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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看着于承均包扎起的手,轻声地说:“你让我喝了你的血”
“避免浪费。”于承均振振有词道。“既然你需要喝血,比起去外面买血袋倒不如用自家产的。你没见过在家里种菜却不吃、还要花钱买菜的人吧?”
金愣了愣。他活了二十一百二十年还真没见过比于承均还节俭的人,为了省钱竟把自己当成如乳牛一般金此时更加确信,于承均的确是个承袭传统美德的人,而他也毫不掩饰地将想法说了出来。
鬼老头嗤之以鼻道:“他那叫抠门!小气!你这黄毛殭尸的观念需要好好导正才是。”
于承均第一次觉得这个讲话比放屁还不可靠的师父说到重点。
“对了,均。这个”金支支吾吾地问,“这个冰箱怕是无法修理了吧?”
于承均掂了掂冰箱门的重量道:“嗯,算是完全报废了。卖给收废铁的估计还能回收几百元。”
金悲伤地看着解体而且歪七扭八的冰箱。它的空间虽小,毕竟也陪他走过一段时间,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种类似寄居蟹和牠的壳般无法分割的感情。
于承均见金伤心的样子也觉得于心不忍,便柔声道:“总会有方法的。要不我将它敲回去?”
鬼老头马上大骂:“小气鬼!我本以为你是要买个新的。这个烂成这样只能熔掉重铸了!”
“师父,您该回去了。”于承均毫不客气下了逐客令,“我想师娘应该很生气,毕竟您在旅游途中跑掉”
鬼老头气鼓鼓地道:“现在回去我一条老命就要赔上了!我可是趁船在英国利物浦靠岸时跳了下来,赶紧买了机票千里迢迢飞了回来。照理说,你还得跟我算算机票钱哩!”
“搭飞机的又不是我。”于承均一口回绝。
金见两人似乎处在一触即发的态势,便露出个谄媚的笑容对鬼老头道:“泰山大人,您一路上舟车劳顿,小婿却一直没能正式向您请安,请您务必见谅。另外,小婿想斗胆请您”
鬼老头对于金的卑躬屈膝似乎很是受用,没待金说完就勾住他的脖子赞道:“你这小黄毛殭尸挺有意思,该有的礼数也没少。如何?爷爷带你一起盗墓去?”
金连忙摇头道:“这可不成,若您是爷爷的话,我就成了均的晚辈了”
“就这么说定啦!过几天就带上你!”
“等等。”于承均不悦道:“您说盗墓?是什么样的墓?怎么没听您提起?”
“啧,你现在不赶我了?”鬼老头得意道:“这次来找你其中一半是为了这档事,老头子虽说已经半退休了,不过身手可不能闲下来。有个墓我想让你一起去,只怕我一个人应付不来。机会难得,就带上两个小毛头一起去吧。”
于承均思忖了半晌才道:“如果要我一起去,那是代表这个墓存在危险?是什么墓?”
鬼老头清清喉咙朗声道:“我下飞机时先到老朋友那晃一晃。他说约莫是一百五十年前的清代墓,据传是同治皇帝某个还未出生就夭折的孩子,想必好货不少。”
于承均讶异道:“有这么一个墓?看来真要好好透澈了解一番才是。”
鬼老头正吹嘘那墓里有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物,于承均忽地发现一旁的金脸色发白,身体直打哆嗦。
“金,你会冷吗?”于承均问了个连自己都觉得很蠢的问题。
“傻子!”鬼老头马上答腔,“他是殭尸,怎么可能会冷?你看过穿毛皮大衣的殭尸?”
金瑟瑟发抖看着两人,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声音里充满哀求:“均,泰山大人。这个墓能否别盗了?”
于承均正想问个清楚时,鬼老头率先开口了:“为啥不能盗?难不成你跟咸丰老儿是亲戚?”
金的脸顿时变得惨白,紧闭着嘴不说话。
鬼老头见状,阴森森地笑道:“终于逮住你的把柄了。”
于承均冷淡地制止了鬼老头继续说下去,转过头踌躇了半晌,才艰难地开口道:“金,看来你并非不记得生前的事,我希望你能解释清楚。”
金愕然道:“原来你们串通好套我的话?”
看见金不可置信的表情,于承均心中一紧,怕是以后再也不能获得他的信任了吧,虽然早已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他还是不想见到金受伤的样子。
于承均握了握拳,叹道:“金,这是为了你好,而且我也不希望在这房子里有任何瞒骗。我原以为你应该是信任我的,若是有什么事让你执意隐瞒下去,那么,我会很难过。”
金惨然一笑,轻声地说:“均,我有我的苦衷,只怕讲了后我的命就不保了。”
于承均这时才猛然觉得自己做错了,竟将金逼到这种地步,他从未想过金所隐藏的秘密是如此,要是
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个体贴的人,总是将他所认为对的事一厢情愿加诸在他人身上。于承均明白金对自己的感情和依赖,于是便仗着这感情,认为金可以体谅他做的任何事,纵使这有可能会伤害到他
鬼老头见于承均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粗声道:“早知道你心软,不过今天这事一定得解决,要不我就直接让这小殭尸伏诛,以免他藏着什么坏心眼。”
金不是这样的人,于承均咬牙想着。
和金相处已久,明白他怯懦的样子或是轻佻的举动虽然做作,却都是他真正情感的体现。孰料在他灿烂的笑容下藏了这么多必须一人独撑起的秘密?而于承均今天却亲手撕裂了金苦心经营的一切。
他并未想过会将金逼得走投无路,也恨自己的鲁莽。
于承均抬起头毅然决然道:“刚刚我也跟您讲了,若是金不愿意说,没人能逼他开口。而我也答应过要保他周全,若师父您要跟他动手,请恕我不准。”
鬼老头气极,正欲大骂时,金上前阻止两人。
他挤出一丝笑容道:“事到如今,不说也不行了。”
“金”
金脸带悲伤地说:“金并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的姓不,应该说是后来改的姓。”
“后来的姓?”
“我出生于正黄旗爱新觉罗氏,名叫奕庆。那时是光绪十七年。”金不疾不徐一字一字地说,语气带着些不易察觉的颤抖。“我老爹是爱新觉罗载湉,前朝的前朝的光绪帝。”
于承均一时脑袋转不过来,这跳TONE也跳太大了吧?!他惊讶到甚至没发现自己心里冒出了这种年轻人才会用的词语!
鬼老头也是一脸惊讶,不过比于承均镇定许多。
“我果然没猜错,只不过我本是猜你是哪个亲王的儿子,原来是那个倒霉蛋咳,没想到光绪帝还有子嗣留了下来。”
于承均不是那种遇到不可思议的事就拧自己脸皮两把的人,不过盗墓挖出个拥有皇室血统的洋鬼子殭尸,这种剧情实在太脱离现实了。
“见到那块血玉时,我就猜你来头不小。”鬼老头打量着金,“后来见到你身上穿的衣服和顶戴,那胸前和背后的圆形补服还有顶戴的装饰,是只有亲王和贝勒以上等级才能用的。”
于承均拿起金身上穿的黑色朝服,沉甸甸的料子极好。他当初也注意到圆形补服,但却没多想,认为反正要埋葬起来的人就算穿龙袍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不少人总爱给自己安个什么公或什么王的刻在墓上。
“我生前的确被封了个亲王,只不过那时老爹已被囚禁在瀛台,这命令当然也不作数。”金脸色暗淡地说,“老爹怕他死了之后,亲爷爷她亲爷爷就是老佛爷,她都让我这么叫。”
听到了金对于那些历史课本才见得到的人物叫得这么亲昵,于承均摇了摇头,有种时空混乱的错觉。
“老爹只想说给我册封了个亲王,亲爷爷她就无法下手,但连老爹都被关起来了,其它人在亲爷爷手里也不过蝼蚁一般。我算是幸运的,事先逃到上海租界,因为我拥有英国籍,所以得到了英国领事的庇护,而其它兄弟姊妹却全死了。”
鬼老头问道:“如果你是皇子,怎么历史没记载?”
金耸肩道:“我娘连名号也没有,身分和婢侍一样,历史怎么会记载?虽然受宠,但身为外国人的她不可能被承认。尤其当时老佛爷仇外,我娘在宫中可说是相当凄惨。幸好后来老爹将她送出宫,她便回英国去了,在船上时她才知道已经怀上了我。”
于承均胡乱地想,若是清廷王室在这之前没和洋人混血过,黑发和金发父母生出的小孩是金发的机率应该很低说起来,金的五官比起一般洋人的确要柔和许多,这应该是体内东方血统的功劳。
“那块血玉便是出宫时老爹给她的。老爹说这东西只给心爱的人,然后再传给两人的儿子。老娘死前给了我,让我送给心爱的人。”
鬼老头惊叹:“那应该就是野史说的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那块血玉。松赞干布翘辫子将近五十年后,吐蕃与大唐发生战争,战败之后将血玉做为进贡送了回来,后来这块玉就一直在王室之间辗转流传,竟传到你身上了。”
于承均默默掏出玉珏,玉面上的龙凤栩栩如生,衬着红得快滴出血来的色泽,在灯光下显得妖异非常。
金竟然给了他一块千年古玉,这块玉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所能衡量的了。它对金的意义、对金的娘亲的意义、对于所有持有过它的人的意义
“所以,你们猜对了。”金苦笑道:“我的确是前朝余孽。现下要将我就地正法或是通报官府都无所谓,反正我本就不该是活着的人”
“报官?”于承均挑眉道。
“就是条子还是市长或议员?”金垂头丧气道:“我也知道纸包不住火,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只是不晓得会这么快”
鬼老头一脸不解。
于承均则是思考了会儿才明白了金的意思,问道:“金,你为什么要隐瞒这些事?”
金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彷佛责怪他们明知故问。
“我也清楚,执政者对于前朝余孽向来不会手下留情,我在史书上读到咱们对于明朝余党是多么残酷,甚至后来的文字狱,只要和反清复明扯上点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鬼老头摇头大叹,责怪于承均道:“你怎么没让他多吸收点现代常识?他该担心的身分不是前朝余孽,而是死后复活的殭尸。”
于承均心中暗骂,谁晓得金整天看电视连这也不清楚?
他转向金失笑道:“金,如果你害怕的是这档事,只能说你多虑了。现在并不流行诛杀前朝人,或者应该说只要奉公守法,不管你是什么人,都受法律保护,没有人能够因为你的身分而对你做出伤害的行为。”
金瞪大眼睛:“你们不介意我的身分?可、可我是夺了你们江山的满人”
鬼老头呵呵笑道:“现在可是地球村,所有人都混在一起啦,谁还管你是满人还美国人?大概只有外星人能引起一些骚动。你这小殭尸当真无知的紧。”
“你们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到外面大喊『我是满人』都不会有人在意?”
“顶多把你当疯外国人罢了。”于承均平静地阐述。
金愣了好一阵子,才吶吶道:“没想到过了一百年,连观念都变了这么多。”
于承均只觉得啼笑皆非,金就为了这个理由隐瞒这么久,害他绞尽脑汁不断思考找出金身分的方法,结果当事人根本什么都记得
“那么泰山大人,您不杀我了?”金迟疑地问。
鬼老头摊手道:“我杀你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