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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们是来自库尔城的吟游诗人,我们自组了这支小乐团,乐团名字叫做‘两日乐团’。”
“两日?啥两日?”酒馆里的客人不明就里。
“两日,其实是我们对人生的一种观点的表达。两日,就是两天。无论是长寿的精灵、矮人,还是人类、兽人等种族,我们都是先出生,再死亡。无论我们的生命有多久,也会在一天出生,另一天死亡,在生和死的两日之间,就是我们的人生……”
“哦……”客人明白了,还挺有哲学味道的嘛。
“请允许我们自我介绍一下,敝人叫勇。汉克,是主音吉他手,这位是朋。霍夫曼,节奏吉他手。”说着指了指乐团中个子最高的一个乐手,那乐手估计有一米九十多了,比阿龙还要高出一些,只见他将手中乐器冲观众一阵拨弄,一段充满动感的琴声传来。
“这两位是我们的贝司手和萨克斯手,柏松柏杨两兄弟!”两个个子差不多高的长发青年将手中乐器也是一阵折腾,不同的是柏松手中是跟吉他差不多样子的乐器,柏杨则是手持一个光闪闪的金属吹奏乐器,一段好听的音乐从两人乐器上传来。
“最后介绍的是,我们的鼓手,来自佛陀国的阿三!”一阵激烈的鼓声响起,原来那个叫阿三的一直站在其他人身后,腰上围了一圈不知名的鼓,大大小小七八个,还有几块金属片。现在走上前来挥舞手中小槌,一阵忙活,敲出一串激情的鼓点。
酒馆客人纷纷鼓掌,乐团成员们弯腰致谢。
明明心想,从前老听说各种乐团的鼓手叫什么三儿啊三儿的,怎么这个乐团的鼓手也叫三儿呢?敢情在家排老三的都会打鼓不成?
“敝乐团刚成立不久,下面请允许我们再为大家表演一首我们自创的新歌,名字叫做‘相逢何必相识’!”叫勇的吉他手说完,低头轻抚起琴弦,美妙的前奏响起。
客人们再次鼓掌,毕竟在这北部地区偏远的伊森城,文化生活非常少,一年也见不到几个吟游诗人来表演,今日忽然来了个传说中的乐团,当然让大家兴致勃勃。
几个乐手相继奏响手中乐器,接着勇。汉克开始了边弹边唱:
“你不认识我
我也不认识你
有了困惑
你我才会想起
那擦肩而过的时刻
这世界多少坎坷
这人生多少无奈
富了穷了无所谓
快乐才是真正的财宝
你看到了我
我也看到了你
摘下面具
你我才会感受
那萍水相逢的情谊
那路途多少凶险
那爱情多少磨难
笑了哭了无所谓
真心才是彼此的安慰
……”
音乐声越来越大,细心的明明注意到,几个乐手的乐器上,都镶有一小块黄色的晶石,正随着音乐节奏而变得越来越亮。
开始曼妙悠扬的前奏后不久,音乐突然一改风格,随着鼓手一通宛如火山暴发般的鼓点响起,整个音乐变成了极其充满力量和激情的曲调;几个乐手居然边演奏边疯狂地甩动长发,让现场气氛一下变得疯狂无比;貌似平淡柔情的歌词,从歌手勇。汉克的嘴巴里唱出来,居然变成越来越歇斯底里般的呐喊;那种叫做吉他的奇怪木制乐器,居然发出了从没听过的金属般的巨大轰鸣声;鼓手的节奏更是慷慨激昂狂乱无比。
观众一下就被震呆住了,人人张大了嘴巴。
从来没听过这种声音,这到底是什么音乐?!
木头制作的乐器怎能发出如此刺耳的噪音?!这不会是魔鬼的音乐吧?!
乐手的样子怎可以如此疯狂?!
这还是那些素以吟唱轻灵婉转的歌曲和悠悠讲述英雄美人传说故事著称的优雅的吟游诗人吗?!
天哪!这不是一群疯子吗?!
角落里以明明为首的一伙人倒是对这从没听过的音乐兴致极高,那些充满力量和激情的节奏,刚好与他们这群正值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产生了强烈的心灵共鸣。老肥和大块兴奋地嗷嗷直叫,手中木杯一个劲地随着节奏敲打着桌面;棒子头发长,也学着那群乐手一样将头发甩来甩去;连一向木呆的阿龙,也站了起来跟着音乐扭着笨拙的身躯,看样子这家伙虽然弱智,但音乐细胞一点不少;至于明明,则一直都在闭着眼睛搞出一副深沉无比的表情,随着节奏好一顿前后左右晃动脑袋,肩膀还一耸一耸的,知道的是他深深沉醉在这音乐声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抽了风呢。只有矮人鲍雷斯对这种风格的音乐没兴趣但也不排斥,一个人频频喝酒。
终于,歌声结束了,音乐戛然而止。
几个乐手显然非常激动,脸都红红的,那适才激情演唱的歌手甩了甩凌乱的长发,向周围观众鞠躬:“谢谢!”
抬头一看下面的场景,尴尬地愣住了。
只见酒馆内百十来个客人,有的目光呆滞;有的张大了嘴巴;有的手指颤抖;有个扭头看演出的伙计正给客人倒酒,也不知倒了多久,酒水早已溢出杯子,顺着桌子流到客人的裤裆上,而那客人表情和伙计差不多,一副错愕茫然的痴呆状。
“这个……是我们乐团自创的一种音乐……希望大家……喜欢。”歌手勇似乎对这场面习惯了,坚持把话说完,却满是惆怅的味道。
过了半天,众人终于缓过劲来,但再没一人鼓掌,都扭头继续喝酒聊天。有一桌的两个老头似乎被刺激得犯了心脏病,被几个人搀走了,引起了一点小骚动。
一时间小乐团被冷了场。
“好!好!牛B!”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但很热烈。
是明明那伙人在捧场,老肥和大块用啤酒杯拍着桌面嗷嗷大叫:“再来一个!”
歌手们宛如看到光明一般,面色一阵欢喜,终于有观众认可了,尽管人数非常少,几个人感激地望向明明一桌。
“好你妈!”突然又传来一声公鸭嗓般的怒喝:“还两日?我日你老母啊!”
卷一|第二十章 萍酒相逢
卷一 第二十章 萍酒相逢
随着一声咒骂,一个还有半杯啤酒的木杯向愣在当地的乐手们砸来。几个乐手纷纷闪避,酒杯落空了。
“好你妈啊!什么他妈玩意?吵死老子了!”那扔酒杯的是个流氓,显然他对这种新型音乐毫不欣赏,大概平时骄横惯了,随手抄起桌上另一个酒杯又要砸来。
突然一只手铁钳般紧紧掐住了流氓的手腕,“哎哟!”流氓呲牙咧嘴:“疼、疼、疼……”
酒杯掉下,大半杯啤酒洒了一裤子,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他尿了一裤子呢。回头一看,只见明明面无表情站在身后,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掐着他的腕子。
“哟,是明爷。”那流氓认得明明,吓得腿都软了,也不管明明比他小多少,张口就叫了声爷。原来他就是白天在武器店门口聚众要砍明明的混混之一,桌上另几个同伙扭头一看明明也都吓傻了,刚才进来没注意到角落里的明明,早知道是死活不会进来的。
明明松开手淡淡地说:“疼是吧?听不惯就滚出去,再他妈撒野,小爷让你疼个半年下不了炕你信不信?”
“信信!这就滚,这就滚。”几个流氓低头灰溜溜地要离开。
“站住!谁让你们就这么走了?”明明向乐团一甩头:“去跟人家道歉。”
“是,是。”几个流氓点头哈腰地跑到乐队前,连连说对不起。
“打自己几个耳光,说下次不敢了。”明明不依不饶。
几个流氓又看到了明明身后几个造型暴力的伙伴,忙拼命抽了自己几嘴巴:“小人再也不敢了……”
“嗯,这还差不多。”明明满意地点点头:“把身上所有钱都掏出来,就算听歌费吧。”
流氓们慌不迭地掏光了身上口袋,凑了几个银币和若干铜币,放到乐团前面的盒子里。吟游诗人都是靠演唱和讲述来换取观众的报酬,这个乐团面前的桌上有个小皮盒,就是用来收放客人赏钱的。
“滚吧。”
听到终于可以离开,流氓们撅着屁股一溜小跑钻出了店门,直跑出一条街才敢停下脚步。
“多谢这位朋友相助,两日乐团不胜感激。”那歌手阿勇和众乐手向明明道谢。
“嘿嘿,不必客气啦。我们兄弟几个特别喜欢你们的音乐,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呢。如不嫌弃,过来一起坐坐如何?”明明向小乐团发出邀请。
乐手们见厅中众人明显对这音乐无法接受,难得这唯一的一桌客人对自己又如此热情,刚刚还出手相助,哪能拒绝人家邀请呢,遂收拾东西过来和明明等人坐在一起。
明明将矮人鲍雷斯和几个兄弟一一介绍给乐手们,大木桌一下又增加了五个人,彼此凑的很近,明明发现阿勇的耳朵是尖尖的。
“你是个精灵?”明明问道。
精灵?在这偏僻的北部地区可很少见到精灵,大多精灵都生活在南部森林中和西部草原上。老肥几个忙凑近盯住吟游诗人们的耳朵看,矮人鲍雷斯也睁大了眼睛看过来。
几个乐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除了阿三,我们都有精灵血统。”歌手阿勇向大家介绍道:“我和阿朋是草原精灵,柏松柏杨两兄弟是森林精灵的后代,属于半精灵。”
乐手们把长发向后捋了捋,露出他们的尖耳朵,阿三撇了撇嘴,看来这里就他一个是人类。
半精灵继承了精灵的长寿和体质,却也继承了人类的种种特性甚至缺点,除了耳朵和精灵很像,其他方面和人类也差不多,气质上没有纯种精灵那么优雅,但比纯种精灵更容易相处得多。
柏杨显然更接近人类,上到桌来一点不客气,一边伸手抓桌上零食吃,一边大叫伙计拿杯子来,和大家哈啦一圈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就急不可待地和矮人鲍雷斯频频碰杯,猛灌啤酒。
鲍雷斯显然也没见过精灵或者半精灵,好奇地盯着他们的耳朵看。柏杨的兄弟柏松倒是比较斯文,和大家客气地寒暄着。
明明一伙对小乐团的音乐非常欣赏,对乐手们十分热情,乐手们也因此对这群家伙充满了感激,想来他们的新音乐刚诞生不久,还没人像明明他们对这音乐如此狂热。大家都属痛快豪情之辈,很快就打成一片,一时吆五喝六、传杯弄盏,非常开心。
老肥和大块已经对小乐团到了崇拜的地步,特别羡慕他们的长发,非常后悔当初为啥不跟棒子似的也留长发。
阿龙用大手轻轻抚摸着旁边阿勇背上的琴囊,一脸傻笑。阿勇见了,摘下琴囊,取出琴给阿龙玩,阿龙不好意思地连连摆手,说他只会玩大锤,不会玩琴。
“可别给他,他不小心会把琴捏碎的。”棒子也不知是不是喝酒了的缘故,今天的话多了起来:“阿勇兄弟,再唱一个吧。”
“对对,再唱一个吧。”大伙随之附和。
“好!”难得遇到各位知音,阿勇很开心地点头答应:“我就再小唱一曲,给大家助兴。”
大伙纷纷鼓掌。
琴声响起,这次不再是那种激情澎湃的音乐了,而是很干净轻柔的曲子,歌手阿勇边弹边唱着一首抒情歌。
木桌再大也因为坐了十几个人而显得拥挤,其他乐队成员无法伴奏,只有鼓手阿三从腰上摘下一个小鼓,在桌面上为阿勇轻轻打击节奏,那拍击出的鼓声是不属于华翰人熟悉的韵味,听上去完全是异域风情。
一琴一鼓,竟演奏出非常动听的音乐,阿勇的嗓音颇具磁性,刚才唱的那种激情歌曲让人能感受力量,现在却低沉沙哑,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沧桑,每个在座的男人都被这歌声勾起自己的心事,酒馆里的客人都静静地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