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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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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不管暮先生说什么,不管我的肚子饿得怎样咕咕叫。我是个半吸血鬼,这不假,但我还有一半是人。想到要袭击一个活人,我心里就充满恐惧和厌恶。

第四章

血……

暮先生花了很多时间给我讲血。它对吸血鬼至关重要。没有它,我们就会衰竭,变老和死亡。血能使我们保持年轻。吸血鬼衰老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每十年才长一岁),可是如果不吸人血,我们就会比人老得还快,也许一两年内就会长二三十岁。作为半吸血鬼,我的衰老速度是人类的五分之一,我不像暮先生那样要吸那么多人血,但还是必须吸一些才能活下去。

动物(狗、牛、羊)的血能帮吸血鬼顶一阵子,但有些动物的血他们——我们——不能喝:比如猫血。吸血鬼要是吸了猫血,那就跟服了毒药一样。猴子、青蛙,以及大多数鱼类和蛇的血我们也不能喝。

暮先生还没把所有的危险动物都告诉我。有一大堆呢,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分清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他建议我每次尝新东西前都问一下。

吸血鬼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必须吸一些人血。有很多吸血鬼每周吸一次,这样每次可以少吸一些。如果你每个月吸一次,那就必须吸很多。

暮先生说长时间不吸人血是危险的。他说饥渴会使你吸得过量,结果可能会把人弄死。

“经常吸血的吸血鬼能够控制自己,”他说,“而等到非吸不可时才吸,就会疯狂地猛吸。我们体内的饥渴要靠进食才能得到控制。”

鲜血是最好的。你如果吸活人的血,血的营养很充分,就不用吸很多。但人一死,血就会变酸。如果你吸死人的血,你就必须吸很多。

“一般的原则是,死了一天以上的人,他的血千万别吸。”暮先生说。

“我怎么知道一个人死了多久呢?”我问。

“血的味道不同,”他说,“你要学会区分好血和坏血。坏血像酸牛奶,只不过比酸牛奶还要难喝。”

“吸坏血有危险吗?”

“有。它会使你生病,使你发疯甚至死掉。”

我们可以把鲜血装在瓶里,随便保存多长时间,以备急用。暮先生的斗篷下就藏着几瓶鲜血。他有时吃饭时喝一瓶,就像喝一小瓶葡萄酒。

“你能靠瓶里的血活下去吗?”一天夜里我问他。

“能活一段时间,”他说,“但是长期下去不行。”

“你是怎么装血的?”我打量着一个瓶子,好奇地问。它很像试管,只是玻璃厚一点,颜色深一点。

“这里头有技术,”他说,“下次装血时我让你看看。”

血……

它是我最需要的东西,也是我最恐惧的东西。如果我吸了一个人的血,那就再也无法回头了。我就会当一辈子吸血鬼。如果我不吸人血,也许还有可能重新做人。也许我体内吸血鬼的血液会消耗掉,也许我不会死,只是我身上属于吸血鬼的那部分会死掉,然后我就可以回到我的家人和朋友身边。

这个希望很渺茫——暮先生说过我不可能再变成人,我相信他的话,但这梦想是我惟一的希望。

第五章

日出日落,我们继续流浪,从小镇到乡村再到城市我和暮先生相处得不是太好。虽然他对我不错,但我无法忘记是他把吸血鬼的血液注入了我的体内,使我不能和家人团聚。

我恨他。有时在白天,我真想趁他睡着时把一根尖桩刺进他的胸膛,然后自己一个人过。要不是知道我离开他活不下去,我也许就动手了。眼下我还需要这个暮拉登先生,但是等到我能够照顾自己时……

我负责照看八脚夫人,给它找吃的,训练它,打扫它的笼子。我不想干这些——我恨那只蜘蛛,几乎像恨那吸血鬼一样。但暮先生说我曾经把它偷在身边,所以我可以照看它。我时而会逗逗它,但没什么心情。它已经不再能引起我的兴趣,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逗它的次数越来越少。

流浪的一个好处是能去许多我以前没去过的地方,看到各种风景。我喜欢旅游,可惜我们总是在夜里出行,看不到多少东西!

一天,暮先生睡觉时,我在屋里待腻了,就想溜出去。但我怕他睡醒时我还没有回来,就在电视机上留了一张纸条。我兜里没几个钱,也不知道我要到哪里去,但这没关系,只要能到外面一个人待会儿就好。

这是一个大镇子,可是很安静。我逛了几家玩具店,在店里玩了一些免费的电子游戏。我玩电子游戏一向不很高明,但现在反应能力和动作技能提高之后,我干什么都得心应手。

我一口气玩通了好多级速度游戏,在武术比赛上打倒了所有对手,又在科幻历险中射死了天外飞来的所有外星人。

我接着在镇上闲逛,沿路有很多喷泉、雕塑、公园和博物馆,我都津津有味地看了。可是参观博物馆时,我想起了妈妈,心里难过起来。每当想到爸爸妈妈或安妮时,我就感到孤独和悲伤。

我看到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在一块柏油场地上玩曲棍球,每方有八名队员。大多数人拿着塑料球棍,少数几个拿的是木球棍,他们用一个白色的旧网球当曲棍球。我停下来观看。

几分钟后,一个男孩走过来打量着我。“你从哪儿来?”他问。

“镇外,”我说,“我跟我爸爸住在旅馆里。”我讨厌管暮先生叫爸爸,可是这样说最安全。

“他是镇外来的。”男孩回头对他的伙伴喊道,他们已经停止了比赛。

“他是亚当斯家族①『注:指根据美国连环漫画家查尔斯·亚当斯(1912-1988)的系列漫画改编的电视系列片《亚当斯一家》中的家族。』的吗?”其中一人叫道,他们都笑了起来。

“什么意思?”我不高兴地问。

“你最近照过镜子没有?”那男孩问。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上衣,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了。我看上去活像是从《奥利弗·退斯特》里走出来的。

“我放衣服的包丢了,”我编了个谎话,“只剩下这一身,过几天我就会买新的。”

“是该买了。”那男孩笑道,然后问我会不会打曲棍球。我说会,他就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玩。

“你参加我们队吧。”他递给我一根球棍,“我们二比六落后。我叫迈克。”

“我叫达伦。”我也说了我的名字,一面试着球棍。

我挽起裤腿,检查了一下鞋带。这时候对方又进了一球。迈克大声诅咒着,把球带回中场。

“你想助攻吗?”他问我。

“当然。”

“那就来吧。”他把球传给我,自己跑到前面去等我传球。

我很久没有打曲棍球了——在学校的体育课上,我们可以选择曲棍球或足球,而我从没放弃过一次踢足球的机会。可是现在球棍拿在手里,球在脚边,一切就像昨天一样。

我试着从左向右击了几下球,看看自己是否还记得怎样控制它,然后我抬起头看准球门。我和守门员之间有七名球员,但没有人冲过来拦我。我猜他们是觉得没有必要,因为他们已经领先五个球了。

我开始冲锋。一个大个儿男孩——对方的队长试图截住我,但我敏捷地闪过,甩掉两个还没反应过来的队员,带球绕过了第四个人。第五名队员扑过来,球棍举得和膝盖一般高,可我轻松地跳了过去,惊呆了第六名队员,在第七名也是最后一名防守队员冲过来之前,我已击球射门。

尽管我打得很轻,球却以大大出乎守门员意料的力量,飞进了球门的右上角。球从墙上弹回,我腾空接住。

我微笑着转身看看我的队友。他们还在自己的半场,吃惊地望着我。我把球带过中场分界线,轻轻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对迈克说:“七比三。”

他这才回过神,笑了起来。“好样的!”他乐呵呵地朝队员们眨了眨眼说,“这回咱们要过把瘾了!”

我感觉好极了,控制着比赛的进程,快速回防,传球准确无误。我自己进了两个球,又协助其他人攻进了四个,我们九比七领先了,而且势头不减。对方很恼火,要走了我们两名最好的队员,但还是没有用。我可以把人都给他们,只留下守门员,照样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后来比赛变得野蛮了,对方的队长——丹尼一直企图对我犯规,可是我反应很快,他每次举起球棍或伸腿绊我,都被我跳过去了。后来他开始推我,踩我的脚,用胳膊肘撞我的手臂。这些都伤不了我,但是令我不快,我讨厌输不起的人。

最后,丹尼掐了我一个很疼的部位!就是吸血鬼也有极限。我大叫一声,弯下腰,痛得脸都变了形。

丹尼得意地笑着,带球一溜烟地跑了。

几秒钟后我直起身来,怒不可遏。丹尼已跑到半场,我猛追上去,把其他球员推到一边——管他是对方的还是我方的。我扑到他身后,挥棍朝他腿上扫去。就是普通人这样一击也是很危险的,何况我是半吸血鬼——

只听到一声断裂的脆响,丹尼惨叫着倒了下去。比赛立刻停止了。场上的每个人都听得出一般疼痛和极度痛苦时发出的喊声有什么不同。

我爬起身来,心里已经后悔了,真希望能够收回自己的行为。我看看手中的球棍,但愿它断成了两截,但愿这就是刚才那声脆响的原因。可是球棍依然完好。我打折了丹尼的小腿骨。

他的小腿奇怪地弯着,皮肤绽开了。血肉模糊中可以看到白色的骨头。

迈克蹲下去查看丹尼的双腿。他站起身来时,眼里充满了恐惧。

“你把他的两条腿生生给打断了!”他嘶嘶地说。

“我不是有意的。”我喊道,“他掐了我的……”我指着腰下的那个部位。

“你打断了他的腿!”迈克吼道,同时后退了几步,周围的男孩也一起向后退去。

他们怕我。

我叹了口气,扔下球棍离开了。我知道要是我留下等到大人来,事情会更糟。没有一个人来阻拦我。他们吓坏了。我让他们不寒而栗……达伦·山……一个怪物。

第六章

我回到旅馆时天色已黑。暮先生已经起来了。我对他说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个镇子。他看看我的脸色,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我们的行李。

那天晚上我们没说什么话。我一直在想当个半吸血鬼是多么倒霉。暮先生感到我有些不对劲儿,但没有来问我。我不是第一次这样闷闷不乐。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情绪波动。

我们找了一个废弃的教堂睡觉。暮先生睡在外面的一张长凳上,我就着地板上的一堆苔癣和野草当床躺下了。

我醒得很早,把教堂和外面的小墓地转了个遍,转了一整天。墓碑有年头了,许多都有裂缝或覆着野草。我花了几小时清理一小块墓地,拔去杂草,从附近的小溪打来水冲洗墓碑。这使我暂时忘却了曲棍球比赛。

旁边有一个兔子洞,住着一窝兔子。时间长了,它们悄悄地靠拢来,窥视我在干什么。它们是一群好奇的小家伙,特别是幼兔。有一次我假装睡着了,两只兔子一点一点地凑近,后来离我只有半米远。

等它们不可能再靠近时,我跳起来大喝一声“砰!”它们像磷火一样飘开了。有一只栽了个跟头,骨碌碌滚进洞里去了。我觉得很开心。

下午我找到一家商店,买了些肉和蔬菜。回到教堂后我生起火,从暮先生的长凳下面拿出放锅碗的包袱。我在包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了我需要的东西,一个小罐子。我小心地把它倒扣在地上,然后按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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