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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眷族之变身西方-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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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舒服吗?”我当然知道不是身体的原因,但还是问他,希望他能注意身体,“今晚早些睡吧!”
“好。”他习惯性的点头微笑,可突然,他抬头对我说,“蕾贝塔,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吧。”我想到以后恐怕再没有这种机会了,就应允了他。
他笑了,就像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时那样纯真,看的我差一点就决心留下来陪他了!
真的只差一点。
我陪他到神殿附近走了走,他说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神殿。
然后我陪他看了整夜的星星。
第二天早上,我惊喜的发现,原来这个身体是这么的好——一夜没睡居然也没有黑眼圈!而且精神饱满!
缪澜在门口等我,他见我走近,先是递给我一个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那天密特用来解除我诅咒的宝石,缪澜告诉我,这个宝石的容量很大,他不仅可以储存能量,还可以储存物品。我听了叹为观止,这东西要是拿到我原来的世界去准会引起轰动!他说他已经在里面放了很多例如食物饮用水之类的东西,需要时只要将手放在上面,用意念召唤即可取出。细心的他还把宝石串在项链上,方便我携带。我戴上项链,心里又是感激又是愧疚。
然后他给我一个头饰,绑在额上的,上面有一颗同样也是透明的菱形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他说这件饰品可以掩盖住我异常的波动,消去它所造成的影响。
最后,他递给我一件黑色的斗篷,足可将我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的,连眼睛处也有黑纱遮住,对此他的说法是:可以避免引起骚动,惹出麻烦。我想起我现在的那张脸,连我自己这样久经沙场的老将都不能幸免,更不用说其他人了,让我庆幸的是,眷族的身体好象对冷热很迟钝,这样就算是夏天也不会觉的热,当下也就释然了。
我感激他如此的用心,却又无法回报,只能真心的对他说:“保重!”
“你也是。”他用的是淡淡的口吻,竭力使自己显的自然和平静,但他那双充斥着忧伤的眼睛出卖了他。
我穿上斗篷,狠下心来不再看他,转身就走,心里默念着对不起。
缪澜注视着我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他仍不肯离去,只是痴痴的看着我离去的方向,动也不动。

第三节 初遇红双

从甘芙尔尼神殿离开到现在,已经走了大约四个小时,我的目的地是费路黎最知名的酒馆——“狼”。这家酒馆之所以这么出名并不是因为他的酒好,客观说来这里的酒只是一般般,真正使他出名的是位于这酒馆地下二楼的“信息交易所”,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任何信息,人们称之为“信息交易”。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人只知道它出名但却不知道它因何而出名。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缪澜告诉了我,而缪澜说这是他的一个“病人”告诉他的,那个人还给了他一块金牌说,若是有想要的消息就拿着这牌子去那酒馆地下二楼。他当时只是接过,就再也没去理会它,因为他从未认为他有一天会用到。而现在,他把那金牌放在宝石项链里面给了我。
“狼”距离甘芙尔尼神殿并不远,只有不过两三千米路,原本缪澜想要用魔法——圣系魔法六级的近距离传送魔法送我去,被我拒绝了。我想反正很近,那我就自己走去好了,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光,何乐而不为?缪澜拗不过我,于是叫人帮我画了一张地图,这才放心。
不可否认,在没有工业化的世界这儿的空气的确是一等一的,我又是在山野中,那空气质量就更不用说了。秋高气爽,鸟飞莺啼,落叶飘飞,嗅着野花野草淡淡的香味,我简直就要迷醉了。特别是一种淡紫色的小花,香气郁而不腻,香而不俗,隐隐约约若有若无,让人不知不觉的就被她所迷惑。我情不自禁的采下几朵放在鼻前深嗅,脑子里空空落落无法思考,眼神越来越涣散,视线变的模糊……
“快扔了它!”一个焦急的声音传来。
“什么?”我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木木的回应。
“我说快扔了它!咳!你……火焰球——!”
“火!火!着火了!”我被一阵光亮惊醒,虽然我身上没着火——这件斗篷的质量实在是没话说!防火防水比那纳米还先进!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品!虽然这斗篷不错,但做这斗篷的人还是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他应该把眼前的那快黑纱也弄成同一属性!否则就会出现我现在的悲剧。有人一个火焰球抛过来我的眼前就成了一片火海,视觉效果绝对震撼!
“你干什么~~~~~~!”我用宽大的袖子使劲扑火,终于挽救了我可怜的眼睛。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直道歉,脑子清晰后反映过来这是个好听的女声,清脆如出谷黄鹂,可惜好心办坏事,不过也算是救了我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刚才真是谢谢了!”我缓和情绪,还是弯腰向她道谢。
“不!不!让你受惊了!对不起!”她一蹦蹦到我面前,以每秒3下的频率鞠躬道歉,看的出来是娴熟过头了,要到这水准,练习强度一定不小,“我就是这样,一激动就……哈哈……你没事把?”果然!
“没关系,我没事。”我仔细看着眼前的女子,她大约只十六七岁的样子,火红的长发扎成马尾高高的束在后面,火焰一般随风飘舞,明亮的眼睛直视着我,鲜艳的唇带着灿烂的笑,有些不好意思,上身鲜红的紧身装束勾勒出她高挑出色的身材,裙子两侧的开口很高,洁白浑圆的大腿若隐若现,令人忍不住喷鼻血。不过因为费路黎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穿着也比较新潮,所以有这样的打扮也不奇怪。
“我叫做红双!很高兴见到你!刚刚可真危险!”她大方的自我介绍。
红双?真的很适合她的名字,红艳莲火,绝世无双!
“我是……”我原想说“我是蕾贝塔”,但我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蕾贝塔的样子了,那就干脆换个名字,“我是夕!同样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你为什么说刚才危险呢?”我把原来的名字去掉后半部分。
“你不知道?”她露出夸张的表情,漂亮的红眼睛瞪的大大的,“那种花叫做‘噬魂’!是一种很可怕的花,她会散发出一种很好闻的香味迷惑路人,等到那人迷失意志后她再夺取那人的身体能量,被它吸收的人连骨头也不会剩下!我是事先服下了‘解药’所以不受它的诱惑,你刚刚差点就中招了!幸好我恰巧经过!”
“啊……真是……谢谢!!”我一想起刚才的情景就冷汗泠泠:好险啊!那缪澜居然也不告诉我!不过他从未出过门,不知道是正常的,不能怪他。
“我这里还有解药,你吃吧!”她从一个半圆型的小袋子——很像小叮当的“肚兜”——里掏出一个蓝色玻璃瓶子,再从瓶子里倒出一粒黑色的药丸递给我,“给你!”
我想都没想接过药就吞下去,活象猪八戒吞人参果,我想我是被她的话吓怕了。
“你还好把?”她关心的问,我有些汗颜,一个圣系魔法师居然要别人来关心自己的健康,丢人啊!
我赶忙说:“没事!没事!”
“那就好~!”红双拍拍胸说,“不过我们两运气都很好!因为是一个人出来,没人说话,我还以为这一路要闷死了!幸好遇见你,这下不会闷了!”说完,她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呵呵……”我被她的样子逗乐了,笑出声来,不过她只能听见我的声音,看不到我的笑容。
“夕,夕,你的声音真好听!”红双像发现什么稀奇事一样,高兴的直拍手,“不过你为什么披着斗篷?很冷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呵呵”的笑,她也不怎么在意,撤开了话题:“我可一点都不怕冷,大冬天手还是暖暖的,大家都叫我‘火炉’!”
……
和红双的谈话很开心也很轻松。她从不会对我刨根问底,碰到我不想回答的问题她也会一句带开,再撤些其它话题,一路下来,我们两人已经很熟了。
她告诉我她是一个火系初级魔法师,正要去费路离的中心“猎园”。她前些日子听说那里最近新来了一只很珍贵的魔兽,今天就是拍卖日期,她想快些赶去。
魔兽不同于一般兽类,它具有魔力,魔法师有了它就是如虎添翼,就连不会魔法的人有了它也可以指挥它使用魔法,大大增强了战力。魔兽大都是被各国的军队一起包走,供骑士和魔法师使用,非军队和皇家中人想要魔兽只有在一个地方可以买到,那就是费路离的“猎园”,但魔兽价格昂贵,绝非一般人家可以承受的起的。
红双此次前去,就带了大量的金币。我很想对她说“财不露外”,我们毕竟才刚相识,她居然告诉我这些,到底是她太信任我,还是她对自己的能力太有自信而有恃无恐,我就不知道了。
她谈到钱的问题,我才想起不知道缪澜有没有在项链里放钱。不过我想可能性不大,在我看来他大概连金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只好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到时候拿去当了,否则连住宿的钱都没有,我可不想露宿在荒郊野外,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真是好落魄啊……好后悔让缪澜帮我整理行装……
我只沮丧了一下就恢复了精神,想起红双说的“猎园”和魔兽,我的好奇因子又开始蠢蠢欲动,我于是请求红双让她带我一起去,想不到红双十分高兴的答应了。她说她觉的和我实在是投缘,正在想用什么话来劝我和她一起去,想不到我居然主动提出要去,真让她好高兴。不过她担心会耽误了我的事。我说不会,酒馆没腿,跑不了,不差那一下。红双说要帮我一起去酒馆,我想只是去“酒馆”而已,没什么关系,还可以有个伴,对外面的事她知道的也比我多,路上也多个照应,最重要的是她有钱而我两手空空,这么一来可以解决住宿问题,就答应了。
于是我兴奋的跟随红双前往“猎园”。

第四节 初次作战

山路十八弯,我们走了快三个小时才到达猎园,这期间,我们选了一个有两块大石头的地方停下来用午饭。
红双说这明显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被一个人劈开的,切口十分整齐,应该是个剑士级的人物或是一个风系魔法师。
“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真是做了一件好事!”红双高高兴兴的坐下,在其中一块石头上铺上黑色的桌布,然后拿出准备好的食物。
“这是劳克森于三十日上午六点劈的……”
“啊?什么?你怎么知道?”红双惊讶的连吃到嘴里的食物都掉了出来,吃惊的看着我,眼睛亮亮的,“你好厉害啊!夕!你居然可以看到过去!”
“不……不是,”我连忙否认,“这里……”
红双走到我的位置,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在石头的侧面刻着几个大字,内容如下:这是劳克森于三十日上午六点劈的,不过他一向不在乎他人的感谢,所以你们可以不用感谢我。
很明显,写这些字的人过分激动以至不小心露了马脚换了人称,水平还有待提高!
几十条黑线同时爬上红双的脸,她手指颤颤的指着那些字,嘴角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这……这……”
我保持沉默。想当年李白同志就很真理的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其实像劳克森先生这种人也是能对社会有很大贡献的!譬如说把他的脸皮扒下来去砌长城保证万里长城亿年不倒中华民族永远骄傲五星红旗迎风飘飘连细菌也要举白旗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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