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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儿子!”盛世华看着妻子的眼睛,“老婆,你最清楚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只觉得好累,那么多年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一年多前,我去日本出差,同行的有我的下属钱灵。那次日本之行,使我迷恋上了这个女人,她也主动投入我怀中。后来,她提出跟盛赞分手,我们继续保持秘密关系。我怕被公司里其他人看到,所以每次与钱灵幽会,我都不用司机开车,自己坐出租车代步,戴上墨镜、帽子还有口罩,我相信没人能看清我的脸。”
盛太太却退到小麦身边,一言不发,似无情的冰山,再也不会为丈夫而溶化。她的儿子像被雷劈过一般,父亲是杀人犯?还抢走了儿子的前女友?更没想到未婚妻田小麦,竟会爱上一个卑贱的绑架犯,而这个绑架犯恰是自己的同父异母弟弟!
“三周前,我第一次在恒隆广场看到小麦,看到她脖子上的紫色丝巾——就是我当年送给许碧真和慕容老师的那种丝巾,因为伊朗货源中断,这些年再没看到过。”他艰难地转头看着田小麦,“对不起,从前我反对盛赞与你结婚,因为我是个隐藏的杀人犯,我担心儿子娶一个警察的女儿,会引狼入室,令我寝食难安。此外,我还觉得我们家身世显赫,应该与官场上的人家联姻。然而,那天我被你脖子上的丝巾迷住了,立即改变了我的想法——看到戴着那款Esfahan丝巾的你,让我刹那间想起了十五年前的许碧真,还有十年前的慕容老师,仿佛你就是她们的化身,对你产生了无法抗拒的亲切感。我希望你成为我的儿媳妇,希望我每天都能看到戴着丝巾的你。”
听到这里,小麦已有了答案:盛世华是个隐藏的丝巾控,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是个变态,就好像现在许多喜欢美腿丝袜制服诱惑的家伙。他尤其狂热迷恋于那款紫色的Esfahan丝巾,更热衷于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在他面前戴上Esfahan丝巾——即便他明白这款丝巾是他杀人的重要证据。
她用眼角余光看了看盛太太,恐怕一般女人早就失心疯了吧,她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自己老公,看着他隐藏了那么多年的邪恶欲望,这便是“哀莫大于心死”。
病床上的盛世华干咳了几下说:“小麦说她的丝巾是在淘宝上买到的。当晚,我回家上淘宝搜索了这种丝巾,发现了‘魔女区’。但我不敢让人知道是我买的,便让我的司机出面,找了一个社会青年,让他以假名与店主联络,选在一个烂尾楼交易。然后,他把丝巾送到了我家——我以为天衣无缝没人知道。那天,我去北京出差,临行前与钱灵吃了顿晚餐。我把丝巾送给了钱灵,而她对这条丝巾有些恐惧,不敢戴在身上,只是收到包里带走。第二天,我却听说她死了!”
谜底更清晰了——在钱灵死前那一晚,她从盛世华手里接过丝巾,却在内心感到了恐惧。也许,她早已在“魔女区”网店里看到过这款丝巾,但因害怕而不敢买。当这条丝巾无比真实地抓在手中,她再度想起了慕容老师,想起十年前那致命的清晨,缠绕在死去的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紫色丝巾,这让钱灵整晚都无法入眠,进而想起高三那年所有往事——包括她冒充田小麦的笔迹,将秋收锁在地下,误以为杀死了他,从此毁掉了小麦的一生。
钱灵必然感到深深的忏悔。
甚至,这条丝巾还让她怀疑起了盛世华,怀疑为何他为何要把丝巾送给自己?难道他也与十年前的慕容老师的死有关?然而,这些秘密她只能对小麦倾诉,因此才会凌晨打来那个电话,还发短信说要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如果,盛世华要是知道慕容老师和钱灵,都曾经目睹过那款丝巾,恐怕也没有胆量把丝巾送给她们。可惜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完全被那款丝巾迷住了,根本没怀疑过盛世华。
盛赞突然再度爆发:“爸爸,我为你感到羞耻!”
“对不起……儿子……但我没杀……钱灵……”盛世华说了那么多话,似乎把力气全都用完了,“因为……我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晚……与钱灵分别后……我立即赶去了虹桥机场……准点坐上九点半……前往北京的飞机……这个……机场和航空公司……”
最后几句话,他已经没有了力气,转头看着警官老王,似乎已得到了警方的证明。
“那么,凶手又是谁?”
田小麦看着病房的窗外,看着平安夜里的漫天雪花,让这座城市变得像个童话……
第三十八章
一分钟后。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得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
即便涵养功夫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谁都受不了这种打击。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坐进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能彼此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了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作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永远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的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的丝巾上也有一种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闻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被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隐隐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标题的后半部分: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却是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常年累月每天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自己因为习惯于这种气味,所以不会感觉到这一点的。”
这句话倒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您站在慕容老师与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以及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还有胸口——假如凶手是个长头发的女人。而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能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味。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丝巾在说话,丝巾说你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了,“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的顶级丝巾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那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依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善良,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你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你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在病房,您的丈夫与慕容老师还有钱灵的私情坦白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圆满地符合逻辑了。其实,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你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吧!”小麦说出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比对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苍白地对着小麦的眼睛,直到她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的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风雪,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却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