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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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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勒里一言不发,走进了厨房。他低声向德乔那吩咐了几句,又走了出来,手中悠闲地转着他的夹鼻眼镜。“刚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问题——不过,”他又露出了笑容,“情况还不至于那么糟!”

他将眼镜重新架回到瘦削的鼻梁上,悠闲地在桌边来回踱着步子。德乔那溜出厨房,消失在门外。

“既然我们得在这儿等缉毒组的车,”埃勒里说道。“倒不如根据威弗透露的最新情况,重新考虑一些问题。”

“弗兰奇百货被毒贩利用了,它成了他们发售毒品的重要中介。你们对此还有疑问吗?”

他那挑衅的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轻轻掠过。克劳舍肥胖的脸上泛起了怒色。

“喂,奎因先生,你这么说,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他大声抗议道。“我不否认斯普林吉这家伙是个恶棍——他绝对是个恶棍——但你怎么知道有一个毒品集团在我们眼皮底下干着非法的买卖?”

“别那么激动,克劳舍,”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道。“他们只是借用弗兰奇百货的地盘来干他们的买卖。在贩毒集团看来,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接着,他由衷地赞叹道,“毫无疑问,他们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密码,这我已经弄明白了。他们利用一本本无辜的书,将这些密码传出去。在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神圣王国里干这种买卖!这可真是天才的创举……听着,整件事绝对是这样,不可能有其他的可能性。我们发现,每隔几天——只有一个九天的例外,因为恰逢周日——图书部经理就在那些无人问津的平庸之作上记下个地址——这是整个阴谋的一个精彩部分……你们注意到了吗?斯普林吉记在书上的并非是当天的日期,他每次记的都是第二天的日期。标着星期三的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是WE,所有的书都搁在同一书架上……书架从未变换过吧,韦斯?”

“是的。”

“斯普林吉在周二晚上就将标有周三的书夹在其他书中,一块搁到了书架上。到了下一周,他又在周三晚上将标着周四的书搁到架子上,其他的也就是以此类推了。这说明了什么?这显然意味着斯普林吉不打算让书在架子上逗留很长时间;他写完地址后,很快就会有人来取走!”

“有人来取?”警官反问道。

“当然。一切迹象表明,整个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斯普林吉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书中的地址转交给某个人。如果斯普林吉可以口头通知那个人或那些人,那他为什么要使用繁琐的书本密码方式呢?他显然没法回头通知取书人。他可能知道谁会来取走那些被动过手脚的书,但来取书的人可能只是些喽罗,他们并不认得他。但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题外话。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斯普林吉不允许他的书在架子上长时间逗留。书可能被人买走;某位陌生人可能不经意地注意到书上的地址。爸,如果你处在斯普林吉的位置,你会怎么安排取书时间?”

“这还用问吗。如果斯普林吉晚上就把书备好了,那他肯定会把取书时间安排在早上。”

埃勒里微微一笑。“非常正确。他根本不用冒任何风险。商店关门后,他在书上写下地址,外人根本不可能在晚上取走他的书;第二天早上,特定的取书人从架上将书取走——最初制定计划时,搁书之处肯定已经确定好了。实际上,取书人可能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或许是在9点,也就是商店刚开门的时候。他先四处逛逛,最后溜达到书架前。他从预先获悉的标记上认出了那本书,关于这个标记,我过会儿再解释。他取下这本书,照常付了款,然后带着获得的信息离开了商店——既安全,又干净利落,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了。我们必须假设,取书人早上进店时,根本没和斯普林吉联系过——真的,一切迹象都表明,斯普林吉和取书人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是谁,或许两人根本就是陌生人。那么,取书人若想找到前一天晚上被动过手脚的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通过预先确定的密码或方式。这不过是普通常识罢了。但到底用什么样的密码呢?这才是整个计划的高明之处。”

“我自问,为什么要让书作者的姓名——至少是姓氏的前两个字母——和取书那天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相吻合?从整个计划来看,有这种必要吗?如果我们假设取书人对计划内容一无所知,那么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他第一次去取书时,就有人对他做了如下指示:你每周去趟弗兰奇百货的图书部,取回一本记有地址的书。在图书部的某某位置上有一个四层书架,那本书就放在顶层。书总放在那一层……听着,你每周去那儿的日子都不同,确切地说,是每隔八天去一趟。如果遇上星期天,那就是九天去一趟——从上个周六算到下周的周一。假如你在周三早上去取书,那么这本书作者的姓名一定是以WE开头的,和周三的开头字母相同。为了确保不出错,同时也为了让你尽快离开那地方,你记住,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有一道很轻的铅笔标记,这绝对就是你要找的书,你无需再去翻架上的其他书了。你取下书,翻开底页,看看上面有没有地址。确定之后,立刻付款离开商店,……如果是这样,整个过程不就一目了然了嘛。你们觉得我的分析有道理吗?”

其他三人纷纷表示赞同。

“这可真是机关算尽,”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道。“只是稍有些繁琐罢了。但时间一长,习惯后也就不觉得麻烦了。这个计划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取书人只需在第一次接受任务时听取指示,从今往后,他就能无止境地自行工作下去,绝不会有任何闪失。下周四,他得去取一本作者姓氏开头字母为TH的书,字母下有一道铅笔标记;再下一周的周五,他要取的那本书作者的姓氏开头字母为FR,如此依次类推,无限循环。取书者拿到书后,他会干些什么?这倒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事物的现象来看,这是个权力高度集中的贩毒团体,喽罗们对集团内幕知之甚少,可能连集团的大头子、小头目们是谁都不清楚。这里自然就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为什么,”威弗插嘴问道,“为什么要以八天为一周期?为什么不定在每周的同一天?”

“问得好。不过,答案非常简单。”埃勒里答道。“这些家伙没有一丁点侥幸心理,他们绝不容许出现任何疏忽。如果某人总在周一早上9点去图书部,过不了多久,肯定就会有人注意他并开始谈论这件事。但如果他这星期周一来,下星期周二来,再下星期周三来,全部都是隔周隔天,那根本不可能有人记得他。”

“我的天!如此周密的勾当!”克劳舍感叹道,“难怪我们毫无觉察。”

“夸他聪明都有些太委屈他了。”警官叹道。“这么说,埃勒里,你认为这些地址都是本地的秘密贩毒窝点喽?”

“显然是这样。”埃勒里说着,又点上了一支烟。“说到聪明,你们想到什么没有?这个集团从未重复使用过同一个地址!从每周变换的地址上就能看出这一点。而且,他们的销售系统显然也已将此举定成了每周的惯例。如果他们每周都在同一地点贩毒,那你们的缉毒组肯定能挖出这个毒窝。人们也许会注意到可疑的行为;贩毒点的地址和相关消息可能会在黑社会的消息网中传播开。但这个集团每周换一个贩毒点,你们的缉毒组怎么可能找到它的踪迹?整个策略简直令人叫绝。尽管如此,费尔拉利还是从密探或告密者那儿弄到了两个地址。但他也只是做到了这一步,其他的地址他一无所知。可见整个策略谋划得相当周密。他突袭那两个地点时,当然一无所获——他们早就撤走了。这帮家伙很可能每周举办一次午后‘聚会’,最后一位顾客离开后,他们就立刻撤离销售点。”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集团到底有多安全。他们和客户之间肯定有固定的联系渠道,而且,我怀疑客户人数一定有限,人太多了反而会招致危险。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些客户都是有钱人,可能还是上流社会的成员。这么说吧,毒贩每周只需打电话告知客户一个地址,他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么,客户会怎么做?他想怎么做?我们都知道,吸毒者无法控制自己对毒品的渴望,为搞到毒品,他们会不顾一切的。现在,有人为他们提供安全的供货渠道,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条固定的渠道。不——客户们是不会泄露这个秘密的。还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吗?”

“简直令人难以想象。”警官感叹道。“如此周全的计划!但愿这次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就靠那帮饭桶!”埃勒里取笑道。“不过,咱们还是走着瞧吧。”

“刚才我曾说过,一些问题暴露出来,而且它们都与谋杀有着直接联系。我们显然可以认为,伯尼斯是——或曾经是——这个集团的一名客户。我们一直对这起神秘谋杀案的作案动机一无所知,但现在,我真的相信,凶手的动机已初露端倪了。温妮弗雷德并不吸毒,但她的手袋里却装了一支伯尼斯的口红,口红里藏着海洛因……而且她被害时仍带着这支口红。这事很能说明问题,爸,很能说明问题……这很有意思,不是吗?尤其是在我们尚未发现任何其他作案动机的情况下。但破案并非是为了查明动机,关键是要抓住凶手,同时一网打尽整个贩毒集团。这些推理已经让我精疲力竭了。我觉得,这一双重任务将面临重重困难……”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在集团中,斯普林吉到底是伙计,还是老板?我估计——他是圈内人,知道所有的秘密,但他并不是最大的老板。这显然又引发了一个问题——是斯普林吉开枪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吗?目前我还不想谈这个问题。”

“最后,贩毒集团事件是否表明:温妮弗雷德的被害和伯尼斯的失踪并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案子,而是同一案件的两个组成部分?我认为它确实表明了这一点。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了解到事实真相——除非出现某种意外。证人暂时尚未出现,但它们总会出现的。他们将说出一切。”

说完这番话,埃勒里便不再吭声了。他在椅子上坐下,又开始转他的夹鼻眼镜,完全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警官、威弗和克劳舍同时叹了口气。

他们就那么默默地坐着,大眼瞪着小眼。突然,楼下响起了警笛声,费尔拉利、维利和突袭队的成员们到了。

29、突袭

满载着侦探和警员的警车飞驰过西区,向住宅区方向去。听到尖锐的警笛声,人群和车辆都自动让开了道。

人们的目光追随着向前飞奔的警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向一脸懊恼的维利吼了遍克劳舍的故事,提到了那个形单影只的出租司机及挂着马萨诸塞州车牌的神秘小汽车。他的声音压过了呼啸的警笛。维利阴沉着脸,答应立刻找那个出租司机核实详情,并答应将新情况通报给正在寻找失踪女孩下落的手下。维利从警官手中接过写着出租司机姓名地址的纸条,坐在边上的克劳舍暗暗地笑了。

警车到时,威弗托辞有事,返回了弗兰奇百货大楼。

费尔拉利静静地坐在车上咬着指甲。他将警官拉向一边,憔悴的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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