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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想起来什么,举起筷子指着他:“做你半年女朋友可以,但你不能以此做为借口占我便宜,比如什么牵手,Kiss,拥抱,通通都不可以。还有,以后在公司里,不可以把我当搬运工使唤。我答应你,并不是因为我想要你的宝马,我只是不想以后被某人说我占他便宜。”
“你本来就占我便宜。”
“……”
“还有吗?”
“还有什么?”她脑子又开始打结,收到他飞来的卫生眼,顿时明白所指,于是又道,“暂时想到这么多,以后想到以后再说。”
“没有了,就换我提要求。从现在开始,你要收起你满身的刺,再扎我一下试试看。瞪什么瞪?”
她翻了个白眼:“化干戈为玉帛,没问题。”
“没问题,那就赶快吃饭。吃完饭去洗碗。洗完碗,就去上班。下了班,等我。”他的脸上是惯有的波澜不惊,即便是在命令她,都是一副理直气壮。
她嚼着饭,口齿不清:“干嘛我洗碗?干嘛下了班要等你?”
“饭是我炒的,光吃不知道劳动吗?叫你下班等我,是要恶补怎么样才叫做男女朋友。你对我了解吗?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有哪些习惯?不提前把功课做足,想下个月十五去我家丢脸吗?”这个猪头女人,连他在向她约会都不懂。
“……”凶什么凶?
她把自己盘中的炒饭吃完了,仍是觉得没饱。于是抢过他的盘子,将他盘中剩下的炒饭全拨到自己的盘子中,一粒米饭也不给他留下。
她决定化悲愤为食量,在饭量上打败他,饿死他。
看到她蠢蠢的样子,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吃完饭,洗完碗,袁润之先一步离开了纪言则的住处。出了这幢楼,她才知道自己正处于N市最昂贵的楼市之一的高档小区。
虽然对纪言则的一切很好奇,但她更急于换掉身上的男式衬衫,否则以现在这副模样,待会到了公司,她一定会被众八婆八公的口水淹死。
从街边的地摊上随便买了件十几块的T恤换上,她匆匆赶往公司。
到了公司,除被几个同事取笑睡过了头,一切风平浪静,这才放下那颗忐忑不安的心,长长地舒了口气。
赵夜群见到她,对她暧昧一笑,将她的双肩背包还给她,揶揄:“之之,昨晚睡得还好吧?”
她的脸颊不由得一热,几秒钟之后佯装淡定,接过背包,昂首挺胸,指责他:“好个屁!你昨天为什么没有送我回家?”
赵夜群压低了声音:“哎,你不能怪我,昨天我是想送你回家,可你偏偏赖在纪总家的沙发上不肯走,我和小刘只好丢下你了。”
原来还是她自己脚贱的爬到他家的,而且还死赖着不走,知道真相比不知道还要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