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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我则落得轻松。
这样的日子大约过了十来天,这天刚刚结束了全体训练,冲锋的战号忽然被拉响,我知道战争又开始了。
接下来的两年中,也就是我来到大陆的三年中,平均每天都要发生一到两场战斗,不是我们守城,就是攻城。阿胡拉玛多大要塞被我们来回冲击得已经看不到任何城墙,早就成了一片废墟,人类联军和兽人与亡灵的大军每天就在这废墟上来回撕杀得不亦乐乎。
每一天我和络瑞斯,阿诺得还有我的手下们都要经历生于死的考验,要经受血于火的锻炼!最终人类联军由三千三百万人锐减到五百万人,而兽人和亡灵的联军死伤至少也在三千万左右。这其中精灵族又派出了三次十万人,也就是说精灵族一共出动了四十万人,但也死伤在十万人左右。这还是最粗略的估计,真实的数据可能远大于此。
两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时光,经过两年的锻炼,我的修为终于再做突破,由猎手后期一跃变成武士后期,和阿诺德络瑞斯同级。相信如果不是战争的原因,我们就算就练上十年也没现在的成就。如果我再配上斩星刀的话…就算来的是猎头我也不会有所惧怕。
现在我体内的斗气已经成为一道道川流不息的长江大河,呼啸着在我的经脉内奔流着。
魔法能量的储存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玛维的帮助下,我现在已经可以释放出一个完美的四级魔法。而且我的奇异魔法再有突破,除了原有的灵肉形识和触摸残废之外,我又领悟出影遁狂暴,可以在瞬间幻化出数个影子,身体周围同时也旋起一阵阵的风暴,让任何人在迷茫的情况下已经死在我的手中,到死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因为它是介与光明魔法和黑暗魔法之间,且释放出来的时候既不象纯粹的武技又不完全是魔法,我就叫它灰色天空。
相对于斗气魔法,我的刀法经过两年的不间断修炼,已经成为了我的本能,在一刀倾城的基础上,我进而领悟出一怒成神。现在我随便一个动作,都附带着刀法中最高的奥妙!最让人兴奋的是,我终于堪破了魔武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得我可以毫不费劲的魔武合一…
而以前精通的街舞动作我也没舍得丢弃,在经过不断的融合之后,我现在的动作不但毒辣,而且好看。用络瑞斯他们的话说,我现在的每一个动作在带给人无形的压力的同时,还会让对方着迷,到死是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
在经过三年的锻炼之后,我清楚的认识到一个问题,斗气和魔法并不是一切,招式和经验同样的重要。只有自身的经验和招式才能给我带来无尽的杀伐,斩星刀中所蕴含再丰富不过的招式也给了我最大的启示,弄得我身边人使用的每一招都是我为他们设计的。
三年来,别人身边的士兵不断的更换,不断的有新的士兵从大陆上各个帝国补充过来,但我身边的人却始终没换:富宾恩——两年之后才十八岁的他已经是一名中期武士,这在大陆上绝对少见。波文——一个怀着梦想走到我身边的人,现在是中期武士。维桑——我以前的老朋友,现在可谓是霸气十足。肖温——年轻而怀有大志摸魔法师,绝对可以在一秒中内发出五个四级的魔法攻击。休伯特——类似思想家的奇怪家伙,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走到战场上来的,但多年的战争使他的思想正在渐渐成熟起来,很多时候我都要依靠他来带队…
至于络瑞斯,在得到我黑暗魔法书之后,凭借着战争的残酷训练,可以轻松在敌人众人来去自如,没有任何人可以挡得住他的脚步。后来我把仙器修罗也给了他,使他在黑暗方面的修为再次突进,如果他蓄意要杀一个人的话,我想就算对方是一名武士也需要注意,只不过这与他的初衷——成为一个圣骑士的理想有些出入罢了。
后来我见他如斯的精于刺杀之术,高兴之余将龙鳞也送给了他,相信他的实力会有着更大的提升。
阿诺德——我也慷慨的把仙器冰幻长矛给了他,使他的战斗力也是大有进步,在我们几个人中间,应该就数他最强了,除非我用上斩星刀外加奇异魔法一起释放…
两年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交上这些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现在我的任何一句话就会让他们绝对的服从,只不过我从来都使用过他们给我的权利罢了。
第一章 经营镇长
到现在为止,我的武技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我相信如果只凭武技而不使用斗气或魔法的话,我可以和一名剑圣打成平手。 虽然我现在只不过是个武士,但是……我却有和猎头相抗衡的实力!同一水平的武士,根本不可能击败我。如果我再嗜血的话…
老狼曾经这样评价我:一流的刀法,二流的身法,三流的魔法,四流的想法,不入流的看法…加起来却是一个剑圣,这个世界真是太让人看不懂了。
在我身上有太多它不理解的东西——奇异的魔法,没有属性的怪物,莫名其妙的想法,一无所知的基本知识,不可思意的嗜血,乱七八糟的街舞动作,看女孩子时色迷迷的眼神,还有一点也不搞笑的幽默…
两年来,几百场的战斗中,每一场战斗我杀的人都在近千人左右,多的时候足有几千人。每场平均千人计算,两年来……死于我刀下的已经有超过五十万人,如此恐怖的数字,让我视杀人如呼吸一样的平常,我不认为杀人和呼吸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一样的轻松,一样的没有感觉。
破杀。斩星刀内所含人世间所有的负面影响让我在战场上冷酷无情,刀下从不留人,甚至连完整的尸首都没有。不光如此,在和破杀。斩星刀融合后,我身所散发出的杀气,让所有人都不敢靠近我身边十米以内,用其他人的话说,那冰冷刺骨的杀气,会让他们连血液都凝固起来了!
这几年来,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实战的经验,以及对刀的应用,上百场战斗,上千次直面死亡,让我可以冷静清晰的面对任何一次的进攻,使用最合理的刀法去干掉敌人!
在达到中期武士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一名中士,手下也掌握着五百号人员,别人走走又拉来,但在我手下以前那些兄弟始终跟在我身边。到后来官职的升迁已经跟不上我修为的进步,到现在这个官职还是半年前封的,而我们的战功却往往让所有人惊讶。
一般说来,水准达到剑士的程度,那么最小也得是个军士,手下掌握这一千来号人。身为一个长官,指挥战斗比亲自去战斗重要的多,所以实战经验怎么也无法和我们比了。那么他再象要自己的修为更进一步就非常的困难,这就象是到了一个瓶颈,在之前你可以升得很快,到后来一年两年甚至是十年也难得往上升一级。
就比如说我们七十八团的军士长吧,我们来的时候他就是前期剑士了,可是过了两年,他依然是一名前期剑士,实战经验也增长无几,因为……更多的时间他都在指挥战斗,安排赶死队的相关事情。和我们不一样,他掌握在大多人的生死,却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死,因为每次的战斗都至少在他千米之外,这就使得他不能贴身感受到战争上的死亡气息,也就不能逼发他自身的潜能,用我们地球人的话来说就是置其死地而后生。
当然了,他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一个人如果可以不必去面对每时每刻的死亡,他又何必去寻找呢?其实就算他真是置身与其中,在达到他这样的等级,要想再突破的话,就必须有顿悟或奇遇,否则他很可能一辈子也升不了,就停止在剑士上。
所以……我们的成长也不是没有代价的,多少次在生死的边缘徘徊!最惨的一次,我们遇到了亡灵族的死骑,那一次……为了掩护同伴,我中了一记死亡缠绕,幸亏被血羽披甲挡去了多数的杀伤威力。被手下拼死救回去后,一直过了十多天才醒了过来,期间竟出动了全体牧师对我使用光之礼赞,最后还是玛维出马对我施加了精灵族特有的神之辉煌,最后引起我身上的被封的精灵族大封魔阵的共鸣,才使的我恢复过来。不然的话我现在可能早就成为一掊黄土了。就更不用说在修为上有所突破了,如果把我和军士长的位置调换的话,我想我现在也不用这么辛苦。
两年的战斗,换来的另一个丰硕战果就是那满身的伤痕,浑身上下,我们没有一寸肌肤是光滑的,是细致的,纵横交错的伤疤一层又一层的铺满了我们的全身,任何人看到我们身上那无数的伤口,都会惊讶的捂住嘴巴的!而我们自己却自豪的称之为纹身——独一无二的纹身,也算是对两年战争的一种变相的纪念吧!
但是……我们的收获更大,在实战经验极大的丰富下,我们慢慢的总结出了一套最适合我们且独有的战斗方式,,简洁而又有效,目的很单纯……杀人!这使得我们在在联军中以和别人一样的人员,却往往杀掉更多是敌人,而且自身的死伤率极低,这也是我们位置能迅速上攀的原因。
因为我们的攻击不是为了表演或者比试用,我们攻击的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人,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一切以杀人为最终目的。加上以前我们在杨谷森林练习出对付更高级魔兽的办法,现在即使遇上比我高出数级的武师我们也可从容对付。
经过战场的两年磨练,我们全部成熟了,也同时厌倦了杀戮,厌倦了血腥的味道,虽然我们对杀人不再有感觉,但是却很厌烦天天都要等待着去杀人,因为……我们都想休息,好好休息一下,两年的杀戮,让我们心灵无比的疲倦。
如此同时,战争也渐渐接近了尾声,多年来的战争给双方的人都带来了极大的厌倦,更让人讨厌的是双方谁都战胜不了对方,战争陷入了胶状,剩下的只剩下杀戮,毫无意思的杀戮。
人说攻城之战,杀人盈城,攻地之战,杀人盈野。这三年下来,谁也没占着谁的城,谁的地,杀的人却不可用城野来衡量。痛后思定,两边的人都厌倦了无谓的战争,使得和平之声一片大好。
在经过长达数月的谈判主后,兽人和亡灵的大军终于愿意退出阿胡拉玛多大要塞,所有各方的领地保持不变。当人类联军最高总区大元帅格林顿大元帅代表人类在和书上签自己姓名的时候,各方人民盼望多年的和平终于来到了大陆——战争结束了!
战争的结束也就带来了联军的解散,我们到了伊处王国的办室处,撒凯。拉利伯爵正要等着军士一上的人物全来办理离职手书。见到我们的到来,撒凯。拉利伯爵眼皮都没翻动一下,淡淡的问道:“你们不想在军队里继续干了么?”
他身边人的翻动着手中的文书,慢慢的念道:“许天晴,第三十六正连职军士,授达尔峪镇长职位。阿诺德,第三十八正连职军士,授海曼镇长职位。其他人领金币一百,要去则去,要留随你们自己!”
听到自己被授予镇长,我是优喜参半。喜的是自己竟然当管了,优的是这管这么当啊?正在考虑要不要接受的时候,那人已经高声唱道:“下一批!”我们只好退了出来。
回到驻扎的地方,络瑞斯愤愤不平的叫道:“这算什么?我们为他们立了这么多功,到头来只领到一金币?老大和阿诺德才只是区区镇长,看人家军士基本都是县长。而且…”顿了顿气恼的说道:“你们还不知道达尔峪镇和海曼镇是什么地方吧?休伯特,你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