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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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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日期:1994年5月9日。 
  魏仕炳 
  113. 受害者: 
  魏微山,男,95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魏微山之子魏仕炳(Nee San Beng,Ngai Soy Heng),56岁,退休,祖籍海南文昌,身份证号码为0884117。现住10A; Jalan Temiang,Seremban Negeri Sembilan,Malaysia。邮编70200。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13)   
  损失数额: 1144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开咖啡店存下了香蕉票日本钱。然而日本投降以后,日本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履行诺言,跟我们这些拥有香蕉票的受害者家属兑换,给予我们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5日。 
  廖关生 
  114. 受害者: 
  廖保,男,60岁,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廖保之子廖关生(Lem Kim Sang),男,51岁,商人,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码为3567396。日本侵占时住森州万茂。现住No。13 Lorong 1,Taman。 K。S。M。 Bahau;N。S。。邮编72100。 
  损失数额: 20万元。 
  投诉内容:战争带给国家不安宁,国破民亡,亲人之间生死离别,这一切都是日本大帝国政府统治马来西亚时期迫使我们使用日本军用香蕉票的结果。战败以后日本军票没有了任何价值,人们只能用以物换物来维持生计,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生命也朝不保夕。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6日。 
  杨日生 
  115. 受害者: 
  杨德(Yang Teck),男,42岁,割胶工人。 
  投诉人资料:杨德之子杨日生(Yang Nyak Sang),46岁,泥水扎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0239997。日本侵占时住Port Dickson,Lukut,Negeri Sembilan。现住477,Taman Sri Mawar Senawang Negeri Sembilan。邮编70450。 
  损失数额: 6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统治马来西亚期间,我的父亲杨德在他42岁时去世了,作为一个割胶工人,他拥有一部分胶园。当时我们家拥有一定的日本香蕉票。很不幸地,日本投降以后,这些香蕉票变成了一堆废纸,我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现在,日本政府应该给予我们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4月30日。 
  郭谭胜 
  116. 受害者: 
  郭谭胜(Kok Tam Sing),男,75岁。 
  投诉人资料:郭谭胜本人,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1301380。日本侵占时住No。 155 Green Ward Mantin N。S。。现住No。 185 Green Ward; Wantin N。S。。邮编71700。 
  损失数额: 94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政府统治马来西亚的44个月中间,我出卖了我的财产来做生意,直到日本投降。结果日本香蕉票变得毫无价值,我的血汗钱变成了一堆废纸,这让我感到万分痛心。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9日。 
  李俊开 
  117. 受害者: 
  李切,男,62岁,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李切之子李俊开(Lee Choon Kai),75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3571763。日本侵占时住No。7 Jalan Besar; Perak Chuan; Port Dickson,现仍住此地。邮编71960。 
  损失数额: 11000元。 
  投诉内容:自1942年日本军队占领马来西亚时,我们全家人搬迁到胶园内,不幸家父被毒蛇咬了一口,伤重。当时苦难重重,因此出售树胶园一段,用作医药费及生活费用,留下万余元的香蕉票。日本政府战败投降,但是它并不是亡国。马来西亚人民的血汗钱,日本人不应该不承认,应该履行承诺,予以兑换。 
  投诉日期:1994年3月8日。 
  曾寿 
  118. 受害者: 
  曾寿(Chen Shu),男,82岁,退休,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码为0240265。日本侵占时住Hosapa,Titi,Jelebu。N。S。。现住66,Jalan Dato Moyang Salleh,Kuala Klawang, Jelebu,Negeri Sembilan Darul Khusus。邮编71600。 
  投诉人资料:曾寿本人。 
  损失数额: 15000元。 
  特殊经历:我的胞兄遭到日军杀害,他叫曾宁发,当时20岁,在于郎郎耕有5英亩的香蕉芭,但是他还是和父母一起住在知知港,河沙坝。他在于郎郎蕉芭工作时惨遭日军先锋队屠杀,沉冤50多年未雪,现在向日本申诉。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期间,我父亲把店屋卖掉,改行做农夫和经营小贩,辛辛苦苦,省衣节食。我父亲为一家九口的生活奋力工作,挨了三年多,稍有积蓄,但是所赚的都是日本军用香蕉票,这是日本政府发行的,日本政府发行的军用钞票正面印有保证兑换的字眼,在日本政府投降以后竟然变成废纸,导致我父亲欲哭无泪。我们一家大小做了三年多,只赚到这些废纸。这些军用香蕉票保存至今,50多年完好无损,共有15000元,希望日本政府遵守保证兑换之诺言,兑换回马来西亚的钞票,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0日。 
  陈玉莲 
  119. 受害者: 
  陈玉进,男,28岁,农耕。 
  投诉人资料:陈玉进侄女陈玉莲(Tan Nyok Lun),退休,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码为281120055000。日本侵占时住Pedas,N。S。。现住35,Jalan Besar,Mantin,N。 Sembilan。邮编71700。 
  损失数额: 5000元。 
  投诉内容:1942年2月,我的叔叔管理胶园时,在胶园内被日本军人杀害了。行凶的日军为先锋队。当时他存下了5000元的日本军用香蕉票,这些钱由我保管至今,我要求日本政府能够给我兑换成马币,赔偿我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2日。 
  120. 受害者: 
  李华富,男。 
  李文雅 
  投诉人资料:李华富之子李文雅(Lee Woon Yah),商人,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3054762。现住41,Jalan Besar,Mantin,N。 Sembilan Darul Khusus。邮编71700。 
  损失数额: 4万元左右。 
  投诉内容:我叫李文雅,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这是一家从我父亲手里接收下来的店铺。在二战以前,我们这家店是Mantin镇上惟一的一家,因此我们积下了很多钱,但是不幸的是,因为日本占领了马来西亚,我们的商品卖出去以后,得到的是日本军用香蕉票。因为日本那香蕉票在日本投降以后无法使用和进行交易,我们的店破产了,我们感到伤心和困惑。当时,整个家庭都陷入悲伤,只能从头再来,因此损失无法计算。基于公平和人道的考虑,日本政府应该接受我们的日本军用票,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4日。 
  吴景桔 
  121. 受害者: 
  吴锦运,男,60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吴锦运之子吴景桔(Goh Keng Ngoh),59岁,店员,祖籍海南,身份证号码为0856237。日本侵占时住Melaka。现住No。 10 Rumah Rakyat,Gemenchih,N。S。,Malaysia。邮编73200。 
  损失数额: 12495元。 
  投诉内容:1942年2月15日下午5点,日本占领了新马。我的父亲是一位小商人,他辛辛苦苦地积下了12495元的日本香蕉票。日本政府投降以后,他们一走了之,没有任何交代,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给予我们一定的赔偿,将军票按照一定的比例兑换成我们现在使用的马币。 
  投诉日期:1994年7月5日。 
  Poh Leong Chiew 
  122. 受害者: 
  投诉人Poh Leong Chiew的叔叔。 
  投诉人资料:Poh Leong Chiew,男,59岁,商人,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0218536。现住272F,Jalan Tuanku Antat,Rahang Kecil,Seremban,N。S。。邮编70100。 
  损失数额: 16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马来西亚期间,我的叔叔是位商人,他存下了16000元香蕉票。日本政府投降以后,这些钱全成了废纸。每一张日本军票上面都印有“保证可以兑换”的字眼,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们的损失。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14)   
  投诉日期:1994年8月7日。 
  黄振 
  123. 受害者: 
  黄振(Wong Chin),男,小园主。 
  投诉人资料:黄振之子黄观霖(Wong Koon Lam),男,53岁,小园主,祖籍广东北流,身份证号码为0923814。现住412 Sungai Klau Raub Pahang Darulmakmur。邮编27630。 
  损失数额: 6000多元。 
  投诉内容:在1945年以前,日本控制了我们的国家马来西亚,当时,我父亲黄振被迫卖掉了大部分胶园。我父亲捐了一部分钱给日本政府作军费,剩下部分自己留用。在我们国家光复以后,我们已经储蓄了很多的日本军用香蕉票,但是我们不能在我们国家使用这些军用票了。当时我们全家人因为这些日本军用票失去了它的价值,不能再使用而对生活感到非常失望。我们损失了很多东西。上次日本政府向我们保证今后会给我们兑换香蕉票的。因此,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兑现诺言,把我们的军用票兑换成马币,而不要使我遗憾终身,这样也能给日本国家挽回一些声誉。 
  投诉日期:1994年3月6日。 
  蓝金 
  124. 受害者: 
  蓝石秀,女。 
  投诉人资料:蓝石秀之子蓝金(Lam Kim),57岁,金矿,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1654532。现住238 Sungai Lui N/ V Pahang Raub Malaysia。邮编27600。 
  损失数额: 84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期间,我父亲辛辛苦苦工作,存下了8000多元的香蕉票。我母亲保存至今。日本政府应该还我父母的血汗钱,只有这样,日本政府才能维护国家形象,挽回声望和荣誉。 
  投诉日期:1994年3月6日。 
  陈金池 
  125. 受害者: 
  投诉人陈金池之父。 
  投诉人资料:陈金池(Tan KimTee; Tan Hock Seng),男,56岁,传销商,祖籍福建厦门,身份证号码为3091841。日本侵占时住Bangan Serai,Perak,Malaysia。现住T7; Kampung Sempalit,Raub Pahang Darul Makmur,Malaysia。邮编27600。 
  损失数额: 4万元。 
  投诉内容:当时,先父是当地的闻人(当时俗称侨领),他变卖财产换回几麻袋的日钞,无可否认的,这是先父的血汗钱。日军走了,当时的日钞也变成了废纸,所以母亲就要把它烧掉,幸亏先父发现得早,抢回40张遗留下来,我一直把它看作是纪念品保留着。虽然日军走了,但是现在的日本政府还是要负起责任的,因为日钞票面上写着“日本政府保证兑换”,这很明显地指出日本政府等待持有者来索取。现在就是索取的时候了。日本政府可以赔偿给英国与菲律宾,同样的原因,当然也应该负起同样的责任,赔偿给马来西亚的日钞持有者。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2日。 
  王朱赐 
  126. 受害者: 
  王炳火,男,21岁,杂货店主。 
  投诉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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