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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娘惊慌失措,竟然想跪下去给包拯磕头,包拯急忙把她扶起来,口中连喊“使不得,使不得”,他朝公孙策使了个眼色,公孙策只好一五一十的把公孙萼失踪的经过说了一遍。奶娘听了,呆了半晌,她拉住公孙策的手哭道:“这可怎么办才好呀?你一定要想办法救她出来呀!”
公孙策一边安慰她一边连连答应,突然奶娘挣开公孙策的手抢过一步跪到包拯面前道:“包大人,请你看在策儿的面上一定要救救萼儿吧,老身是从小看着他们兄妹俩长大的,一直把他们当自己的儿女看待的,我不能失去她!”
包拯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把她扶起来,说道:“老人家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把公孙萼救出来的,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再说她是和我们一块儿出来的,回去也应该一块儿回去的!”
听了包拯的这番话,奶娘才稍稍放心了,她知道众人还没吃晚饭,于是赶紧又去给大家做晚饭。包拯感到过意不去,想要阻拦,公孙策却说,还是让她去吧,大人太客气了她反而会生气的。
吃过饭,夜已经很深了,众人虽然躺到了床上,但是谁都睡不着,很久,才各怀着心事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包拯等人很早就起床了,奶娘早已做好了早饭,众人喝着香喷喷的粥,心里感到了一片温暖。公孙策很快把一碗粥喝了下去,坐在一边唉声叹气起来。包拯知道他又在为妹妹的事焦急,但自己也一时无策,不知如何再开口去劝他。
这时,门外忽然闯进来一人,叫道:“娘,我回来了。”当他看到屋中竟然坐着这么多人,不禁呆了一下,犹豫着问奶娘道:“娘,他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儿?”
奶娘欣喜的拉过那人,给大家介绍道:“这是小儿李通,在衙门做事。”然后她又给儿子一一介绍起了在座的诸位。
李通听到在座的竟然还有闻名一时的开封府包大人,一时之间手足无措起来,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奶娘连忙拉着他就要给包拯行礼,包拯当然不会让他那样做,一把扶起了他。
“通儿,你怎么到天亮才回来呀?可是衙门出什么事了?”奶娘把儿子拉到一边关心的问道。
李通却没有理睬奶娘的问话,而是抱歉的向公孙策施了一礼道:“公孙兄,真是对不住了,我娘她偏要住在这里,多有打扰了,既然你回来了,我这就叫她回去。”
“哎,李兄多虑了,奶娘住在这儿替我照顾屋子,方才有些生机,不然的话这草屋早塌了,我感激还来不及呢,你怎么说这些客套话,不是见外了吗?”公孙策忙说道。
公孙策的一番话把李通说得满脸通红,他只好连连称是,这才退回到奶娘身边,悄悄的跟她解释为什么晚回来的原因。虽然他讲的很轻,但是包拯还是依稀听见了飞花帮几个字,他不由得紧张起来,连忙对李通说道:“快把昨晚衙门发生的事仔细说一遍!”
李通不解包拯为何如此紧张,奶娘说道:“快对包大人说吧,他自有主张。”
李通连连称是,于是说道:“昨晚有线人报信说是子夜时分将有采花贼出来活动,于是衙门里的所有捕快全部出动,我们守侯在线人所说的地方。到了子夜,果然有黑衣人出现了,这伙贼人一共有三人,都蒙着脸,他们各自扛着一个麻袋,从形状上来看麻袋里面应该装着人,没想到这伙贼人竟然先得手了。于是我们趁他们不备一涌而出把他们团团围住,把三个贼人虽然感到一丝惊慌,但他们很快就镇静下来,竟然说我们识相的话就放他们过去,不然的话我们迟早会后悔的,大伙从没受过这样的气,全都冲了上去。那三个贼人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我们毕竟人多势众,不多时,他们就招架不住了,他们丢下手中的麻袋,其中一个看上去象是头目的说他们还会再来把人带回去的,说完就逃跑了。他们的气焰真是嚣张至极啊!我们把麻袋打开一看,果然是三个美貌的姑娘,她们看样子中了迷香,还昏迷不醒,那时已很晚,我们只好把她们带回衙门,因为怕那些采花贼再来滋事,我们只好彻夜守在那里,所以到天亮才回来。”
众人哦的一声恍然大悟,包拯听到采花贼,分外留心,他还在思索其中有无特别之处时,公孙策忽然着急的问道:“那三个姑娘长得是何模样?”
包拯顿时明白了公孙策话中的意思,他肯定怀疑公孙萼也在其中,不过事情真有这么巧吗?李通低头想了一会儿,抬头说道:“公孙兄,因为当时天色太黑,看得不甚分明,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三位姑娘都很年轻,而且长得很漂亮。其他的我不敢妄自猜测。”
“我有一个请求,不知李兄能否答应?”公孙策诚恳的说道。
“当然可以了,请说。”李通很爽气。
“请李兄带我去见一下那三位姑娘,因为我怀疑小妹就是其中的一位,她昨天刚刚失踪。”
李通考虑了一下,说道:“公孙兄的事就是我的事,我带你去衙门,不过你一切要听我的。”
“那是当然。”公孙策连忙答应。
第四部 采花奇案 第二十七章 拔刀相助
因为怕人多误事,所以包拯就决定让公孙策和李通二人前去衙门,而自己则打扮成一个商人的模样,王朝,马汉二人则扮作他的跟随,一行人向晖州城走去。到了城外边上,他们才悄悄的分了手,临行时约定晌午时分在城门口相见。
且说包拯等人进了城,专往最热闹的地方而去。这晖州城地处江南要地,自古以来就是个热闹繁华的地方,大宋开国后,到了仁宗朝,天下基本无兵祸,晖州就成了南方的经济中心,真是往来商贾,不计其数,三教九流,无所不至。包拯等人久处京城,难得上这江南繁华之地,一时间也被这眼前的景象吸引住了。
包拯三人边走边看,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了一阵喧哗声,好似有人在吵架,他心里一动,对王朝,马汉说道:“左右无事,过去看看。”
包拯三人走近人群,听见里面传出一阵吵闹声,王朝、马汉拨开人群,包拯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两个男子在吵架。其中一个五十左右,身材矮小,一副病态模样,他脸上满是焦急的神色,但又夹杂着一丝愤怒,另外一个男子年纪则轻了许多,约为三十左右,身强体壮,满脸横肉,一看就知不是善类。此刻那个矮小的老汉正用力拖住那恶汉的衣裳,嘴里喊着:“还我女儿!你快还我女儿!”
恶汉被老汉死死拖住挣脱不得,不由得恼羞成怒,扬起拳头恐吓道:“老家伙,你再不放手的话,小心我不客气了!”
老汉根本不怕他的威胁,仍旧重复着那几句话,恶汉看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心里有点慌了,他脸上冒出了颗颗汗珠,面孔涨得通红,额上的青筋也根根绽出,最后他嗓子里低吼了一声,猛的抬脚向老汉的胸口踹去。
这一切包拯都看在眼里,他当然不会眼见无辜之人在他眼前白白受恶人的欺负而无动于衷,他朝王朝使了个眼色,王朝其实也早就按奈不住了,他早想上去狠狠的教训这个恶汉一顿了,这时见包拯示意,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恶汉的脚快要踢到老汉的胸口时,王朝随手掏出身上的一个碎银子击在了恶汉的脚上,这一下力道十足,恶汉措不及防,疼得他抱着脚呲牙咧嘴的叫唤起来。
包拯走过去把坐在底上的老汉搀扶起来,温声问道:“老伯,你的女儿究竟为什么会被他抓走,请你对着大家说出来,相信大家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老汉看了看包拯,又看了看围观的人群,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包拯指了指人群说道:“大家会坐视不管吗?大家会任那恶人把老伯的女儿抢走吗?”
“不会!”人群中终于爆发出一阵怒喝声。
恶汉看看情况不妙,手指着人群道:“你………………你们敢!”但他似乎又想到众怒难犯,又回过身去指着老汉恶狠狠的说道,“你敢!你敢乱说一个字,就永远也别想见你的女儿!”
王朝趁恶汉说话的当口悄悄走到他的身后,猛的一把抓住了恶汉的手臂,恶汉挣脱不了,连声惊问:“你,你是谁?你竟敢动我是不是不要命了?”
王朝也不去搭理他,包拯对老汉说道:“这下你尽可以放心说了,这么多人在此给你见证,他绝不敢把你女儿怎么样的。”
“好吧,小老儿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实的说给大家听,希望大家给个公道。”老汉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说道,“小老儿名叫秦五,住在西城边,和女儿二人相依为命,因为我体弱多病,所以家境贫寒,今年秋天家里没钱买种子,我和女儿正愁得不知如何是好时,他——”老汉指着那恶汉继续说道,“他突然上门来了,他叫崔民思,是和我们一个村的,但是平时从不来往,我正纳闷他上门究竟会有何事呢?没想到的是,他却说是给我们雪中送碳来了,他说有这样一个好机会,说是城里有个大户人家需要一个会裁剪的女子去做工,他的一个亲戚正好在那大户人家做管事,托他找个人,他想来想去,说咱们村里我女儿嘴合适了,又因为是一个村的人,所以他就把这个机会留给我们了。我将信将疑,他又说机会难得,错过了就再也找不着了,再说大户人家给的佣金丰厚,且是先给一半的,如果女儿不去的话,那么今年的田就没法种了,来年就只有饿肚子了,我一想也有道理,但是我实在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这样一个人,我在犹豫的时候,女儿却自作主张的答应了,我没有办法,只好应允。”
“那后来呢?又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你要他还你女儿?”包拯忍不住问道。
老汉抹了把泪继续说道:“后来他就把我女儿领了去,开始的时候的确像他所说的那样给了我一笔银子,我也就安心的去买了种子准备来年的耕种了,但是时间一久,我对女儿的思念越来越深,以前我们父女俩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长时间的,于是我就去找他。不料这个崔民思却对我说大户人家是极其讲究规矩的,进去做工的女子在活儿没有做完前是不准随便出来的,如果要出来,那么收取的银子就要加倍退还。小老儿没有办法只好回了家,可是后来有人对我所谓的大户人家根本没有这样的规矩的,我顿时就有一种上了当的感觉,一想到女儿不知道被他骗到哪里去了,我就找到了他,把别人和我说的话向他说了,他就支吾着说不出啥理由了,接下来的情形您也看到了。还请各位好心人帮我讨回女儿啊!”老汉说到最后已是泣不成声。
包拯听到这儿已是明白了大致情形,他对恶汉说道:“你还有何话说?”
恶汉揉了揉被王朝弄痛的手臂,横了包拯一眼道:“你是谁,敢来管大爷我的闲事!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姓崔的在这晖州城里可是好惹的?识相的就快点走开,否则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人群中顿时就发出了一阵交头接耳的声音,包拯对这一切不以为意,他微微一笑道:“我不管你是何方神圣,反正做了伤天害民的事我就要管,你还是快快把他的女儿交出来吧!我也提醒你一句,否则到时候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第四部 采花奇案 第二十八章 意外结局
恶汉崔民思看到包拯丝毫不为他的威胁所吓退,反而一副坦然自若的样子,并且满脸的正气,开始理正词严的训诫他,他不由得怒火中烧,在这晖州城里,他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