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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别傻了。树上没有怪物。怪物是不存在的,是幻想出来的。很可能是一只松鼠或猫头鹰,或者其他什么平常的东西。
斯坦利抬起脚,正要落下去。
啪。
他的脚悬在空中,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不是松鼠!声音太响了。是一个大东西。一个不应该在那儿的东西。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一个——
啪!
声音近了一些,低了一些,斯坦利突然再也受不了了。他跑了起来。
斯坦利是个大块头,而且就他这个年纪来说,还相当健壮。可是他很久没有这么快跑过了,一百米之后,他已上气不接下气,肋间隐隐作痛。
他慢慢停了下来,弯着腰,大口地喘着气。
嘎吱。
他猛地抬起头。
嘎吱,嘎吱,嘎吱。
有脚步声向他走来!缓慢,沉重的脚步声。他惊恐地听着,越来越近。怪物是不是已从树上跳到他前头去了?它是不是爬下来了?是不是要来结果他了?是……
嘎吱,嘎吱。
脚步声停下了,斯坦利看见了一个人影,但不像他以为的那么大,差不多还是个孩子。斯坦利直起身体,重新鼓起勇气,向前走了一步,想看得更清楚些。
真是个孩子!一个瘦瘦小小、神色惊恐的男孩,上衣、裤子都脏兮兮的。
斯坦利不禁笑了,摇了摇头。他刚才多傻呀!如果他把这件事讲给妻子听,不把她乐坏才怪呢。
“你没事吧,孩子?”斯坦利问道。
男孩没有回答。
斯坦利不认识这个小家伙,但最近这片地方搬来了许多人家。他已经不能把邻里的每个孩子都认清了。
“我能帮助你吗?”他问,“你迷路了?”
男孩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的样子透着点儿古怪,斯坦利觉得不安起来。大概是天太黑了,那些黑乎乎的影子在作怪吧,可那男孩看上去非常苍白,非常干瘦,非常……饥饿。
“你没事吧?”斯坦利一边向他走去,一边问道,“我能帮——?”
啪!
声音是从头顶上直接传来的,很响,很吓人。
男孩迅速往后一跳,闪开了。
斯坦利抬头一看,勉强看见一个巨大的红色物体,像是蝙蝠,飞快地从树上扑下来,咔嚓咔嚓折断了无数根树枝。
接着那个红色怪物就扑到了他身上。斯坦利张开嘴巴想喊,但没等他喊出声来,怪物的手——莫非是爪子?——已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巴。一阵短暂的搏斗,斯坦利瘫倒在地,失去知觉,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了。
两个夜行生物靠上来,准备进食。
第二章
“想想吧,他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穿着童子军的制服。”暮先生把我们的牺牲品翻转过来,嘲笑道。
“你当过童子军吗?”我问。
“我那会儿还没有童子军呢。”他答道。
他拍拍那人肥胖的小腿,咕哝道:“这家伙血不少。”
我看着暮先生在他的腿上找到血管,用指甲把它划开——划了个小口子。血刚一冒出,他便把嘴凑到伤口上吸起来。他把血称为“珍贵的红水银”,不舍得浪费一点点。
我犹疑地站在旁边。这是我第三次参加袭击,但我还是不习惯眼看着一个吸血鬼从一个无助的人身上吸血。
我已经“死”了将近两个月,但仍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很难相信我原来的生活已经结束,我现在是个半吸血鬼,再也没法回头。我知道我最终必须丢弃我的人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暮先生抬起头。舔了舔嘴唇。
“上好的美酒,”他开玩笑地说,一面起身让开,“该你了。”
我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住了,摇了摇头。
“不行。”我说。
“别犯傻,”他咆哮道,“你已经退缩两次了,这次你一定要喝。”
“不行!”我喊道。
“你已经喝过动物的血了。”他说。
“那不一样,这是一个人。”
“那又怎么样?”暮先生厉声说,“我们不是人。你必须开始把人当成其他动物一样,达伦。吸血鬼光靠喝动物血是活不下去的。如果你不喝人血,你会越来越虚弱。如果你一直不喝,你会死的。”
“我知道,”我痛苦地说,“你跟我说过。我也知道吸血并不会给人造成多大伤害,除非我们吸得太多。可是……”我烦恼地耸了耸肩。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知道这很难。尤其是你只是个半吸血鬼,饥渴得还不那么厉害。这次我同意你不喝。可是你必须早点开始,这是为你自己好。”
他又回去料理那伤口,擦干那人腿上的血迹——我们说话时血一直在往外渗着。然后他抿出一口唾沫,让它慢慢滴到伤口上,又用一根手指揉了揉,坐下来看着。
伤口自动愈合了。一分钟后,腿上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伤疤,那人醒来后可能根本不会发现。
吸血鬼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和电影里不一样,他们吸血时并不杀人,除非是饿狠了,或是失去了控制。他们每次只吸少量的血,这里吸一点,那里吸一点。有时他们在户外袭击行人,就像我们刚才那样,有时候则在深夜爬进卧室、病房或牢房。
被吸血的人大都不知道自己被吸血鬼吸了血。眼前这个人醒来后只会记得一个红色的物体掉下来。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昏迷了,以及他昏迷时发生了什么。如果他发现了那个伤疤,他也许会以为那是外星人留下的,而不会想到吸血鬼。
啊,外星人!没有多少人知道是吸血鬼制造出了飞碟的故事。这是最好的掩护。世界各地都有人醒来发现身上有奇怪的伤疤,他们全都把这归罪于想像中的外星人。
暮先生是靠吹气把那童子军队长熏昏的。吸血鬼能呼出一种特殊的气体,可以使人昏迷。暮先生想让谁睡觉时,就朝手心里吹口气,然后把手捂在那人的鼻子和嘴巴上。几秒钟后,那人就失去了知觉,至少要二三十分钟后才会醒过来。
暮先生察看了一下伤疤是否正常愈合了。他对被他吸血的人挺照顾的。从我看到的情况看,他倒像个好人——尽管他是个吸血鬼!
“走吧,”他站起来说,“夜还长呢。我们去给你找一只兔子或是狐狸。”
“我没吸他的血,你不介意吗?”我问。
暮先生摇了摇头。“你终归会吸的,”他说,“等你饿极了的时候。”
“不,”他转身走开,我跟在他身后,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不会吸人的血。我永远也不会吸人的血!”
第三章
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我和暮先生是在天快亮时上床睡觉的,但是他要睡到天黑,而我却可以起来在白天的世界里活动。这是只当个半吸血鬼的好处之一。
我用烤面包加果酱做了一顿迟到的早餐,在旅馆的电视机前坐了下来——即使是吸血鬼也必须吃一般的食物,光靠吸血不能维持体力。暮先生不喜欢旅馆,通常睡在露天,或旧谷仓、破房子和大土窖里,我可住不惯。在野外睡了一星期后,我就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受够了。他发了点牢骚,但最终让步了。
这两个月过得很快,我忙着学习怎样当吸血鬼的助手。暮先生不是个好老师,他不喜欢重复,所以我必须自己用心加紧学习。
我现在非常强壮。我能举起很重的东西,能捏碎大理石。如果我和人握手,我得当心不要把他们的骨头捏断。我能做一整夜的引体向上,扔铅球比任何大人都扔得远。(有一天我量了量我扔的距离,再到书上一查,发现我创下了新的世界记录!我兴奋了一阵,但随后意识到我却不能跟人说。尽管如此,知道自己是世界冠军还是很高兴的。)
我的指甲特别厚,我只能用我的牙齿把它们咬短:剪刀和指甲刀对我那坚硬的新指甲都没有用。这指甲真是麻烦:我穿衣脱衣时老是把衣服划破,把手插进兜里时经常会把衣兜戳出几个洞。
那天夜里离开墓地之后,我们已经走出了很远。一开始我们用吸血鬼最快的速度行进,暮先生背着我,像两个幽灵一样在路上快速移动,快得人们都看不见我们。这叫做掠行。可是掠行很累,所以过了两夜我们就开始搭乘火车和汽车。
我不知道暮先生是从哪儿弄到乘车、住旅馆和买食品的钱的。我没见他带有钱包和信用卡,可是每当他要付账的时候,他总能拿得出钱。
我没有长尖牙。我原来以为会长的,有三个星期,每天夜里我都照镜子看自己的牙,后来被暮先生发现了。
“你在干什么?”他问。
“找尖牙。”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突然大笑起来。“我们不长尖牙,傻瓜!”他大声说。
“可是……那我们怎么咬人呢?”我疑惑地问。
“我们不咬人,”他告诉我,还在笑着,“我们用指甲划开他们的皮肤吸血。我们只在紧急情况下才用牙咬。”
“那我不会长尖牙了?”
“不会。你的牙齿会比任何人的都坚硬,只要你愿意,就能咬断皮肉和骨头,但这很脏。只有笨吸血鬼才用牙齿,而笨吸血鬼一般活不长,他们会被人抓住杀死的。”
我听了有些失望。在那些吸血鬼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就是他们的尖牙:吸血鬼露出尖牙时看上去多酷呀。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没有尖牙好。指甲总是戳破衣服已经够糟的了。要是我长出尖牙,把自己腮帮子上的肉咬下来,那可真是倒霉透了。
大多数吸血鬼故事都不符合事实。我们不会变形,也不会飞。十字架和圣水伤害不了我们。大蒜只能给我们带来口臭。我们有影子,也可以照镜子。
但有些传说是真的。吸血鬼没法拍照和录像。吸血鬼身上的原子有点奇怪,在胶卷上只会留下一团黑影。我仍然可以拍照,但不管光线有多好,拍出来的照片都不清楚。
吸血鬼跟老鼠和蝙蝠的关系不错,和有些书和电影上说的不同,我们不会变成老鼠或蝙蝠,但这些动物喜欢我们——它们从血液的气味中闻出我们和人不一样,经常在我们睡觉时依偎上来,或者到我们身边来找零食吃。
狗和猫却由于某种原因憎恨我们。
阳光可以杀死吸血鬼,但没有那么快。一个吸血鬼可以在日光下走动,只要他裹上厚厚的衣服。他很容易晒黑,一刻钟后皮肤就会发红。四五个小时的阳光会把他晒死。
当然,一根尖桩刺进心脏会使我们丧命,但子弹、刀子或电击也能杀死我们。我们也会被淹死、压死或感染某些疾病。我们比普通人结实。但并非是不可摧毁的。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很多很多。暮先生说我要过好些年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才能独立生活。他说,作为半吸血鬼要是不熟悉情况,不出两个月就会没命,所以我要像影子一样跟着他,哪怕我并不想那样。
吃完面包加果酱,我坐着咬了几小时指甲。电视里没什么好节目,但我不想出去,因为没有暮先生带着。我们在一个小镇上,我看到人就紧张,总觉得他们会看穿我,知道我是什么,举着尖桩来追我。
夜幕降临后,暮先生揉着肚子走过来。“饿死了,我知道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出发吧。我应该多喝一点那个童子军笨汉的血。我想今晚我要再找一个人。”他扬起眉毛看着我。“也许这次你会和我一起吸。”
“也许。”我说,但我知道我不会。我发过誓不做这种事。也许我必须喝动物的血才能活下去,但我永远不会以自己的同类为食,不管暮先生说什么,不管我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