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并不压抑,却难得十分认真。
魏扬一瞬间觉得,比起自己,耿夜的决断力也不遑多让。他站起来走到病床边,握住他的手。
“我会的。”
49章
说好了要一起;但事实上两个人都开始忙碌起来,特别是耿夜出院以后还要赶上之前掉的进度,回了剧组之后就没歇过。
彭路把剧组拉到了更远的H市,临走之前;耿夜只来得及跟魏扬打个电话;恰好那时候魏扬又在准备录歌;电话关机了没打通。
等魏扬录完歌已经10点多;掏出手机有三四个未接来电都是耿夜打的;未读信息显示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魏扬翻开看了才知道耿夜跟剧组出外景去了。打算回一个电话过去又怕影响对方休息,想着晚点再说,这一晚就晚了半个月。
剧组的时间安排的很紧凑,到了山里之后立马就投入了拍摄。
H市是盆地,四周高山环绕,B市的山跟这个比起来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山坡。因为山高林深,通讯信号很弱,联络起来不方便,虽然有卫星电话但毕竟是剧组的东西,耿夜也不好常常拿来打,之前已经跟魏扬说过跟剧组出外景的事情,耿夜就安下心一门心思琢磨剧本去了。
这次的外景,陈铭没有来,按彭导的说法她的戏份已经告一段落,身为女一号的戏份本来远远不只这么点,但既然导演编剧监制异口同声称为了电影的完整连贯,所以剧本有一定程度的改编,剧组成员也都默不作声地接受了,表面上对这个事情一句都没多提,至于私下里怎么议论那又是另一回事。
开头的时候戏还拍的很顺,拍到第五天,耿夜的戏出了问题。
《利刃》是一部黑帮片,跟一般宣扬热血义气的黑帮片不同,《利刃》的整个基调偏于黑色,大篇幅的灰色地带的情节也让这部片子带给人完全不一样的观感,主角胖子既不英俊也不潇洒,为了争夺势力不惜手染鲜血,道上常用的手段他样样都会,甚至能比别人做的更狠更果决。如果放在一般片子里,他就是典型的反面角色。
彭路另辟蹊径,让拥有绝对反面人物性质的胖子成了《利刃》的男主角,想法虽然特别,但完成起来的难度不小。一部好电影,主角必然要有吸引人的地方,你可以不英俊潇洒,但性格上一定要有闪光点。胖子在遭到兄弟背叛,被血亲追杀,爱人死于非命之后,整个性格大幅度的扭曲,处事冷血狠毒不留余地,本来孤僻的性格已经扭曲到几乎变态的程度,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寒毛直竖。
这样的人要吸引观众就一定要在细节处渗入感情,耿夜拿捏的已经不错,但彭路始终不满意。
为了第一百三十二幕戏,整个剧组已经在山上折腾了一整个白天。
耿夜拿着剧本不断翻着这一幕,试图找出突破点。
这个世上人人都有在意的东西,胖子把曾经背叛过他的人带到山上的别墅,捆住手脚,没有食物。他牢牢掌握着这些人的把柄,站在一边冷冷看他们徒劳无功的挣扎。
“如果你们能撑过一个月我就放你们离开,如果中途有人撑不住了可以要求一顿食物,代价因人而异。”
他指着身材矮小,一脸奸相的男人,“比如你,一顿食物一条命,你女人儿子弟弟都在我手里,数一数你是最划算的。至于你”胖子的眼睛瞟到他身边的刀疤脸,“一顿饭一盆钱,我让人当着你的面烧”
把每个人最在意的东西抛在他们面前,为了生存只能舍弃,胖子冷眼旁观,看着不断有人为了活着而出卖别人,为了乞求食物放弃一切,精神的崩溃比什么都可怕,很多人露出了最原始的面貌,这样剖析来的人性简单直接到令人厌恶,而胖子始终冷眼旁观。
耿夜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彭导刚刚把他叫到摄影机旁边看他自己演出来的效果,耿夜越看表情越严肃。从影以来,他很少有机会演出情绪复杂层叠的角色,角色心理编剧没有写在对话里,要靠演员自己去理解分析。
耿夜所饰演的胖子,把灰暗的情绪表现得淋漓尽致,晦暗中又参杂着冷血和鄙视,这样的情绪出来很有效果,会让看的人心神一震,被强烈的情绪所吸引。
但这不对,有哪里不对。
“阿夜,这场戏你再好好想想。胖子要报仇,胖子可以残忍,但胖子有感情,他的残忍他的手段都是因为他有感情。”
耿夜闭着眼睛回忆之前的剧本,文字变成了画面一段段在脑子里重复,因为带入的太深,他整个人都散发出那种偏激的情绪,周围没有人打扰他,彭导示意工作人员压低了声音,给耿夜空间。
他摸了摸修理整齐的小胡子,满意地笑了,看来这个演员他是真的没选错,做演员最重要的就是会揣摩,肯认真去想才能真正演好一个角色,圈里这样的演员多几个就好了。
彭路把这场戏延后了,赶着拍了下一场其他演员的戏,耿夜始终坐在一边看着场内。
万松一等导演喊卡就跑到他边上回看了一遍,看到满意之后又状似不经意地瞥了眼坐在场边的耿夜,低声跟彭导说:“他到底是在看拍戏还是神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几个小时,有毛病么?”他轻哼一声,惹得彭导眯眼笑起来。
“小万啊,你这性子要改改,刀子嘴豆腐心现在已经不流行了。”
万松炸毛。“谁他妈关心他了!我是嫌弃他一直盯着场内害我发挥失常。”他跟耿夜那混蛋可是情敌,去他的关心!他恨不得他摔断腿拍不成!
“行,行,我了解,我也没说你关心他。”都是你自己说的。
彭导笑眯眯的也不逗他了,“今天先到这里,让他坐一会儿吧,反正宿舍就在旁边。”估计明天真能有场好戏了,彭路站起来揉了揉腰。“走了小万,回去早点休息吧。”
万松“嗯”了一声,跟着彭路往宿舍走,末了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耿夜,又匆忙扭回头,几步追上彭路跟着他进了宿舍。
第二天这场戏果真给了剧组人一个大大的惊喜,万松从头到尾看着耿夜演完,甚至注意到他说话时眼睛里流动的情绪,他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用到这种程度,仿佛从瞳仁里都在往外透漏一种讯号,手指间一个轻微的颤动,就让人目光汇聚。他觉得心里被狠狠抓了一下,似乎看到了胖子隐藏在残忍和冷血背后的东西,绝望,绝望到无所适从,这才是胖子真正的情绪。
因为有情,所以才会绝望,失去了兄弟爱人,没有寄托也就无所适从,只能本能地活着,这样的人太可悲,胖子一生只想过好一点的日子,在黑道上走了一圈,终究落到孤独一人。
万松看着耿夜演完这一段,沉默不语。
同为演员,他知道要表现人物复杂的情绪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台词功底强的演员甚至能在说话停顿的间隙和呼吸的频率上做文章,让人感觉到情绪的波动,但从没人像耿夜一样,即使站在片场旁观的人也能被演员的情绪感染,耿夜是个出色的演员,万松抿了抿唇,终于承认。
耿夜当初在他主演的戏里跑龙套的时候万松就异常厌恶他,他一直觉得是薛劲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受了伤,现在想想,也许当初就发现了耿夜的某些特质,看见这个人的能力反而更加嫉恨,所以才会忍不住刁难,总想给人多弄点障碍。
万松换了个站立的姿势,弯了弯腿,让自己站得更加舒服。但从上次试镜看到了耿夜真正的演技之后,他对这个人又有了不同,说不清道不明,依然看不顺眼但是又
看着耿夜演戏,万松渐渐想起一些自己最初在电影学院里跟教授学习的光景,自从入了圈子,那些为了演好戏而努力的心情已经很久没出现了,看着这家伙不知道勾出了哪根经,居然觉得心里悸动。
万松慢慢弯了弯唇,捂着额头笑了起来。耿夜已经拍完上一场坐在一边补妆了,下一场是他们两个的对手戏,不管怎么样,他不会输给这个家伙。
两个星期之后,外景戏份全部完成。本来预计的外景拍摄是七天,彭导为了精益求精,硬是多拍了好几幕戏,说是为了后期剪辑方便,结果比预期晚了整整一个星期。半个月的时间,剧组几乎与世隔绝,等到他们回到B市,娱乐圈又有了最新的八卦。
新晋歌手魏扬凭着最新专辑《倾》大红,几首主打全部上榜,在华国几个重量级的音乐榜单上全部位列前茅,专辑销售不断攀升,两个星期的就已经接近金唱片的记录,给近几年低迷的歌坛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这位乐坛新贵虽然长相一般,但气质独特,吸引了不少粉丝。又因为《倾》中间大部分歌曲是由他一个人作词作曲,又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甚至觉得没有好的相貌他还能这么红,这才是真正的才华横溢。
客串魏扬新专辑MV的当红女星何琪当众宣布对他有好感,两人又来往频繁,被传秘恋,一时间,魏扬风头无二。
等耿夜回到B市的家里打开新闻时,满屏幕充斥的都是这类的消息。他还没来得及点开标题看,孟尝君一个电话就打来了。
“阿夜,你可算回来了,之前你说打算和魏扬试试,他就红了。你什么时候一定要和我试试,说不准我就能捧回小金人了。”孟尝君故意开了个玩笑,他在探耿夜的情绪,孟尝君是最先知道两个人关系的,耿夜离开了半个月,他也是最忧心的,一听说耿夜回来了他就立马打来电话,谁知道那头居然云淡风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今天太累我想休息,明天一起吃个饭。”耿夜揉了揉肩膀颈部,劳累过度,疼的厉害。
“也好,明天二十九,我来陪你吃饭,就当咱们提前过新年了。”
耿夜一愣,翻了翻日历,这才发现真的到新年了。
50章
门铃响的时候耿夜正套着围裙烧菜;把锅里加了点水又盖上盖子擦了把手,耿夜才走出厨房;刚一开门就被一束火红的玫瑰淹没了;耿夜差点站不稳。
孟尝君把花一股脑塞他怀里;自己推开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屋子;回头还招呼他,“快点进来啊,站在门口发什么呆;我说你家里真是一点过年的气氛都没有;还好我有先见之明给你捎了点年货;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先摆个样子,差的你晚点自己去超市买。”他弯腰换了拖鞋,看耿夜抱着那束花没动,不禁笑道:“喜不喜欢,我看你家里一点人气儿都没有,特意买了束花上来,白的黄的太淡了,还是这个好,简单又实在。”
耿夜笑起来,“没把我吓着。”
“能把你吓着还得了!”孟尝君笑眯眯看着他,没吓着才怪,这家伙嘴硬的要命,刚刚也不知道是谁抱着花站桩一样。换好了鞋子,孟尝君缩了缩鼻子,“好香啊,你做菜呢?”
“嗯。”耿夜抱着花进了客厅,拿了个花瓶出来,指使孟尝君,“既然是你买来的,你就负责搞定它。”听过过年送梅花桃花的,没听过送人红玫瑰的。
“客厅坐坐,一会儿吃饭。”把花交给他,耿夜进了厨房。
“好咧。”孟尝君抱着花瓶开始摆弄花,一边还探着头跟耿夜说话,“有鱼吃么?”别人无肉不欢,孟尝君是缺了鱼不行,耿夜经常笑话他前世说不准有九条命,不知道怎么被败光了。
“鲫鱼。”耿夜应了一声,又补充了一句,“红烧。”
孟尝君喜不自禁。
等到菜上了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