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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游戏ⅰ饥饿游戏-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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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衣服很湿,不知是池塘的水、还是露水、抑或是雨水或汗水把它打湿了。很长时间,我能做的只是吮吸着瓶子里的水,看着一只蜜蜂在身旁的金银花丛中飞动。

  我意识混乱有多长时间了?我失去正常意识是在今天早上,现在已到了下午,可僵硬的关节让我感觉过去了不止一天,甚至可能是两天。这么说,我无法知晓追踪蜂究竟蜇死了几个职业选手。除去格丽默和四区的女孩,还有一区的男孩、二区的一男一女,还有皮塔。他们也因蜂毒而死去了吗?当然,如果他们还活着,前两天也一定和我的处境一样恐怖。露露怎么样了呢?她那么娇小,无需很多蜂毒就能要了她的命。可是追踪蜂也许不会蜇她,因为她所处位置很有利。

  我的嘴里满是腐烂的臭味,喝水也不管用。我爬到金银花丛,摘了一朵花,轻轻地拔出花蕊,把花蜜滴在舌头上。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顺喉而下,它把我带回夏天的美好记忆中,我想起了家乡的丛林和盖尔,想起我们临别那天早晨说的话。

  “说实话,我们能行。”“什么?”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我们能行。”

  突然,我的思维不在盖尔那里,而到了皮塔那里。皮塔!“他救了我的命!”我在心里思量着。我们相遇时,我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蜂毒导致的幻象。可如果他真的救了我昵?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真的。可为什么?是在扮演电视访谈时他自己说起的天使吗?或者就是为了保护我?如果是,那他怎么会和那帮人混在一起?所有的解释都不成立。

  我想要是盖尔遇到同样的事他会怎么做?接着我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盖尔和皮塔在我心里根本没有可比性。

  我又想起进入竞技场后最好的一件事,那就是弓箭!我数一数,算上在树上拔的那支,~共有十二支箭。箭上没有一点格丽默身上的绿色毒液,我觉得肯定是幻觉。但箭上有很多血,我可以以后再把它洗掉。我朝附近的林子射了几支箭,与我在家的弓箭相比,它与竞技场的那把弓箭感觉更相似。谁在乎呢?能用就行。

  有了武器,形势也发生了变化,我仍有许多强大的对手,但此时我已经不是只能四处躲藏、拼命逃跑的猎物,如果现在加图从林子里蹿出来,我也不会逃跑,我会对准他射箭。实际上,我在等候这快乐时刻的到来。

  可是,我要先恢复体力,我的身体已严重缺水,瓶子里的水也即将告罄。参赛前在凯匹特猛吃猛喝所增加的几磅重量,现在已消耗殆尽。我臀部的骨头和肋骨比爸爸过世时那段艰难的日子还要突出,还浑身是伤——烧伤、划伤、撞在树上的淤青、黄蜂蜇的毒包。毒包比以前更肿更疼,我用药膏治疗烧伤,把毒包挑开,可没太大效果。妈妈知道治疗毒包的方法,用一种草药能把毒液吸出来,但很少有机会使用这方法,而我甚至不记得草药的名字,更不用说它的外观了。

  “首先要弄到水。”我思忖着,“然后可以边走边打猎。”从我蹒跚走过时踩倒的草很容易判断刚才行走的方向,所以我朝另一个方向走去,寄希望于对手蜂毒仍在发作。

  我走不快,只要猛动关节就会疼痛,于是我采用平时捕猎时慢走的办法。没过几分钟,我就发现一只兔子,用箭打到了它。箭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干净利索地从兔子眼睛里穿过,可没关系。走了大约一个小时,我发现了一条小溪,很浅,但很宽,足够我用的。阳光炙热,在给水消毒的当儿,我脱掉外衣,趟到缓缓的溪水里。我浑身上下脏极了,我把水撩到身上,冲洗着身上的泥垢,最后索性在水里躺了几分钟,让溪水把我身上的烟尘、血迹和烧伤脱落的死皮冲掉。我接着又洗了洗衣服,之后放在树丛里晾着。我坐在有阳光的岸边,用手把辫子拆开。肚子又咕咕叫了,吃了几块饼干和一点牛肉,然后抓起一把青苔,把银色弓箭上的血洗刷干净。

  现在我的精神振作起来,我处理了烧伤,梳好头发,穿上潮湿的衣服——太阳一会儿就会把它晒干。现在顺着溪流走似乎是最聪明的选择,我正在向山上走,这是我喜欢的方向。我要喝溪水,猎物也要喝。我很快又打到一只像火鸡一样的鸟,它看上去可以吃。到了傍晚,我准备生火烤肉,借着黄昏容易隐藏烟雾,到晚上,我再把火扑灭。我宰杀、清洗猎物,对那只鸟特别小心,但它看上去应该没问题,拔掉毛以后,跟鸡差不多大,只不过肉更肥、更硬实。我把肉放在火上烤,突然听到嫩树枝发出的噼啪声。

  我反应很快,立刻转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把弓箭背到背上。没有人,至少我没看见人,接着我看到一个小孩靴子尖从树后露出来。我立刻放松下来,咧开嘴笑了。她可以像影子一样在林子里移动,这么说是公平的,不然她怎么可能一直跟着我?我不由得说道:

  “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他们才能联合起来。”我说。

  有一会儿,没有反应,之后露露从树干后露出了一只眼睛。“你想和我联合?”

  “干吗不?你的那些追踪蜂救了我,你能活着证明自己很聪明,而且好像我也甩不掉你。”我说。

  她冲我眨眨眼睛,迟疑着该怎么做。

  “你饿吗?”我看到她在拼命咽口水,眼睛盯着肉,“来吧,我今天打到两个猎物。”

  露露小心翼翼地从树后走出来,“我可以帮你治蜇伤。”“你能吗?怎么治?”我问。

  她伸进背包里,拿出一把叶子。我几乎可以肯定那是妈妈曾用过的那种。

  “你从哪里找的?”

  “就这附近,我们去果园时都带着这个,那儿好多蜂窝。这里也有很多。”露露说。

  “对啊,你是十一区的,农业区。”我说,“果园,哈?所以你在树上飞来飞去,就像长了翅膀。”

  露露笑起来,我说到了令她骄傲的事。“喏,过来吧,帮我弄弄。”

  我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卷起裤管,露出膝盖上的蜇伤。让我吃惊的是,露露把草药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妈妈通常用别的办法,但我们的办法似乎也不很多。过了大约一分钟,露露把嚼好的绿色草药吐出来,敷在我的伤口上。

  “嗷”我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草药又勾起了剧烈疼痛。

  露露咯咯地笑起来。

  “还好,你当时脑子清醒,把毒刺拔出来,不然就厉害得多了!”

  “快给我脖子和脸上敷药吧!”我几乎是在祈求她。

  露露又嚼了一大把草药,给我敷上,没一会儿,我紧锁的眉头就舒展开了,因为蜇伤的地方现在舒服多了。我发现露露的前臂有一大块灼伤。

  “我有东西可以治这个。”我把弓箭放在一边,把药膏抹到她胳膊上。

  “你的赞助人真好。”她不无羡慕地说。

  “你拿到赞助品了吗?”我问。她摇摇头。“会有的。看,比赛越往后,就有越多的人知道你有多聪明。”

  说完,我转过身去拿肉。

  “你想和我联合,不是开玩笑吧?”

  “不,我是当真的。”我说。和这么个纤弱的小孩联合,黑密斯肯定会颇有怨气,我能想象得出。可我愿意跟她联合,她是在险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人,我信任她,另外,干吗不承认呢?她让我想起波丽姆。

  “好吧。”她说,伸出手来,我们握握手。“就这么说定了!”

  当然,这种约定只能是暂时的,但我们两个都没提这个。露露又为我们找来些根茎植物佐餐,这种植物在火上烤时,有股防风草的香甜味。她还认识那只鸟,在她们区被称作大嘴雀,她说有时这种鸟成群地飞到果园,那她们就可以饱餐一顿了。我们俩都填饱了肚子,有一阵没有说话。大嘴雀的肉很香,有不少油,啃的时候油都从嘴角流出来了。

  “噢,”露露叹了口气说道,“以前我从未吃过一整条腿。”

  我想是的,我敢说甚至她根本没吃过肉。“把那只也吃了吧。”我说。

  “真的吗?”她问。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现在我们有弓箭,还可以打到更多。我还会下套,我教你怎么做。”我说。

  露露仍犹疑地看着那只腿。

  “噢,拿走吧,”我说,把鸟腿放在她手里。“这个只能放几天,再说我们还有一整只鸟和兔子。”

  鸟腿一到手,她就咬了一大口,看来她是饿了。

  “我在想,在你们十一区,你们的食物肯定比我们稍多一点,你知道,你们区可是种粮食的啊。”我说。露露睁大了眼睛。

  “噢,不,我们不允许吃自己收获的粮食。”“会把你们抓起来?或别的什么?”我问。“会被当众鞭打,”露露说,“市长特别严厉。”

  我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这种事经常发生。当众鞭打在十二区很少发生,尽管有时也会有。照那么说,我和盖尔因为在树林中偷猎天天都要挨鞭子,我挨的更多;不过那些当官的要吃肉、买肉;再说,我们的市长,也就是马奇的爸爸,对这类事情不感兴趣。作为全国最没名气、最穷、也最常遭讪笑的区,也许有它一定的好处,只要我们完成自己的生产配额,凯匹特就不再理会我们了。

  “你们煤够烧吗?”露露问。

  “不够,”我说,“我们烧自己买的煤或者从靴子里夹带出来的煤。”

  “收获季节我们吃的东西稍多一点,所以大家能多坚持些日子。”露露说。

  “你们上学吗?”我问。

  “收获季节不上,大家都得干活。”露露说。

  听她说起这些事还挺有意思。我们和其他区的选手很少交流,事实上,我觉得大赛组织者有意阻止我们之间交流,即使有些信息是无害的,他们不想让各区选手彼此了解。

  露露建议我们有计划安排所有食物。她已经看到我大部分的食物,另外还有几块饼干和一些牛肉,她采了很多植物根茎、坚果、野菜,甚至还有些浆果。我拿起一个不怎么眼熟的浆果,问:“你肯定这个能吃?”

  “噢,是的,我们家乡有这种果子,我已经吃了好几天了。”她说着,把一把浆果放进嘴里。我小心地咬了一口,和我们常吃的黑莓味差不多。和露露联合始终看来都不错。我们把食物分了分,以防万一我们分开,我们要做好几天计划。露露还有一只革制水袋、自制弹弓和一双袜子。另有一块尖利的石头当刀子使。

  “我知道,我的东西不多,”她说着,好像很尴尬,“可那会儿我得赶快从宙斯之角跑开。”

  “你做得对。”我说。我把我的东西也倒出来,她看到太阳镜时睁大了眼睛。

  “你从哪儿得到的这个?”她问。

  “就在我背包里,目前为止还没用上,它挡不住太阳,倒让人看不清楚东西了。”我耸耸肩,说道。

  “这不是挡阳光的,是夜里用的。”露露大叫,“有时,我们晚上收割时,有人给爬到树顶的人发几副,可以看到火炬照不到的地方。有一次,一个叫马丁的男孩想要那副眼镜,就把它藏在兜里,他当场就被打死了。”

  “因为眼镜就把男孩给杀了?”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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