但也是威力十足哦!”
“我知道,资料都写得明明白白呢。”黑木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接着说道:“能够用普通念器杀进宝器组的比赛,说明你的实力非常强悍。但是,我用大锤跟你打,毕竟还是占了不小的便宜,要不……我就不唤出命纹作战了!”
“哈哈,黑哥真是够意思啊!不过,我看还是算了,这次的比赛我也是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来的,输赢什么的都无所谓,大家尽力而为就行。”林笑将道德风尚发挥地淋漓尽致,可心里却在嘀咕:您老人家要是不把命纹使出来,我怎么好做参考呢?
“好,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啦!”黑木尔显然也没想到林笑会拒绝他的提议,佩服之余,终于开始了正经八百的战斗。
“唰”的一下,在一阵白光闪过后,黑木尔的法宝便终于显出了庐山真面目。说是大锤,林笑倒觉得它看起来更像块儿肉骨头,只不过,这块儿骨头太大,也太粗了一些,让人有些望而生畏罢了。
“小心了!”黑木尔大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