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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系列》——乖乖系列(5部):长孙之正、武曌之奇、吕雉之阴、刘娥和萧绰的碰撞、君王后的风流别致(纯属个人爱好^^);
《临水照花(澄花集)》——随心系列:怀素、王阳明、谢道缊、茜茜公主、叶卡特琳娜
《风中的歌》——涤心系列:白尾尖的眼睛、最后的神(将写)、擦身而过一中国版、擦身而过二埃及罗马版
现在,我回过头来说长孙皇后,就文友的批评和疑惑做一个总的答复。
一、煽情和诛心;
真正出色的煽情能拨动人心底最脆弱的那根弦,就像戴高乐总统的二星军装,令所有法国人泪流满面。而要做到这点,是需要丰厚的底蕴的。拿破仑时的辉煌和纳粹时的屈辱,法国的尊严和骄傲被践踏碾碎,伟大的法兰西已沦陷,暗无天日。这时!那个年轻的名不见经传戴高乐准将威严高贵的声音响起:勇敢的法国人,战斗吧!伟大的法兰西民族必胜!而最后,也正是这个二颗星的戴高乐将军带领法国人拯救了祖国。所以,后来的日子里,无论多危急迷惘的时刻,只要戴高乐将军穿着他的二星准将军装出现,整个法国都会流泪,都会信仰,都会追随。这才是最上等的煽情(我们这儿只论情感不论政治),煽情不是洒狗血外加眼泪机器。而我的小说,总共也才十万字,并没有铺下厚重的基石,实在是不适合煽情,强要拉高调子,徒惹人笑而已。
诛心的典范当然是张爱玲,张爱玲,绝对是解构人心的大师。当我为长孙皇后定基调时,我也曾想过,要不要用诛心的笔法。完全可以设计以下几种情节:新婚夜后就撞见一双或谄媚或阴怨的眼睛,那是前来请安的庶子,旁边是讨好强笑的小妾;或者蜜月过后,面对丈夫要娶妾;当然,还可以写些妾妇之道渲染气氛。这些,都可以正面工笔写。要不要这么写?我举棋不定。然后,我就静下心来想,长孙到底是怎样的。长孙的雍容大气当然来自于自幼的良好教育,但是她婚后并没有陷入妾妇争宠,而是公认的贤惠,那么,除了自幼的教养外,还需要两点保障:她具有超然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她本身的正室地位和她的家族对李世民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保障这一点;还有,李世民对她是有情份的,这从李世民对她的褒扬、对她家族的信赖、对她影响力的放纵、以及她生孩子的数量和时间都可以看出。对一个那个时代的女子来说,这已经相当完满了,无论是她的教育,还是她的环境,都告诉她这已经很好了。而长孙本身也是个雍容高贵的大家闺秀,不是尖酸刻薄之辈。当我定下长孙的基调后,我就觉得,没必要为渲染而渲染,那反而显得做作了。所以,我最后放弃了。
二、哲理化和心理描写;
这是极少一部分文友提出来的,但因为误会太大,我不得不慎重说明一下。首先,我喜欢哲理化,尤其是泰戈尔的哲理化散文诗。太适合在花园里架一张吊床晃荡着看了,悠哉游哉,看到会心处,笑一笑。虽然我没有吊床更没有花园,最多也就是窝在沙发里看了^_^但是,让我感到误会太大的是,一些文友说我的“哲理化句子”不够放之四海而皆准。您误会大了,我写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哲理化句子,不过是心理描写,尽量揣摩着还原角色那时那处的心境。如果当时人物心里激荡点,我就写得激荡点;人物心灰些,我就写得心灰些以此类推。没有哪个人的一时心理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就是哲学家也不能。而且,我向来就怀疑,这世上是否真的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都知道,真正严谨的哲学著作,都是先设定前提的。好了,说到旁边去了,打住打住。
三、自然主义和美学。
这是我自己走不出的一个困惑。首先,我是信奉自然主义的,虽然,我对自然主义的看法可能与经典定义有些出入。可是,我又真的不能也不愿拒绝美学的诱惑。所以我想,我能不能用自然主义作文章的骨子,然后,给它披上一件漂亮的衣裳。于是,就有了长孙皇后和风惑月。其实,真的,就是自然主义经典代表作——左拉的《金钱》,不还是有一顶高贵完美的白发皇冠在那儿晃来晃去吗^_^
最后,再次谢谢红袖和文友!喜欢我文章的朋友们,祝你们看文愉快,生活如意!希望你们也能喜欢我的其它文章。
第一章 凤初啼(定稿版)
凤初啼
长孙稚,一个显赫的名字,留存在泛黄的族谱上,大丞相,冯翊王。
只是,再显赫,也是高祖了,蒙上了岁月的尘埃。
就象高祖亲建的府邸,依然富丽气派,可是经过了风霜的侵蚀,终究陈旧了。
并没有什么险涛恶浪,只是默默的,再显赫体面的也失了辉煌了。
不过官宦世家的底子仍是在的,长孙晟,骁卫将军,娶的自然也是名门之女。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
夫人又要生孩子了,一切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因已有了男孩,所以整个过程紧张却不紧绷,稳妥小心。
“老爷,老爷,夫人生了!”
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小丫环兴奋的举起手中的孩子,递给老爷。
“好漂亮的女娃!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娃!
老爷快看,她冲你笑呢!老爷,她认得!”
长孙晟接过小身子,软软的,含笑望去,果真正冲着自己甜甜笑着,眼睛黑白分明,温润如玉。
漂亮可爱得象小仙女。
此时此刻,长孙家只是迎来了一个讨喜的小女娃,高兴得很单纯,没有人意识到一段新的辉煌已拉开序幕。
也许,成仙的高祖抚着长髯欣慰的笑了,只是肉眼凡胎的子孙没有看到。
众人眼里,这是一个命运眷宠的小女娃,应有尽有。
天生丽质,玉雪敏睿,绫罗绸缎,钗环坠镯,父疼母爱,众星捧月,高门深院,大家闺秀。
不过,小姑娘的眼界可没给宅院隔断。
美丽的大眼睛,清亮晶莹,是最上等的黑宝石,蝶睫扑闪,顾盼凝视,折射出七彩的光泽。
娇美聪颖的小女儿,是父亲心头的宝贝,带她游历,引她思考。
缤纷的世界,映在澄澈的黑瞳里,心中疑惑与矛盾撞击,火花四溅璀璨。
父亲,为什么?
为什么昼夜替换,为什么黑白轮回?
为什么春光难留,为什么寒暑煎寿?
为什么光怪陆离,为什么悲喜交加?
父亲,这个世界很好很有趣,可为什么漏洞百出?
我们为什么不构建一个完整美满没有缺憾的世界,父亲?
长孙晟笑了。
“我的女儿,心比天高呢。”
“不好吗?”
小姑娘仰起头,一双眼清灵明亮,纯净的灵性,明亮的慧心。
长孙晟抱起小女儿,软软的,香香的,小姑娘率直的热情刹那触动了九曲幽深的心肠,百感交集。
不好吗?
每个少年都这样真诚的问过。
当然好。
每个成人都这样辛酸的答过。
然后少年开心的笑了,纯美如花颜。
然后少年开始成长,美梦一个个破碎,背弃的痛苦,梦魇着辗转反侧的心,一路流浪,一路叛立,创造还是毁灭,浴火重生还是投火自焚,人事天命。
最后长大成人,回身望着又一代少年稚嫩的脸庞,轻轻笑道,当然好。
一个答案,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答案,善意的答案却太过轻率。
可面对如此鲜艳的容颜,谁又真的忍心说出过程?
长孙晟当然轻轻掩过,可是他也不愿说出那个标准答案——漫长的痛苦的蜕变是黑暗的,如果思考能以递进的方式逐渐深入,比突如其来的紊乱好多了。
切身体会。
长孙晟的功名中,虽然没有刀光剑影,可其实也是用命搏来的。
合纵连横。
听来多么风雅潇洒,一介书生,羽扇纶巾,舌战群儒。
走过一遭,才知深浅。
不敢回望。
生死一线上游走,以口舌之软克刀剑之刚,以机心之深敌铁骑之勇,眼花缭乱的结盟背叛,层出不穷的计谋刺杀,瞬间刀下鬼,瞬间座上客,死生须臾,玩笑得残酷。
是长孙晟织的网,抽紧放松,动态平衡;但不可避免的,长孙晟也置身于网中央,风暴眼上。
一场混战。
终于成功了。
搏得功名爵禄。
焚香祭祖。
纵然算不得光宗耀祖,至少也算是不辱门第了。
总有一天,长孙晟暗暗发誓,长孙家族会重现辉煌。
用暗夜鬼魅的血肉博取青天白日的辉煌。
长孙晟轻轻叹息,温柔的抚过小女儿鲜嫩的面颊,抱紧香甜的小身子。
我的宝贝,我会为你奠定一切的,你可以在阳光下快乐的生活。
所有的答案,你都会慢慢得出,但我希望你永远都不必去经历。
“孩子,读书吧,”长孙晟温和的笑着,“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
官宦世家的启蒙教育早早就开始了,小姑娘才思敏捷,玲珑剔透。珠玉难掩,众人交口称赞。
伯父长孙炽尤其疼爱这个冰雪聪明的小侄女。见她小小人儿努力读书的可爱样子,不由笑着逗她:“这么用功啊,是不是想着多读点书,更懂事些,更得爹娘宠些?”
“我读书,是想做最好的女人。”小姑娘仰起头,大眼睛亮闪闪,粹若水晶,语出惊人,“老师说,天分阴阳,人分男女。我想,我既然身为女子,就要做天下最好的女人。”
长孙炽开怀大笑,看着一旁含笑不语的长孙晟说道:“你生了个好女儿呢,骨骼清奇,一定要找个好男儿才配得上。”
长孙晟微笑着看着心爱的小女儿,满心满眼的欣喜骄傲,小荷才露尖尖角,已芬芳清溢,恬心怡神。
做天下最好的女人——
这是端置心头的志。
却不是流淌心底的情。
触动心弦的是老嬷嬷的故事和歌谣。
流淌着鲜卑人血液的传说和歌谣。
鲜卑,是和野马一起自由驰骋的民族。
单纯欢快的奔跑在大草原上。
自由如风,醇烈如酒,狂野如火。
儿须有名,酒须醉。
醉后倾诉,见心言。
风起歌飘,笑酣酒清,马骠人俊。
那时的鲜卑人是属于草原的,那时的鲜卑人是没有国王的,那时的鲜卑人是属于自己的。
只是世事自有它的规律,美梦只该在子夜里清唱低回。
野马般不羁的鲜卑人终究被拓跋氏冠上了国姓魏,史称北魏。
至孝文帝,已一切汉化了,包括古老的姓氏,辉映野马的胡装。
也不能说不好,君王夙思竭虑振兴大魏,民富国强。
只是斗转星移,事过境迁。
鲜卑人野马般的血性被晋朝的宽袍缓服遮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风流蕴籍的汉服着在野性自由的鲜卑人身上,可还有晋的飘逸,可还有鲜卑的奔放?
磨合的过程是痛苦的,可所有的痛苦终究都会过去。
至隋朝,汉人的杨和鲜卑人的独孤,永远的结合在了一起,血脉交融,合为一体。
草原、野马,鲜卑人的传说和歌谣,早一点一点淡开、散去,只余一些调子还在老嬷嬷哄孩子时低唱着,暗合血液奔流的拍子哄得娃娃甜甜入梦。
醉酒难醒,好梦易碎。
美梦总是寄予天上的,天崩时,