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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看书,老子就在图书馆外面守着。”
泰森道:“有公主殿下去看书,泰格大哥自然就不用进去了。公主殿下在那个罗严克拉姆公国呆了这么久,应该是把那个图书馆里的书都看完了吧?干脆公主殿下也在我们兽族这里搞个图书馆,把那个知识……什么词来着?……对了,是传承,把知识传承下去!”
泰格笑道:“说你小子傻,你还不服气。公主殿下说了,人类图书馆中的藏书,多的就像天上的繁星,真是数不胜数。一个人就算看一辈子,也不可能把图书馆里的书看完。公主殿下还说了,给她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她来不及学习更多的知识。不然的话,光是掌握一门冶炼金属的技术,就能让我们兽族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想一下,我们兽族地盘上有那么多的金属矿,要是我们懂得冶炼、煅造的技术,所有的兽族战士就能拿上制式武器和穿上护身的钢甲了。到时候,就算是面对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我们也不会败!”
泰森眼睛一亮,道:“能够和铁军干一架,想起来都爽!不过,我现在最想干翻的,还是比蒙族的那些杂碎。”
泰格点点头道:“只要跟着公主殿下干,一切都会有机会的,我们先干翻比蒙族,然后再和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好好的干一架,看看谁才是天下最强的战士!”
泰森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泰格大哥,你和公主殿下在罗严克拉姆公国呆过,你说说看,那里的人类,是不是和别的人类不一样?不然的话,为什么我们这么强的兽族战士,却总是打不赢他们的铁军?”
泰格皱着眉,道:“真要说起这些人类,在我的眼中看来都是差不多的,没什么太大区别。人类之中确实有不少强者,他们的厉害程度,不比我们兽族的顶级强者差。但是,这样的强者终究只是少数,而人类之中就算是他们号称天下无敌的铁军,论起单兵作战能力,也及不上我们兽族战士。”
泰森忍不住问道:“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们总是打不赢铁军?”
泰格道:“这个问题我也觉得奇怪,就跑去问公主殿下,结果公证殿下告诉我,主要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我们兽族不懂得冶炼金属,战士们无法装备精良的军械,而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使用的却是人类最好的军械,这样一来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大大提升,已经足以和我们兽族的战士抗衡。”
“除此之外还有第二个原因,而这个原因才是造成我们兽族总是打不了胜仗的根本所在!”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七十四章 战阵之法
到这里,泰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向往的神情,道:“公国的莱因哈特大公,是被称为黄金狮子王的不败军神,如果没有他,所谓天下无敌的铁军,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莱因哈特身为人类,却被我们兽族称为黄金狮子王,就是因为我们兽族最为尊敬勇士,那怕对方是敌人,只要他有着惊人的武勇,我们就会给其能与之相匹配的赞誉。莱因哈特大公,无疑就是这样的强者。”
“我们兽族之所以无法打败罗严克拉姆的铁军,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莱因哈特大公的练兵之道独步天下,而铁军的战阵之法天下无双!”
“战阵之法?”泰森兴奋的插嘴问道:“这个我听那些老兵说过,他们都说人类的战阵之法千变万化,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士兵的战斗力。就算只是人类的普通士兵结成战阵,也能和我们兽族的精锐战士拼个旗鼓相当。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是在吹牛,毕竟论单兵作战能力,人类远远不如我们,这个战阵之法真有那么神奇?但听泰格大哥你这么一说,如果这战阵之法和莱因哈特大公有关,那么真有这么厉害也说不定。”
“唉……”泰格叹口气道:“和你小子直说了吧,其实在我成为公主殿下的侍卫之前,我曾经上过前线,还有幸与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军团交过锋。”
“泰格大哥你和黄金狮子王的铁军交过手?难道是二十年前地那场格陵兰戈壁大战?”此时泰森的眼中满是兴奋的光芒。
泰格点点头,道:“正是那场著名的格陵兰戈壁大战。当年的那一场计伐战。我们兽族共出动五十万大军进攻人类,却被莱因哈特大公以区区二十万的铁军给拦住,无法攻入人类国度半步。”
“后来我军统帅不惜代价,拼着一个军团被打残的代价,终于将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两万铁军,给围困在了格陵兰戈壁。”
“当时我们兽族共出动了三个军团,共十五万的兵力,将莱因哈特大公团团包围。敌我双方军力悬殊,当时大家都想。这下子所谓地不败军神,终于要被打败了吧?”
“谁知道一场大战下来,最后败的却是我们。莱因哈特大公以区区两万铁骑,在我军的重重包围之下,接连三次杀进杀出,击溃了我军的三个主战军团,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经此一役,黄金狮子王的名头。响彻我们兽人帝国,提起莱因哈特大公,谁敢不说一句佩服?”
泰森点点头,道:“格陵兰戈壁大战,我听说过不少传闻,大家都把那莱因哈特大公吹到天上去了。我以前还很不服气,认为这是夸大其词,现在看来……泰格大哥。既然你经历过那场大战,能不能详细的给我讲讲?”
泰格闭上眼睛,仿佛是在回想什么。半晌后才睁开眼睛道:“当年,我还是和你这样差不多的年纪,加入了帝国第三军团地冲锋营,梦想着能像无数兽族先辈那样,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武勇。”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但不是我自夸,我的表现非常不错,很快就积军功升为了十人长。而这时。我们第三军团接到命令,参与到围剿莱因哈特直属军团的任务中来。”
“当时我很是兴奋,能够和那个传说中的不败军神较量,是每一名兽族战士的梦想。我甚至幻想着,要是能够亲手打败莱因哈特大公,并将他活捉,那是何等的荣耀?”
“事后想来,当时的我是多么地幼稚可笑啊,居然把战争当做这么简单的事。”泰格自嘲似的摇了摇头,然后继续述说着:
“我们兽族以第四军团为饵,与莱因哈特大公地直属军团决战,结果一战而溃。我军故意不派援军,任由被击溃的第四军团被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分割歼灭,最后以第四军团几乎全灭的代价,才终于将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军团引入了格陵兰戈壁。”
“我们帝国地第一、第二、第三军团,早就埋伏在格陵兰戈壁的四周,当即将就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给围了起来。三大主战军团加起来,足足有十五万地兵力,想想莱因哈特只有区区两万军力,双方的兵力比几乎是八比一,以如此大的优势,几乎所有兽族都认为此战必胜。”
“不过,不败军神就是不败军神,莱因哈特大公在被围之后的表现,就只能用
形容了。”
“换做其他人,被七、八倍于己的敌军给围住,肯定会乱了阵脚,但莱因哈特大公却与常人不同,他居然指挥着自己的军队,主动以锥阵向着我军发起了冲锋。”
“战阵之法并不是莱因哈特大公所发明,而是人类自古相传。我们兽族和人类争战多年,对于他们的战阵之法也算是有所了解。”
“人类的战阵之法,研究其根本,无外乎就是攻击时的锥阵,防守时的圆阵,合围时的翼阵,阻敌时的方阵等几种。而战阵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够发挥整体作战的力量。”
“可惜的是,我们兽族不懂人类的练兵之道,始终无法做到人类军队如臂使手,如手使指的统一性,这战阵之法总是学不会。不然的话,我们兽族军队的战力,也会翻上一番。”
“一般来说,被大军围住,要想突围,自然是用攻击力最强的锥阵。莱因哈特大公反应之快,发起攻击之坚决,确实出乎我们的意料,但他用锥阵进行突袭,就正中我们的下怀。”
“锥阵之所以厉害,就在于其突前尖刀的冲击力,一旦被锥阵冲破阵形,让其攻入到队列的内部,其破坏力就十分可怕了。但对付锥阵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加强防御,以硬碰硬,将锥阵的突前尖刀给挡住,也就可以化解锥阵那可怕的攻击力了。”
“在合围之前,我军就已经有所准备,一见到莱因哈特大公以锥阵发起冲锋,立刻就调集熊族步兵,扛大石与巨木上前迎敌。”
“熊族战士力大无穷,而不论是大石还是巨木,都可以阻挡敌方铁骑冲击时的路径。一旦锥阵突破不成,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立刻就会和我军陷入混战。到时候,以我军的优势兵力,光拼消耗就足以取胜。”
“更重要的是,为了突围,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别无选择,就算明知我们做足了准备,也只能以锥阵硬着头皮向前冲。”
“莱因哈特大公麾下的铁军,无敌之名威震天下,平时看到这样的一支部队发起锥阵突击,就算是再强的兽族战士,也会心生一股寒意。但这一次,包括我在内,看到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冲过来,心头却是一片窃喜。”
“原因很简单,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每向我们冲近一步,就代表他们更接近失败一步!”
听到这里,泰森有些不解的问道:“既然我们兽族有了万全的准备,为什么这一次打败仗的还是我们?而且还是在优势兵力下的惨败?”
泰格摇头苦笑了一下,道:“莱因哈特大公号称不败军神,我们却将其当做普通军队来对付,当然就会打败仗了。”
“一般人类军队,对于战阵的运用,无非就是那几种,但莱因哈特大公的铁军,又岂是一般的人类军队能比的?”
“当时,眼见铁军所组成的锥阵,就要和我们的熊族步兵阵列相撞,人类军队却在莱因哈特大公的一声令下,在疾冲中突然变阵。本来是突击的锥阵,眨眼之间却变成了由两侧进行包夹合围的翼阵,直接就将我们的熊族步兵给反包围了。”
“在高速的骑兵冲锋中,还能快速的变换战阵,而且没有一丝一毫的错乱,当今天下除了铁军之外,再也找不到第二支。”
“临战前突然变阵,说起来简单,但要做到这一点,要付出多少艰辛的演练才能办到?”
“总之,这突然的一个变阵,把我们打的措手不及。特别是熊族步兵阵列,本来是准备包围敌军的,谁知道敌军却在绝对的人数劣势下,进行了反包围?”
“而且,熊族步兵为了防止铁军的锥阵突破,将重兵都屯集到了中路,两翼的防守不免就变的薄弱,而铁军突然变阵为翼阵,刚好就击中了熊族步兵的软肋。”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七十五章 不败军神
到这里,泰格停顿了下来,似乎又回忆起了那个血腥乎又看到莱因哈特大公挥舞着手中的长剑,指挥着两万铁骑,向着十五万兽族精兵发起了反冲锋……
那一战,无数兽人战士流淌的鲜血,铸起了莱因哈特大公不败战绩上的又一座丰碑!
“唉……”长叹一口气后,泰格收加神思,继续开始他的述说:
“我军出列的熊族步兵,一共是五千精兵,而且在熊族步兵的后列,还有我们冲锋营的三千冲锋队,以及足足三个军兵力的三万狼骑。”
“本来大家都以为凭借熊族步兵的超强防御力,一定能把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拖入到混战中。到时候,我们三千冲锋队出列,迎头出击将人类的阵列冲散,三万狼骑再从后列直接掩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