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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静静看了看这名男生,木瑾之却见男生紧张地搓了搓手,一脸想说什么却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主动问了话,“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呃……我,我是王龙,是你的同学。”看到木瑾之对他笑了,还主动问话,男生瞬间就涨红了脸,急得抓耳挠腮地,这才憋出了一句,“我,我就想问,你,你准备报考哪所学校?”
微微有些诧异,木瑾之再仔细暗暗观察了一番男生,这才看清楚了男生眼底那几分说不出口的羞涩与期待。
木瑾之并非不知人事,不通人情,他甚至可以说对男人的心思非常了解,所以只这么一眼,他就明白了,恐怕这男生是对他有点儿那种意思。只是他也懂现在的社会甚至还比不上他那个年代对那男男之事的宽容,因此他从没想到身边会有男生喜欢他,也从没想过很快地就给自己找一个男朋友,他还没享受够一个人的自由。
不过,因为上辈子的事情,木瑾之可以说这辈子是天生喜欢男人,没办法接受女人的,所以此时发现有人喜欢自己,心底除了几分诧异,也有几分喜悦吧……说不上来为什么,只是有人喜欢自己,总还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我准备去北京,至于哪所大学,不出意外应该是北大。”木瑾之很有礼貌地回答了,然后他说,“如果没别的事我先走了,我妈妈还在等我。”
“啊!哦!好!好!拜……拜拜!”男生竟像是被惊了一下似的,脸通红通红地一边对木瑾之摆手,一边让开道,而他这样青涩的反应让木瑾之也不禁有些好笑,他早习惯穆龙轩那样沉稳霸道的男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纯情的小男生,不由让他觉得很有趣。
而因为木瑾之的笑,男生脸更红了,紧张得甚至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但饶是如此,他还是磕磕巴巴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木,木瑾之,我,我,我能不能要你的手机和QQ号?”
微微诧异了一下,木瑾之本来想摇头拒绝,但当他看到男生眼中那种害怕被拒绝的强烈期待,还是话音一转把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告诉了这个男生,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的勇气不该被他残忍地扼杀。
“那我真走了,再见。”木瑾之收好自己的东西,对男生挥挥手,这才是真的离开了,而拿到了想要的联系方式,在木瑾之走远后,男生突然原地大吼了一声,激动得眼睛都红了。
从暗恋一个人,到踏出接近的第一步,这其中的辛酸苦辣只有自己才会懂得。
第3章 入学
暑假的时候,木瑾之去欧洲的签证也下来了,之后他便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去往欧洲的旅程。这次旅行是他期待已久的,因为对于他来说,欧式的建筑与历史人文风情,都是新鲜而充满了神秘魅力的,与他记忆里的每一处风景都不一样,所以在欧洲的所到之处都让他流连不已。
最值得一说的,就是木瑾之在英国伦敦的时候,看到了很多街头艺人,当时他一时兴起,也学着那些街头艺人,买来一些需要的基本材料,便开始了一小段在伦敦街头卖艺的生活,画起了他最拿手的工笔国画。
而这段日子里,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某一次记忆。
由于是华国人,还现场画的一手丹青妙笔,蝶戏牡丹配上李白的诗歌,木瑾之的画瞬间就引来了很多人围观侧目,而当他潇洒地完成第一幅字画,他的画作也很快就被一名热爱华国国画的英国人买走了,小赚了一笔钱。不过当日他也只画了这一幅就没再画了,因为他的注意力被当时正在街头演奏的三个提琴手的音乐吸引住了。
小提琴清亮的音色,中提琴相对小提琴稍低的声音,再搭配大提琴深沉饱满的悠扬乐声,一曲改编过后的《卡农》被演绎得温情脉脉又韵味十足,既有古典的优雅,又有现代的活力。木瑾之听着听着就觉得也有些手痒痒了,恨不得也来上一首喜欢的曲子。
那时,实在忍不住了,木瑾之等那三个提琴手拉完一曲后,便小跑过去问那名小提琴手能不能把提琴借给他,让他与另外两名提琴手合奏一曲。
一开始对方自然并不是特别愿意,毕竟小提琴对于小提琴手来说是最好的伙伴,并不是可以轻易出借的东西,但对方看穿了木瑾之眼底的热切,觉得木瑾之不过是一名热爱音乐的孩子罢了,最终还是同意了,把小提琴借给木瑾之拉一首曲子。
在陌生国度的街头,与陌生的提琴手合作自己喜欢的曲目,这样的经历,真是新鲜又让人心潮澎湃,让木瑾之感到非常快乐,也让他体味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而这样的事情,在上辈子,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因为穆龙轩不喜欢他与任何人接触过多,整日整日地就只让他呆在一方宫苑里,至于让他学那些琴棋书画舞蹈之类的,也只是穆龙轩想看而已,根本不可能让其他人来欣赏。
在那个时刻,当木瑾之拉完一首曲子,得到了围观众人的掌声,他与两外三名同样热气西方古典音乐的外国人相视着笑了笑,只觉得那样自在的感觉真让人着迷。
后来木瑾之一连在伦敦街头卖了好几天的字画,赚了不少的钱,在他感到有些腻味的时候,便离开了伦敦,去往了他此次行程中最重要的地方——意大利伦巴第大区的CREMODA市。
去CREMODA,木瑾之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买一把合心意的小提琴,因为学了那么多乐器,在西方乐器中,他最喜欢的还是优雅清亮的小提琴,因为小提琴可以欢快、可以悲伤、可以婉转也可以激越,可以独奏也可以与任何乐器合奏,富于变化又音色纯正,在第一次接触到的时候就让他爱不释手。
在买到喜欢的提琴之后,木瑾之还去了水上之城威尼斯,童话之国瑞典、浪漫之都巴黎等等,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用他的相机记录下他认为最美丽的人、时刻和地方,就这样,他的足迹在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踏遍了欧洲每一个角落,为他自己留下了一些最为美好的记忆。
这一行,木瑾之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他想要的东西,见识了更多从未曾想过能见到的风景,也认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可谓收获颇丰,所以虽然有败家的嫌疑,他却觉得很值得,也算是送给他自己即将成年的成年礼。
不过,其实说实在的,不管是上辈子的穆瑾之,还是这辈子的木瑾之,都从来不需要因为金钱而窘迫担心,这两辈子他从小见识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所以其实他对于花钱的概念并不是很深刻,他只是知道自己花了很多钱,却不明白金钱的真正概念,而且他认为以后总会赚回来的,心里也就没有过愧疚,只能说此时的他还只是温室里的小少爷,并不懂得人间疾苦,路还很长,他需要慢慢成长、成熟。
两个月旅游回来,木瑾之刚回到家就拨通了木采薇的电话,但他没想到木采薇才刚刚接起电话,就对他一通好骂,什么一出门就忘了妈妈啦,两个月也没有一通电话啦,宝宝心肠竟然这么狠之类的,说得木瑾之丝毫没有还嘴之力,只能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静静地等木采薇发泄完。
等木采薇把想骂的话都骂出来了,木瑾之这才轻声细语地安慰道,“妈妈,我知道错了,今晚你过来吃晚饭,我会做你最爱吃的菜,算是赔罪,如何?我还从香榭丽舍大街上给妈妈买了很多礼物回来,妈妈肯定喜欢。”
听了这话,木采薇心情才算好了些,说晚上会过去木瑾之那里之后,便挂了电话,继续处理公司的事情去了,留下木瑾之对着电话无奈地笑了笑,感叹自己的母亲真是越活心越小了,明明在外面是那样强势的一个女人,对他却总是像个小女孩儿似的。
在家里安安分分地陪木采薇过完了八月份的最后几天,木瑾之终于收拾好行李,带着北大的通知书一个人踏上了去往北京的飞机。
北京城的气息是让木瑾之熟悉的,大气、沉稳,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以及历尽铅华的沧桑与威严,但也许是已经渐渐完全习惯了南方都市的温润懒散,此时再度来到北京这样的地方,他却微微有了些不适应,因为即使只是站在这一方土地上,他就感觉到了一种让人窒息的压迫与逼仄,让他不自觉地就会回想起穆国皇宫那个华丽的牢笼。
不过总归是自己的选择,木瑾之不会后悔,只会继续走下去。所以他很快就放松了心情,毕竟这辈子已经没有了皇帝也没有宫墙了,这里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再也没有人有权力禁锢他的自由,剥夺他的向往。
办理好所有的入学手续,木瑾之拖着行礼一路询问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宿舍。此时,打开门,他发现宿舍里没有人在,不过其他三个人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只有一个空床铺,一看就知道是他的,于是木瑾之很利落地直接拖着行李走到了自己的床铺前。
将行李箱放在一边,木瑾之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过说实在的,当他拿出床单的时候,他真有些拿这么一块布没办法,试着铺了床单,却发现床单皱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平整。
其实这也不能怪木瑾之手笨,而是家务类的事情,除了会做饭之外,其他的,他确实两辈子都从没沾过手,上辈子自然有太监宫女动手,这辈子李婶儿从小贴身照顾,不会也情有可原。
看着自己的“杰作”,木瑾之无奈地暗自叹息了一声,想着自由的生活果然是有代价的,至少以后这些事儿都要他自己来完成了。
不过人没有学不会的事情,不就是铺个床单么?慢慢来,总会铺好的。
暗暗给自己鼓了鼓气,木瑾之决定重振旗鼓开始试着套被套,不过当他爬上床正准备动手的时候,宿舍的门就被人打开了。回头一看,木瑾之就看到三个男生各自提着开水瓶进来了。
进来的三个男生看到宿舍里突然多出一个人都愣了愣,再加上木瑾之的长相,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倒是木瑾之先从床上爬了下来,笑着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好,我叫木瑾之,木头的木,王字旁代表美玉的那个瑾,之乎者也的之。”
“哈哈,我叫陈放,放开的放,东北黑龙江的。你终于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来报道了呢!”只见三个男生中长得最高大的那个,哈哈一笑,率先朝木瑾之走了过来,调侃了一句,“哎,又来个花美男,我这老大以后可没法当了!”然后就转身去放开水瓶了。
见陈放走开后,另外两个男生也立刻效仿陈放,做了自我介绍。两人都是北京本地人,还是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其中一个戴眼镜穿白衬衫,看起来很是斯文,挺喜欢笑,笑起来竟还有两个小酒窝,叫官铭,据他自己说本来家族本姓是“上官”,但到了他爷爷那辈觉得“上官”这样的复姓不好,就改成了“官”。另一个叫李琨,看起来有些冷,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一脸面无表情,眼神特别冷淡,长得倒是一表人才,高高帅帅的,属于很正统的帅哥,浓眉星目,鼻梁挺直。
暗暗观察了一番几个室友,木瑾之觉得几个人应该都不难相处,让他对以后大学宿舍生活多了几分期待。不过最让他好奇的,就是他观察到的李琨与官铭之间的小互动,那些小动作,那些眼神交流,看着不似竹马好兄弟,倒更似一对小情人,毕竟那眼神儿是骗不过他的。
与同道中人一个宿舍,倒也不错,至少可以多了解了解这个时代的男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