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匣中的失乐-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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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了,对吧?哼,或许我该称赞你的推测很敏锐吧!因为连我都没想到真沼的衣服颜色会改变。以结果而论,发现这项令人费解的事实,也该算是你的特殊功劳……但是,却不能因此就搞错事实真相。你的推理完全是基于杏子说没见到任何人从书房出来的证词而成立。当然,我并非无法理解你对杏子的特殊照顾心意,呵呵,但如果是杏子作出不实的证词,情况又会如何?这么一来,我从奈尔玆兄弟的独幕剧中所获得的启发,也就更加正确了。”

说完,布濑以严肃的眼神回头望着杏子。夹在两人中间的雏子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根户抢先一步明确地回答布濑的质疑。

“不错,那的确是我要说的。也就是说,这是个二选一的问题,其中一种的解决方法就是,一切都是真沼演出的闹剧,杏子若非眼花错看,就是因为某种理由而作出不实的证词。另一种解决方法则是,一切都是布濑你和雏子合作演出的闹剧。我并未断定何者为真,只能说是二者选其一。因为凭我的能力,无法找出其他的解决方法……接下来,我希望各位好好记住,无论采用其中哪一种,这次的事件都是闹剧,事实上并未发生什么杀人事件。所以,不论哪一种是真相,我都不想再深入追究,坦白说,哪一种都无所谓……在此,我虽然抢了影山的专业,但也该容我说一个纯物理学上的比喻,那就是假设这里有一块木板……”

根户原来的语气还很沉闷,但是到最后却已恢复了开朗,在空中描绘出四方形的木板。在十个人的注视下,有一种事实即将出现的感觉。

“板上有两道细缝,像这样稍微有些许间隔平行穿透的细长直线型细缝,没错,是两道垂直细缝.接下来,准备小小的光源照射这块木板.另外,在光源的对面也取来一块木板,那么木板上会出现什么样的光影?就常识而言,应该也会映照出两道细长的光影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两条细缝非常纤细,而且若让彼此接近到某种程度,映照在另一块木板上的光影会变成美丽的条纹花样,就像这样的垂直条纹。这与两条以上的波纹相互碰撞时,得以观察到所谓的干涉现象一样。伹这项实验也提及,光除了有粒子的性质之外,也具有波纹的性质,因此,事实上在累积了这些实验之后,证明了光兼具了粒子性与波动性。不仅如此,如果光具备了这种双重性,那么其他粒子又如何?试着实验的结果,我们也可以观察到,电子、质子或中子,甚至它们所构成的原子和分子,也都具有明显的波纹性质。这种物质原本具有的粒子和波纹的双重性,与影山刚才提过的‘不确定性原理’互有关连。

……不,这似乎偏离了主题,还是回到木板的问题上吧!这里出现一种奇妙的反对论调,光具有波纹的性质,这没问题,但是,光还是所谓的光子之亚原子粒子也绝对不会错。那么,假设站在一个光子如何动作的观点,又该妇何说明呢?若是以有细缝的木板为A,放置在光源对面的木板为B,则到达B板的光子,究竟是从A板上的哪一条细缝过来的呢?那么,不应该来到该位置却到达该位置的光子,到底是通过哪里而来的呢?如果采取一个光子通过某个细缝而来的常识性观点,是绝对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以结论而言,一个光子并非通过其中哪一个缝隙,而是同时通过两个缝隙,若不这样思考,就一定无法说明,而且,就是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思考,所有一切才有合理的解释。详细的说明就由影山负责,但这些都已是现代物理学上承认的事实。一个光子同时通过两边缝隙,而在到达B板处,才恢复成原来的一个光子,亦即并非哪一个而是两者皆是。这件事听起来虽然不可思议,却是事实。

在此,当然也出现某种反对论点。也就是说,一个光子怎么可能通过两道缝隙?那么,只要在缝隙处装设捕捉光子的仪器,应该就可检测出各一半的光子吗?所谓的亚原子粒子,是意味着无法再行分割的粒子吧?没错,这完全是正确的论点。实际在进行实验时,并无法检测出各一半的光子,光子总是被某一个缝隙所捕捉。结果,在这样的调查下,只能确认光子仍然是从某一个缝隙通过。但我们也可以这么想,如果在不同的条件之下,只要无法真正在途中截取光子,尽管光子是同时通过一个缝隙,因为光子本来就具有无论在何处被捕到,都会在瞬间恢复成一个光子的特性。因此,只要使用了仪器,就必定可以在某一个缝隙发现光子。这种理论或许会被批评为狗屁理论,但其实那才是事实,光子,不,一切的亚原子粒子,一旦获得释放,直到下一次在什么地方被拦截为止,其位置通常只能以机率来表示。关于光子的这种奇妙运动,朝永振一郎(朝永振一郎,一九O六年生,卒于一九七九年,日本物理学家,一九六五年荣获谱贝尔物理学奖。)博士写过一篇名为《光子的审判》极似法庭推理的有趣短篇作品,推荐各位务必一读……在此再回到刚才的木板问题,依现代物理毕所承认的,光子可以同时通过两道缝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绝对不是哪一个缝隙。”

热情叙述,动作与手势都很丰富的根户,这时停下来喘一口气,像是要确定反应似地留意十个人的表情。虽然对根户而书,这究竟是否是一种满足的态度,他们本来就无从得知。

“没错,并不是哪一个!呵呵,相信现在各位应该已经了解,为何我要述及如此亢长的比喻了吧?也就是说,我强烈认为这次事件的真相,本身就酷似光子的奇妙运动.杏子的证词是否属实?或者离子与布濑做了伪证,以常识来说,乃是二选一,亦即哪一个的问题.但无论是哪一个,既然未发生杀人事件,何者为是都无关紧要了。若勉强硬要指出,那我建议,认为任何一方都有一半的机率应该是最好的结束。当然,到底是哪一个,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到时候也就没有什么好争执的了,何况这本来就不是什么爆炸性的问题。”

根户的长篇大论终于结束,虽然某些部份无法让人认同,但并没有人提出反驳的观点。

像是要让短暂的沉默更加深刻一般,杏子突然喃喃开口:“雏子,是真的吗?”

6。普金耶效应

之后,一天过去,两天过去,第三天也过去了,真沼依然杳无踪影。

七月十八日,星期六。从关东至中部地方的上空,笼罩着异常透明的现象。这种所谓的空气透明度非比寻常地提升,乍看并不引人注目的奇妙现象,却是数十年才可能出现一次。或许,连真沼也融入了这个透明空气的夏日天空吧!真沼位于赤饭的住处,自从甘四日早上迄今.也不见他返回的形迹,与他仙台的老家连络,同样也不知行踪。

看来,必须重新思考这个案子了。

心情焦躁的十一个人,连头顶上空发生了如此不可思议的现象也不知道,就这样迎接这天夜晚的来临。

“我从一开始就很难认同,都是因为影山这个眼镜猴讲了一大堆无聊话,让大伙儿聚在一起瞎谈什么物理,忽视了现实,结果才会变成这样。”脾气一向火爆的甲斐忍耐得了三天已经算是奇迹了,但终于再也忍不住了,率先表示意见。晚上八点,根户位于白山的公寓,集合了甲斐、布濑、仓野、羽仁与雏子五个人。

“算了,没必要这么快就发飙。仓野,状况如何?结果呢?”羽仁劝道。

甲斐突然很疲倦似地颓坐在椅子中。

仓野被指名,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皮。“出乎意料之外,花了很多时间。我找血液学方面的友人帮忙,但那家伙是个大懒人,还要我帮忙他的工作,自己却拚命睡大觉……根户,假设事件的真相如你所说,那么溅在镜子上的应该是狗血或猫血,然而,那却是如假包换的人血,而且血型是AB型,这也与真沼的血型一致……”

“是人血?这么说,仓野,那真是真沼的血,果然是杀人事件?但是,不应该……”根户略显狼狈地断断续续呻吟出声。自己说的话完全没了出路,这样也是理所当然的反应吧!额头冒出汗脂,脸色苍白,平日的开朗已消失无踪,表情深刻显示出“懊悔”二字。

雏子静静凝视根户,“看来情况已明显改变……当时本来想说却忍住了,就算我的证词完全是伪证,但事实上那房间里确实有人在放唱片,因此,至少必须相信我和布濑的证词......但如此一来,虽然是真沼和杏子阿姨联手,但躲在床下瞒过所有人的诡计本身,再怎么分析,难道不认为在当时有可能执行吗?不,不只是这样!那天聚会的人数,以及他们会有什么行动,应该谁都无法预料吧?如果当时蜂涌进入书房的是九人或十人,情况又会如何?或者人数虽少,却有人像杏子阿姨一样没进入书房,结果又会如何?”她瞄了一眼神情不以为然的羽仁,“对吧?危险性高,还必须视情况才可能执行的诡计,谁会去做?何况,即使回顾当时的情况,杏子阿姨也没理由必须留在‘黑色房间’.这样一来,真沼要演出逃出牢笼的剧本,也没必要扯入两个人,更何况,那两人对侦探小说又不是那么入迷。就算没读过侦探小说,会想在业余爱好者面前表演密室逃脱的戏法,大概也不可能吧?羽仁,你身为密室专家,有什么看法?”

“不,别再称我专家了。奈尔玆那家伙在小说里也这么写,害我绑手绑脚的。”羽仁低声说着,彷彿要拖延时间似地缓缓点燃香菸.“大体上而言,所谓的密室若未经过仔细分析检讨,通常都很容易被破解。你知道‘要求前提的问题’这句话吗?”开口说话的羽仁,四天前在“黑色房间”里的突然发作,此刻已完全没有迹象。只见他将手肘抵在披上更纱桌巾的小桌上。

根户神情茫然地回虑,“恩,就是在开始推论之前,先被要求有正确的前提……”

“没错没错,很正确,也就是构成你推理基础的几项前提。问题就在这儿!根户福尔摩斯所谓算数性推理法的前提,乃是在这次的事件中,凶手就在我们家族成真里。果真是这样吗?可别嘲笑。这样一来,出乎意料的,这种地毯式方法是不可以嘲笑的……接下来,我和曳间、奈尔玆与霍南德应该也不是凶手!这也真是如此吗?现场的五个人不是凶手,是真的吗?何况,在你的推理中,由于你和甲斐基于没理由在离开密室时不会被其他五个人发现,因此认定为凶手的可能性是零。然而,这也果真是那样吗?”

羽仁转而面对埋坐在椅子里、宣称无论如何都无所谓的根户.“希望你不会太在意。我们并非要找出你推理的破绽,只是需要拿出更加审慎的态度……目前在这个部份,我也必须谈谈我自己的推理方法才行。不过,针对这次事件的真相,必须在各种假设的状况下先分类,大致的分类如下..

A未发生杀人事件。

B发生了杀人事件。

基本上有这两种状况。首先检讨A时,又可分类如下

1 真沼的闹剧。

2 真沼之外的人的闹剧。

在根户提出‘含有二者成份的解答’中,‘杏子小姐作伪证’属于1,‘布濑和雏子的证词虚伪’符合2,2虽然简单,但是1所谓真沼的闹剧,除了根户认为的‘发现者进入房间时,躲在门后’的方法之外,应该还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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