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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语桐(宋雨桐)
楔子《诗经》国风。周南篇—一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其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在中国相传有个习俗,就是家中若有女诞生,则酿一坛酒,及至女儿待嫁出阁时,用以宴请宾客,而这坛醇香美酒,即称“女儿红”;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若是云英早殇,则在祭悼之日,将这盅醇酒分与亲友斟饮共尝,以纪念这早凋的落花,而这坛苦涩美酒,即称“花雕”。
* * *
十月初八。
桃花早已落尽,仅攀在枝头上的丁点绿意也随着秋的到来纷飞散落,春日的百花争荣,夏日的蝶舞乱飞,仿佛只是昨日睡梦之前的事儿。
六岁的小女娃秀眉微蹙的用双手支着头,白净剔透的瓜子脸上尽如秋愁一般,有着比同年龄娃儿来得早熟的玲珑心。
“呆呆。”声落,一个比小女娃几乎高出两个头的小男孩,自那棵千年桃花树旁的高墙上利落地跳下。
这墙很高,为的就是彻底阻绝这两家人的关系,偏偏,两个占地千坪的酿酒世家紧紧相邻,中间除了这座人工砌成的砖墙,便是一大片翠绿色的湖泊,他们称它为落花湖。
落花湖乃因季节变换时纷飞在湖面的落花奇景而得名,矗立在湖旁的千年桃花树更会在落花时节的夜晚泛出桃红色的光……两家人都说,那是夜里的灯打在湖面上的反射所致。
不管是不是,落花时节的湖畔是个禁区,除了白天打扫的奴仆外,闲人勿近,久而久之,不管是不是落花时节,闹鬼的传说让这里的夜晚成了这两个从小便天不怕地不怕、不甘束缚的小娃儿的私密林。
闻声,小女娃的脸有着刹那的光亮,却很快地隐去。
秋天的落花湖是最美的时候,也是她最爱的景色,偏偏,这一年的秋天对她而言只有无尽的离愁,抹不去的悲像块沉重的石头密密的压在胸口上,几乎让她一想到便要流泪。
“呆呆……”小男孩将她眼底的愁和悲全看在眼底,心幽幽一荡,连月来的欢愉也不知不觉被不舍之情所取代。
“别叫我!”小女娃闹着性子,别过白皙可人的小脸偏不去瞧他。
“你若真不想听,以后也听不到了。”男孩拍拍屁股席地而坐,讨好似的尽偎向她的身边去。
“我希罕呢!”冷冷地一眼扫去,小女娃眼中强争许久的泪被秋日的风一吹,一一散落到男孩俊秀灵巧的脸上。
这才惊觉她哭了,哭了多久?
这个傻瓜,他只不过去趟嵩山,又不是一辈子不回来了,哭什么呢?男儿志在四方,就算这一趟去的不是嵩山少林,他定也要把大江南北给走尽方休啊。
终是要离别的,他总不能拖个六岁的小女娃走,上少林学功夫不行,走一趟大江南北也不成,呆呆就像是上天造的上等琉璃,一碰怕就要碎了,哪堪得住跋山涉水的苦?
更何况,就算他想把她带在身边,路家老奶奶也不会同意,六岁小娃跟他一个十岁男童搞私奔吗?算算年纪似乎有点过早,传了出去真要让两大家族从此见不得世人了。
男孩清秀俊雅的脸上有着不属于十岁男孩的世故与智慧,眼底也有着不属于十岁男儿的眼界与野心,天地何其大,他怎甘于困在一个小小的绍兴城上辈子只守着世世代代所留下来的酿酒祖业?
要做,就要做大的,把自家的酒推到大江南北,让所有大宋朝的百姓都听闻过卓家美酒的名号——这才是他小小脑袋瓜里想的东西。
“真不希罕就别哭,好难看。”伸手便往她细致粉嫩的瓜子脸抹去,粗鲁的哪懂什么怜香惜玉?
他才十岁啊,说那些温柔的话,做那些温柔的举动,一想到就怪恶心巴啦一把地,还是算了。
“你说我难看?”小女娃一恼,泪汪汪地又要落下。
“呆呆,你真是——”小小年纪就老爱在话头的文字上跟他打转,啧,开个玩笑不行?
“你说我难看?”泪瞬间掉得淅沥哗啦,小女娃又气又羞的噘起红唇,红艳艳地十分动人。
“像你这样的女娃,十个人会有十一个说美,怎么对自己那么没信心?我随口说说就伤心成这样?要是我走了,你要怎么活下去?”这回,他没伸手去擦,心细又大方的拿自己新衣裳的丝绸袖子让她当手帕抹。
听到他说走字,泪掉得益发不可收拾,却偏不想承认自己在乎他在乎得要死。
“怎么十个人会有十一个说我美呢?”
“那第十一个人就是老天爷啊,你是老天爷心血来潮多造出来的娃儿,美得根本不像凡尘之人。”尤其那颗玲珑剔透心……唉,他真的担心她的冰雪聪明会让她因为年岁的增长,看得听得越来越多而变得越来越不快乐。
所以,他总是喊她“呆呆”,就是希望她可以变笨一点,少受点伤。
他对她的赞美,说得好像是家常便饭,一双眼睛没有发亮,也没有留恋。
“你爱我吗?”脑子想着,小嘴儿已把话脱口而出,直到耳边听到自己软软的嗓音及那句不知怎么竟出口的话,人一惊,捂着小嘴儿起身便要逃。
一只手坚定的拉住她,不让她走,小女娃胖胖白白的手儿努力的挥啊挥也挥不去小男孩的坚持。
“话都出口了,就要有承担的勇气。”小男孩俊雅的脸上有着笑意,一双灵巧明白的眼定定的望住她。
小女娃胖胖白白的小手不动了,有些负气的回眸,“我说笑,你也要当真?”
“你放心,我一定娶你过门。”早在这棵千年桃花树前见到她的第一面,他就决定了。
“风哥哥……”小女娃一怔,愣愣地看着他发呆。
“再这样看下去,真要成呆呆了。”他伸手拍拍她柔嫩滑细的小脸,一笑,俯低身子,趁她仍怔愣的空档在她的小嘴儿啄了一记——
“啊!”小女娃惊叫,小脸儿红得比春天里满山的桃花还要粉红迷人。
“记住,这是我跟你的订情之吻,你要等我回来,虽然七年很久,不过那时你十三四岁,嫁我正好。”
他说得天经地义,仿佛她除了他就没人会要似的。
“不等!”就算心里高兴得发了慌,她却不想表现出来,谁叫他笑得一脸自信得意呢?让她常觉得他像是风筝,线一忘了扯紧就要飞到天上去,再也回不来了。
男孩一笑,也不生气,拉着她的手走到那棵千年桃花树前,双膝一弯便跪了下去。
“做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他倒跪得干净利落。
“传说这千年桃花树有仙人附身,我今日就在此桃花树前立誓——今生今世,我卓以风定娶路思瑶为妻,若有违背誓言,定遭——”
白白胖胖的小手着了慌的捂住他的口, “够了,不要说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我不喜欢听。”
“傻瓜,这是一个男人给一个女人的保证,你该让我说完。”
“男人的心若已不在女人身上,就算他变心因为发了毒誓而死又有什么用?只不过土里多了一个死人而已。”她幽幽地道。
心若不在,那人她也宁可不要了。
发誓何用?
“呆呆,你若真的呆一些多好呢。”小男孩心疼的搂着她,她眉眼间的哀伤多愁总让他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却又舍不下。
秋夜的风有些冷,落花湖畔隐隐透着一抹桃红色的光,颠覆起开天辟地最原始的美丽。
隐身在千年桃花树中修行的女妖桃若目视着这一切,见证这两个孩儿的爱情盟约,美丽冷漠的唇角轻轻勾起一抹嘲弄。
爱情……呵,可笑的爱情。
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娃儿……
七年?若这小女娃真能这样默默地守着这个小男孩,七年后两个还能深深的爱着对方,那她宁可破功也会成全他们。
只不过……
桃若冷冷一笑,闭上了眼。
这是不可能的事!一个才六岁的小女娃呵,懂什么痴啊爱的?不到一年,可能连男孩的脸孔都记不明白了呢。
没事跑来她面前立什么誓呢?害她又分了心。
本来以为她可以在这桃花树里好好安静的修炼,只待功圆果满,羽化成仙,没想到却意外的让两个不怕鬼的娃儿闯入,一扰便两三年过去。
现在好了,少了一个人,以后的日子会清静些吧?
第一章
路思瑶这一等,足足等了将近八年。
路家大宅内的亭台楼阁已翻新过数次,路思瑶的闺房也从老奶奶的院落中独立出来,在她的坚持下,傍着落花湖畔,以那棵千年桃花树为园,让来自临安的上等工匠盖了一处厢房,名为“桃花阁”。
十四岁的姑娘家,硬是要把厢房名取为“桃花”,自然是仗着路家当家老奶奶的疼爱有加才得以如愿,偏又盖在落花湖畔这个始终传说闹鬼的地方,她那孤僻诡谲的性儿,自是在大宅子里的上上下下传得沸沸扬扬。
人多口杂,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她一向懒得理,任人把她说得如何光怪陆离,人鬼不分,她还是冷笑带过。
不是她性子好,而是她的一颗心全在那个人身上,再也容不下其他。
宁可,花大半的时间坐在桃花树下想他,想当时他拉着她的手跪在桃花树下的情景,想他的话,想他的笑,想他的好,日日夜夜将他的形貌刻在心版上,就怕时间一长让出自己模糊了他的相貌。
她不要,绝不让自己忘了他,就算时间过了七八年,两个人的相貌容颜都变了,她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在第一眼便认出他来。
是不想伤害自己吧?她用八年的时间想他等他,若真要见了人却不识,将是多大的讽刺?
将眼前略微老旧的木梳、褪色的粉红色发带、一块不起眼的嵩山黑石头、一本镶了绣面的简册、一盒从未用过的胭脂、一个有着浓浓桃花香妁香袋、一块翠绿色的玉一一排列开来,每一样东西都代表着一个年头的过去。
每一年的十月初八,他都会托人爬过两家的高墙,把他要送她的东西亲手拿给她,一晃眼,她已经收了他七件礼物,而今年的十月初八就在七日之后……
不想再收到任何礼物了,她只想要他回来,七年之约早过了,她却怎地也盼不到他的消息。
秋天湖畔的风很冷,让她的手有些冰凉,不过她并不自觉,仿佛早就习惯了湖边异常清冷的温度。
“小姐小姐,有了有了!”丫环小细匆匆忙忙的从宅子的另一头往这边的桃花园奔来,绿袍子下的小脚跑得快要打结,差一点扑倒。
“什么事慌慌张张地?”冰冷的小手扶了小细一把,路思瑶难得露出一抹平常人看不见的笑。
“就是那个——”
“什么?喝口茶再说。”将冷了的茶递上前去,路思瑶倒是没她的急慌。
她想不出会有什么天大的祸事需要如此焦急?更何况就算有天大的事也有老奶奶替她顶着。
无忧无虑惯了,早已忘了自己曾经为何事心急心慌过?
除了他,总是心心念念地让她忘不了,也不想忘。
急的,慌的,大概全都只为了他吧?真没志气,却是天注定的。
“不喝了,小姐,那个姑爷……”
“什么姑爷?”凝起眉,路思瑶纳闷着这个从未听过的新名词。
“就是小姐的姑爷啊,隔壁的——”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什么小姐的姑爷?我还没出嫁呢!任你说的——”
“回来了啦!小姐!”小细急得跺起脚来,这当下,小姐跟她咬文嚼字做什么呢?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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