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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两个人都决意用绝招对付对方了。既然般若灵力旗鼓相当,那么只有在格斗技巧上决一高下。两人不约而同甩开马蹬,从马上跳了下来。
刹那间从二人兵器中发出的耀眼的光芒消失了,李均将长戟扔到一边,拔出腰间的飞链短剑,大声道:“小心了!”但纪苏却猱身而上,咤道:“该小心的是你!”马刀在空中划出一道光的瀑布,直劈向李均的头顶。
李均横剑一格,但觉得对手马刀上的劲力象火焰一般,对方人和刀都闪耀出火红的光来。纪苏马刀又是一转,刀刀如迅雷霹雳,闪电一般连环不绝地向李均攻过来,一时间李均忙于招架,步步向后退却。
眼见纪苏似乎占了优势,李均忽然向后疾跃,离开了纪苏的攻击范围,纪苏以为他不支要逃走,全力向前一冲,李均忽然掷出了短剑,短剑幻成一道灰色的闪电,直接刺向纪苏的心脏,正在迅速前进的纪苏无法闪避,手中的马刀由攻势变成守势,李均一回手,在细链的牵动下短剑在空中突然折象,绕到了纪苏之后,纪苏大惊之下仍能回头去格,但李均第三次催动灵力,短剑象灵蛇吐芯般伸缩,从纪苏的颈子另一侧飞回,紧接着李均第四次催动灵力,让疾驰的短剑再次折向,剑尾的铁链在纪苏颈项上绕了过圈。
此时纪苏明白只要李均一用力,自己便会当场被勒死,他不但在指挥打仗上中了李均的狡计而败北,这单人对决中也被李均灵活诡异的招数击败,心中甚为沮丧,双眼一闭,等待李均杀死他。
李均冷冷笑了一笑,刚才连继四次催动灵力,让短剑在空中连接折向,这在以前他也没有试过的。而且这样每催动一次灵力,都要将先前发出的灵力抵消,因此此时他几乎到了人去楼空的境界,一边用雷魂传他的吐纳呼吸之法调节自己的身体,他一面一回手。
链子带着一个头颅模样的东西从纪苏颈上飞了起来,戎人们禁不住大喊出声,但当发现飞起的只是纪苏的头盔中,心中悬着的线总算放下了。
但他们暂时放心,李均和葛顺则大吃一惊了。头盔被掀起,那张原本被头盔遮住的脸露了出来,在脸露出之前,先是一头乌黑发亮、梳成数十条小辫的黑发垂下来,紧接着是黑发映衬下那秀丽的脸。一双原来看起来杀意四溢的眼睛,在这张脸上却显得有着几许野性几丝羞怯也更多的嗔怒。
“竟然……竟然是个女的……”李均心中刹那间象是被电击中一样,没料到这个同自己大战半日难分上下的对手竟然是个女子。他懊恼地摇了摇头,原先的计划似乎不能用了。
“你竟敢……竟敢摘下我的头盔?”纪苏的声音,在没有那变声的头盔改变下显得相当轻脆好听。她脸上浮现出恼羞成怒的神情,还有些许害怕的神色,似乎遇到了什么不愿遇到的事情。
“倒楣……”李均忍不住嘟哝出声来,如果有人知道这在余州威名远播无论是格斗还是兵法都看似无敌的男子,拥有“恐女症”这样一个致命毛病,定然会笑掉大牙。这也难怪,自幼在男性唱主角的佣兵中生存长大,即使有个别的女性战友其性格也同男子相差不远,从来没有过同龄或接近同龄玩伴的李均,实在是对如何与女性交往上欠学。与墨蓉能交往得亲密,绝大多数是因为墨蓉主动对他很好,剩余一点原因是因为墨蓉作为越人女子,与身为常人男子的李均之间差异太大,不会让李均联想到自己是在同一个年龄相近的女子相处。而戎人与常人的差距极小,如何处置这个俘虏,现在成了比与她决斗更让李均伤脑筋的问题。
“你想怎么样?”似乎从李均的犹豫中得到了胆量,纪苏挺胸喝道,“快放了我!”
“哦……不行。”李均显些就照她所说去做了,但终究还是回过神来,对他来说,这个女子现在奇货可居啊。
“不许逃!”李均将眼睛从这个让他有点心慌意乱的女子脸上移开,注意到葛顺在偷偷向戎人中溜去,葛顺的异动让李均找到了谈判的要价。“首先把那个常人,那个穿儒袍的家伙交给我!”
葛顺还没有来得及抗议,一个戎人便伸手将他从马上纠过来,驰到银虎军阵前,将他往地上一丢,马上有银虎军士兵走了上前绑起。
“今日之战,胜负已分,如果纪苏大帅想要让这万余戎人回到草原上去,必需答应我两个条件。”李均努力不去看纪苏的脸,想象自己是在同一个男子,而且是个可恶凶残的戎人男子谈判。但这努力看起来并不很奏效,纪苏那气鼓鼓的样子仍深深映在他的心海中。
“杀了我们吧,我们绝不接受你的屈辱条件!”纪苏没有等李均提出条件,便愤怒地将以拒绝。
“你一个人死是很简单的事,”她的话激怒了李均,虽然很小他就知道死亡是件容易的事情,但陆翔给他的影响实在太大,不自觉中,他也如陆翔般开始尊重生命起来,“这些戎人与我们常人一样,家中有妻儿老小,他们若战死于此,家中妻儿怎么办?”
“那你要怎么样?”被李均的话几乎惊呆了的纪苏半晌才回过神来,吐出这样几个字,言下之意是不再拒绝与李均谈判了。
“很简单,戎人与和平军结为盟友,彼此合作,互利通商,我们以平价供你们粮食、茶叶、食盐、绢帛,你们也以平价供我们马匹、牧畜,双方都不得与任何势力联合对付对方,这是条件一。”
李均的第一个条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研究,他发现戎人与常人的冲突,并非完全是由于戎人生性好战喜欢掳掠,常人中奸滑之徒利用戎人需要常人的生活必需品,而故意用提高这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来欺骗榨取戎人,起初戎人不以为意,后来发现了便开始仇恨常人,最终发展到双方你抢我我抢你的地步。归根到底,是一个利字,现在让双方平方这利,那么绝大多数矛盾可以化解,至于长期混战中在两个种族间形成的血的伤口,只有用时间来慢慢治愈了。
这个条件几乎让纪苏无法接受,不是要价高得让她无法接受,而是她不相应一个常人,而且是戎人最讨厌的那种最为奸猾最为诡计多端的常人,竟然会提出这样完全平等的条件出来,按李均到现在为止给她留下的印象,李均在这背后,定然有阴险的毒计。
“你还有什么阴谋诡计,就一起说出来!”她冷冷地道。
李均颇有些哭笑不得,看来自己给这美丽的戎人女帅留下了个极不好的印象。“第二个条件是,”他将心中也早就准备好的第二个条件说到了嘴边,但又缩了回去,“呃……这个,第二个条件是……”
自从李均入主银虎城以来,银虎军的将士们还从未见他如此吞吞吐吐异常为难过。终于,他道:“除了你之外,这些戎人将领中,谁的地位最高?”
“你想做什么?”纪苏警惕地问,神态之间似乎是她在审问着李均。
相反,作为胜利者的李均却象泄了气的皮球,“此时你我双方还都互不信任,因此我需要有个地位足够高的人为人质,在确定你们大汗同意遵守和约之后才能放归。”他颇为无奈地解释道。
“那为何不以我为人质,要换个别人?”纪苏步步紧逼。
“笑话,抓女人为人质?”李均终于忍不住暴露了少年心性的一面,如若是一个成熟的奸雄,欺付孤儿寡母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何况掳掠一个戎人女子为质,但李均终究还有年轻男子的“英雄”气概,不愿意被人视为欺负女子之人。
“什么,你瞧不起我?”纪苏也暴露出少女要强的性格,对于李均的轻蔑她觉得无法接受,“我是大汗忽雷的独生女儿,穹庐草原戎人的大帅,战神问天的侍者,你敢瞧不起我?”
她这一串头衔不但让李均,也让所有银虎军,包括被捕的葛顺都吃了一惊,难怪她年纪轻轻,便能成为数万戎人大帅,也难怪忽雷汗会如此信任她,而其余戎人会如此敬服她。而戎人则异常颓然,大多数戎人还在忙于腹泻,少数在场的戎人都垂头丧气。
李均又惊又喜,喜的是真的抓住一条大鱼,惊的是这个女子来头越大,就越难以处置于她。“哦,原来是位公主殿下,倒是失敬了。”李均勉强道,“可是以公主的身份,若是为质,未免对戎人太不尊重了,请公主留下一两位部下,我便可让公主与这万余部下安然返回草原。”
“我身为主帅,怎能让部下代我受过?”纪苏抗声道:“如果你有诚意,就放了我的部下,我跟你走!”
“伤脑筋啊……”李均在心中觉得手足无措,这个倔强的戎人女子,无论如何想放她走,她也不愿让部下留下作人质,而且,和平军要留人质的话,的确她最为适合。
“那好吧……只有如此了。”李均将还套在纪苏脖子上的飞链短剑收了回来,不知为何,他忽然想起墨蓉来,墨蓉为他打造的这飞链短剑,又帮上他一次大忙了。
戎人将领纷纷请求替代纪苏为质,但都被纪苏厉声喝斥,有几个坚持的,还被她用马鞭狠狠抽打了一顿,李均看了直咋舌,这女子是真的不知好歹,还是出于其他原因而拒绝部下的好意呢?
有了人质在手,李均命军医将早准备好的药物交给了戎人,虽然还有些担心这邪笑的常人会再弄什么手脚,但想到现在人家根本无需设什么圈套,戎人们也就服下了这泻药。双方对于这臭气熏天的所在都没有好感,戎人在承诺回去路上不再掳掠之后离去,而李均也将解救出的百姓们好生安慰后放他们各回家园。
李均在同百姓们谈话之时,纪苏默默套上了自己的头盔,将自己少女的一面藏进冰冷的头盔之中,但她的心却无法平静下来。刚才吐露了自己真实身份,她虽然不后悔,但正如戎人在常人心中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一样,在戎人心中,常人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恶魔,作为一个女子,成了这群恶魔中最可恶的一个的俘虏,等待她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样的呢?
她几乎不敢想下去,她自然不知道,此时李均看似平静,心中对于如何处置这个身份特殊的俘虏,也是充满着矛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知道何去何从。
大捷的消息早早传回了银虎城,城中的百姓都沸腾起来,自他们记事起,年年与戎人的战斗都是互有损伤,从来没有象这样用极小的代价让戎人退军的例子。
更重要的是,李均带来了戎人大汗之独生女儿为人质,银虎城的百姓们意识到,至少在短时间内,戎人不会再来侵犯了,饱尝战火蹂躏的人们,似乎可以在战争的间隙中,使劲儿喘上几口气。
看到城中军民欢欣鼓舞,李均也颇有些感动,银虎城的战争,比之于雷鸣城华家还要来得频繁,华家有银矿为资本,可以大规模雇请佣兵,而银虎城则主要是依靠部曲与子弟。战争,让青壮年劳力暴骨于野,让老弱病残饥馁于家,让森林变成焦土,让城镇变为旷野。
“短时间内,只怕不能调动银虎军作战了。”千总范勇颇有隐忧地对李均建议:“自雷鸣城之战以来,银虎城的部队四处奔波南征北战,将士斗志已衰,此次与戎人作战,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再要调他们作战,只怕即使出征,斗志也不会高。”
“正是,在与戎人作战的这段时间,日日都有百姓来问,将士们何时回来,统领,何不让将士们休养一段时日,最好能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