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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璇看出她的想法,心里也不是滋味,这坠子谁稀罕?她才不要呢。她无事请个坠子来干嘛,要找护身符,还不如找她自己的妈妈求一个。
“我没兴趣,你打开化妆袋,我帮你放进去。回去之后,你拿东西夹起它,或者戴个厚厚的手套来拿它吧。”见她很紧张这坠子,想必这坠子对她很重要吧!
嘟嘟想了想,这也是一个办法,就赶紧打开化妆袋,递了过来。陈彩璇没多想,根本不留恋这玩意,爽快地把它放进她的化妆袋内。嘟嘟这才露出了安心的笑容,拉上袋链,说道:“璇姐,那谢谢了,我还有事,先出去了。”说完,她就挥挥手,转身离开。
彩璇见着她急着离开,似乎生怕彩璇贪了她的坠子一样,彩璇真是感到万分无语。暗想这嘟嘟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她不禁也有点生气。她也不跟嘟嘟客气,说什么不用谢的话,直接回她嗯一声就转身回自己的座位上,懒得再理会嘟嘟。
但奇人怪事,最近总是跟陈彩璇有缘,她想避都避不了。她不想要,但别人却非跟着她不可呢。
只见嘟嘟走到门旁,门都还没打开,已慌张地把化妆袋扔到地上,神情紧张地瞧着那个烧穿了一个孔,正冒着烟的袋子和掉在地上的坠子,吓得呆若木鸡。
陈彩璇伸长脖子,往地面一看。My god!这坠子也太神,还是太邪门,竟然连袋子都烫破?
彩璇起身冲了过来,看着嘟嘟因恐惧而惨白的脸,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说道:“这坠子本来是用来干什么的?”说完,她蹲下,小心翼翼地去碰那坠子,毕竟它刚才发热发威,把一个化妆袋给烧坏了。
彩璇这么大胆的动作,连嘟嘟都忍不住一手扯住她,神经兮兮地喝道:“小心!”
彩璇摸摸她的手背,然后仍是伸出了手,一个手指,两个,最后五个手指头碰上坠子,依然是冰凉之感,彩璇这才把它重新放回掌心内。
站了起来,递到嘟嘟面前,嘟嘟已一个跳跃,跳到一步远,求道:“别拿过来,它不喜欢我,老是发热。”
“没事,在我手里,它温驯得很。你刚才还没答我,这坠子是用来干嘛的呢?”
嘟嘟本来惨白的脸,如今有了点血丝,是不好意思的脸红。她瞧着彩璇那充满威胁的眼光,还不断地拿着坠子靠近,知道不说,今天是出不了这门,只好支支吾吾地说道:“这坠子是增强人缘和带来好运的。”
彩璇叹了一声,无可奈何地问道:“有用吗?”迷信的人真的不少,什么护身符,转运之类的东西能信吗?虽然她妈妈,列冰冰也信这些,但偏偏对这种东西,彩璇就不信。对宗教内的事情,彩璇一直只信她认为科学的部分。
嘟嘟这回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有用,你不觉得我最近运气不错吗?由文员升到副经理,我可是全靠这坠子呢。”嘟嘟既爱又怕地瞧着那坠子。
彩璇由不得丢她一记白眼,斥道:“难道你就不可以说你最近很努力,很上进,所以才有今天的成绩吗?”笨人可以先飞,可以努力,获得公司的肯定。彩璇也不想这样打击她,说她能力不行。
嘟嘟感激地笑了笑,说道:“这坠子,我是每天都要为它念经,要不就是供奉清水、鲜花和水果。”
彩璇怔了怔,突然想起多年前,自己不也天天念经吗?不过,她不是为自己,只是为了她仰慕的男生。这,其实,一种精神力量而已,是否有用,鬼(谁)知道呢?
想到这,她也就没再打击嘟嘟那做法,只是有点为难地看了看坠子,说道:“那现在怎办?你花钱请它回来,可它似乎不愿意跟你。”
嘟嘟噘噘嘴,怨道:“那也没办法,我碰它,它就发热,我只能放弃它了。”顿了顿,她犹疑地低声道:“据说,这坠子附有一个小孩的灵魂。”见着彩璇几乎想扔,她又急道:“是经过大师念经加持的,据说,那小孩是通过帮人积德,好尽快转世到好的人家。”
彩璇蹙眉哦了一声,犹豫了一会才说道:“问题是我不打算要这东西,你还是想办法拿走吧。”
嘟嘟面有难色,委屈地说道:“可我拿不了。”
彩璇想了想,说道:“那我放桌上,哪天你过来碰它,它不发热,你就拿回去。”
“那好吧。”嘟嘟最后依依不舍地,一步三回头,用了好几分钟才走出了这间办公室。
陈彩璇望着嘟嘟离去的背影,想着她刚才那不舍的神情,望着坠子笑了起来。再次把它与那包巧克力堆放在桌子一角,然后继续忙碌自己的事情。
坠子自个儿安静地躺在桌上,彩璇则干着自己的活,出外她也没看看它,就锁上门离开了办公室。下午,她出去与客户吃了顿下午茶,谈完公事出来,陈彩璇在街上意外地遇到了梁一斌。
一斌笑容可掬,不知怎么遇着他,总觉这回不是意外,所以她笑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偶遇嘛,这证明了我俩很有缘分,你不是应该高兴才是吗?”说着,他自然地牵起她的手,然后不禁猜疑地看看彩璇,接着把她的手完全包裹在他的掌心内。
彩璇嗤笑一声,不以为然,这男人就是个自恋狂,说话肉麻当有趣,也不是第一回,她也懒得搭理他。但是,瞧着自己的手被他紧包手心里,她对他瞪了瞪眼,然后看向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没说话。
第3卷 101、震天墓前
一斌看她这样,紧张地说道:“你的手怎这么冰凉?我帮你暖和一下,你看多体贴。”
彩璇额头黑了一条线,虽说这春天仍有点凉意,但这天,还需要找人暖和吗?想握手,还找这么烂的借口,她真是彻底鄙视他。缩手,但一斌却是不满地瞪她,紧拉着她的手不放。感觉这手不是她的,她没话事权呢。
见一斌执意要搓热她的手,她只能由得他去犯傻。还有点空闲的时间,她就拉着他去了一趟市场买菜。等把维维接回来,三人到了彩璇家楼下时,彩璇才邀请他一起上家里吃顿饭。
一斌犹豫半响,一如既往,还是拒绝了她的邀请。彩璇心里有点纳闷,这男人也是其中一个古怪分子,他不喜欢在他们家逗留。他没上去吃过一顿饭,即使,最近彩璇邀请了他几回。可是,在家外,他很喜欢黏他俩,从来不会拒绝一起户外活动。
陈旭维见两个大人争持不下,来回地望他俩,都很坚持,一顿饭,为什么不能互相迁让一步呢?他不解,特别不解妈妈今天为什么非要请梁叔叔吃饭?但,那是他妈妈,不帮她帮谁?所以,他只好说道:“妈妈,你过几天生日,不如到时请梁叔叔到外面唱k?”
这会,两人都异口同声地说好,维维这才松了口气。事后,当维维问起这事时,彩璇耸了耸肩,说:“没什么特别意思,只不过他帮我们不少忙,也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免费司机,所以突然很想请他吃顿饭,谢谢他而已。请他吃顿饭,连你都觉得有问题吗?”她说着说着,不禁有点恼火,请一斌吃饭,怎被看成是动机不良?
维维眨巴着眼睛看她,潜意识觉得妈妈此举别有用心,但又猜不透,难道妈妈想早日把关系定下来?想着,他邪恶地笑出了声。
彩璇不满地瞧着他,哼道:“你又想歪到哪去了?”
维维打着哈哈不做声,不知何时回来的炮炮,早蹲在一旁饶有兴致地听着他俩的对话。但彩璇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选择沉默,以致一人一猫瞧着彩璇气定神闲的样子跳脚捉急。
忙于工作的陈彩璇,没时间理会那一人一猫的疑惑,也没时间理会办公室内那怪异的坠子。
办公室内那包巧克力越来越少,甚至连每回放在桌上的零食都会跟着不翼而飞。彩璇虽多方调查,但奈何没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只能作罢。想想,零食而已,就当做善事,养多只馋猫吧!
那男孩模样的小公仔,依然摆在那儿,嘟嘟每碰一次,就被烫一次,她已经彻底绝望,干脆不理它,任它在这桌上自生自灭。
看见小公仔的手工很好,当做饰物放在桌上也不碍事,彩璇便默认地把它留在了这里。但她无所求,它也没这样的吸力,能让她有动力每天对它念经之类的。所以,她只是把它纯粹当饰物地放在桌上。
除了,食物不断地丢失,她的手越来越冰凉之外,她的身边并没发生什么大事。她也难得的心静如水,什么都不想,只专心想赚钱,想如何照顾好维维。公司的事情,这几天好像挺顺心,虽很耗时间,精神,但都能完满地解决掉。
但嘟嘟却是相反,她的工作这几天都象遇到了阻力,诸事不顺。彩璇几乎怀疑她升职是不是用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升上来的,否则怎会连简单的事情都处理得一塌糊涂?
到了清明节的时候,陈彩璇打算跟随任青瀚一家去墓园。这天,维维则在家由炮炮照顾,由一只猫照顾一个小孩,彩璇每次想到都忍不住哈哈大笑。猫做保姆,估计从古到今,从没先例。
陈彩璇自己则一早打车赶去任青瀚家,随他们的车赶去墓园。自上次带任青瀚见望春到现在,彩璇就没再见过他。今天刚一见到他的时候,她几乎以为自己认错了人,去错了地方。
上回的任青瀚六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只是刚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头虽有一点秃,但还是有很多头发,至少大部分是黑发。但如今的青瀚,已是典型的地中海秃头,黑发找不到几根,几乎全是白色。本来还算挺拔的背,现在竟有点弯着,一眼望去净是老态,少了过往的神气。
如果说过去的他,看起来像是为情所困,那今天的他,则像是被人摧毁了所有信念,一蹶不振。
彩璇跟他们两夫妇,闲话家常,就是没敢提起上回望春的事。看看银花,又再看看他,他俩始终像隔着一层膜,虽是夫妻,同一屋檐下,又像是最陌生的家人。
银花,今天的态度有礼而亲切,在犹豫了好几回,终于贸然地问道:“彩璇,你什么时候认识我家震天?”如果震天还在,也是快奔四的中年男人。以前,她从没听他提过认识一个象彩璇这样的小妹妹。
彩璇腼腆地笑笑,想了想,才说:“以前小时候,每逢坐地铁,我都见到他开车。他救人身亡的时候,我还小,在我眼中,他是个英雄。”
“哦!”银花了然地笑笑,没再追问。任震天那时又帅,心地又好,许多女孩子倒追他,银花已见怪不怪。又是一个小花痴,但隔了那么多年,仍记得仍愿意去拜祭他,那这女孩还是蛮有人情味。银花想着,不禁赞赏地看了看彩璇。
去到墓园的时候,已快中午。任震天的坟墓与他家族的放在同一片区域。任青瀚夫妇,白头人拜黑头人,彩璇瞧着他们的背影,也不禁有点伤感想流泪。这丧子之痛,得多少年才能平复下来?难怪,青瀚在知道真相之后,一下子老了那么多年。
不知道任震飞有没把无影道长的事告诉他?她瞧着青瀚的背影,也决定保持沉默,就当什么都不知道。
等他们忙着到其他墓前上香的时候,彩璇才到震天的墓前拜三拜和上香。他的墓碑上刻着爱子两个字,还贴着他的照片,瘦削的脸庞,带着酒窝的乐观笑容,明亮清澈的双眼,怎么看也不像是短命无福气的男生,却偏偏遇上了父债子还的悲剧。
忍不住半蹲下来,细看着他的半身黑白像,那感觉像做梦时所出现的,竟然再次把他和任震飞的脸庞重叠在一起。大力地拍拍自己的额头,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