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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的指尖极其温柔,带着些许复杂的情愫:“我想要个孩子……”
“啥?”
茶小葱被雷击中,顿时泪流。大哥,你说话能不能这么没头没脑的?说什么都吓死人!
她沉在水里退后几步,满脸戒备。
孔雀看着她,依旧是笑着的,但是手却收了回去:“我们羽族承朱雀一脉,千百年来造福人类,也算是大功一件,但是近几年来,我族子民当中的女性接连死去,就连刚出世的婴儿也是一样,面临这样阴阳失调的局面,我没有办法……”
一句“没有办法”道出身为王者的悲哀,茶小葱不免重新打量这位高贵美丽的百鸟之王。蟠龙镇此地繁华富庶,人与妖之间虽有成见,但是仇怨不深,但总体来说,羽族还是占了很大的优势,好在他们并不作乱。牛叔说孔雀阴阳通杀,或许与他心头苦衷脱离不了干系。
种族繁衍是头等大事。
“你是说,你想跟品令姑娘生孩子?”
“并不是非她不可。”孔雀苦笑,“人妖殊途,最难挡的就是妖族身上的煞气,偶有一两个可以抗得住煞气的女子,却又被我族原形吓得或疯或死。”
茶小葱心中悚然。
孔雀幽幽地盯着她看:“本王的原形你已经看过了……”
“停!我不同意!”茶小葱拍起一串水花,溅湿了孔雀的衣襟。
“你既不是婪夜的妻子,可愿成为我族的王后?”孔雀不理她,一口气将话说完了。
寂静。
或者说是死寂。
太阳出来了,照着孔雀如玉的容颜,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俊美非凡。
可是这货脑子进水了,肯定是温泉泡傻了。
孔雀眼巴巴地望着她,目光开始泫然。茶小葱嘴角抽了抽,以一个奇怪的角度仰起了脸:“十个时辰太长了……”
“本王会尽量把时间缩短一点。”孔雀认真考虑中。
乌鸦在叫,羽族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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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早点更,看看情况能不能在晚上加一更。更近工作比较忙。谢谢各位围观。
☆、第27章 逃不掉(随机加更)
乌鸦确实好像有要事禀报,孔雀接到小妖的通传便往大殿的方面去了,他倒不担心茶小葱会逃走。爬上来就下不去是常理,除非她有胆子往下跳。
虽然狐咒在此女身上体现了极大的威力,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只是情急之下用用,其实并不熟悉,加上她本身的潜力尚未得以开发,腾翔、遁土之术都还没学会。
如果非要将茶小葱以稍稍动听的比喻来形容,大概是……勉强算得上璞玉。
狐咒与孔雀羽族的法术自成一体,都是在修炼仙体的基础上演化而来,并非寻常妖物炼化的邪神魔功,这与两族的本源有着莫大的干系。羽族与仙狐族的先祖均为上古神兽,历经神隐时代之后,先神重归荒外,不再过问世事,而六界纷争最终只剩五界而已。羽族与仙狐族是中立与仙妖之间的两支,修习这两族的法术必须得有一定基础,说白了,就是得有仙根。
以孔雀千年道行看茶小葱,只看到一把蛮力,和脑袋里的一根筋。
这样的妻子最好,一根神经通到底,忠诚又可靠!
茶小葱裹着浴巾泡在温泉里,皮肤都被泡出皱纹了,孔雀大仙还没回来。
她想找两只小正太聊个天缓和一下心情,可是这俩小家伙不给面子,死活肯不开口。
茶小葱百无聊赖,只好在水里练习游泳。水池不大,呈蚕豆状,最长不过十五六米,所以游起来并不畅快,她很快就腻烦了。
并不是所有的鸟类都会游泳,两个少年一脸惊讶地看她倒游顺游,一会儿蝶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狗刨,最后看她浮在水面上,看灰蒙蒙的天空发呆。
“有没有吃的?”忙了一整夜,她饿了。
这时,水气氤氲散去,初晨的太阳照在殿宇重檐之上,将万物镀成了金色,水面波光灿烂,映着一轮鲜红的朝日。天色渐明,渐渐可将一切看清。
茶小葱发现朱雀殿所在的这处平坦之地并不是树顶,而是借由大树分岔的一束旁枝建成,殿宇倚树,庄严之中透着一丝稳重,与孔雀的浮华风格完全不同,观其形,似已建造了几千年。
茶小葱之前太过紧张,不曾细细打量这周围美景,此时一抬眼,竟不觉看得呆了。
参天巨梧高耸入云,游云时高时低,将树冠包裹在一圈雪白的云衣里。抬脸看到的,只一条通天仙路,没有尽头。老树皮糙之处坚硬如岩石,有水流自云中垂落,被风吹皱,丝丝缕缕沿着峭壁飘荡而下。羽族子民在云间嬉戏,不时变幻身姿,如梦似幻。
茶小葱身处的温泉是由地脉引导而上,想必是羽族用了什么高明的法术,一直逆行到了殿侧,泉中热气蒸腾,与蓝天白云相呼应,使得恢宏壮丽的朱雀殿多了一丝朦胧美。宫阙往上,便不再搭有鸟巢,而是在突起之处修好了几座六角凉亭,因羽族居民皆有羽翼,故也用不着再搭步梯,亭台楼阁玲珑精雅之余,亦不缺灵气。
两位羽族少年离开了一会,回来时端着一个小碎花瓷盘递至她面前,里边放着几条蠕动的青虫。茶小葱想起蔑人肚里那些蛆虫,顿时脸色铁青,她立即感到不饿了。
“你傻了?凡人怎么跟你一样吃虫子,你当人人都是麻雀?”
说话的少年平素冷面冷心,跟慕容芷才有几分相像。
他同孔雀一样着一袭白袍,但质地看似要轻盈一些,款式更简约,只是在收腰的地方作了点花式处理,暗纹是三棵经过变形美化的灵芝,贴在左腹的位置,一笔点晴,突出了身份的尊贵。比较爱说话的那位少年一身灰衣,看起来并不惹眼,只是双眸之中没有白衣少年的倨傲,流转之间倒多了许多灵动活泼。
那灰灰的少年大概也发觉茶小葱不爱吃虫子,立即红着脸跑开了。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个盘子,仍旧是花团锦簇的设计,沿周还镶了一抹金线,可见孔雀是多么喜欢华丽而不厌其烦的东西。盘子里有些瓜果之类的,还有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些花生瓜子。
“鹦鹉大哥对人类女子比较有办法,这些都是他给准备的。”灰衣少年羞红了脸。
说起鹦鹉,茶小葱还真是印象深刻,她从水里钻出来,抖抖身上的水,从浴巾里探出一只手抓了一只半熟的桃子往嘴里送,随口道:“你们鹦鹉大哥不是好人,别学他。”
那灰衣少年一脸不解:“姐姐怎么这么说?我听别的姐姐都说他是世上最好的人。”
“别的姐姐?”茶小葱语中一顿,被果肉呛了一下。
那白衣少年拿手肘撞了撞他,示意他别再往下说。
灰衣少年显然稚嫩些,转动着一双大眼睛甚为不解。
白衣少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人类的书上把鹉鹦大哥称作一种人,叫做登徒浪子……”
那灰衣少年摇了摇头,更是不解:“登徒浪子是什么?”
茶小葱看着好笑。
白衣少年却正色道:“别问那么多,你只记得他是不好的男人就行了。”
茶小葱“噗”地一下笑出声来。若不是窘迫于没有衣裳蔽体,她还真想捏捏这两个小正太的脸。
“你们这都多大了?”孔雀活了上千年,看这两个小鬼必定也有些年纪。
“我今年六岁了,他十一岁。”
灰衣少年显然幼稚些,话也较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眼睛往茶小葱身上扫了一圈,不知想到了什么,脸又红了。原来鸟类动物本身就成熟得早,两位少年的父母辈都是妖族,故而孵化出他们,不到一个月就能以半人之态,呃,就茶小葱所说的“鸟人”之态飞翔,而不到三年,都修炼成了人形。只是内丹还没炼成,欠缺了一些火候。
看来孔雀是真的爱护部下,两个小家伙被养得毛光水滑,英挺可爱。茶小葱委实不知羽族凋败如此,这几个少年已是羽族最后的希望。
三人说话间,自远处飞来一人,脚一落地便收了翅膀,化作一位锦衣玉冠的年轻公子向这边大步走来。茶小葱一见,不觉暗忖,真是说什么来什么,说曹操,曹操便到了。
灰衣少年高叫道:“姐姐,登徒浪子来了。”
那白衣少年将脸一沉,并不搭话。
茶小葱一转脸,看清了鹦鹉那张明若春花的俊脸。
鹦鹉似乎来得很急,但面上却依旧从容,他先是过来看了看盘子里的东西,像是放了心,方才转头向茶小葱笑道:“男人就是犯贱,你越是揍得他惨兮兮,他就越挂念你,这不,都火烧眉毛了,还叫我来看着你。”
茶小葱疑惑,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情形,孔雀接了乌鸦的通报已经出了门。
她想了想,不紧不慢地道:“错,他派你来定是怕我跑了。”
鹦鹉不甚在意地抓了一把花生在手里,劈头就问:“大王的话你考虑得怎么样?”
茶小葱抬头看他一动一动嚼花生的嘴,心想都说鹦鹉多嘴,果然没错,吃的都堵不上那一颗八卦的心。
经过前番交涉,茶小葱已经没那么怕孔雀了,但心里的忌惮却没少过。
如果不是孔雀妖王强悍的种族问题,以及每天吃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她可以考虑混个鸟王后什么的来做做。至少在孔雀家里,每天穿新衣是不成问题的,百羽华裳,想起来都是高级货,纯天然的孔雀绒一般的国际品牌哪能比?
鹦鹉先是吃东西,敢情是饿坏了,等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低头打量茶小葱,目光一转就落在了她的脚上。古代男人喜欢看女人脚,没想到连妖怪也一样。
白衣少年很不客气地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无所谓地笑了笑,却听灰衣少年天真地开口了:“鹦鹉大哥,仙鹤说在人界你的称号是登徒浪子,登徒浪子是什么?”
白衣少年的脸似乎白了一下。
鹦鹉眯着眼睛,停下了磕瓜子的动作:“仙鹤小弟,读几年书长进不少啊?这才多大就在弟弟面前说哥哥坏话了。”
白衣少年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小声说:“他不是我弟弟,我没那么丑的弟弟,你也不是我哥哥,我没那么坏的哥哥。”
鹦鹉促狭地笑笑,不理他,扬手丢给茶小葱一件彩衣:“我在屋里随便拿的,将就着穿着,大王他有事,没空临幸你。你别等了,高兴就四处逛逛,不高兴就随便找张床睡觉。”
茶小葱展捧着那件羽衣,哑然无语。这鸡毛掸子似的东西,是……衣服?开演唱会用的,还是玩COSPLAY用的?
白衣少年却似十分意外,转着眼睛看了好几眼。好奇得想问问清楚,却又似碍于面子不想承认,挣扎了一会,终是什么也没说,只向鹦鹉皱眉道:“大王还没有说封她为后,我看她也活不长……”
鹦鹉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吐掉瓜子壳凑近他耳边低声说:“我教她几招,保证撑过那十个时辰。”
白衣少年好像想到了什么,脸更白了。
灰衣少年探过头来:“什么十个时辰,哥哥你说什么?”
茶小葱听到了关键词,也竖起了耳朵。
鹦鹉却不说了,他伸指推开麻雀的脑袋:“麻雀弟弟,等过几年,你长大了就带你去仙曲牌坊见识见识……”末了又摇了摇头,“可惜品令姑娘不在了……”
他翘首望天,伤感之情却不似作假。
鹦鹉按着孔雀的指示将茶小葱安顿在西侧的偏殿。茶小葱收拾好,跟着他到了那门口,仙鹤把手里的盘子递给鹦鹉便带着麻雀止步,只有鹦鹉一人走在前面,东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