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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柔咬着牙,语气森寒:“走最短的路径,杀过去!”
第716章 逆袭落空
几根白羽突然从黑暗处飞来,将仓惶逃命的战马连同马背上的骑手射翻在地。
“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撕裂黑暗,紧跟着,数以千百计的战马从夜幕中冲出来,径直闯向混乱的战场。
这是草原部族独有的战法。
换成中原的将军,即便有预备队,也绝对不敢迎着溃兵发动逆袭。被吓破了胆的溃兵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们只会往自认为安全的地方逃,友军的队列,无疑是黑暗中的明灯,汪洋中的孤岛,是必须要抓在手中的救命稻草。
不论多严整的队列,部队多么训练有素,被溃兵一冲,也就乱了,即便有心奋战的勇士,在人潮的挟裹下,也只有跟着溃退的份儿。
所以,中原的武将们即便诈败诱敌,也会避开诱饵部队逃跑的方向,迂回到敌军的侧后发动进攻。此举固然有包围歼灭敌人的目的,同样也是避开溃兵的意思。
现在,阎柔的逆袭就遇上了麻烦,仓惶逃窜的草原武士如同见了大人的孩子,哭喊着急驰而来的战马跑去。漆黑的夜里,遭遇了诡异莫测的袭击,突如其来的大火,这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到恐惧,摆脱恐惧的最佳方法,无疑就是躲到同伴的身后。
“砍!”阎柔举刀前指,冷冷喝出一个字。
得到了主将的命令,嫡系亲卫一拥而上,毫不留情的对着同袍亮出了锋刃。他们一边用脚跟踢打着马腹一边挥刀,砍翻一切挡在面前的活物,顷刻间便在乱军中开出了一条血淋淋的通道。
他们不是中原人,没有那么多讲究和说法。
无论是袍泽还是族人,都只有在不构成威胁,不成为拖累的时候才有意义,类似眼下这种情况,处理的办法只有一个,真正的勇士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砍!这些没有骨气的逃兵,正如狼群中最弱小的那些,在族群面临威胁的时候,将其咬死果腹是天经地义的。这是狼的生存之道,杀人者不会有丝毫心里负担,被杀者同样不会有被出卖的感觉,只会觉得天经地义!
溃兵们被血光吓醒了,哭喊着向两翼让开。实在躲避不及的人则抱着脑袋扑到在地上,尽量不让自己被飞速向头顶踏来的战马当场踩死。转瞬之间,阎柔的攻势就从军营深处推进到了营寨边缘。
“杀!一个不留!”阎柔大声狞笑:“敢放火烧老子的营寨?今天就让你们看看老子的厉害!”
太史慈的奇袭之犀利,的确超出了自己的预料,但阎柔有信心,不论敌人用什么方式袭来,也想不到自己的反击来的这么快,这么猛。
这就是他敢于诱敌的凭仗了。
对手再怎么狡猾,也改变不了实力的对比;对手再怎么勇猛,也避不开自己好整以暇的马蹄和弯刀!
怀着这样的信念,他一路突进到了火势最旺的地方,看到了令他匪夷所思的突袭场面。
“这是……什么?”他勒住了战马,茫然问道。
“……”除了战马的响鼻声之外,他没能从亲卫那里得到任何回应。
他身边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徒,放到草原上也是震惊四方的,响当当的角色,但越是这种凶徒,对不可理解的鬼神之说就越信服,越畏惧,正如草原上的野蛮人对长生天的虔诚一般。
眼下的景象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畴,因此带来的畏惧让他们裹足不前。
在河面和海面上,无数光影在疾速穿梭着。若说是人,人移动的速度怎么可能这么快?若不是人,这些身影手中的火为何会那么真实?
阎柔蓄谋已久的犀利的反击,就像是鼓起全身力量的一拳打在了空气中,除了冰面上那些鬼魅般的影子,他的军营内一个敌人都没有,混乱完全是被吓出来的。
冰面上往来的那些影子固然诡异,不断飞入夜空,落在营寨内的火光也有不少古怪。引火效果好只是其一,最一目了然的还是那些火流星的飞行轨迹。
如果那是火箭,其轨迹应该是很明显的抛物线,斜向飞入空中,升势用尽后,再斜向落下。火箭由于箭杆上附着了引火之物,所以射程往往比正常的弓箭还低,无论如何也不会超过二百步。
但现在的这些,就像是火鸟一样,先是一声响——就像是煮沸的水,蒸汽从水壶的尖嘴中喷出来那种声响,随即快速升空,升到最高处之后,微微有个停滞,然后像是伸展双翅滑翔而下的鹰隼一样,循着一条平直的轨迹,远远的飞入军营深处,或是无声无息的熄灭,或是引起熊熊火光。
那火鸟到底飞了多远,阎柔无从估计,但只要看看大半个军营都陷入了火光,连他出发的中军都被囊括在其中,就可以做出评估了。
七千骑兵的军营好歹也是纵横数里的,能从边缘地带一直飞到军营的中间,射程至少也是普通弓箭的一倍有余!
什么弓能把箭射这么远?
如果偷袭的是人,那这些在冰面上跑得比马还快,射出的箭比草原上最优秀的勇士射出的还远一倍的人,比起鬼神来,又差得了多少呢?
“大人……现在怎么办?”一路猛突而来的士气瞬间跌落,也就是发动反击的都是骑兵,一路迅猛突进,没有仔细观察并思考的机会,若是缓慢推进的话,恐怕现在已经出现逃兵了。
“……继续冲!把那些装神弄鬼的人揪出来!”阎柔咬着牙,杀气腾腾的厉喝道:“那肯定是人,是太史慈的青州军,不管他搞出了什么花样,总不会是撒豆成兵的仙法,变出了兵来,他不派人上岸,就是因为他不敢硬来。他不来,老子就揪他出来,给我上!”
“……”一片沉默,无人应命。
道理的确是这样没错,但问题是,敌人显然有某种办法可以在冰面上高速移动,而自己的马却没办法在冰面上跑起来,即便能抛开畏惧心理,那也是以短击长啊。
何况,现在能保持正常的人实在没有几个,用这样的士气迎敌,胜算恐怕……
“这就怕了?行!那就撤!七千人,连王羽走狗带着的五百人都打不赢……不,不是打不赢的问题,是连对方的面都没看到,就被吓得屁滚尿流了,还想什么荣华富贵?都滚去荒漠上吹冷风吧!”
阎柔冷笑有声,满怀讥嘲的语气刺得众人阵阵战栗,怒火、不甘与畏惧混杂在一起,互相争斗着,翻腾着,形成了极其复杂的情绪。
若不是害怕失去入寇中原的机会,草原部族岂会如此齐心合力?久居边塞的杂胡们又何苦这么卖命?不挡住王羽和公孙瓒这两个部族杀手,那塞上诸部就等着饿死吧。
“想去吹冷风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去草原存身,就得和各个部族争夺草场,人家可以呼朋唤友,你们有什么?烂命一条,还是过惯了舒坦日子的,即便能争赢,都不见得有好收成……今天跑了容易,但之后呢?仔细想想吧!”
阎柔的话重重的砸在众军心头,砸得他们眼冒金星。
被说中要害了,虽说以杂胡自居,但塞上的杂胡和胡人毕竟不是一码事。杂胡早就习惯了中原的生活,不愿意也没那个耐力去塞外苦熬;而胡人同样视边塞的杂胡为可掠夺的对象,在草原上,部落间互相掠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他们本来也没有什么民族概念。
两者只有在共同面对汉军、汉人时,才会联合起来,若是有一方落难投靠另一方,面对的,只会是被彻底掠夺的命运——被当成牧奴是最好的结果,通常草原部族互相吞并时,只会留下女人和很小的孩子。
“他们只有五百人,只有五百!”阎柔张开左手,大声呼喝,提醒着,煽动着。
“咱们这里足足有三千骑,就算他们有什么古怪,也是六个打一个,这样还能输?若是不冲,让他们继续放火烧下去,那就等着彻底崩溃吧。没了军队,就都是丧家犬了!还想活下去的,都给老子冲,冲啊!”
“拼了!”终于有人下定了决心,跳下战马,抡着战刀冲向了黑暗中的点点光明。
“六个打一个,不可能会输!”有人带头,跟进就没压力了,越来越多的杂胡骑兵跳下马,拔出了刀。他们大声给自己鼓着劲,瞪着血红色的眼睛,努力的看向黑暗中,极力寻找着能证明对手是人不是鬼的蛛丝马迹。
近了,近了!
当率先突进的勇士踏足冰面的一刻,借助火光,阎柔的猜测终于得到了证实,那是人……至少外形是人的轮廓,有手有脚,手里拿着的是弓箭,身上背着刀!
“果然是人!”
“杀啊,杀了这些装神弄鬼的汉狗!”
越来越多的人踩到了冰层,清楚的看到了让他们畏惧不已的敌手的真容。
是人没错,大团的火光是火盆,被人拉拽着,时不时的会有人快速从旁掠过,用手中的火箭在火盆中点火,在远处看来,就成了火光自行分裂的诡异景象。
虽然还搞不清楚敌人到底如何快速移动的,但有一点却非常明确……
是人,那就可以一战!
第717章 冰上激战
耳畔所有杂音完全消失,这一瞬间,太史慈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现在的冲锋速度和骑马比起来,到底哪一个更快,他自己都说不清,但就此刻的感受而言,他觉得在冰上疾驰比骑马更带劲儿。
一柄长刀迎面劈过来,砸向他的头部。太史慈看也不看,脚下的频率猛然加快,冰刀迅速回应了他的发力,速度于极快之中更增一筹,抢在对手的刀落下之前,太史慈整个人已经穿了过去。擦肩而过的同时,他快速将手臂向身侧一伸,利刃在对方的脖颈间抹过。
长刀在半途中落地,太史慈顺势一拽再一推,还在狂喷鲜血的尸体陡然飞起,重重的砸在人群中,将慌乱中的敌人扫倒了一片。
正常情况下,一具尸体当然不会有这么大威力,但现在是在冰面上,弃马步战的马贼脚底本就在打滑,被突如其来的尸体一砸一绊,哪里还站得稳脚步?
比起骑兵冲阵,长槊大戟铁马硬桥的打法,借助冰刀的帮助,在冰上用速度戏耍敌人,杀戮敌人,别有另一番淋漓畅快的味道。
太史慈强忍着大呼爽快的冲动,抖擞精神,借着火光的照射,寻上了下一个对手。这个对手身上披着皮裘大氅,大氅下面还有贴身的皮甲,一看就知道身份不一般。
那人是个小帅,被太史慈不同寻常的打法,和快逾奔马的速度吓得连连后退,险之又险的避过了致命的一刺后,他骂骂咧咧的开始反击。
这辈子没打过这么窝囊的仗,有马不能用,敌人没有马却跑得比马还要快,这仗可怎么打啊?
“啊啊啊……”心里在骂,手上却没缓,杂胡小帅口中发出狼一样的嚎叫,奋力挥刀。
前锋和敌人交上手后,他就一直在后面观察,并很快发现了玄机所在,敌人的脚下似乎有刀具一类的东西,通过这种刀鞋,得以在冰面上高速滑行。
这东西的滑行速度很快,转折之间也比战马灵活,但还远称不上完美。和骑兵的高速冲锋相比,这种战法的速度有余,力量不足。
骑兵在马上冲锋,腿脚都不需要发力,只要全力以赴的运使手中兵器就可以了。而敌人脚下的冰具却始终需要运用腿脚的力量和技巧来保持平衡,才能保持高速前进或是变向。
再加上没有人马合一的重量,这种战法快则快矣,但只要适应了对方诡异的速度,也未必不能破之。
利用连续后退来蓄力并躲避敌人的追击,他两手一起握上了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