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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扬名显亲”,我却卖文为生,靠读者养活。我说过我控诉腐败的封建社会制度,可是今天连封建文化的垃圾也还不曾给人打扫干净。我说过生活的激流永远奔腾,我要摧毁封建家庭的堡垒。我后来发表了《激流三部曲》。而事实上我的祖父是被我五叔气死的,我五叔不等他父亲死去就设法花掉那些他认为自己有权分到的财产。我不但来不及对这个专制王国进行任何打击,我甚至跪倒在祖父遗体面前,所以有人说这是小说《家》中的“败笔”。请原谅,那时我不过是十五岁的孩子。纵然大言不惭,我也不敢说我那一代人一开始就有“打倒”和“摧毁”中国文化传统的雄心壮志。至于我个人的经历呢,我也只是撕毁过半本带插图的《烈女传》,我当时说它是充满血腥味的可怕的书。但要是平心静气地多想一想,我也不能说今天就没有人把《烈女传》看做女人的榜样。明明还有人把女人当做私产,谈恋爱不成功,就刀砍斧劈。连许多封建的糟粕都给保留了下来,居然还有人吵吵嚷嚷到处寻找失去的文化。有人认为“五四”运动“全面打倒历史传统、彻底否定中国文化”,使“我们数千年来屹立于世的主要支柱”从此失去,“整个民族似乎再无立足之处。日常行事做人,也似乎丧失了准则。”
什么准则?难道我们还要学历代统治者的榜样遵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常之道,过着几千年称王称霸的没有民主的日子?
老化(2)
什么准则?难道我们还应该搞男女授受不亲、宣传三纲五常,裹小脚,讨小老婆,多子多孙、光宗耀祖?
我不理解这种说法。我们的民族决不是因为“五四”而“再无立脚之处”。恰恰相反,因为通过“五四”接受了新思潮、新文化,中国人民才终于站了起来,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没有“五四”,哪里有我们今天的一切?不论如何清高,真正的功过、是非总得弄个明白!?即使我毫无贡献,提到“五四”我总是充满感激之情。
我还记得当初如饥似渴地抢读新文化书刊和同代的青年一起跟着“五四”运动的两面大旗前进,那样的兴奋,那样的热情,那样充满信心!提倡“科学”,要求“民主”,几代的青年为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自由献出了自己的热血。固然关于“科学”我们在某些方面取得的成绩不够理想,而在有些地区愚昧无知和封建迷信的现象甚至相当普遍;至于“民主”,我们的祖先并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尽管我们叫嚷了几十年,我抓住童年的回忆寻根,顺藤摸去,也只摸到那些“下跪、挨打、叩头、谢恩”的场面,此外就是说不完的空话。我们找不到民主的传统,因为我们就不曾有过这个传统。“五四”的愿望到今天并不曾完全实现,“五四”的目标到今天也没有完全达到。但这决不是“五四”的错。想不到今天我们中间还有人死死抱住那根腐朽的封建支柱,把几千年的垃圾当做基石,在上面建造楼台、宝塔。他们四处寻根,还想用我们祖先传下来的准则“行事、做人”。
我们究竟怎样总结“五四”的教训呢?为什么做不到“完全”?为什么做不到“彻底”?为什么丢不开过去的传统奋勇前进?为什么不大量种树摘取“科学”和“民主”的果实?我想来想去,始终无法避开这样一个现实:老化。
我有很深的体会:老,并不值得骄傲,倒值得我们警惕。拿我个人来说,我有不少的雄心壮志,可是我没有够多的精力。我老了,摆老资格也没有用,我必须向年轻人学习,或者让位给年轻人。这是自然的规律。
那么古老的民族就不需要新的血液吗?
七月二十九日
怀念胡风(1)
一
最近我在《文学报》上看到一篇关于“胡风丢钱、巴金资助”的短文,这是根据胡风同志过去在狱中写的回忆材料写成的。几年前梅志同志给我看那篇材料时,我在材料上加了一条说明事实的注。胡风逝世已经半年,可是我的脑子里还保留着那个生龙活虎的文艺战士的形象。关于胡风,我一直想写点什么,已经有好几年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我的胸口,不吐出来,总感觉到透不过气。但拿起笔我又不知道话从哪里说起。于是我想到了五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那么就从那里开头,先给我那条简短的注作一点补充吧。
那天我们都在万国公墓参加鲁迅先生的葬礼,墓穴周围有一个人圈,我立在胡风的对面,他的举动我看得很清楚。在葬礼进行的中间,我看见有人向胡风要钱,他掏出来一包钞票,然后又放回衣袋里去。他四周都是人,我有点替他担心,但又无法过去提醒他。后来仪式完毕,覆盖着“民族魂”旗帜的灵柩在墓穴中消失,群众像潮水似的散去。我再看见胡风,他着急地在阴暗中寻找什么东西,他那包钞票果然给人扒去了。他并没有向我提借钱的话。我知道情况以后就对当时也在场的吴朗西说:“胡风替公家办事丢了钱,大家应当支持他。”吴朗西同意,第二天就把钱给他送去了,算是文化生活出版社预支的稿费。
我说“公家”因为当时我们都为鲁迅先生丧礼工作,胡风是由蔡元培、宋庆龄等十三人组成的治丧委员会的一个成员,我和靳以、黄源、萧军、黎烈文都是“治丧办事处”的人,像这样的“临时办事人员”大约有二十八九个,不过分工不同。我同靳以、黄源、萧军几个人十月十九日跟着鲁迅先生遗体到胶州路万国殡仪馆,一直到二十二日下午先生灵柩给送到万国公墓下葬,一连三天都在殡仪馆料理各样事情,早去晚归,见事就做。胡风是治丧委员会的代表,因此他是我们的领导,治丧委员会有什么决定和安排,也都由他传达。不过那个时候我们并不十分听领导的话,我们都是为了向鲁迅先生表示敬意主动地到这里来工作的,并无什么组织关系。我们各有各的想法,对有些安排多少有点意见,可是我们又见不到治丧会的其他成员,只好向胡风发些牢骚。我们也了解胡风的处境,他一方面要贯彻治丧会的决定,一方面又要说服我们这些“临时办事人员”。其实,我们这些人也没有多少意见,好像关于下面两件事我们讲过话:一是治丧费,二是送葬行列的秩序。详细内容我已经记不起了,因为后来我们弄清楚了就没有话讲了。不过第二件事,我还有一点印象:当时柩车经过的路线在“公共租界”区域内,两边有骑马的印度巡捕和徒步的巡捕,全都挂着枪。柩车到了虹桥路,巡逻的便是穿黑制服打白裹腿的中国警察,他们的步枪也全装上了刺刀,形势有些紧张,我们怕有人捣乱,引起纠纷,主张在呼口号散发传单方面要多加注意,胡风并不反对这个意见。我记得二十二日柩车出发前,他在廊上同什么人讲话,我走过他跟前,他还对我说要注意维持秩序,不要让人乱发传单。这句话被胡子婴听见了,可能她当时在场,后来在总结会上她向胡风提了意见,说是不相信群众。总结会是治丧会在八仙桥青年会里召开的,人到得不少,也轮不到我讲话,胡风也没有替自己辩护,反正先生的葬仪已经庄严地、平平安安地结束了。通过这一次的“共事”,他给我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任劳任怨,顾大局。
这是一九三六年的事。我认识胡风大约在这一年或者前一年年底,有一天下午我到环龙路(即南昌路)去找黄源,他不在家,胡风也去看他,我们在门口遇见了,就交谈起来。胡风约我到附近一家小店喝杯咖啡,我们坐了一阵,谈话内容我记不起来了,无非讲一些文艺界的情况,并没有谈文艺理论、文学评论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从未注意这些问题。说实话连胡风的文章我也读得不多,似乎就只读过他在《文学》杂志上发表的作家论,此外一九三二年他用“谷非”的笔名写过文章评论《现代》月刊上的几篇小说,也谈到我的中篇《海的梦》,我发表过答辩文章,但也只是说明我并非他所说的“第三种人”,我有自己的见解而已。我对他并无反感,他在一九二五年就给我留下了好的印象,他是我在南京东南大学附中的同学,我比他高两班,但我们在同一个课堂里听过一位老师讲世界史。在学校里他是一个活动分子,在校刊上发表过文章,有点名气,所以我记得他叫张光人。但是我们之间并无交往,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一九二五年我毕业离校前,在上海发生了五卅事件,我参加了当时南京学生的救国运动。不过我不是活跃分子,我就只有在中篇小说《死去的太阳》中写的那么一点点经验。胡风却是一个积极分子,他参加了“国民外交后援会”(?)的工作,我在小说十一章里写的方国亮就是他。虽然写得很简单,但是我今天重读下面一段话:“方国亮痛哭流涕地报告这几天的工作情况,他竟激动到在讲坛上乱跳,他嘶声地诉说他们如何每天只睡两三小时,辛苦地办事,然而一般人却渐渐消沉起来方国亮的一番话也有一点效果,散会后又有许多学生自愿聚集起来,乘小火车向下关出发”仿佛还看见他在讲台上慷慨激昂地讲话。他的相貌改变不大。我没有告诉他那天我也是听了他的讲话以后坐小火车到下关和记工厂去的。不久我毕了业离开南京。后来听人说张光人去了日本,我好像还读过他的文章。
怀念胡风(2)
一九三五年秋天我从日本回来后,因为译文丛书,因为黄源,因为鲁迅先生(我们都把先生当做老师),我和胡风渐渐地熟起来了,我相当尊重他,可是我仍然很少读他写的那些评论文章,不仅是他写的,别人发表的我也不读,即使勉强读了也记不牢,读到后面就忘记前面。我一直是这样想:我写作靠自己的思考,靠自己的生活,我讲我自己的话,不用管别人说些什么。当时他同周扬同志正在进行笔战,关于典型论,关于国防文学,关于其他。我不认识周扬,两方面的文章我都没有读过,不单是我,其他不搞理论的朋友也是这样。我们只读过鲁迅先生答复徐懋庸的文章,我们听先生的话,先生赞成什么口号,我们也赞成,不过我写文章从来不去管口号不口号。没有口号,我照样写小说。
胡风常去鲁迅先生家,黄源和黎烈文也常去。烈文是鲁迅先生的朋友,谈起先生关心胡风,觉得他有时太热情,又容易激动。胡风处境有些困难,他很认真地在办《海燕》,这是一份不定期的文艺刊物,刚出版了两三期,记得鲁迅先生的《出关》就发表在这上面,受到读者的重视。那个时候在上海刊行的文艺刊物不算太少,除生活书店的《文学》、《光明》、《译文》外,还有盂十还编的《作家》、靳以编的《文季月刊》、黎烈文编的半月刊《中流》。黄源编的《译文》停刊几个月之后又改由上海杂志公司发行。此外还有别的。刊物的销路有多有少,各有各的特色,一份刊物团结一些作家,各人喜欢为自己熟悉的杂志写稿。这些刊物不一定就是同人杂志。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敬爱鲁迅先生。大家主动地团结在先生的周围,不愿意辜负先生对我们的关心。
烈文和我搞过一个文艺工作者的宣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